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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何冉我爱他-贱女孩 bitch girl-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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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这么脏,给你捞出来你也不敢吃!”阿琛又一句说中了实话,只怕脑子里已经在比较是清蒸好还是红烧好了。
  我跟阿琛又往别处走走,已经是下午五点多了。我看着手机上的时间,几乎可以想象,在这个大家都毕业离校的季节,何冉已经带着他的行李,来到了火车站候车。毕竟人不少,不能误了火车。
  在何冉等在候车厅的时候,我与阿琛在海心沙公园吹风,看珠江的绿水,看小蛮腰,看广州图书馆,看花城广场上的游人。海心沙的夜景比较美,在天还没有黑下去时,游人也不是很多,那些对着广州的标志性建筑拍照的人,脸上更是写着“到此一游”四个大字。
  我与阿琛站着栏杆边,听她说着她新手机连着几天丢两次的传奇经历,感慨着何冉在做什么。没错,何冉在火车站候车厅,我在海心沙公园,他走的时候,我并没有去送他,所有美好的分别,也都是我自己虚构出来的。若不是阿琛在陪着我,我不知道我会不会做出什么疯狂的举动,比如真的去火车站找何冉目送着他离开。
  我认真地听着阿琛的倾诉,也相互开玩笑,感慨着人性百态,有好有歹。珠江上面的风吹过来,带来了海水的腥味,不怎么好闻。我也明白,若不是阿琛陪着我,我除了可能做出疯狂的举动之外,更有可能做出自残的行为,躲在某处喝个大醉,然后大哭一场。
  幸好阿琛在,在我最痛苦不知所措的时间,有她陪在我的身边。其实刚才出地铁口往海心沙这边走时,阿琛就拉着怔怔的我,说,“他现在还没走呢,要不你把他约出来,我请他吃饭,顺便见识一下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竟然把你迷的这样神魂颠倒。”
  我苦涩地笑着,摇了摇头,当然明白阿琛在开玩笑,而且已经来不及了。阿琛跟我不在同一个城市,也只见过何冉的照片,没有见过他的本人。阿琛挽着我的胳膊,因为我走路不看路。这点,跟我关系好的人,都知道。
  用我高中另外一个好朋友丹丹的话而言,就是,她跟别人一起走路时,都是别人走在外面照看着她,自从认识我之后,她小小的身躯却挡在我外面,陪我过马路,总感觉我走路不放心。
  我是一个走路什么都不看的人,看似两眼看着前方,却也什么都没看在眼里。所以一个跟我很铁的哥们儿就跟我抱怨说,自从他热情地笑着跟我打招呼被我无视很多次之后,就再也不跟我打招呼了,免得他在对面笑的像个白痴一样,我却在这边连一点反应都没有。
  这,也是我分手一年多之后,始终放不下何冉的原因之一。分手后与何冉相见的几次,他都会很贴心地走在我外面,即使是没有很多人的小路。这点,我真的觉得何冉很细致。
  我不知道其他男生是否也都是这样,也不记得我的初恋是否也是如此,我只知道何冉是这样的。也许在我心里,根本就是把何冉的好,放大到了不真实的境地。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更上菜~~
  今晚是七夕,今天的三更玩咯~~
  祝大家在外面玩的愉快,我在家里码字愉快~~
  谢谢~~
  三鞠躬~~
  

  ☆、Chapter 04 第一次

  
  我领着阿琛,在海心沙公园到处走着,讲着这些标志性建筑物的特色。我的专业是土木工程,马上就是大四了。大二那年暑假,我们班房屋建筑学的课程实习,就是在海心沙公园。
  当时我们班的同学分成两组,有两个老师带队,走在这里,给我们讲解每一座建筑物的特点和优劣。老师指着广州歌剧院饶有兴致地讲着,我们十多个同学仰头好奇地听着。不知不觉,我们的队伍后面多了几个游人,在他们看来,我们就是组团旅游的游客,而我们的老师,正是无所不知,有着三寸不烂之舌的导游。
  “这个,是小蛮腰,漂亮吧。”我指着广州塔说完,又转身对着西塔,“这个,是烟囱。我们老师说,当年西塔刚建好,很多人都觉得它像冒烟筒一样,太丑了。”
  “那个,是温度计。这个,是蛇。”阿琛仰着头,说出自己对广州塔和西塔的评价,然后拿手机对着西塔拍照,“我觉得它一点都不丑啊,像一条蛇一样,很好看。广州塔就像是温度计一样,一点都不好看,在我们住的地方,晚上看到的闪闪发光的那货,就是它。”
  “你的审美眼光还真独特。”我笑笑,哑然于阿琛对广州塔和西塔的评价,真的是与大众相悖。而且这么新奇的比喻,也是我第一次听到。
  尽管各路专业人士都评价西塔太丑,可是与它遥相呼应的东塔,正在花城广场上屹立建起。我想起一句类似的广告语:连西塔都有东塔陪着了,你还在单着吗?
