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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芹的书,〃红楼〃一词可以换为〃朱楼〃。然而,〃朱门〃、〃朱邸〃却绝不可以改换为〃红门〃、〃红邸〃。〃丹门〃、〃丹邸〃也没听说过。
〃红尘〃从未变为〃朱尘〃。〃红妆〃更无法易为〃朱妆〃〃丹妆〃〃赤妆〃……
〃红楼〃可易为〃朱楼〃,雪芹笔下已有三例:〃红粉朱楼春色阑〃,一例也。〃卷朱楼罢晚妆〃,二例也。〃昨夜朱楼梦〃,三例也。
至于〃绛楼〃,就是康熙太子的〃绛楼十二不飞尘〃之句。
绛色,实际是红深而透紫的颜色,〃万紫千红〃,〃姹紫嫣红〃是泛言对举、不必细分之词。紫者,红中夹黑而发暗之色也。是以〃紫楼〃亦无此语可入得诗词。
奇怪的是,〃绛楼〃却又可以用得。
〃绛〃有仙家气味,又显得庄严厚重多了些。是以〃绛楼十二〃,是指仙境神居而言……太子那一联原是〃蓬海三千皆种玉,绛楼十二不飞尘〃,咏雪景而以仙岛绛阙为喻,是其本义,与〃红楼〃不同。
但我以为,太子胤的诗,雪芹见过,〃绛楼十二不飞尘〃,启发了他写〃幻境〃的〃飞尘不到〃,也正是仙居;此仙居又是女儿之所专,别无夹杂,遂又与〃红楼〃之本义(美人所居)可以联通了。
诗曰:
绛楼十二绛河槎,绛袖垂栏烛照花。
谁把红楼译朱邸?将男混女乱喧哗。'注'
'注'
此谓有将〃红楼〃译为Red Mansions 者,以高官权贵之男性府邸之词取代了原著〃红楼〃为女儿之琼闺绣户之所。差以毫厘,失之千里矣。
第16节:《红楼》之情(1)
《红楼》之情
要想读通了《红楼梦》,第一先得懂得作者雪芹心中目中、意下笔下的这个〃情〃字。
雪芹自云:他的书是〃大旨谈情〃。他自喻是〃情僧〃,书是《情僧录》,而这是因为他〃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是以只有一个〃情〃,才是天地万物的〃核心〃……否定了虚假的〃空观〃,所以放弃了〃空空道人〃这个原名。然后,又借贾雨村之口,阐明天地生人,正邪两赋之气最为聪明灵秀,秉赋于人,便为〃情痴情种〃。又后,宝玉梦游,警幻待以各色奇珍异味,而聆曲的开头即是〃开辟鸿谁为情种〃。此清楚喻指:宝玉方是真情痴情种……天生的情到至极之地步,便如痴者,为一般常人所难理解,所嗤所谤。
在回目中,写出了〃村姥姥是信口开河,情哥哥偏寻根究底(应作柢)〃。在〃判词〃中,则有〃多情公子空牵念〃之语。其他诸例不必备举,已然昭彰显著,略无遗绪了。
在过去,旧小说中的分类就有〃言情小说〃一目。这〃情〃就是上举诸例之所指吗?完全不是一回事。那〃言〃的是男女之情,即所谓〃爱情〃是也,佳人才子,〃一见钟情〃,偷偷地〃恋〃起来,〃结合〃起来,云云。
《红楼梦》恰恰就被归入了此〃类〃……然后批为〃淫书〃。前些年到铁岭(雪芹祖籍)开会,得见两份论文,方知在延安时期,很多革命者也还认为那是一部〃吊膀子书〃(只有毛泽东说不是)。这种观念牢不可破,已成〃共识〃。不料,伟大的鲁迅出来革了那种眼光的命……他在《中国小说史略》中,给《红楼梦》的大标题是〃清代人情小说〃。
〃言〃情、〃人〃情,一字之差,境界全新了!〃人情〃者,人的感情,人与人交往交流的心态心田,发生的互感相通,真心诚意……此之谓情,也就是雪芹作书的主题大旨之所在。可惜,鲁迅的这种卓识伟题,自1924年以来,很少加以标举申论的良证,不免为先生慨叹:〃知我者稀〃。那么,雪芹写的不是〃宝黛爱情〃吗?怎么硬说不是,变了〃人情〃了呢?其实,论事应该实事求是,勿以教条为先入之〃主〃,还该重读原书,再求体会。
第17节:《红楼》之情(2)
原来,宝玉是自幼与湘云最亲厚的,因为这表妹是祖母的内孙女,她随祖姑常住贾府,故二人才真是〃青梅竹马〃之深情至戚。及至湘云刚刚长到一个可以做点活计的年龄,其家遭事以后的困窘,加上婶母的严苛不加怜恤,就将她接回家去做〃使唤〃了……这些书中〃暗度〃而有意地不予明文〃死〃叙。恰好,失了群的小宝玉忽然见到新来的另一位表妹(祖母的外孙女)和一位姨姐,自然〃填添〃了他失落(湘云)的心理遗憾。然而,这都是小孩子时期,并非少男少女,不可发生错觉。
