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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他喊我如。
他似乎知道我的一切。他说:你叫如。你在青岛有一家吉他店,名字叫你那里下雪了吗?还有一家鲜花店生意却是越来越不景气。你在找一个男人,你很爱他。然而他却注定了要四处漂泊。你现在很失望。不过你要记住,在这个谎言里 ,有一半是你的过错。为什么呢?因为你是女人。因为你有过一段刻骨的恋情,最后却不疾而终。你对感情失望,所以和他Zuo爱的时候已经不只是爱情了。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第一章 黑色铃兰 (3)
(三)沉重的季节,沉暮的荒野,我轻轻的把你的手放开
我笑。笑容如血色的玫瑰肆虐的绽放。
对不起,你叫什么?那个女人问我。
我双手交叉,右腿叠放在左腿上摇晃。芍药。我如实回答。
我也认识十五。我也认识洛初。
他抛弃了你。你所以杀了他。是吗?梅如坐了下来问我。
我笑。我说:不是。杀他,是因为我真正爱的一个男人。十五欺骗了洛初。他是他最好的朋友,却在生意上卷走了所有的款项。他现在一无所有。而十五却不应该遇到我。在我离开那个男人的时候,他祝我幸福。我说,我替你挽回一切。那个男人说,你能挽回感情吗?
十五只是我生命中的过客。而他不是。他是我一生要停泊的避风港。
你知道他是谁吗?我问如。
如说:他是谁?
我说:除了对一个女人的感情,他是你所见过最理性的男人。他叫洛初。
梅如愕然。
世界就是如此之小。 洛初与十五是最好的朋友。从小就一起长大。然而两人的感情世界却有如此大的差异。在他们 18岁那年,他们同时爱上一个叫蓝的女子。但是他们谁也没有得到她。一直到今天。洛初依然痴心不改,而十五却开始游戏感情。
就是这样。两人一起经商,结果十五卷款而逃。洛初彻底失望,终日与酒为伴。直到10天前。我对他说:你起来。他站了起来走向的却是等待蓝的地方。我惊讶他的固执,却无法让他退步。可我知道他的这段感情注定已经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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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
因为蓝结了婚。而且她从未对他有过感情。她爱的是十五,一个让每一个女人都痴迷的男人。然而她也没有嫁给他。她嫁的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一个男人。而那男人就是我介绍的。
梅如再次愕然不语。这一切并不奇怪。你知道我为什么离开洛初吗?因为我爱他?我也知道如果有最后的选择,我是他的唯一。他也别无选择。我就是想用时间来证明一切。我就是太明白了,真正的爱情应该学会分离。 真正的爱情不应该走进婚姻。
我问梅如:你能帮我吗?
梅如说:什么?
我要你把这个孩子流了。我要你回到临沂。我要你假装很巧地遇见洛初。然后你把他拉起来。他是一个很好的商人。而你也是。到如今我再也想不到还有谁比你更合适。
可是我先做什么?
你把这张卡拿着。里面有150万元,它就是你的资本。我相信你,就如我相信洛初。
好。我答应你。梅如点头。
这是一个立场坚定、遇事冷静、心思敏捷极有商业潜力的女人。我敢预测,十年后,在整个临沂,没有人会不认识一个叫梅如的女人。
第一章 黑色铃兰 (4)
(四)其实沙漠的那边还是沙漠
丽江曾经无数次以美丽婀娜的身姿,出现在我的梦中。而当我站在她的大街上时,我又一次失望。似乎每次都是这样,没走过的地方总是那么美,而你走来除了陌生之外,毫无感觉。这就是我,注定也要象十五那样一生漂泊吗?
可是我还是住了下来,大概是因为这里的冬天很少下雪。我永远不会忘记洛初送我时说的话,他祝我在冬天里找到一个温暖的怀抱。我承认我是一个倔强的孩子。我总认为自己不会长大,所以我天真的固执,可爱地与他对决。没有冬天,哪来温暖的怀抱呢?我想问一问他。
从报纸上找到一家藏饰店要转让的消息。于是根据地址拿着地图,来到一条阳光明媚的大街。不知名字。似乎我对各个地方路名都很反感,从未想过要去记住它。就象我的手机号码,到现在我也没有记得。是53…8号,我喜欢的数字。相命人对我说过命数为5或3,犹忌7数。当时我就想到的是王家卫的一部电影《东邪西毒》,其中欧阳锋有句自白叫做犹忌7数。后来欧阳锋又回到了白驼山,因为他的爱情已逝。因为他终于明白了沙漠的那边还是沙漠。
那么我呢?我不知道当我回去的时候,爱情会不会等我。我会不会终于明白:在每一个陌生城市都会寂寞?
