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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睡了?头发还湿着呢。”
她甩开他,“别动,我困。”
宋远黎没再叫她,自己在柜子里寻出吹风机,坐在她旁边,耐心的给她吹起头发来。别看宋远黎平时做事情直来直去,手段野蛮,可是吹头发的手法却好得很,顺着她的头发动作轻柔,没一点毛躁。
热烘烘的暖风随着“嗡嗡”的声响在她身后萦绕,吹得她头皮暖暖的,她舒服极了,像一只被挠得很舒服的猫咪,真的困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吹风机的声音停了,宋远黎关了灯,上床来贴在她身后,抱住她,阮莘莘等了好久,他都没再有什么动作。
心渐渐平静下来,却还是没有睡意,她睁开眼睛,“远黎,你父亲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父亲?”他果然也没睡着,只是声音暗哑,略微沉吟了下说,“我也总不回家,现在想想好像多数是在电视里见。”
“电视里……B市最大的工业集团董事长,为人谦和低调,喜欢读书钻研书法,座右铭是,对待工作勤奋认真,总是在办公室里呆到深夜,这五年来带领公司,甚至是B市的经济快速,是传奇人物。”
宋远黎在黑暗中低笑了两声,“哪儿来的长篇大论?”
“刚才看电视里说的,我特意上网去查了查。”她顿了顿,好像在等他接话,又问了句,“是吗?”
“嗯,小的时候隐约记得大家都叫他教授,不过后来就没了,他每天都很忙,偶尔在家也很严肃,不爱说笑,我外公总说他勤奋认真是好事,但是过了头就是忽略家庭,”他说得很慢,似乎在仔细回想着什么,声音在黑暗中充满磁性,连均匀的呼吸声都听得到,“不过有一点我可以肯定,他很爱我母亲,很体贴。”
阮莘莘半响没说话,忽然动作起来,转过身来和他面对面,伸出手来一顿乱摸,撑开他的内裤边就要进去,被他一把按住,他的声音更加沙哑,“莘莘……”
他重新躺下,抱住她,亲了亲她的额头,“睡吧,明天我们去看日出。”
阮莘莘早晨是被宋远黎叫醒的,外面天还是黑的,她只觉得困。
迷迷糊糊洗脸刷牙,宋远黎给她套好衣服出门。
山里温度低,又是黎明,一出门,她就一个激灵,清醒多了。
“我们去哪儿?”她被他牵着一直走,这时候才想起来问。
“爬山,看日出。”
她看了看身上,冲锋衣,登山鞋,“我记得我没带别的衣服。”
“我买的,还挺合身。”他嘴角扬起,对她微微一笑,天色似乎都亮了些。
她想到昨晚,好像忽然这么清晰的看到彼此,很不习惯。她赶紧低下头,衣服和他的款式是一样的,应该是情侣装,灰色打底橙色点缀,还真合身,连鞋子也是,不禁又联想到他们的赤裸相见。
阮莘莘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还好宋远黎并无言语暧昧,注意力集中在脚下,开始专心致志的爬山。
这里的山水都是经过旅游开发过的,为了方便游客,特意开辟了一条石道,一级台阶一级台阶的蜿蜒而上,直至山顶,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盏地灯,光线不亮,但也足以看清台阶。
都说黎明前的黑暗,这话一点都不假,明明天色泛了亮,周遭的光景却发乌,加上山上的清晨有雾,更加看不真切。
好在空气清新潮湿,耳边的鸟啼虫鸣也渐渐欢快起来,比起城市里的清晨更让人身心舒畅。
她一手扶着路边的栏杆,一手被宋远黎牵着,开始还爬得兴致盎然,慢慢的,就觉得体力不支,气喘吁吁,每到一个拐角就想休息一下,抬头看看山顶的方向,明明就在眼前,却总不见到头。
比起她的艰难,宋远黎则显得轻松多了,背着包,还要负责拉拽着她,脚底生风,面色如常。
“你经常爬山吗?”又一个拐角处,她坐在一块大石上休息,喝着水问他。
“以前上学的时候喜欢徒步,工作以后没时间,就就近的地方爬爬山。”他看了看天色,“再这么走下去恐怕赶不上看日出了。”
一听看不了日出,阮莘莘忙不迭的站起来,“那咱们赶快走吧,我还没看过日出呢。”
“这么想看?”