钗、黛后先而来了,情势一变。不是说就忘了湘云,但难得常晤,而眼前就有了这么两个女孩儿,时常相见。这就要发生微妙的感情。
黛玉初来,宝玉喜其人品貌出众,〃摔玉〃时明言,家里众姊妹皆无玉,如今来了一个〃神仙似的妹妹〃,也无玉,可知它不是一件好东西……请注意:此时宝玉只把新来的与家里的一视同仁,都是骨肉姊妹一般。这儿丝毫没有什么〃爱情〃的成分在内。变化应是发生在二人都安排在老太太房里,虽是分室而居,其实咫尺相闻……时间稍久,小孩子一起,尚无〃嫌疑〃可避,于是〃耳鬓厮磨〃的情感,就随日加深。
这极其自然可以意会。
且说宝钗她是姐姐,先占了身份……宝兄弟对宝姐姐是敬重居先,爱慕在其后。她端庄稳重,知礼明事,对宝兄弟可以姐姐的身份进言规劝教导……大家庭是这样的。宝玉和她不在一起,只能偶到梨香院看望。一句话,宝玉对她是敬慕尊重,而非所谓〃爱情〃。这样,他对湘云的处境是深深怀念牵挂,而无计奈何。宝钗是个敬重而不敢亵渎的对象……这就剩下了一个黛玉。再过过,年岁又大些,于是〃青春期〃萌动,这才开始谈得到寻求〃爱情〃的潜意识。
以后的种种场合,包括〃诉肺腑〃和〃慧紫鹃试宝玉〃两场巨大风波〃痴态〃,这表明方是真的〃相恋〃之情在起作用了。然而,当湘云又能到贾府来住时,情形立即发生了新的变化……这些,雪芹叫它作〃儿女私情〃者是也。他区分得极为清楚:〃大旨谈情〃的情,虽然并不排除这种一二人之间的〃私情〃,却绝不等于这就是全书大旨。
第18节:《红楼》之情(3)
大旨的情是什么?是〃闺中历历有人〃,她们的〃行止见识〃皆出己上,不忍使之泯灭,故此誓志作书,为〃千红一哭〃、〃万艳同悲〃……她们咸隶〃薄命〃之司,都历尽了〃悲欢离合,炎凉世态〃。
这,不就是鲁迅的革命性的大标题〃人情〃二字吗?请抛除旧有的教条成见,理清了什么是〃私情〃,什么才是〃大旨〃的崇高博大的真情。
不佩服鲁迅,行吗?
诗曰:
人情不是那言情,儿女私情也任听。
我为千红声一恸,朱楼记梦大无名。
第19节:莫以〃算式〃读《红楼》
莫以〃算式〃读《红楼》
评论家说,宝钗总劝宝玉读书上进,而黛玉则绝口不及此,所以宝玉爱黛而不爱钗……是为〃思想〃一致与否的关键等,云云。这样,自然也〃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可是还有一个湘云,怎么看待她?多数就简单地把钗、湘划归〃一党〃,与黛〃旗鼓相当〃、〃排营对垒〃起来。
于是很多人对湘云便定了〃格〃,好话说得不多……再不然就不重视,不多提她……一个被〃冷淡〃了的人。在湘云,宽宏阔大,霁月光风,未必把这些放在心上,也未必屑于一辩……可我这人〃小气〃,〃偏爱〃湘云,总愿为之剖白几句。成为〃口实〃〃罪款〃的,其实只有一段〃旧事〃,就是有一回贾雨村来了,贾政又唤宝玉去会客,其时宝玉正与湘云二人对话,会心莫逆,忽被此事一搅,只不能不奉父命,换着衣服,口里发牢骚,说雨村回回定要见我……十二分不乐意,不耐烦,心态可掬。
这时湘云发了两句慰解的话。她说:主雅客来勤(俗语),你总有点儿警他的地方,他才想会会你。
这是第一层。
湘云表示的还有一点:你也该会会这路人,日后可以处世为人……岂能长大了也还总在姊妹堆里过活?(此皆非原文,是我的〃译意〃。)
这是第二层。
宝玉闻此,忍耐不住了,便向湘云下了〃逐客令〃……
宝玉回应说:我也够不上什么〃主雅〃,我是个〃大俗人〃……姑娘请别的姐妹屋里坐坐去,我这里仔细脏了你知经济学问的!〃矛盾〃发生而且〃激化〃了。评家们说:你瞧,这是宝、湘的根本分歧,他们二人并非什么全书中后来极关重要的一段〃奇缘〃。我说,诸公稍安勿躁,且听在下一言……
谈到这个问题,大前提不可忘却:是三个姊妹就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