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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普眼中的世界-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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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珍妮看着这些孩子和她的盖普一块儿成长。珍妮等待盖普进入史迪林的同时,黑色巨怪邦克逐渐老了,珍妮注意到它动作变慢,但牙齿还在。盖普总提防着它,即使邦克已不再跟着大伙儿奔跑;每当它笨重地徘徊在波西家前门白色的廊柱间——像黑暗中的荆棘丛一样缠夹、纠结、危险——盖普都随时保持警觉。不时附近的小孩,或新来的邻居,会不小心太接近它而挨上一口。珍妮记得该算在这条狗账上的每一针缝线、被咬掉的每一块肉,但珍妮所有的批评都由史都肥顶着,邦克活了下来。
  “我相信我母亲逐渐开始喜欢那只动物,虽然她绝不会承认。”盖普写道,“邦克是世仇波西的化身——由肌肉、毛皮和口臭组成。看着那只狗一天天慢下来,而我不断长大,一定令我妈很开心。”
  盖普准备妥当,入学史迪林时,黑狗邦克已经十四岁了。盖普进入史迪林后,珍妮也长出了几缕闪闪发光的银发。盖普正式成为史迪林的学生时,珍妮已选修过所有值得一修的课程,并将它们按照普世价值和娱乐性排列。
  盖普在校期间,珍妮获颁坚忍不拔、服务满十五年教职员的传统礼物:名闻遐迩的史迪林餐盘组。校内庄严的砖造房舍,包括保健中心在内,都以活灵活现的史迪林代表色——血红与靛青——煅烧在容量特大的餐盘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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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他的志愿(1)
一七八一年,艾佛瑞·史迪林的寡妻与子女创办史迪林学院(最初的校名),因为艾佛瑞最后一次分切圣诞烤鹅时,昭告家人,他这个镇唯一叫他失望的,就是没有一所为他的儿子们接受高等教育做预备的学校。他没提女儿们。他在这个单凭一条没指望的河连接大海、挹注生命力的小村子里,经营造船业。艾佛瑞知道这条河没指望定了。他是个聪明人,平时不爱嬉戏,但每年圣诞节晚餐后,他会全心全意跟儿子女儿打一场雪球战。天还没黑,他就中风死了。艾佛瑞·史迪林死时七十二岁;他的儿子女儿都老得不能打雪球战了,但他确实有资格把史迪林镇称为“他的”镇。(译注:史迪林这姓氏,英文为steering,亦有“掌舵”、“操控方向”之意,可以引申为对水流、航道,甚至时代潮流的掌握能力。所以下面盖普以水性、方向感等字眼,嘲弄他所认识的史迪林家族,都有双关意味。)
  镇以他为名,是美国独立战争后本镇一股热劲争取自主的结果。艾佛瑞四出奔走,在河岸上各战略据点安装大炮,希望抵挡不曾来临的攻击——本来以为英国人会从大海湾逆河上攻。当年这条河就叫大河,战后才易名为史迪林河;原本无名的小镇——人家叫这一带“草地”,因为它位于盐水与淡水沼泽之间,距大海湾才几英里路——也取名为史迪林。
  史迪林镇上许多户人家都以造船为生,要不就靠大海沿河运进来的其他商业营生。打从名叫“草地”开始,这村子就是大海湾的后备港。但艾佛瑞向家人表白他创办男子学院的心愿同时,也告诉他们,史迪林的海港生命不会长久了。他早发现河床积满了淤泥。
  艾佛瑞一辈子只讲过一个笑话,而且只讲给他的家人听。这笑话就是,唯一以他为名的一条河,河里满是淤泥;而且每分钟不断增加。从史迪林镇到海,遍地是沼泽与草地,除非大家公认史迪林港值得维持,开辟更深的河道,否则艾佛瑞知道,有朝一日,连从史迪林划船到海口都有问题(除非碰到非常高的涨潮)。他知道,有一天,潮水会填满从他老家到大西洋的河床。
  下一个世纪,史迪林家族睿智地在横跨史迪林河的淡水瀑布区,兴建了纺织工厂。南北战争爆发时,史迪林镇只剩一家工厂,就是史迪林河上的史迪林纺织厂。这家人在时机成熟时,弃造船而投身纺织业。
