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耍慰鍪嵌髂兀课矣衷趺椿嵩诤酰闼担矣衷趺椿嵩诤跄兀俊蔽倚α诵Γ低暾庑┗埃砭妥吡耍膊还苡晁遣皇腔岚盐疑砩系囊路蚴�
卓一斐从后面迅速的追上来,把雨伞撑到我的头上,我躲开,他又固执的上前一步。
我回头,磅礴的大雨中有点看不清他的表情,我声音没有一丝起伏地说,“ 你走吧,我不要你的伞,没有你在身边,我一样可以走的很好。”
他面色一黯,抓住我的手,声音有点嘶哑的说,“ 你别这样,刚刚是我错了,行不行?”
我摇摇头,“你没错,是我错了。人贵自知,我之前一直怪你给了我希望又让我失望,就好像这个平安符一样,开始明明是你说要送给我的 ,结果一下子说要收回的也是你 。其实,归根究底,我不去想要那些原本就不属于我的东西就好了。”
他的眼眸剧烈颤动,里面闪过一丝痛苦,忧伤的看着我,喃喃说,“这原本就是你的,是专门为你求的……”
闪电划过天际,蓦的炸出一个巨大的惊雷。雨势宛若倾盆,大雨里我只看到他的嘴唇不停地一张一合,却听不见他究竟在说些什么,只零星听到几个破碎的字句,他把手里的平安符慢慢递到我面前,我看见他缓缓摊开的掌心,水晶上面已经沾满了雨水,此刻仿佛变的更为透明了,我却觉得眼前有些雾蒙蒙的,什么也看不真切,我打断他,但眼睛并没有看向他,还是摇头,“其实这东西,你刚刚给我,我会好好收着,后来你又决定不给了,我自然也不会勉强去要的。”
凉风吹来,我开始有点瑟瑟发抖,我可以感觉到雨水不停的从我脸颊上滚落,我的头发和身上的衣服已经完全被雨水湿透了,我快步往学校门口走心里不停的祈祷能够快点拦到出租车,或者能够幸运的遇到一辆公交车翩然而至。
耳边又听见熟悉的脚步声和他沉重的呼吸声,我猛然回头,看见卓一斐十分狼狈的跑到我面前,身上的衣服和裤子也已经完全被雨水侵透了,他神情颓然而哀伤的看着我,把雨伞和平安符果断的塞到我手中,然后只说了一句话,就转身冒雨跑开了。
这次我听清了,他说 ,“ 你根本不明白!只要我有,只要你要,我全部都是可以给你的!”
看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消失在雨中,顷刻间一股酸酸的东西流过我的喉头,淌过我的胸口,悄无声息,蔓延覆盖。脑中不断回荡的是他最后的那句话,只要我有,只要你要,我全部都是可以给你的。我苦笑,可是我最想要的东西,你有,可是已经给了别人了。我心中骤然一痛,怔怔的站在原地,用颤抖的声音自言自语的问,为什么?
因为爱情就像牛奶,他说,时间长了会变质,而友情却像白开水,放多长时间都不会。他的解释,我直到很久以后才明白。
第16章
不知道是谁说的,男人不抽烟,就好象显得不是特别男人.男人不喝酒,那绝对是会被喝酒的那帮兄弟们鄙视的.
而我,就是个不爱抽烟,不爱喝酒的男人.
我追求林希然的时候,她跟我说过一句话,她说她最喜欢坐在酒吧里,看着成熟男人夹着一根细长的香烟,在袅袅的青雾里眯缝了眼睛的样子,对此,我不置可否。
那天在钱柜的包厢里,我有一搭没一搭的摆弄着手中的打火机,我不爱抽烟,但却有收藏打火机的习惯。
林希然笑着看我,“你不抽根烟吗,男人好像都好这个。”
我很直接的表达了我的想法,我说,我拒绝烟味,因为会被烟呛到窒息.
她有些尴尬的看着我,似乎有些难以理解,又像是觉着不可思议,那眼神我很熟悉,因为我同时在很多人的眼里看见过。
但是没过多久,她就释然的笑了笑,并且试探的问我,“你难道不觉得抽烟的男人很迷人吗?”
