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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肖叔?”
周六放学的时候,门外的盛况比之前工作日要沸沸扬扬得多,住校生通校生都要回家,所以门外停着许多拉人的三轮车。
张凝跟着周思思一起出了校门,“思思,你真好,太谢谢你了。”
“没关系,”她笑得两眼弯弯,“你可是我同桌,你家住哪里啊?很远吗?”
“也不是很远,但是要去车站坐车,要坐一个小时吧”两人边说边往外走,校门口熙熙攘攘,但是周思思却没在熟悉的位置找到她家的车。
他们站在校门口,周思思皱着眉,“怎么搞的,张凝你等等,我打个电话啊。”她说着从包里拿出手机来,张凝羡慕地看着她。
“肖叔,你这怎么回事,你车停哪儿了?”她热得用手扇风,眼睛四处打量。
“对不住啊周小姐,今天临时有要紧的事,我马上过来!”那边抱歉道。
“什么事这么要紧,”周思思不满道,“你要多久?”
“十多分钟吧!您稍微等会儿,我马上就到。”
“那你快点儿啊。”
挂了电话,周思思对同桌抱歉道:“不好意思啊张凝,我家司机刚刚送我爸爸去办要紧事了,他十分钟就过来,我们去那边等等吧。”
他们站到树底下去等,一中校园历史悠久,门口绿树成荫,尤其两棵参天的黄葛树,树荫浓密,遮天蔽日。
过了会儿,一辆奥迪停在校门口,司机打开后尾箱,“周小姐,我帮您同学放一下行李吧。”
张凝脸红扑扑的,看看车亮堂堂的黑漆,四个圈的标志,再看看车牌号,哇还是777!上车后,她不太好意思四处打量,但是座椅太软了,空间太宽敞了!她从没坐过这么好的车,兴奋地低声道:“思思,你家真有钱。”
周思思谦虚道:“没什么值得骄傲的,你努力读书,以后也赚这么多钱。”她抬头道:“肖叔,你今天怎么来这么晚?”
前面开车的肖叔抱歉道:“不好意思啊周小姐,远阳少爷打电话让我去机场接他一个朋友。”
“接他朋友?”周思思语气登时拔高。
“您也知道的,我是赵家的司机,我开的这辆车也是远阳少爷名下的,他支付我的薪水,我也没办法的。”
他的话犹如一盆冷水浇下来,是啊,她怎么忘了,这根本不是她家的车,司机也不是她家聘请的——周思思看见同桌张凝一瞬间变得不自然的表情,慌张地摆手道:“张凝啊,不是你想的那样。”
赵远阳按了屋子里的报警器,直接悄无声息地通知了小区保安。他躲在房间暗处,看见窗帘垂落的阳台窗户外面,翻进来了几个人影。眼睛一数,还不少,足足有三个人,看身形都是男人,他眉头一挑,小偷?
他们小区的安保一直很好,几乎没有遭遇过偷窃案。或者说,哪怕小偷知道这里肥羊多,也不会选择来这里偷窃,一来是住这里的人非富即贵,惹不起;二来到处都有安保监控,不好下手。
他站在暗处,看见外面那三个贼,几乎以用钥匙开锁的速度,撬开了阳台的推拉门。
赵远阳突然想到了什么,汗毛竖立——这几个小偷不是撬锁,而是正大光明拿钥匙开的锁!
这三个小偷进来后,非但没有避开他的床,反倒借着光在床上胡乱地摸索了几下,动作顿了顿后,直接掀开被子。
“他娘的!这房间里根本没住人!”
“会不会在其他房间?这别墅房间挺多吧,咱们挨个找。”
听见他们小声的对话,赵远阳立刻就明白过来了,这三人根本不是什么小偷,而是专门冲着他来的!
