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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中最引人注意的一个部门。京城的都察院有110 名御史,此外,各部也都设有相应的监察机构。御史们往往由较为年轻而且品行端方的下级官员充任。通常侮年一次派他们到各省督查司法和礼仪、钱粮与库校并受理官员们的报呈和百姓的申诉。他们有权面见皇帝,弹劝其他官员或指责皇帝本人(这往往要冒一定的风险),因此权力很大,但任满九年后大多调职外任,所以他们也与普通官员一样要看皇帝的喜怒行事。“御史”一职既非终身职务,又有“批逆鳞”的危险,这些“皇帝的耳目”实际上与普通官员没有什么区别,他们同样关心头顶上的乌纱,同样依赖上级对自己政绩的评价,有时也不免收取贿赂或受到其他官员的威逼利诱。明清两代的这种三分结构与近代国民党和共产党的政权颇有相类之处。自1928 年以来,中国的统治机构一直是由党、政、军这3 部分组成,执政党好比当年的皇帝,与军政各级机构平行的党的各级机构则起着类似古代都察院或御史台的作用。这种中国式的“二三头政治”并非美国式的权力分立与制衡,我们不妨称之为“统治的平衡”:军队保证了政权,民政部门开展政府工作,而纪检部门(还有宦官)则监督各项法令的执行。明朝时全国分为巧个省,后来到清朝时发展为18 个省。省下设了159 个府、234 个州及1 171 个县(清朝时发展到283 个州及1470 个县)。根据回避制度,地方各级长官均不得由本省人担任,以防询私舞弊等事件发生。地方官员由下而上分别为知县、知州和知府。再往上为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及都指挥使司。这样各省和京师一样分别由行政、军事、监察三大机构组成,而各省的总督或巡抚则作高级地方长官而总揽协成一省的事务。另外,省级政府亦受到巡按(由监察御史出任)的监督。
明朝军队是从太祖时期的“卫”发展而来的。每卫5600人,下分5 部,由职业军人组成。1393 年,兵部下设493 卫,隶属五军都督府,分驻中亚边疆、沿海、大运河洽线及京师等战略重地:这样,“卫”成了独众于地方政府的戍军。在役军人的职位是叶袭的,并目.分配有田地,士兵可以自耕自食:但在一个缺乏尚武精神的社会中,这支空前庞大的军队也象辽、金、元时的军队一样,渐渐失去了战斗力:。
各省的行政机关和朝廷一样在草创之后渐渐定型。如“道台”衙门即是一例。道台起初只是分管地方食盐专卖、治安、风俗、治水等事务的官职,但到后来便成为省以下、府或州以上的高级行政长官,“道”也成了一种介乎“省”、.‘州”之间的行政区划。巡按制度也是这样。当初朝廷委派监察御史到某一地区检查当地的行政情况,以此来整顿吏治,提高行政效率。明代中叶以后,便产生了“巡按”一职,其权与总督相体,通常负责管理两省的事务。
土地、人民与税收
明朝对土地和人民加强了控制,将全国土地和人口情况都详细地登记在册。根据1393 年的户簿档案,当时人口已达1000万户,计6000万人。这一数字与汉朝人口大致持平。由于这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统计,1393 年时的中国人口可能是这个数字的两倍。1393 年的土地档案表明当时有耕地1 。 29 亿英亩,还不到近代土地使用面积的一半。各处土地均按土质、肥力分类,并以此收取不同的赋税。
明代赋税制度袭用8 世纪时的两税法,分夏秋二次( 8 月与9 月)收取去冬早夏及夏秋收割的粮食(特别是长江流域的水稻)二另外政府也垄断了茶叶和食盐的买卖。明代继续发行纸币,但同时规定纸币不能兑换成铜钱或银锭,因此纸币变得一文不值而不得不于1450 年废止使用。
明朝将各户分为3 、5 、9 个不等的档次,规定每户必须按登记在册的16 至60岁男丁的人数服各项劳役,其中一种为负责当地的赋税及公共建设,即所谓里甲制。理论上,每l00户为一“里”(村),各里中的10 户大族监督其余百户的年度劳役(“甲”)。一般每户大族负责10 户人家,以10 年为一周期。因此,“里甲”制度便与“保甲”制度有些不尽相同的地方。另外一种需要男子的制度是到衙门应差办事。其他类型的劳役,如戍卫边镇、保卫地方等等,亦不在少数。