  是的,我一直都在单着。
  天色渐渐地暗了下来,花城广场上的灯光也开始闪烁,卖东西的人们,也都出来了。我踩着广场地面上的彩光,跟阿琛说,“花城广场的夜景很美,还有很漂亮的音乐喷泉,不过要等到八点。”
  “音乐喷泉有什么啊,我们市就有,当年还号称是全亚洲最大的!”阿琛笑着说,显然对这个音乐喷泉不怎么感兴趣。
  花城广场的音乐喷泉,我来看过好几次,印象最深刻的,是跟莹子姐一起。当时莹子姐和她一个朋友来学校找我玩,我带她们来这里看夜景,她对音乐喷泉的评价很高。就如我所说,广州的花城广场,周围的楼太高,高到让来的人都觉得自己很渺小。
  音乐喷泉很漂亮,再加上《梁祝》婉转动人的古筝曲子,所有晃动着的水柱,都如古典的美丽女子甩着长长的水袖一般,妖娆起舞。就是那句,“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只有当风吹来,冰凉的雨丝打在脸上,你才能感受到场景的真实性。圆形的喷泉在灯光的照耀下,绝对是一个华美的舞台,周围的我们,更是欣赏的观众。
  阿琛见识过音乐喷泉,不怎么有兴致,我就提议到地下商城逛逛。刚乘着电梯走到下面,就看到了一家星巴克咖啡店,很多椅子露天摆在外面,并没有客人。
  “你喝过咖啡吗?”阿琛走在前面,头也不回地问我。
  “有啊,我自己在宿舍泡的,雀巢黑咖啡,很苦。”我笑着,继续说,“星巴克的,没有,好奢侈。”
  “走,我请你,虽然很贵,但我愿意为你花钱。”阿琛说着,推门往星巴克的店里走去,“怎么样,第一次又给我了吧?”
  “我要嫁给你!”我赶紧不失时机地说。
  “滚!”面对我这么真挚的表白,阿琛居然毫不留情,一口回绝。
  我跟在阿琛后面,回味着这个第一次的韵味。
  某一天中午,挺热的,我跟烁一起出来买东西,烁是我的舍友。面对着麦当劳第二杯半价的麦旋风,烁请我吃了一杯,她知道我不喜欢吃含奶油之类的甜食,就问我是不是第一次。我说是的。烁就笑了,“多美好的回忆啊!”烁又接着问,“你跟何冉有什么是第一次的吗?”
  我想了想,说,“看电影。”我跟何冉做过的第一次,就是去电影院看电影,我记得,看的第一部是《寒战》。
  烁笑笑,“这样,往后你每次去电影院看电影,都会想起何冉;往后每次吃麦当劳的麦旋风,都会想起我。”
  我心里说不出的苦涩,美好的事情过时变质之后,再拿出来回味,总会熏得人眼睛发酸。不过,烁请我吃的那杯麦旋风,确实很好吃,尽管我并不喜欢甜腻腻的奶油。
  我与阿琛坐在星巴克的店里,挺凉的,暖黄的灯光打下来,颇有些暧昧的错觉。桌子和椅子都是黑色的,整个看起来很搭,当然这种充满浪漫的店里,会很讲究这些细节。店里的人不多,还都是在抱着电脑、拿着手机刷屏幕,头也不抬。
  阿琛点的是两杯白色的、看起来像是奶昔的东西,我记不得名字了,说,她第一次去星巴克,吃的就是这个,当时,也是别人请她的。
  我没有说话,心里觉得很感动,就像是一种善意的传承,像是一种无言的激励。未来美好的生活,全靠现在的努力。
  不过是一杯星巴克,我确实想了很多,就如之前,我说我将来不需要很有钱,只要能够挣钱买西瓜吃就行了。阿琛立刻接了一句,“没钱买西瓜,问我要。”真是说不出的感动。
  我不知道怎么评价我跟阿琛之间的友情,算是在逆境之中结成,在现在“闺蜜”是一个贬义词的时候,我在她前面加的形容词是“好朋友”。也许在别人看来,这跟普通的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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