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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论-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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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其

    ①鲁利亚,A。

    P。

    :《论认识过程的历史发展》,莫斯科,1974,第151页。

    ②斯佩瓦科夫斯基,A。。

    :《武士——日本的军人阶层》,莫斯科,1981,S第40页。

…… 54

    05自 我 论

    他有些民族认为,灵魂的居所是头颅(约鲁巴人,缅甸的克伦人,暹罗人,马来人,玻里尼西亚群岛的许多民族)

    ①。大部分斯拉夫民族的“灵魂”和“精神”这两个词是由表示“呼吸”

    的动词派生的,这两个词所表示的现象分布于胸腔②。

    同时,灵魂(“自我性”)从来不会被归结为身体的即肉体的认定性;它总是寓有外部——氏族或部落共同性和(或)神赋予个体的积极自生的、创造的因素。非物质的灵魂不仅是哲学唯心主义的萌芽,而且是对主体的初步抽象,远古意识把这种抽象物化、本体化和推向彼岸世界是不可避免的。

    我们在研究人名(专有名词)时可以碰到同样的问题③。

    从纯语法的角度看,一切专名实际上都既是对象的标记,又是交流的手段。但是人名更有自己的特点。人名(以大写字母开始)把它的持有者同其他一切人区分开来,特别是在持有者本人的自我意识中。

    人在婴儿期最先掌握自己的名字,并在各种失语情况下最后丧失它。同时,名字作为一定的社会记号发生功能,可以指明持有者的出身、家世、社会地位和许多其它品格。

    人名的个体功能和社会功能虽然看似对立,但只是反映着自我认定性这个概念的双重性,在自我认定性中社会特性与个体特性是紧密交织的。

    ①参见弗莱泽尔:《金枝》,莫斯科,1980,第262—263页。

    ②参见:《斯拉夫语词源学词典》,载《古斯拉夫的基本语汇》,1978,第5辑,第153—154页,第164页。

    ③参见尼科诺夫,B。

    A。

    :《人名与社会》,莫斯科,1974;洛特曼,IO。

    M。

    和乌斯片斯基,B。

    A。

    :《神话—人名—文化》,载《记号系统研究》,塔尔图,1973,第6辑,第282~30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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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 我 论15

    在无文字的民族中,人名是氏族、部落或宗教的专有,分配名字是公社的特权,通过严格的仪式调整;人名本身则一般表示持有者同公社其他成员的关系、工种和居留地等等。

    同时,名字被认为具有巫术的特殊力量,是人身的组成部分。

    由于名字具有巫术的意义,人们想到要隐匿名字或者取若干名字。

    许多宗教禁忌直呼神灵或被视为神圣的权贵者的名字。

    埃及人避讳法老的名字,日本人不能说天皇的名字。人们有时要隐匿名字以欺骗敌人或牛鬼蛇神。人们讲到一些人时宁肯以描述方式说“你问的那个人”

    ,“谁谁的儿子”。在许多古代社会中,处于从属地位的人——奴隶、妇女、小孩——没有个人名字;称谓他们的方式一般是按照主人的名字或亲属关系呼之,如某人的母亲,某人的妻子。没有名字就意味着没有社会权利和个人身分。

    名字与人身的同一不仅是远古人的心理特征。人名仿佛证实和肯定着个体的尊严。

    所以服刑犯人的名字以编号代替,犯人因此仿佛也失去了个体性。

    名字(以大写字母开始)在心理学上属于思维的“前逻辑阶段”即形象阶段。对名字的知觉也是一种“认知”。

    “人听到一个名字,就要认知它,把它‘心读’出来(柏拉图就说过,借助理念认识事物,爱理念是求知的方式)。对待名字无须进行逻辑推演,只须内心贯注,在沉思过程中认知。名字处于逻辑之外,关于名字所表示的内容,不能以对比名字与它词的方式认知,因为与名字相关的是唯它所有机固有的东西……名字不能把什么东西从一个人手中转移给另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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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自 我 论

