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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雷逐鹿-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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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完整的上乘心法,从真元修炼、内息流转、外罡运用,到拳脚、兵刃、身法手眼步,都有极高的要求,也亏了雷瑾已经是天道修为,又曾强记了一肚皮的武技心法,才能完成这本来不可能的事儿。

上乘武技心法,要是别的门派,那总有个千百年积淀传承的过程。但在雷瑾这里,没有什么积淀,只有博采众家之长基础上的灵智迸发。

“总算是全部完成了。”雷瑾得意一笑,搁下湘妃竹狼毫毛笔,举手一击掌,站得远远护卫的倪净渊,呼地一声,猛然飞到雷瑾身前,近身却又轻柔无风。

“化罡为柔?净渊,你的罡气练成了也不说一声。”雷瑾轻责道。

“才刚刚练成,奴家都还没完全理清头绪呢。”倪净渊罕见地娇声说道。

呵呵一笑,雷瑾道:“都已经达到化罡为柔的大成之境了,还有什么头绪理不清的?只是你自己不那么自信吧。”

倪净渊也未再答这个问题,只是转移话题,说道:“侯爷有什么事儿,要吩咐净渊去办?”

“哦,”雷瑾将厚厚的几叠书画稿件,再整理了一下,全部交给倪净渊,道:“将这些拿去装订成册,再拿回来交给爷就行了。不要那么严肃,这不是公事。呵呵。”

“是。”倪净渊转身而去。

挟起一粒酥炸花生米放进嘴里,酥香崩脆。

在雷瑾这样的好酒食客饕餮之徒看来,这酥炸花生米是天生的下酒物,正如同江南的深巷小酒馆里,常见下酒多有焦香黄豆、卤香豆腐干等等一样。

西北幕府大力推广番薯、土豆、玉蜀黍、落花生等作物,番薯、土豆已经是在沙壤地、不容易引水灌溉的旱地、贫瘠之地中大量耕作栽种的新作物,产量极大,对西北粮食的储备都有很大影响。

而落花生虽然也有种植,且栽种得并不算少,但农庄也好、零散农户也好,多半是将落花生当作一种年节时候吃的时鲜干果,没有成片大量种植以榨取食油的习惯,这是因为西北油菜种植量很大,一般的食油不是菜籽油,就是大豆油,譬如最好的菜籽油是青海农耕区产出的‘青油’,又譬如四川,也有上好的菜籽油,黄亮清澈,香味浓郁,称为‘清油’。

酥炸花生米,能成为雷瑾的下酒,可以说是阴差阳错。在平虏侯府的时候,雷瑾有次去小厨房,一个厨娘匆匆忙忙地将洗剥得雪白如玉的一盘花生米端去做菜,结果与另外一位匆匆忙忙的厨娘撞在了一起,一整盘的花生米都倒进了一锅准备炸排骨的热油锅里,总管嬷嬷正要吩咐将这锅油换了,雷瑾却道:“且慢,这花生米你们给本侯酥炸出来,本侯要尝尝什么滋味。”结果崩香脆响,大受雷瑾欢迎,又吩咐以后酥炸花生米那层红衣都不用去了。

倒是在雷瑾的带动下,西北幕府中不少好酒官吏,也喜欢上了油炸花生米这一味下酒,这是多简单的下酒物,拿油一炸,放点盐,放凉了下酒,一口酒一口花生米,亦有人生何求之感。

自然,这油炸花生米尚不能登大雅之堂,只适宜一人独酌或三五人小聚喝点小酒时,作为下酒之物。

花生落肚,雷瑾举起杯子,鲜红的葡萄酒在杯中荡漾。

杯是酒泉府所出产的夜光杯,以祁连山的上好玉石雕琢而成,杯壁薄如蛋壳,纹理天然,光滑透明。

稍稍冰镇过的‘凉州骊珠’葡萄酒,在近乎透明的夜光杯中,便如鲜血一般,令雷瑾想起惨烈的战场,战马嘶鸣,鲜血飞溅,豪情血战,敌人丧胆。

仰天一口喝干夜光杯中的葡萄酒,雷瑾只觉清爽冰凉,真是喝酒的极致,便伸筷子挟了一筷凉拌豆芽儿,亦觉美味下酒。

其实说是说凉拌豆芽儿,但美味的关键都在诸般调料的搭配上,豆芽儿的本身反是‘陪衬’了。

酒渐渐少去,下酒也渐渐吃完,雷瑾也不再吩咐人去添加酒菜,只叫人收拾桌椅转回。

残春初夏,闲坐花树之间,只为那酒而醉,只为那酒而欢,人生如此,亦是无言。兴尽而归,这便是只为喝酒而喝酒的妙处了。

长安城的街市,比起雷瑾上一次移驻时的萧条冷落,这时已然是繁荣喧嚷,人丁兴盛,商旅如织。

街市上,客栈店铺、饭馆酒楼、浴室澡堂,四处林立,吃饭的,喝酒的、住宿的、泡澡的,各有去处。

孙雨晴在驻进秦王府紫云楼之后,就与夜合等人,商量着要逛遍长安城的街市。不过,她们不想走到哪里,都被女警卫队的警卫们包得密不透风,她们只想自由自在地逛街市。无疑,这就必须拉上雷瑾才行。

