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女子与小人-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衡的女性,刚好撞 上您落落大方、摇曳生姿地从她们眼前走过,会这么发泄一声。不过,这多 半都是女人善妒的天性使然,倒也无可厚非。      那么??除了以上两种人会略倾无礼攻击性地暗咒一声 “下贱”外, 我想,胡女士假使在早晨出门前,真会为了让男人喜欢她,特别对着镜子描 上口红、梳理长发,要男人觉得她嘴唇丰满柔润、秀发光亮如云,刻意地遮 掩萝卜似的双腿,只强调全身最美丽亭匀的肩膀,才步出家门,我——相— —信,街头出现如此一位温柔娇美的可人儿,在人群堆里 “端庄正色”地漫 步,纵使无聊男子 “怦然心动”,也该知道自惭形秽,退避三舍吧!就算少 数男士忍不住多瞧一眼,绝对纯属远观而非近亵,毕竟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此乃人之常情。况且某些男士可能正因为多欣赏您一眼,倒霉的话,身边女 友还因此嘟起小嘴吃醋、跺脚生起气来,一笔帐以后终究算在我们男人身上, 丝毫便宜不了,但当场千万个不可能马上有人就粗俗、冲动地 “呸”一声, 将“下贱”吐了出来,否则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台北街头岂不人人大打群架? 爱美,是天经地义的好事。      胡小姐只要腿漂亮、肩美丽,尽管每天去穿迷你裙、露背装,但是乍 见 “穿着暴露,招蜂引蝶,自取其辱”的标语,伸张“美丽的权利”的您, 不需困惑,更拜托不要蓄意扭曲它,也听听我们对这个标语的解释:“穿着 暴露”指男女装扮夸张,强调突出身体某一部分,逾越社会规范,使他人产 生恶心或性冲动。      “招蜂引蝶”指为某种目的,恣意搔首弄姿大作撩人状,有败坏良风善 俗之虞者。      “自取其辱”是警惕穿着暴露、招蜂引蝶而惹祸上身的男女将由舆论公 权来制裁,不必奢想社会同情的救济。      我不懂的是,为什么胡女士要偏颇地硬把标语导入一个狭义象限—— 大男人主义的产物——来大肆攻击,完全沉溺于个人一厢情愿归纳出的那套 逻辑:第一,女人的身体是肮脏的,所以创标语的人不能、不愿也不敢正视 女人裸露的肌肤。第二,他认为男人有 “攻击性”是天赋神权,所以侵犯女 性是自然现象。第三,女人是命定的次等动物,她之受到强暴就如同一个人 出门淋了雨——样——谁教你不带伞,下雨是天意:男人强暴女人天经地义, 
…………………………………………………………… Page 9……………………………………………………………

只是你要小心罢了,你不小心,是你活该、还能怪天吗?这是什么狗屁逻辑? 今年夏天,你尽管大穿凉快露背洋装,希望您有本事让我多瞧您两眼,最好 教我心儿跳脸儿红,这样或许我会倾家荡产地来追求您;若我觉得难看,顶 多不过摇摇头、撇撇嘴,心里头说 “丑人多作怪”、“马不知脸长”。所以, 您可以放一百万、一千万个心,只要您真懂得遵守 “自制”的义务,请尽情 发挥您诱人的权利,没有人敢欺负您,或 “呸”一声说您“下贱”,终究这 是一个民主的社会。      假使您仍日日夜夜提心吊胆龌龊的男人侵犯您,心理医生或许可以给 您些许的帮助。      果真有不幸发生,法律自然会伸张正义,将这可耻可弃的罪犯绳之以 法,这与您暴不暴露没有任何直接关系——是强暴者犯了法,绝非您 “自取 其辱”。      ·回应与挑战·      美丽更要安全      女人天生爱美,而且一辈子都在追求美,应是普遍的事实。现代的女 人的确也愈来愈美,这其中原因除了服饰、发型、化妆品的日新月异、求精 求美外,同时也是因为现代的女人能走入社会赚取自己可支配的财富,能把  自己打扮得更美更俏。      然而,另一方面,女人们的 “阴影”——最具破坏力的“性骚扰”— —强暴案件却也在与日俱增之中。而强暴犯最爱攻击的对象就是——美丽的 女人,愈漂亮受到攻击的机会则愈大。因此,现代的女人在追求漂亮、展示 美丽时,更迫切需要追求安全!百货店的服饰、博物馆的古董尚且需要有人 看护它们的 “安全”,何况是青春漂亮的美丽小姐呢?