  史迪林镇上另一个造船家族就没这么幸运;这家造的最后一艘船,只驶到史迪林镇到海口的半中间。河上有处一度恶名昭彰,人称“细沟”的地方,最后一艘在史迪林镇打造的船,在这儿陷进泥淖,再也没能离开。有好多年时间,从马路上就看得见它,涨潮时半淹在水里,低潮时全露出水面。孩子到船上玩耍,直到船身倾侧,压死了某人的狗。一个姓吉尔摩的养猪户拆下桅杆盖谷仓。盖普就读史迪林时,划船校队只能趁涨潮时到河上划船。低潮时,史迪林河从史迪林镇到海,是一片湿漉漉的烂泥浆。


  于是,这所纯男生学院根据史迪林对河水的遗命,在一七八一年创立,历经一世纪而声名大噪。
  “那么些年,”盖普写道,“精明的史迪林基因少不得被稀释;这家族的识水本能,从极其优秀退化到相当拙劣。”盖普自得其乐地论断米姬·史迪林·波西:“一路行来,识水本能化为乌有的史迪林。”盖普自觉话中的反讽意味真是妙不可言。“史迪林基因传到米姬,水意识染色体已经消耗殆尽。她对水的关念歪曲到极点,”盖普写道,“所以她先被吸引到夏威夷,然后爱上化身为史都肥的美国海军。”
  米姬·史迪林·波西是这谱系的最后一员。以后只有史迪林中学继续以史迪林之名存在,说不定老艾佛瑞对此也有先见之明;很多家族遗留下来的还可能更少、更糟。起码在盖普的时代,史迪林中学的目标依然坚强笃定:“为年轻男性做接受更高教育的准备。”以盖普而言,他有个同样重视这目标的母亲。盖普求学非常认真,甚至一辈子只讲过一个笑话的艾佛瑞·史迪林,应该也会对他的表现感到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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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他的志愿(2)
盖普知道该选修哪些课程,跟哪些老师上课。这往往能决定在校成绩的好坏。他不算个天资优异的学生,但是他有方向;他很多功课在珍妮心目中记忆犹新,她是个高明的教练。盖普或许在追求知识方面,不及母亲有天分,但他继承了珍妮的自我约束力。护士天生有建立常规的本领,盖普信任他的母亲。
  只有一件事,珍妮无法提供忠告。她从来没有在史迪林的体育项目上花过心思;盖普可能喜欢哪种运动,她无从提供建议。她可以告诉他,他可能会喜欢梅瑞尔先生的“东亚文明”超过朗德尔先生的“都铎王朝下的英格兰”。但,举例说吧,珍妮不了解足球和橄榄球的苦与乐。她只观察到儿子矮小、强壮、平衡佳、速度快、独来独往;她以为他已经知道自己喜欢哪种运动。但他不知道。
  他觉得划船队很蠢。动作划一地划一条船,像古船上的奴隶,把桨伸进脏水里——史迪林河还真是脏。河面上漂浮着工厂垃圾、人粪——潮水退后,烂泥上残留黏的盐水(类似冰箱里咸肉油脂的污物)。艾佛瑞的河不仅满是烂泥而已,但即使这条河清洁溜溜,盖普也不要当划手。他也不要打网球。他在早年——史迪林一年级时——的一篇散文中写道:“我不喜欢球。球会横梗在运动员和他的运动中间。冰上曲棍球和羽毛球都是如此——还有滑雪的雪屐,阻隔了身体和地面。而若进一步借由某种延长工具,使身体与竞赛产生更大距离——球拍、球棍、球杆——所有动作、力量和焦点就不纯净了。”虽然才十五岁,已经感觉得出他追寻个人美学的本能。
  因为他踢足球嫌矮,橄榄球又少不得有颗球,所以他跑长程,即所谓的越野赛跑,但他踩到太多水洼,患了一场整个秋季都不痊愈的感冒。
  冬季运动开始的时候,儿子的坐立不安令珍妮不满;她批评他对挑选运动项目这回事太过在意——他怎么会不知道自己最喜欢哪种运动?但盖普并不把运动当休闲娱乐。盖普不把任何事当作休闲娱乐。他似乎从一开始就相信,凡事都有个需要全力以赴的目标(“作家不会为了消遣而阅读。”盖普后来描写自己道)。但早在小盖普知道自己会成为作家前,甚至弄清楚自己想当什么之前,他做任何事都已经不是为了“消遣”。
  登记参加冬季运动那天,盖普被关在保健中心禁足。珍妮不准他下床。“反正你也不知道该登记哪一项。”她对他说。盖普只好咳嗽。
  “真是蠢得难以相信,”珍妮对他说,“在这个自大、粗鲁的小区里生活了十五年,你还会为了挑一种打发下午时间的运动焦头烂额。”
  “我还没找到适合我的运动,妈。”盖普哑着嗓子道,“我必须选一种运动。”
  “为什么?”珍妮问。
  “我不知道。”他呻吟道。他咳个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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