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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和他一起后才发现他的厨艺实在了得,仅仅一个鸡蛋一些剩饭,他也能做出喷香四溢的蛋炒饭。他中西餐都有所研究,做饭专注的模样特别迷人。我笑着打趣他,“要是哪天医生这老本行干不下去,你可以去开个餐馆。”
他大学在北京念书,没有选择住学校宿舍,而是在外面租了房子。除非必要的应酬和交际,他对外面放太多调料的食物深感厌恶,这才学着做饭。也许做饭真的讲究天分,像我装模装样倒腾半天,除了一厨房遍地狼籍外以及食物被烧焦发出呛鼻味儿外,什么像样的食材在我手里都成为废物。他说你还是别强求了免得浪费食物。
每每这时,我会很倔强告诉他,我的拿手绝活是煮泡面。
“这种连白痴都会。”他特别不屑。
“别小看泡面,越简单的食物越能考验厨师的水准,要把面煮的软硬适中,可以随心所欲加些食材,但不能破坏泡面本身的味道。像四川很有名的传统菜,叫开水白菜的,人家就是几颗白菜和白开水一起煮,看着简单,很考验厨师水准。”
丁煜航满脸嘲笑,无力指着书房对我说,“你还是先去弄清楚什么是开水白菜再说吧。”
我跑去百度,臊的不敢走出书房。
那天他在厨房忙活半天,打算弄一桌丰富的菜肴。我在客厅心安理得看电视,看了一会儿,等新闻联播音乐响起,我还是忍不住跑去厨房,问他需不需要帮忙。
他正挥舞着锅铲,极为优雅翻炒着小青菜说,“你不捣乱就谢天谢地了。”
其实也不怪他不给面子。想起每次帮忙都帮倒忙,洗菜没洗干净,切菜刀工不行,帮忙递调料还把食盐和白糖弄混了,起初他还允许我进厨房,后来只要他做菜,都会拒绝我的好意,免得毁了他的菜肴。
我也有自知之明,我妈就说我是典型五指不沾阳春水。她还担心我找不到老婆来着,这倒是突然来了一个男的,“要死不活”偏要给我做饭,我也不好意思拂了他的好意。
他果然做了一桌好菜,我喜滋滋用手夹了颗西兰花,他瞪着眼说脏不脏!让我去洗手。
这顿饭我也没辜负他千辛万苦煮的一桌子好菜,整整干掉三大碗米饭。他诧异不已说,“你到底饿了多少天。”
酒足饭饱后,为了表示感激,我主动要求洗碗。突然迎上他深情如幽幽泉水的眼,心里咯噔一下。我知道他一旦这样望着我,是想做些什么。
我急忙溜进厨房打算洗碗,他随后跟进来,整个人贴在我身上,双手隔着衣服摩擦我的身子。
那天我根本就不想做,身上路途带来的劳累只想尽快洗完碗睡个美觉。我腾出手把他黏在我身上的手扒开,“别闹了,洗碗呢。”
他并不恼,下伏在我的肩膀上,呼出的气息痒痒的,“放着待会再洗吧,嗯?”
“等我洗完再说吧。”我一心想把他赶回客厅。
“想你好多天了,一直很想……”他说着朝我裤裆摸去。
我抓住他的手,转过身面对面跟他说清楚,“我今天很累。”
“相信我,很快你会变得很兴奋。”他眼神迷蒙,轻挑抓住我的下巴,送上自己的嘴唇。
他是不是听不懂人话!我一把撸开他的脸,“我都说很累了,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话!”
他显然没想到我是百般拒绝,满脸不解说,“怎么啦你今天,刚刚吃饭好好的?”
我推开他的身子,走出厨房,他跟了出去,我顿住脚步朝他喊,“别靠近我,我今天不想做。”他紧蹙眉头,若有所思盯着我,随后甚是气愤上前拽住我的手,扒开我的裤子。
“他妈的丁煜航!你尽管做,做完后我们俩一刀两断!”
他的手略停顿,脸带戾气说,“你是不是老想着一刀两断?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点龌龊事!我还没跟你算账呢你倒给我摆谱来了!”