“当然。”
“跟我来。”宋远黎拉住她撇开大路,往另外的方向走去,“这是一条近路,不太好走,你抓牢我。”
果然是近路,不像台阶那样呈之字形,虽然坡度减少了,却多走很多路,这里基本是直上直下,坡度陡了很多。
宋远黎不放心,又拿出绳子把他们俩绑在一起,这才拉着她继续走。
路是前人踩出来的,草比别处长得稀了些,但是露水重,树林又密,土地湿滑,有几次她都脚底打滑,控制不住往下溜,多亏了宋远黎和那根绑住彼此的绳子才转危为安。
“怕吗?”宋远黎抱紧她。
她喘着粗气,实话实说,“有你,不怕。”
宋远黎看着她,灼热的她觉得自己快要燃烧起来了,这个冷酷寡情的人忽然深情起来,真是让她招架不住。
“走吧。”他终于转开目光,阮莘莘长出了一口气。
道路难免艰险,但两人都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人,宋远黎自不必说,阮莘莘也是咬着牙憋着一股劲儿拼了,看到山顶终于就在眼前,阮莘莘手脚并用的爬上去,兴奋的像个孩子又叫又跳,“我们上来喽,我们终于上来喽!”
山顶上已经有几个人,看见他们都了然的笑,达到目标,一览众山小的感觉人人都是一样。
人生也是一样,总是在不断的攀登,等你爬过了一座山,一瞅,面前还有更高更陡的,停下来死路一条,只能接着爬。
腰里的绳子还绑在一块儿,她又蹦又跳,他也只好跟紧她,握着她的肩膀转了个方向,“太阳就快出来了。”
她不再乱动,定睛看向东方,原本灰蓝色的天空开始变幻,蓝,浅蓝,白蓝,灰白,白,红,橙黄,黄,从天空到地平面像是一副波澜壮阔的织锦,层层色彩不同,却又紧密衔接,不留缝隙。
几道金光穿过地平面,直直射向云层,给它们染上一层绛红,慢慢变成金边,她觉得全身都紧张起来,踮起脚尖,急不可耐。
终于,朝阳一跃而起,跳出地平面,顿时,光芒万丈。
金色的太阳一点一点挣脱地面的束缚,穿过云层,给万物带来光明和生机,让人充满希望和力量。
无论黑夜多么漫长,光明总会到来。
每个人都静静的看着喷薄而出的朝阳,她却悄悄转过头看着他,他的表情庄重,阳光给他的面目镀了一层金色,让他显得更加肃穆,有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正气凛然。
她默默注视了他一会儿,在没被人觉察的时候转了回去。
不管未来如何艰险,即便有一天他们变成敌人,争锋相对,她也不会忘记今天,忘记此时此刻,站在她身边的他,如此英俊,像个天神
作者有话要说:周末日更了,这章分量很足,大家也不要吝啬你们的鲜花啊
、距离(1)
回到B市,宋远黎就开始忙碌调任的事情,从东城区调到宣林区,虽说地方没离多远,人员却是千差万别。
他初来乍到,又升了职,不管是事务,还是人事,要熟悉的地方多得很,忙得脚不沾地。
其实他还未到,院里上上下下已经久仰他的大名,除去他铁面无私的威名,更多的是他的背景和家室。
B市首富的外公和父亲,似乎再多的突出成绩都变得暗淡无光。
宋远黎早料到会这样,也不多说,还是雷厉风行的做派,带着陈磊理清头绪,分配任务下去,熬了几次夜,几次会开下来,众人早已俯首帖耳,心服口服:这效率,这手段,真不是一般的花架子。
阮莘莘趁着他忙,抽空跑去见陈淮舟,他的伤好多了,手臂上的石膏也拆了,但还缠着纱布。
他一直在南苑别墅里呆着,看起来闲得发慌,坐在池边喂鱼。
“你也忒狠了,真找人把莎莎撞了。”阮莘莘蹲在旁边看,荷叶下,都是尺把长的锦鲤。
“做的不真能骗得过姓宋的?”陈淮舟不甚在意的扔着手里的鱼食,“你不也去看过她嘛,怎么样,她肯定受宠若惊吧,以前在一块的时候也没这么关心过。”
阮莘莘有点不自在,“以前我们关系还不错的。”
陈淮舟靠在椅背上笑起来,很开怀的样子,“是不错,不错到她差点叫不出你的名字。”
阮莘莘恼怒的拍了他一把,“陈淮舟,能不能别说得这么恶心人。”
陈淮舟止住笑,胳膊撑在膝盖上看她,“姐,我又不是别人,用不着在我面前装贤良淑德,”说着,他又转回头喂他的鱼,“我们俩是一样的人。”
是啊,他们是一样的人,从南源县摸爬滚打,跌跌撞撞的长大,一样的低到尘泥,被人鄙夷。
小乞丐配小疯子嘛。
不管她多么努力的想要出人头地,想要证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