明代的法律制度也在前代的基础上加强了对人民的控制,并于1397 年首次公布了行政法与刑法。
不过以今天的眼光来看,明初的统治仍然只停留在表面。当时统治者自诩有权组织、控制社会的各个方面,但实际上他们并未对百姓的日常生活进行干预。各省总共大约只有2000个主要机关。把一些青吏也算上的话,清朝直到1800年也总共才有两万来名政府官员。如果说这么少的“满大人”(欧洲人对中国官员的称呼)竟能统治这么大的一个国家,地方精英(即获得科举功名的缙绅阶级)的辅助之功功不可没。
三、明代的社会与文化
科举制度
在明代汉人结束了异族统治之后,又恢复了唐、宋时期的衣冠制度。这就大大提高了科举制度的重要性。明清时期的科举考试分三个级别进行:首先在县里举行童子试,考中者参加每三年一次在省城举行的府试,考中者为“秀才”,算是已经取得功名,可以免交赋税、免服徭役、不受体罚。秀才们每三年还要参加一次例行考试斥去一些不合格者。再上一级考试为各府每三年举行一次的乡试,考生们在科场号棚里挥毫作文,考中者为举人,中举率大约为1 %一2 %。中举者可参加每三年一次在京师举行的会试,考中者参加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后即获进士或同进士出身,这时就可以担任官职了。
朝廷也允许某些人不经科举考试而直接进入仕途。如高官的子孙可以享受父祖的余荫而世袭功名甚至官职。另一个途径就是用钱捐买功名。在这一点_仁明清两朝和前代做法一样,都是用这种办法来增加朝廷的收人。通常捐官者只能得一虚衔,并不担任实职,这样他虽身列缙绅,却未步人仕途。因此,尽管一些有钱人(主要是大商人和大地主)可以通过捐官进入士大夫阶层,“正途出身”的知识分子仍然受到最高的尊敬。捐官因此起到一种“安全阀”的作用,使得一些并非文人的热衷功名者进入统治者的行列,另外也为政府(尤其是国格匾乏之时)提供了财政收人。19 世纪时,获得举人以下功名者有上/ 3 都是用钱捐买来的。
一般来说,科举制度为朝廷提供了大部分的官员人选,亦成功地网罗了国内的精英来为国家服务。各县、各省的中榜人数都有限制,这样可以保证各地的均衡。考生的试卷有时请抄手另行誊写并隐去姓名,这样在阅卷时就可以防止循私舞弊的现象发生。在省一级的乡试中由朝廷派人监考。科举是由礼部而非户部负责的,后者负责为进士授职委任等事。;所有这些措施都是为了确保遴选程序的普遍性与公正性。
科举考试有个缺点,即只限在经过宋儒(如朱熹)评注的四书五经之内出题。出于对经典的热情,明朝在1487 年规定了以八股取士的制度,要求考生用不到700 个字,骄四俪六地“代圣人立言”。八股文在后世被认为严重束缚了人的思想和心灵。
明朝为考生设立了“官学”,各县、府也都奉旨设立一了该类学习机构。其主要功能并非是教学或寄宿之用,而是招收学生并定期举行考试。真正的求学生涯始于家塾,在官宦人家尤其如此这样学生不仅叮以直接向父辈请教,同时也从他们那里获得了动力与榜样二明清两代的启蒙读物是《 三字经》 ,该书产生于13 世纪,通过合辙押韵的三字句,将一些最纂本的知识与教诲浓缩在365 句话中。其中开篇几句,“人之初,性本善”,概括了孟子厂’为后人接受的“性善”说(这种观点对于信奉原罪说的四方传教士而言,曾是一道严重的理解障碍),因此,童蒙在识字之初也就被灌输以儒家的思想。
学术
明代的最高学术机关为翰林院,其中各位翰林都是进士出身的百里挑一的大学者,并常常担任应制草浩的重大任务。明代的民族中心主义思想即主要在这一儒学堡垒中得到体现。此外,全国还有三百来处私人书院,均仿宋制建造,是学术研究和论辩以及编撰图书的中心,通常由高官巨贾襄助举办,有些甚至还得到朝廷的提倡和扶植。书院中有不少享受免费待遇的学者和儒生,并且形成了一些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