店老板是一个中年男人,很热情的接待我。他有一个美丽的妻子给我端上清茶。坐下,然后中年男人说:这店我们夫妻已经经营了四年。现在我们想回西藏,所以要把它转了。
你们是藏族?
我是。我妻子不是,她是土生土长的丽江人。
你们为什么回去?
想家了。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他妻子笑着报出了转让价及相关的事宜。
我满口答应。我喜欢藏饰。喜欢它的返朴归真。喜欢它的粗糙。喜欢它的六字真言。喜欢西藏的每一片土地以及热情淳朴的藏族人。
这是一种平淡的生活。一个人坐在柜台上听者清爽的音乐,有淘气的阳光从窗隙跑进来。有我从未见过的如此蓝的天空,如此白的云。这儿并不是很繁华的街道。静静的一条大街。左邻是一家书画社。右边是一家服装店,形式奇异。都是我从未见过的民族衣服,艳而不俗。大朵的手工绣的长舌菊的裙子。紫红色底子绣白兰花的绸子上衣。袖口上有寂寞的铃兰花以及它青翠的叶子绕着整个手臂。这些都是我所喜爱的。对面是一所中学。有欢快的朗诵,有美丽的穿者蓝裙子无袖白上衣的女孩。她们三五成群唧唧喳喳的走过我的门口。还有羞涩的男孩子在校门口的一棵棕树下等待,夕阳斜下,红彤彤的阳光洒向他羞涩的脸庞,更加红润。女孩不久跑来。然后两人离的远远的说话,一前一后的在大街上走。有时会走进我的铺子挑远几样有趣而又有意义的戒指或者项坠。我总是那么热情的招待他们。看着他们就想起一生的美好,想起阳光灿烂的日子。
这是一种再平淡不过的生活。早上太阳升起时开门,日落时关上。然后一个人漫步,找小吃摊,找奇异的服饰。要么就跟左边的大爷学着写毛笔字。其实幸福就是这样的容易满足。就看你是否能够舍弃太多的欲望。
可是我还是想起他。然后独自流泪。
深夜我躺在床上使劲蜷缩着身体,这是一个女人孤独的表现。多少次梦见他轻轻的抚摩我,把我的身体轻轻抚的平整。醒来时是一身的虚汗。
经常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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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黑色铃兰 (5)
(五)找一个喜欢的男人,平平淡淡的生活,
他叫常生。无常的常。
常是我这一条街道上的一个医生。我到这的头几天,肚子一直不好,于是常去他那,并认识他。我问他,我什么时候才能习惯这儿的水土。常愣着看了我好久,然后他给我讲了一个故事:曾经有一个女人说过和我一样的话。当时我说,等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她问我,要多久,我说,1秒就够了。我爱上了那个女人。可是等到和她领到结婚证时,却是10年后了。10年前,我是一个刚毕业的穷小子,而她的父母早把她许配给了一个富豪哥儿。她最终和他结了婚,然后离开了这座城市。直到1个月前,我在菜市场遇见她,她领着一个孩子。她问我,可不可以上我家坐坐,我说,我的家一直为你留着。路上,她告诉我和那个男人离了婚。没有原因,就是无法再在一起。我抱着那个女孩,感觉到这是我的女儿,血肉相连。可就是在10天前,我和她领完结婚证回来的路上,她忽然倒在了地上,就像失去了硬度的面条软软地贴着我的身子躺在了地上。
是脑溢血。从倒下到离开我只有7分钟的时间。她只给我留下两句话,第一句:照顾好临临,虽然她不是你的女儿。第二句是:常,我这辈子对不住你,下辈子还你。
原来,喜欢一个人的时间是1秒。
而真正的爱上她的时间是10年。
而她离开我7分钟就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