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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倾国-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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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想,可我却十分清楚,我自己不会做的事情,若他选择做了,我除了支持还是支持,断然不会阻止丝毫。作为他的妻子,我的心始终与他一致。
  
  世间最美的便人情人心,悠悠五月,长恭生辰之日,并州百姓沿街步行几里,将一副捉鹱值摹袄剂晖酢迸曝宜偷礁稀?br》  我惊讶地在那副字前伫立许久,龙飞凤舞的字迹,做工精良牌匾,显然花了许多心思。转头之余,恰好看到长恭稍侧头,抬起的手,毫不犹豫地将匾额推了出去。
  这便是拒绝了。
  
  我知道,他做这一切并不是为要得到一幅牌匾,若真想要,千金一掷,什么样的东西会得不到呢。他说过出生在高氏家族里,他肩上便有必须要承担的责任,他做这些只是因为想做,而不是有目性的得到。
  再带头的中年男子再三恳求,高长恭最终决定将匾额卖掉,所得钱财用作置药。对于这个结果,大家都没反对,如此还算圆满。
  
  因为今天是高长恭生日,我轰走莲洛和厨娘,亲自下厨做了一碗长寿面。许久不动手,面条有点畸形,有点粗,不过幸好是一整根。
  长寿面,要的就是长,寓意好。
  因为我狐假虎威的身份,没有人该说三道四,所以这一顿饭我吃得很高兴,长恭吃的也很高兴。
  
  傍晚时分,天空突然下起了大雨,其势如破竹,噼里啪啦渐起一串串水花。长恭没有出去,早早陪我睡下。
  雾气弥漫氤氲,更鼓打过,雨势似乎愈演愈烈,一声一声好像都击在心上。倏然从梦中惊醒,额头已经沁着一层冷汗。一双手臂从背后将我揽过去,仰起头,正看到衣袍整齐得一丝不苟的高长恭。
  晕黄的烛火下,他手中攥着张湿透的宣纸,墨迹将其染得一团黑。他指头的力道太大,淡淡看去便见骨节分明。
  
  疑惑地扯了扯他的衣带:“什么时辰了,是你起早了还是我起晚了?”
  转头瞥一眼窗外,赫然一声响雷,光亮霎时劈开天际的黑幕,我瑟缩一下,方才的那句话,显然作废了。
  他没说话,黑漆漆的目光缓慢地动了动,气氛莫名的沉重起来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就绷成一根线,稍一用力便砰然断裂。
  
  他弯腰帮我擦了擦冷汗,随即翻身上榻将我紧紧搂进怀中,闷闷的声音从颈后传来,惊起一串再也不可平静的动荡:“大哥去了”
  我的心一震:“什么?”
  突然感到有些滚烫的液体淌过颈侧,慢慢滑落,消失在被褥中寻不见踪迹,我抖着嘴唇,半响后才问出一个完整的问题:“何时的事”
  “几个时辰前。”
  
                      
作者有话要说:  ——更新啦,晚安~~~上一章用的“王爷”这个词,大家自动替换为“殿下”,囧~




☆、第十九章  两难

  
  高孝瑜当初是他带着厚重的聘礼前往荥阳定亲,又是他带着高长恭亲自迎亲,作为一个大哥,他俨然已承担起父亲撒手而去无法照顾弟弟的责任。
  三十不过的人,正值英年,大半时光都应该在未来,然而这世上的许多事总是令人出乎意料,就在昨日暗夜,朦胧细雨飘飘洒洒的时候,他的生命骤然终结。不是因为年岁之高,不是因为病痛大祸,亦不是因为天灾蔓延,他同高家的许多人一样,死于非命,死在一个将扞卫权利看做理所应当甚至不择手段的皇帝的手中。
  
  大哥离世的噩耗击溃了高长恭素来的稳重和理智。
  就他的性格和习惯而言,大抵要算作是即便天塌下来也会稳如泰山、面不改色的,但这一次偏偏出了差错,我听到他沉哑的声音,看到冰冷的泪,发抖的手,心早已随着狠狠揪起来。
  君臣纲常,人情世故,他什么都顾不上想,抹掉眼角的湿润,二话不说便要冲回邺城。
  