    人,它只是在我们内心开动再现机制的一把钥匙。“

    ①

    换句话说,为社会充当社会记号的东西,被个体当作自己的专有、自己的本质。区分这种关系需要高度发达的抽象思维,而这是原始人所没有的。原始人的意识是本位主义的意识。因为“部落始终是人们的界限,无论对别的部落的人来说或者对他们自己来说都是如此”

    ②,所以原始社会的个体没有“人”的一般概念。对于他来说,人就是同部落人(部落意识的典型对立是:人们——非人们,活人——死人,真正的人——哑子、蛮类,等等)。由于这种本位主义,个体对自身也只能用有限的尺度来评价:个体把自己同本部落其他成员加以比较,只能看出量的差异,不能看出质的差异。

    在社会发展的早期阶段,“自我”

    没有独立自在的意义和价值,因为个体与公社之结为一体,不是作为公社的独立成员,而是作为有机整体的一个粒子,个体同整体是不可分开想象的。

    这种包括性既是共时的(一个人的命运与他的亲属、同部落人、同年龄组人的命运分不开)

    ,又是历时的(他感觉自己是历代祖先——从父母起直到部落神话的氏族首领为止——的一个粒子)。

    一个人的生命成为遥远往事无穷重复的象征。

    对祖先、英雄和诸神的摹仿形成了与祖先、英雄和诸神的全面认同,使个体有时完全无法区分自己的活动和他们的活动,对传统的

    ①纳利莫夫,B。

    :《语言概率模型,论自然语言与人工语言的关系》,莫斯科,1979,第204页,第208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1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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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 我 论35

    感受成了直接的交流:活人从生理上感觉到祖先就在自己当中;时间同世世代代的谱系连续性不可分。生与死的关系被想象为有机的、自然的相互轮回。这不是自觉的“寻根”或“溯本”

    ,因为这种自觉的思考也须以理解自身同过去世代的区别为前提;这是在自身直接体验到过去,体验到过去与现在的同一性。个体不仅直接对自己负责,而且直接对同部落人和祖先负责(不是以比喻的方式,而是以肉体的方式,如赎身、血杀)。同时,个体在任何行动中都不是唯一的、绝对的主体:他的每一个举动都有他的亲族、祖先、鬼魂和诸神共同参与,其参与方式也是最积极的。

    与同部落人和祖先的联系有多么紧密,本人“自我”的结构也就有多么不定形。许多古代宗教有转世的观念或灵魂转移观念,它强调每一次具体人格化的相对性。同时,个体生存本身也被想象为不是稳定的统一性,而是一系列先后承续的新生和转世。

    由于神话意识的这种游离不定性,个体不可能也无须把个体的“自我”同自己无数的祖先分开。托马斯。曼在《约瑟和他的兄弟们》中细腻地表现了这种游离不定性。老奴伊利埃塞不厌其烦地讲述他怎样说媒把伊萨卡嫁给里维克,“当作他生平中的一件事,当作他自己的历史。实际上,那根本不是他,而是另一个伊利埃塞——他的一个祖先,一个在家族中执行同一些功能的人。

    “约瑟听得津津有味,虽然他对伊利埃塞讲故事的语法形式感到稀里糊涂,可是兴致依然丝毫无减;尽管老头儿用的‘我’字令人有些捉摸不定,说话颠三倒四,有些往事与他本人毫不相干,他说起来还是不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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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自 我 论

    嘘短叹,穿插些当时的体验,其实那些事都不能用第一人称说,只能用第三人称说,可是,对这一切,约瑟全都深信不疑。“

    ①

    对于远古意识来说,生命的流逝(乃至一般时间的流逝)不是直线过程,而是循环过程,这个过程的主体不是个别个体,而是部落、公社。无文字民族的人一般都不知道自己的个体年龄顺序,并且认为这无关紧要。

    对于他们来说,只要说得出集体年龄即自己属于某一年龄阶段和长幼辈分(一般用谱系术语表示)之类,就够了。在没有身分证件制度的民族中,人种学家在询问年龄时至今仍常得到这样的回答:“谁算过,我的年纪?”古代的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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