我嘴唇勾起一个弧度,好笑的说,“要是你咧嘴一笑露出的是一口焦黄的牙齿,那就什么风度也谈不上了。”
她听我这么说表情很是尴尬,僵硬的笑了笑,似乎有点下不了台,蓦然想起石磊他们都说我不懂得讨好女人的话,我犹豫了一下,还是给了个台阶,随口说了句,“其实雪茄倒是种艺术品,尤其是手工制的那种,不论是抽过的残品还是没抽过的都很有艺术感。”
她听我这么说,眼神一下子亮了起来,问我香烟和雪茄有什么区别。
我告诉她雪茄抽吸前必须用器具把头部三分之一剪掉,它有专门的木质烟灰缸,雪茄刀和点火器等等,随口又说了些丹纳曼雪茄的诸般典故。
我看着林希然的眼神一点点亮起来,还透着点别的什么,像是仰慕和欣赏,我心里不由一动。
我想我还是虚荣的,被一个学校里出了名的美女这么仰视,心里不免有得意。
我们甚至谈到喝酒和品酒的区别。她不断兴奋的跟我询问着这个那个,但字里行间却全然不是对艺术和爱好的推崇,只是不停地强调着档次与格调,本末倒置,我听的心里不怎么舒服,突然觉得聊着有些意兴阑珊起来。
我看着眼前林希然的明晃晃的笑颜,不知为什么就突然就想起了韩凯文。
第一次见到她的情景,我直到现在依然不怎么愿意去回想。说实话,我当时对她真没什么好感,先不说我们见面的那个地方,那个开头,就是看她和一帮子男人混在一起众星拱月的样子,我就没来由的觉得她不像个女孩儿,我承认我先入为主,可只要是男人,有哪个骨子里不带着点传统?
后来和她熟悉了以后,才发现她就是一话唠,同谁都能侃,那是她一贯的个性,成天大咧咧的和谁都能马上自来熟。她总是喜欢斜着眼睛打趣人,说起话来一句比一句犀利,有时候也常常会让人下不了台。
我一度也以为石磊是喜欢她的,因为每次在饭桌上,我总是能看见他细心的给她夹菜,并且在她拿话调侃他的时候,笑得一脸包容和宠溺,我还记得在“高涨”时他说话的口气,他笑嘻嘻的跟大家举杯说,“没事儿,她一向就是那么厉害的,我习惯她这么厉害了。”
这句话我当时听着是暧昧的,口气里不加掩饰的亲密,俨然就是把她当成自己人来看了,也难怪穆超他们不明所以的开口喊她嫂子。我当时觉得特别好笑,看着她给人夹菜并且暗讽他们是眼瞎耳聋,那一刻我确确实实的感受到她活得是那么的嚣张和骄傲。
我想我是喜欢她的,但那仅仅是作为朋友。作为一个异性而言,她太厉害了,我想起她那天不怎么甘心的为挑衅黑皮他们还大唱卡门,不由得觉得好笑,我没想到她原来还是个深藏不露的女权主义者?
郊游时她扭伤了脚,硬是咬着嘴唇死活不肯让我背她,我知道不是为了什么男女授受不清的狗P理由,是她在逞强,她不论什么时候都不愿意放下她的骄傲和坚强,那一刻我是有些心疼的,我也对她这么说过,女人太过坚强不是什么好事。不是所有男人都懂得欣赏她的美好的。
我的朋友都说我身上怪癖很多,爱吃甜的,不像个男人,睡眼惺忪,成天像没睡醒,这些话我都听过,但我不以为然。
我想起在上现代文赏析的时候,她曾经对我说,“卓一斐,你这人挺奇怪的,你知道吧?”
我点头,等着她继续说下去。这些话从女孩儿嘴里说出来的我也没少听过,但没有一个说的像她这么别出心裁又毫不含蓄的。
她眯着眼睛左右打量了我半天,然后说了句让我不知道好气还是好笑的话,她说,“男人有的缺点你都没有,女人有的怪癖你样样都有。”
我当时就感到自己的嘴角在抽搐,她如数家珍的开始拜手指头,“不抽烟,不喝酒,好甜食,嗜睡觉……”
我打断她,“ 我不喝酒,不是因为不能,而是酒精的麻醉对我没有任何意义.所以我宁愿告诉别人自己是胃穿孔,不喝就是不喝,请体谅"病人"。”
她好笑的看了我一眼,说,“突然想起一句话,教授说的,学问之美,在于使人一头雾水;诗歌之美,在于煽动男女出轨;女人之美,在于蠢得无怨无悔;男人之美,在于说谎说得白日见鬼 。”
我听了吃吃的笑,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刻好像都有说不完的笑料。
我后来回忆起以前的那些事,总是不有自主的会觉得怅然,心中就好像台风过境一般,什么都没留下,只觉得心里空落落的,没有个底。
依然是那个明亮的教室里,我还记得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