以此而观,胡美丽女 士在人间副刊所刊登的 《美丽的权利》就非常值得商榷了,特不避浅陋“交 换意见”如下:一、裸露 (如胡文中的“露背又裸肩”)对于身材不错的女 人当然是美,但却非美的唯一标准。或许有人更欣赏胡女士在冬天“穿棉袄” 的样子也说不定。(如许多人即认为神秘之美乃更是无穷无尽的。)但若从“安 全”的观点来看,裸露愈多则愈易成为 “性骚扰”的目标。最严重的正如同 胡女士所 “推敲”的:“一个女人露出肩背或腿部,使男人产生性的冲动, 进而以暴力侵犯这个女人的身体。”侵犯者当然没有这种权利,但可悲的是, 这却也是因果关系的一种,故如此裸露诚不值得 “鼓励”,而须适时适地加 以抑制。正如同钱财最好不要露白,免得招来无妄之灾。抢钱者当然没有这 种权利,但不幸地,这亦是一种因果。又如同 “裸奔者”或许认为这也是美, 是他 “美丽的权利”,但他就可恣意地在大庭广众中裸奔吗?虽然愈成熟、 愈有社会经验的女人纵使裸露亦较能保护自己,但年轻无知的少女、女学生 等则最不会保护自己,最易受 “色狼”的侵犯。则裸露之为“美丽的权利” 诚最不值得 “发挥”。      二、胡女士在该文中提到:“园里的苹果长得再甜再好,但不是你的, 你就不能采摘。我是女人,我有诱惑你的权利,而你,有不受诱惑的自由, 也有 ‘自制’的义务。”果园若无人看护,恐怕偷的人不少,这不是能不能 的问题,而是人性的问题。至于偷窃者应犯何罪自有法律裁判,但美丽的少 女最好不要以苹果自喻,女人被强暴后在生理与心理所遭受的漫长巨创真是 
…………………………………………………………… Page 10……………………………………………………………

无以言喻的。既然要强调 “有诱惑你的权利”,就不能免于承担诱惑人的一 些 “后果”,这其间怎会没有丝毫关系?何必玩这样的 “火”?三、胡文的 结语为 “你若不懂,你会自取其辱。”胡女士这篇 “美丽的意见”,笔者相信 一般有理性的男士都会听懂的。但可恨的是强暴犯者 (特别是一而再、再而 三的色狼)绝不会懂,他们的共同特征是轻视女人、痛恨女人、不尊敬女人, 甚而摧残女人!      你要他们在被诱惑后有 “自制的义务”,那必定是 “对牛弹琴”、“缘木 求鱼”了。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却说我有爱入虎山的权利,而老虎有 自制的义务,宁有是理?四、权利都是有限度的,如同自由也是有限度的。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但绝非天性就可随意展示自己爱美的方式。      无限则是任性,任性绝非美丽。      强暴案件的逐年增加可说是社会风气愈来愈坏的指标之一,它几乎使 每一个女人 (特别是美丽的女人或年少的女孩)皆活在此“阴影”之中、据 统计,“害怕被强暴”成了女人最担忧的事情之一。      可怕的色狼甚至把魔掌伸向了无知的女童,因她们天真无邪,不识人 心险恶,在毫无戒心的情况下,作案歹徒只要稍加威迫利诱,就很容易得逞。 笔者的朋友曾摇头叹息说道:“不敢生女孩。”真是其言可悲。      色狼的出现乃是少部分人的 “品质”问题(恐无能绝灭),无关乎 “自 取其辱”,无关乎 “美丽的权利”。      美丽的女人,人人喜欢。但笔者愿在此诚挚地呼吁,现代的女人在追 求美丽的同时,绝对不要忘了更要保护自己的 “美丽”,保护自己的“安全”!      ·回应与挑战·      管他什么仁义道德      亲爱的胡女士:胡女士 (因你不喜他人称你“小姐”,而经几十年苦读, 必也徐娘半老矣),我要致上最真诚的感谢,由于你连续发表之高论,使在 下茅塞顿开,可由数点而言:一、胡女士认为女士身着少衣为美,而男人心 生喜好心为下贱。令在下想到男士似乎穿得也太多了,日后当力求简俭衣物, 方得表现男士之美,当然女士必不会因此而生下贱心的 (这点我可以肯定 吧?)难怪亚当、夏娃会被逐出伊甸园,他们太不上道了,不知裸裎相见之 最高境界,宜乎下凡受苦,此一悟也。      二、又胡女士口口声声认为女性付出太多,但是男士似乎都不关痛痒。 这点令我想起我每日清早出门晚上回家,劳碌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