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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会议的党中央主席华国锋担心地说:“审判的时候,这些人可能胡
搅蛮缠。比如江青,她给你说这是毛主席讲的,那是谁讲的。甚至可能攻击 中央的一些同志。”邓小平断然地说:“江青胡搅,可以把她怎样损害毛主 席的具体事写出来。”
中央政治局常委又研究了将来审判时会遇到的一些问题,对“两案”的
审判作了部署。 这次会议之后,对“两案”的清理和审理工作大大加快了。公安预审和
检查侦讯结束后,1980 年 9 月 28 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16 次会议作出 决定,审判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主犯。会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 高人民检查院的建议,作出《关于成立最高人民检查院特别检查厅和最高人 民法院特别法庭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的决定》;任命最高人民 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兼特别检察厅厅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兼特别法庭 庭长;决定特别法庭设两个审判庭,任命曾汉周为第一审判庭审判长,伍修 权为第二审判庭审判长;决定特别法庭的判决是终审判决。
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的审判拉开了序幕。
1980 年 11 月 18 日下午,由十六辆汽车组成的车队浩浩荡荡地向北京城
的西北方向开去,沿途经过的十字路口,都是绿灯闪烁。隔三差五,就可以 看到停在路边的警车和全副武装的部队。
晚上八点钟,车队在严密的警卫下,驶近了昌平县的一所古堡式的建筑, 这里就是著名的秦城监狱,现在它是关押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的地方。
1971 年九·一三事件后,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被逮捕,他们先 是被关押在北京顺义县的一座兵营里,1976 年 12 月被移送到秦城监狱关押。 这时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也被移送到这里关押。两案的几十名案 犯也都先后送到这里关押。
监狱当局尽管事先已得到押解犯人的通知,但还是按照规定,一丝不苟 地查验了来人的各种证件,办理了有关手续,这才让车队驶进监狱。黄永胜、 吴法宪、邱会作、李作鹏已吃过晚饭,接到出庭的命令后,他们收拾了一下 生活用品和换洗衣服,便上了汽车。
车队出了秦城监狱,以每小时五十公里的速度向城里开来。前导车在前 开路,指挥车居中指挥,最后是两辆机动和救护车。黄、吴、李、邱们乘的 车在指挥车的前面和后面,每部车的前后各有一辆警戒车。
车队经沙河、清河、中关村一线向城里驶来,一路绿灯。沿途道旁,哨 兵们排成两列,夹道警戒。警车和装满武装部队的卡车摆放在沿途重要地段, 随时准备闻警出动。巡逻车闪着警灯,拉着警笛在路上往来巡逻。负责押送 案犯的图们将军坐在指挥车里,全神贯注地指挥着车队的行进。晚上 8 时 35 分,车队顺利地驶入西郊的空军学院,图们将军让电台发出“安全到达目标” 的信号,押解行动胜利结束。
空军学院是空军的最高学府,远离市区,便于警戒,因此被选中作为特
别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的地方,法庭设在学院的大礼堂内。为了确保安全, 事先已对礼堂和关押主犯及工作人员居住的三座大楼进行了严格仔细的检 查,随后武装哨兵便封锁了这几座大楼和礼堂及其周围营区。一支精锐的武 装部队开了进来,接着又是一支摩托化机动分队开了进来,他们的任务是保 卫审判工作的进行,防止案犯被劫持,并随时准备处理各种意外事变。
第二天午饭后,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和后来被从秦城监狱
押来的江腾蛟被武装警卫送上几辆小轿车,在沿途军警的严密保护下被押送 到北京城中心的一所僻静的院落。过了一会,押送江青、张春桥、姚文元、 王洪文、陈伯达的武装车队也到了这所小院前。十名案犯下车后,被武装警 卫带进了小院里。这所小院的门牌是北京正义路甲一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安部的一个院子,审判两案的特别法庭就设在这座小院的礼堂里。
当天,也就是 1980 年 11 月 20 日下午 2 时许,旁听审判的人们举着特别 法庭发给的旁听证陆续走进礼堂,在礼堂的旁听席上坐了下来。这时他们才 有机会仔细地打量布置得非常庄严的礼堂。只见礼堂主席台上的幕布上,挂 着一个特大的国徽,国徽下呈台阶状地摆放着特制的可供六十个人使用的桌 子和椅子。在主席台下靠近乐池的地方,一溜排地摆放着十个铁栏格子,这 便是被告席。
旁听者打量完这些布置,礼堂——特别法庭响起了长长的警铃声,人们 顿时安静下来。等一会儿,又是一阵长长的警铃声,铃声响过之后,身着统 一服装的法官和检察官鱼贯进入法庭,分别在主席台上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他们的两种颜色的服装把主席台一分为二,右边的一半是检察官,左边的一 半是法官。书记员和辩护律师也都在主席台下靠墙两侧的书记员席和辩护律
师席上坐了下来。
下午 2 时 56 分,特别法庭庭长江华庄严宣布:“现在开庭!” 这时,特别法庭里悄无声息,人人脸上都是肃穆的表情。 接着,江华大声命令:“传被告人王洪文到庭!”书记员将提押票交给
着装严整的法警,法警随即来到候审室,押解着王洪文,穿过旁听席中长长 的走廊。送进被告席中的一个铁栏格子里,面对主席台站好。
随着江华的命令,十名主犯依次被押进法庭,在被告席上站好。 当案犯一一被带进法庭时,旁听席上的人们不禁扭过头去,看着案犯被
扭着双臂带进来。这些人在过去都是政治舞台上的风云人物,“文革”中干 尽了坏事,今天把他们送上人民法庭的被告席,审判他们是一件十分快意的 事。另外,这些人从报纸、电视上消失已久,人们也都想看看他们今天是什 么样子。
除了没有往日的狂傲和稍稍显老外,十名主犯几乎没有什么变化。他们 身着崭新的卡其布绿军装(当然没有帽徽领章),脸色红润,头发黑亮。江 青在被告席里还不时用手捋捋自己的头发。
现在,他们站在被告席里,静等着法庭的命令。也许与几十年的军事生 涯有关系吧,黄、吴、李、邱显然比其他案犯站得要直。直到江华命令他们 “坐下”时,他们才在被告席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江华大声宣告:“根据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关于成立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于今天三时许,对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提起公 诉的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公开审判!”
依照法律程序,江华宣读了长长的特别法庭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特
别检察厅厅长、副厅长、检察员及书记员、辩护人名单。然后江华宣布请最 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厅长黄火青宣读起诉书。
起诉书很长,共四十八条。黄火青念到第二十三条后,接着由副厅长史
进前读完后面的二十五条。接着,黄火青接过起诉书,宣读十名被告名单, 并说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主犯林彪、康生、谢富治、叶群、林立果、 周宇驰已经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五项规定, 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本案其他案犯另行处理。
起诉书念完后,江华宣布:“对本案十名被告人,由第一审判庭和第二
审判庭分别审理。被告人,你们在庭审过程中,必须听从法庭指挥,不得违 反法庭规则。你们有辩护的权利和最后陈述的权利。把被告带下去,现在休 庭。”
休庭后,黄、吴、李、邱、江被押送回空军学院。王、张、陈、姚押往 市内的看押点,江青则被押送回秦城监狱。
特别法庭自 11 月 20 日开庭以来,经过一个月的审讯,进入了法庭辩论。 在这一段时间,人们都从电视上看到了两个反革命集团十名主犯的表演,其 中江青、张春桥在法庭上极为猖狂。张春桥身穿中式棉袄,坐在被告席上咬 着牙齿,一言不发;江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