第61章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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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次后;霍戎三番五次地出现,他甚至还有外公的亲笔信,再后来;赵远阳发现自己的命运似乎在被这男人所摆布,他的监护权终于有了着落;他被迫和霍戎绑在一起。
而现在,霍戎比上辈子要早几天出现,或许他是听说了前天夜里的事;所以匆忙赶回来。他似乎没时间做准备;身上有雨水的潮湿;还有远方的气息;甚至有着赵远阳从没在他身上见到过的风尘仆仆。
霍戎跟他做自我介绍时;极力为了不让他把自己当成坏人;还露出了笑容。他五官天生生得冷漠,赵远阳无数次地从旁人嘴里听说他性情残暴冷漠;而且是个从来不笑的人。
听见别人的描述,他不免觉得陌生;好似从未认识过他。
“阳阳,我是你外公的朋友;我们在你外公葬礼上见过的,你记得吧;他死前托我照顾你;前段时间我抽不开身;我听说你遇到坏人了;就赶回来了。”
“我叫霍戎。”他可能一辈子都没跟人露出过这么柔软的笑,完完全全把赵远阳当成小朋友来对待一般,“你可以叫我霍叔叔。”
霍叔叔——赵远阳从没这么叫过他,他也从没把霍戎当成长辈看待过,不会称呼他为叔叔,至于戎哥,是后来才有的称呼。
他盯着这个年轻十岁的戎哥看了半晌,想抱抱他,想跟他说对不起,最后忍住了,闷声问道:“把你**给我看一下行吗?”
“没问题,你等等。”
霍戎一下眼睛就亮了,他只有护照,赵远阳看他翻包的时候,一下掉出一摞证件出来。因为职业特殊性,他连护照都随身携带有十来本,而且回来的匆忙,他根本没时间准备,也没时间收拾好这些非法的物品。换做平常,他根本不可能露出这样拙劣的破绽。
赵远阳只能假装没看见,霍戎动作非常快地把证件收好,接着把正确的那本护照递给他,黑亮的眼睛注视着他,嘴里补充了句:“我不是坏人。”
“我知道你不是。”坏人没有你这样的眼睛。
赵远阳翻到他出生日期的那一页,声音混着雨声,“这位哥哥,你比我大十岁,你让我叫你霍叔叔?你是不是想占我便宜。”
他愣了愣,“我不是,就是”霍戎不善言辞,也没料到赵远阳会这样他原以为,赵远阳会抗拒,甚至会把自己当成骗子。
他的判断出错了。
“那我叫你哥成吗?”赵远阳望进他的眼睛深处,似乎看见了他干净的灵魂。
霍戎又愣住了,满心都觉得这声“哥”好听,又觉得赵远阳的眼神耐人寻味。他只会点头,像赵远阳小时候养的大金毛般,嘴角的笑很感染人。
“都可以,你相信我就成。”他从没面对过这样的孩子,怕自己哪里做的不好,吓到他了。
赵远阳也跟着微笑,他对霍戎几乎有种倦鸟归巢般的依恋之情,他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可以相信的人,但霍戎的出现,就如同冬季里,有人给他递了一张厚厚的毛毯般,从心底升腾起了暖意。
真好,回到过去了——
他低头继续翻看霍戎的护照,他们往校外的方向走去,霍戎替他撑着伞,自己的半个肩膀却露在伞外面,淋着雨。
但他并未察觉,只是安静地听着赵远阳说话。事情太顺利了——顺利得出乎他的想象,他听见赵远阳的声音问道:“英国人?”
“我有双重国籍,我跟你一样,中国人。”他解释。
“那你是混血吗?”赵远阳又问,眼睛仔仔细细地在他的面孔上寻找着痕迹。
他应了一声,实际上,霍戎身上的混血特质并不多。肤色是风吹雨淋的深麦色,眼睛是黑色,头发剃得很短,是棕色的,只有轮廓,只有轮廓能看出一点西方人的深邃。浓眉和上眼脸距离极近,他是单眼皮,眼窝很深,不笑的时候眼睛迷人,笑的时候眼神又柔软,黑亮澄澈。男人鼻子很挺,在侧面看时尤其,胡子是刚刮的,残留着的胡茬很性感,是非常英俊的男人,半点都不像骗子。
关于他的过去,赵远阳只知道他曾经在非洲做过雇佣兵,放着好日子不过,十几岁的年龄便去了战乱而贫穷的国家,过刀尖上舔血的生活。
他们雇佣兵都做些什么,赵远阳不清楚,也没问过,只知道他身上的那些伤口,大多都来源于这段经历。
赵远阳把护照还给他,“你有我外公的亲笔信吗?”
“信?”他愣了下。
男人很诚实,根本不会撒谎,或者说他没能来得及编造一个“亲笔信”的谎言,不过若是他想骗赵远阳,赵远阳是一定没法发现的。
赵远阳得到他的答复,心里也恍然大悟了,大概那个所谓的亲笔信,是骗自己的下下策,结果自己还真吃这套,还真以为外公曾经把自己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