  死的人是他的大哥,长兄,父亲早逝,长兄为父,个中亲厚的兄弟情即便是外人,也能窥见一二,大抵正是如此,正是太过明白,所以就在长恭打算冒雨连夜疾驰回邺之,段韶派来三名亲信传达无论如何也要让高长恭待在并州莫要冲动的命令。
  段韶的这三名亲信俨然出身军中,身姿矫健武艺高超,高长恭想反抗,可他们几招便将他制住。一切仿佛已然变成定局,其中两人寸步不离地看守长恭,另一个口齿伶俐的则再三恳请我从中劝阻。
  我心中明了,他们亦如此,以兰陵王长恭上阵杀敌的能力和魄力又怎会因三个人的阻拦而束手无策呢,他必然能在一定的时间内找到应对的措施,摆脱他们。
  
  拂开暗色垂地的珠帘,端坐在矮榻上的那个人穿戴整齐,浑身透着冰冷。
  脚下的步子沉重许多,我很清楚,此时阻止他去邺城是眼前所有决定中最为明智的一个,人死不能复生,杀人之人又是皇权在手的一国之主,他去或不没有丝毫影响。可我也清楚若不让他去,连最后的送别都错过,日后他必然会遗憾终生。
  
  高长恭闻声回头,视线在我脸上停驻须臾便慢慢转开,立在他身侧恪尽职守的两人识趣地退出,一方天地只有我和他。
  木阶上放着几盆鲜艳火红的虞美人,在圆柱的衬托中变得格外璀璨。我一步一步走过去,当这张异憔悴的容颜清晰的映入眼帘时,心中腾起的酸涩愈发膨胀。
  
  他对我弯了弯唇角,展露出一个连我都觉得异常苦涩的笑。我顿了下,这其实并不是笑,唯有用惨淡和无奈形容才更合适。
  一截浅色袖口抬起又垂落,我的手已落入他掌心。
  
  掌心相扣,他紧紧地攥着,每呼吸一下力道就随着紧一下,手掌的骨骼都烙着淡淡的疼。
  我没有挣脱,指尖抓住他,心底却刹那震撼,这一刻才明白,原来正是这份紧遮掩了他的颤抖。彼此经脉紧紧贴合,有力的脉搏抵在指腹上,我不用动不用想便能感受到他心跳的频率,毫无保留的传递过来。
  乱乱作三月飘絮,乱作六月飞雪,乱得一个弟弟不知该用怎样的心态去适应哥哥以赴黄泉的事实。
  
  他看着我,眼角眉梢早已不如往日上挑,双眸很难找到往昔的琉璃光彩,满面沉痛。失去亲人的痛,他经历一次又一次,从叔伯辈分到子侄,如今已从子侄之辈轮回到他的亲兄手足。
  我叹了口气,在他说话之前便抢先开口:“换做以往,换做我,你一定会说以大局为重。这四个字太熟悉了,我的祖母对我母亲说过,我的爷爷对我父亲说过,看过的影视书籍也总会提起你看我听到的次数太多了,多到有些讨厌,所以——”
  
  我停顿了须臾,靠着他慢慢蹲下,头靠在他膝盖轻轻地枕着:“所以,这么让我讨厌的词我才不会对你说!”另一只自由的手臂揽住他的腰,我仰起头看向上方稍见湿漉的眸子:“你视段伯为亲人,不方便威胁他的手下,那就放心地让我出手吧。不过我有一个条件,你必须雨停之后再上路,现在出发我不放心。”
  头顶的呼吸蓦地顿住,他的手一紧,用力将我带起扣进胸口:“随我一起去吧。”
  半是叹息半是无奈的声音让我怔了怔:“可可我骑马速度太慢了,会给你拖后腿的。”
  “小昀,我怕我独自一人没有面对邺城一切的勇气。”
  
   ^ ^ 
  
  常言道:“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至于女子,有所为且无所不为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一大包迷药轻松放倒三个缠人的小尾巴,并让助他们好眠一天,私以为这件事意义非凡,毕竟对许多人来说睡觉是很奢侈的东西。
  高长恭将要事嘱予林旭,带我从并州到邺城一路快马加鞭,速度一般都体现在时间和距离上,一日的路程我们不到半日便抵达了。
  
  正空的日头,高大的城墙,交错的干路,形色各异的百姓,邺城的一切依旧有条不紊,于停留在记忆中的过去不存在任何差别,可时光早在不觉中飞速而去,那时翩翩的绯袍公子,现在已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转头看了看高长恭,他手指的骨节正泛着冷冽的白,如同深冬腊月中因风化而欲碎裂的寒冰。深深呼出一口气,刚要开口询问接下来如何时,他丢下一句话猛然甩鞭。
  闹市本就喧嚣,他竟不管不顾地疾驰,我愕然地看着一人一马离去的背影,心中的不安越发扩张。方位于我而言始终混乱,可住过几年之后,即便再是不济,也该清楚那个方向正是邺城皇宫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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