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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演义-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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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表演,其 中江青、张春桥在法庭上极为猖狂。张春桥身穿中式棉袄,坐在被告席上咬 着牙齿,一言不发;江青则大喊大叫,咆哮公堂。
12 月 24 日,特别法庭第一审判庭于上午 9 时开庭,进行法庭辩论。审 判长曾汉周主持法庭辩论,宣布开庭,命令法警:“传被告人江青到庭!” 几名女法警和男法警随即把江青带到被告席。曾汉周宣布:“最高人民检察 院特别检察厅指控被告人江青的犯罪事实,本庭于 11 月 26 日、12 月 3 日、

5 日、9 日、12 日和 23 日上午,先后六次开庭,现在进行法庭辩论。” 检察员江文举手:“审判长,各位审判员,公诉人请求发言。”曾汉周
说:“公诉人可以发言。” 江文看着长长的起诉状,又一次控告江青:“被告人江青在文化大革命
期间所犯的篡党篡国,推翻无产阶级专政政权的罪行,经过六次法庭调查, 对被告人进行审问,出示和宣读了证据、证言,听取证人出庭作证,播放了 江青的讲话录音,完全证实了特别检察厅对江青反革命罪行的控告是确凿无 疑的。江青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主犯,是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头子。现 在,经过调查可以确定她的主要罪行是:第一,她伙同康生、谢富治等人诬 陷迫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制造了全国最大的冤案。第二,江青肆 意点名诬陷大批党政军领导干部和群众。第三,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江青勾 结林彪进行大量的反革命活动??”
随着江文的又一次控告,迫害狂江青的罪恶事实又一次被揭露出来。在 “文化大革命”中,她勾结林彪,害死了贺龙、彭德怀、张闻天、王稼祥、 刘少奇等一大批革命元老,任弼时建国初期逝去,罗荣桓元帅“文化大革命 前”去世,但他们的家属仍被江青迫害。周恩来、陈毅实际上也是被江青害 死的。迫害之狂,甚至害到毛泽东头上。毛岸英牺牲后,未亡人刘思齐十年 不嫁。毛泽东一再劝她改嫁,并亲自托人为思齐介绍对象。
当时,空军副司令员刘震向毛泽东推荐空军学院强击机教研室教员杨茂
之。毛泽东派人了解,得知他出身贫寒,老实正派,便介绍给刘思齐。刘思 齐不愿让父亲继续为她的事操心,再加上杨茂之身高体壮,仪表堂堂,在苏 联时有一面之缘,也就同意了。1962 年 2 月,两人结婚,婚后杨茂之常陪刘 松林(思齐改名)去看毛泽东,毛泽东看到女儿有了家,也很满意。
“文化大革命”中,杨茂之、刘松林被江青迫害关进监狱,毛主席知道
后大为震怒,立即下令释放。 至于被江青害死的一般人那就更多了,为了掩盖自己三十年代在上海的
那段秽史,她把当时知情的上海地下党的领导同志都打成叛徒特务害死,把
了解她底细的著名电影演员舒绣文、上官云珠都害死。把上海市副市长潘汉 年、公安局长扬帆关了起来。潘汉年夫妇死于狱中,扬帆侥幸活着,已是双 目失明,精神失常,他们的冤案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昭雪平反。
现在,1980 年 12 月 24 日上午,北京正义路 1 号特别法庭上,检察员江
文继续在控告:“江青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八条, 第一百四十四条,构成了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阴谋颠覆政府罪,情节特 别恶劣,应当根据刑法第一百零三条从重判刑。”
讲到这里,江文特别提醒法庭:“在这里还需特别指出的是,江青在法 庭调查时拒不认罪,公然多次继续诬蔑国家领导人,攻击诬蔑法庭和法庭工 作人员,肆意扰乱法庭秩序,已构成继续犯罪行为。请法庭在量刑时从严判 处。”
江文发言完毕,曾汉周对被告说:“被告人江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你有陈述和辩护的权利,你还有最 后陈述的权利。”
江青咆哮起来:“那就按你们的那个根据去定罪吧,我听候你们的审判。 有本事你们把我弄到天安门广场公审、枪毙!”曾汉周严肃地说:“是不是 枪毙你,法庭将根据你的犯罪事实依照法律判决。”江青嘲弄地说:“你不