雷瑾被她们软语相求,磨了半天,才‘勉强’答应了,让贴身四护卫助她们一臂之力。

孙雨晴、夜合、阮玲珑、万枝儿、香袅,加上两小丫头红丝、拂儿,统由夜合先行出面与警卫队总领一阵软磨硬泡,说是要到长安城内最大的天宁寺上香,而这佛前上香,自然不希望有太多闲杂人等跟去,希望任由她们自行其事,不要派警卫跟随了。

警卫队总领自然不可能轻易允准这个要求,双方这便僵持了好一阵,到最后,栖云凝清、翠玄涵秋、倪法胜、倪净渊过来,向孙雨晴禀报:“侯爷命卑职等四人,护送夫人天宁寺上香。”

“知道了。”孙雨晴语气中有些得意。

警卫队总领这一看,好嘛,侯爷连贴身四大护卫也派遣过来了,就破例一次吧。这么强的阵容,无论如何不会出什么事,何况又是在长安城内。

警卫队总领其实是不太放心夜合、阮玲珑、万枝儿、香袅四个人的护卫力量,侯爷夫人一旦出点什么事,他怕担待不起这天大的责任。

虽然他也看得出,夜合等四人的武技非常高明,非常的‘强大’。但警卫队总领并不知道夜合等四人擅长联手战斗,两人联手、三人联手、四人联手,联手的人越多,那种守如铜墙铁壁,攻如山呼海啸般的‘强大’就威力越大,就是天道高手对垒,也是要大为头疼。

总领大人的武技自然也是非常强横高明,他隐约能感觉得到夜合等人存在的这种‘强大’,虽然他并不明确知道原因所在。

见雷瑾派出了自己的贴身四护卫,警卫队总领反倒放了心,这四位峨眉高弟,屡经征战杀伐,跟在侯爷身边屡受考验,实力的强大完全不用怀疑,再加上那四位非常‘强大’的美妇人,护卫着侯爷夫人上个香,逛个街,没什么问题了。

总领大人对女人心思清楚得很,上香只是一个理由和幌子罢了。

“罢了,罢了,今次就破例一次。只是三辆车够么?”总领大人一改不能通融的态度,笑道。

蒙着轻纱的夜合微微而笑,“够了,够了。”

女人们终于能自由的上香逛街市了,兴高采烈的驱赶着马车,很快就出了秦王府侧门。

被女人们一番软磨硬泡,雷瑾自己也动了外出的心思,从秦王府偷偷混了出来,他要亲眼看看长安城的街市,在马车上看到的情形终究是走马观花的表面。

以雷瑾的修为,又熟悉整个警卫圈,私下进出秦王府而不被察觉,其实再容易不过了。

雷瑾虽是个食客,但还不是饕餮那一级数的食客,老饕之徒可以为了某一美味,骑马奔驰数百里,只为尝其味道;雷瑾同时也是个好酒之徒,但还不到酗酒贪杯的程度。既然是食客,又是好酒之人,雷瑾所行之处,自然都是酒肉吃喝之所。

何况雷瑾向来以为,象饭馆酒楼这一类地方,如果经常人来人往,络绎不绝的话,最能证明本地街市的繁荣。若要想一窥某地的商贸兴盛与否的情况,这饭馆酒楼就是不得不去的地方之一。

一路走去,汉人也好,回回也好,蒙古人也好,都相安无事,饭馆店铺都是客人众多。

大街上,牛、马、骡、骆驼,各式马车、牛车、骡车来来往往。

长安市面的繁荣已无可怀疑,长安终于恢复了不少以往作为关中大城的元气。

吃习惯了江南美食的雷瑾,能毫不勉强地吃下长安城的许多饮食,这不能不说,他这食客到了一定水平。

食客其实更喜欢到不知名的小巷里,寻觅美味,所以雷瑾在大街各处闲逛,在回回聚居的‘回坊’,吃了一碗羊肉泡馍、尝了几个灌汤包子。一路行去,又还吃下了两个水晶饼,喝下大碗粉汤羊血之后,还在路上又带上了两个水晶柿子。

看看已是近午,雷瑾决定往深巷小街上去寻觅那可能的美味。在小巷里转悠些时,闻着稠酒的香味,雷瑾找到了一家小小的酒馆。

酒馆看上去,也没什么年头,岁月的痕迹几乎没有。堂上就几张桌子,几条长凳而已,这时有十好几个人聚桌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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