“我什么龌龊事?啊?什么龌龊事!”我被气昏了,自从跟你丁煜航在一起后,我连老吉的酒吧都很少关顾了,我还能做什么龌龊事!“姓丁的,我这辈子做过最龌龊的事就是认识你!认识猪认识狗也好过认识你!”
他把我摔在地上,用体重压住我的一只胳膊肘,接触硬邦邦的地板,疼的要命。我抬起头盯着他,双手抱胸的他好似在看场无关紧要的热闹,一抹冷笑从嘴角溢出,往日温和蛊惑的声音在此刻异常冰冷。“认识猪认识狗也好过认识我?想不到你还有这种癖好,真是人不可貌相。”
“怎么?出差这么多天,累成那样,你那学长可真算是尽心尽力,怎么,看样子把你制服的服服帖帖了……。”
我算是听懂了,一直以来他以为我跟顾北背后有一腿,我曾经对他心怀不轨,可如今,已渐渐放下。我挺难过,真的难过,虽然我和丁煜航之间,即便是炮*友关系,也希望能互相信任,我又不是种马,哪能整天想着那档子事。
“哼,那当然,我暗恋他十年,哪能放过这么好的机会!”
你以为你是谁?除了做的一手好菜,人品不好脾气又差嚣张又霸道,就你这德行,爱滚哪儿就滚哪儿去!
“我早应该知道你人尽可夫!你是不是也躺在他身下,把你那肮脏的屁*眼暴露在他面前,他肯定千想万想也想不到你早就被人操*烂了,真是可怜。”
“滚,你给我滚出去!”我气的手指都发抖了。
丁煜航继续嘲笑,“哈,这么迫不及待就想把他招过来?……”他扯下我的内裤,暴露在外萎靡的下*体像个彻头彻尾的笑话。
我早知道我们这一群人都在玩一场游戏,玩的好在一块,腻了就散开。想想挺残忍的,互为炮*友,也不需负责,仅仅是感官上的发泄。这么些年把感情放在顾北身上,太累太苦,好不容易才想着放手……本以为终于有了全新的另一个人,本以为可以把心放在他身上,本以为……本以为……
打死我也想不到,在丁煜航的眼中我是如此不堪。早知道不让他进来,早知道,早知道就好了……
我站起来,双膝跪在地上,撅起屁股跟他说,“上吧,上完给我出去。”
他惊慌失措后退一步,冷冷看着对面那个人一副丑态。我拍了一下屁股,“来啊,怎么不上,人尽可夫,不差你一个。”
良久听他叹口气,走到我身边扶起我说,“南方,你这么有意思吗?”
我也不客气,站起来就拉上裤子,“谢谢你放过我。”我笑着指着门口,“你现在可以走了。”
他没走,我不打算再搭理他,早就身心疲惫了。回到卧室,脑袋底下垫了两个枕头,想睡一觉,睡个死觉。
不知多久,听到一记很轻的关门声,他走了。
我转个身,感觉鼻子发胀,心里暗暗发誓:丁煜航你个孙子,我跟你势不两立!
作者有话要说:
☆、第 28 章
其实对于爱情,我们姑且称之为爱情。爱情的天枰里没有谁对谁错,有的是谁爱的分量多点,谁在乎对方一点,谁为爱痴狂点……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很有原则的人。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爱憎分明。可发现总有一种感情,说不上喜欢,说不上讨厌,喜欢时会讨厌,讨厌时又喜欢,不分界限,模棱两可,这就是我和丁煜航之间的感情。
这种感情太脆弱,很容易被攻陷,缺乏立场,没有主心骨,来了就来了,散了就散了,一句话,既可复合,也可摧毁。
十年来,我一直暗恋顾北,这是执着。
一分钟,我可以完全忘记他,源于□。
一辈子,我只会记住一个人,那或许算得上爱情吧。
后来,我的生命剩下纪念,我的记性一向很好很好,我能记起我们之间的点点滴滴,有时想得了失忆,有时又庆幸拥有回忆……
那时,记住他,成了我这辈子最快乐的沉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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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了一架后,我发誓跟丁煜航这混蛋势不两立。
当时我咬牙切齿发着毒誓,再见他我就是龟孙子!
整整坚持了一个星期,一个星期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