要装腔作势演戏了,没有我这个道具,你这场戏演不成啊!你要有胆量就把 你的后台导演请出来。我要和他当面对质。”曾汉周严厉申斥说:“我警告 你!不许你谩骂法庭。”江青更加放肆起来:“我是和尚打伞,无发(法) 无天。我不怕你呀!刘少奇、林彪我都没怕过,我能怕你吗?”
曾汉周再一次警告她:“法庭调查了大量事实,给了你充分的辩护时间, 你反而利用法庭进行反革命宣传。”江青不但听不进警告,反而进一步咆哮 公堂,侮辱法庭。曾汉周按铃警告她:“你再扰乱法庭,就取消你的辩护权 利。”江青站起身要求:“我要念一念《我的一点看法》。”曾汉周允许了。 江青说:“打狗看主人,就是说啊,打狗要看主人??”江青的这篇辩护词 胡说八道,颠倒黑白。到这时候了,她还迷恋着造反有理,真是满纸荒唐言, 一副凶残相。
法庭辩论结束,曾汉周命令:“把被告人江青带下,现在休庭。”
1981 年 1 月 23 日,在进行了两个多月的审判以后,特别法庭开始宣判。 庭长江华站起来庄严宣读判决词:“??判处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 江青死刑??”江华看看江青,只见在法庭上咆哮不停的江青脸色发白,浑 身颤抖,露出了一副怕死的可怜相。江华接着念道:“缓期二年执行。”江 青听了,顿时面露喜色。
特别法庭判处江青、张春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处王洪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姚文元有期徒刑 20 年,陈伯
达 18 年,黄永胜 18 年,吴法宪 17 年,李作鹏 17 年,邱会作 16 年,江腾蛟
18 年。以上 7 名主犯均被剥夺政治权利 5 年。 接着,北京和上海的法院开庭,判处毛远新、聂元梓、蒯大富、韩爱晶、
王大宾、王秀珍、徐景贤等人长短不等的有期徒刑,江青等十名主犯立即被
押到秦城监狱服刑。 江青被关在秦城监狱一所三层楼的底层,这里只关着她一个人。虽被判
极刑,生活上还是过得去的,也没有人来揪斗她。楼下空地甚多,江青放风
时就在那里散步,四周是几丈高的装着电网的围墙。刁斗声声,警铃阵阵, 监狱生活自然不好受,但是 1966 年、67 年时,多少被红卫兵揪来斗去的老 干部企盼有这么一个安静的地方休息避难而不可得。周恩来想办法让卫戍区 搞了个特监,把一大批老同志送到这里来,但他们也还得经常出去挨批斗、 受审讯,经常被打断肋骨,哪有江青住在这里舒服。
江青和张春桥被判刑后,在秦城监狱服刑。1983 年 1 月 25 日,最高人
民法院刑事审判厅裁定,江、张二犯在死缓期间,无抗拒改造恶劣情节,将 他们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刑罚,依法减为无期徒刑。
江青在秦城监狱里服刑,可以读报、读书。她的女儿李讷经常到狱中探 望她,给她带来大量的书报和可口的食品。随着时间的推移,江青的老年病 症越来越明显,头发照样乌黑,脸照样白皙,但行动却越来越不便。监狱当 局准许江青保外就医。医院的病房与监狱一墙之隔,但这里的条件比监舍又 好多了,生活起居有护士照料。
但是,江青念念不忘中南海的那栋房子,一再要求回到那里去住。1991
年 6 月时,江青又患上了癌症。在病痛和绝望之中,她用一条带子结束了自 己的生命。
王洪文在服刑期间患了肝癌,病死狱中。 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于 1983 年保外就医,在指定城市安置,

允许他们的妻子和一名子女陪住。 黄永胜保外就医,安置在青岛,不久病逝。
吴法宪随妻子住在济南,每天写回忆录,陪妻子买菜做饭。周围群众对 他还比较客气,菜场营业员还经常计吴老头不要排队,提前上来买菜。
李作鹏住在太原,每月有 200 元生活费。他住山西省委两套新建的单元 楼,因打家俱与邻居发生口角,邻居们要把他扫地出门,经省公安厅和省委 作工作才平息风波。
邱会作被安置在西安,每天写回忆录。他的妻子胡敏是个大夫,正好照 顾他的起居,他每月有 200 元的生活费。
黄、吴、李、邱刑满释放后,他们都拿着释放证,到居住地派出所报了 户口。江腾蛟保外就医后,被安置到太原,山西省体委给他提供了一套单元 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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