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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色、六入、触、受、生及老死名苦,由惑故造业,由业故受苦。生命由此成,命运由此立,一切一切具摄归于诸法相互缘起,并不需有实我主宰作受于其间了。
佛法破斥天神,而主张自业,否定实我,而肯定缘生,因之它是:
“无神无我的业感缘起论者”。
“此无神无我的业感缘起论”含义极其具体,范畴极其明确,它表现了它自身的特殊性,也表现了佛教内部各宗派的共同思想和信念。如果执有神和我的便不是佛法。如果不承认业感缘生的也不是佛法。我对佛教根本思想的认识如此。
于此应当补说两义。
第一,业感缘起因果通三世义。所谓三世者,谓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十二缘起的因果关系是异熟的因果关系,业是异熟因,果是异熟果,由因感果,必在异时,它是由前世造业到二世乃至多世才受果的。与士用因果、增上因果不同。士用因果,可以现作现受,增上因果可以同一时间,互为因果,都不定于异世始受。独异熟因果,它是生命的转变,是生死的大变,所以它前业既尽受报已完,然后新业始能引出后果,如此往复,生命于已不穷。设若否定三世,那便也没有异熟因果了,因之业感缘起是通于三世的。此中但说异熟因果必通三世,并不说等流、增上、士用因果不通三世,尤其是等流因果,是较之异熟因果,更无穷尽的。此非专论,不详。
第二,业感缘起系各个有情因果相续各自成流义。虽说诸法无我,而造业受果,每个有情各成系统,自作自受。非由自作而他受,他作而自受,一作共受,共作一受。如果那样,因果便成杂乱,也便没有真的业感缘起了。有情与有情间,只能互作增上,绝不能互相代替,尽可能由此一有情教导鼓励彼一有情造某种业,但彼之造业,仍是通过彼之思想言行而主动地自行造作,其应得的果,仍是彼造业者的果。至于教导鼓励,也是一种业。此业之果,则此人自受了。由业果相续,各自成流,各成系统,不相杂乱故。我们可以说在佛法中常一主宰之我不有,而自他差别之我不无。自他差别之我若无,即得失圣凡流转还灭,皆不可得,那便没有佛法了。
次应了知佛法对于有情世间的价值看法如何?在佛法看有情,它的生命是不常不断永无穷尽的长流。因为业感缘起是故故即灭,新新又生,业不断的造,果不断的受,以此相续,而无熄灭之期;并不是百年岁同,转瞬即逝,逝即无余,云散烟消,便成乌有。这样长流的生命,很可能增加人的愿力和加重人的责任感,这是有积极意义的一面。但是佛法就有情生命长流的价值来评判,它却得出极其相反的看法。因为它并不觉得有情世间的结果是快乐的,而终归是苦痛的,有情世间所造的业并不是清净的,而是杂染的。有情所以发动造业之因,并不是正确的,而是错误的。如前所说的十二缘起中,最初便是无明缘行,无明即是愚痴,由缘迷内异熟果愚故,造有漏行。行即是业,由行故缘起识、名、色、六入等。又由缘迷外增上果愚境界,受缘生爱生取。取故缘有,有故缘生,生故缘老死忧悲苦恼。由种种的烦恼和业才得到生,而生的结果只是老死忧悲苦恼,既有今日,何必当初,宁非惑乎?惑故造业,业故招苦,于苦不了,又复造业,如此往复,相续不穷。佛法称为三杂染,惑者烦恼杂染,业者业杂染,苦者生杂染,如此杂染相续,生生不息,三界五趣,轮转不息。佛法总称之为流转,曰流转,曰杂染,曰苦,均是贬责之辞,均示厌逆之意,这便是佛法对于业感缘起的评价,这便是佛法的流转观。
既知流转之应厌离,即应趋向还灭了。如何还灭呢?无他,停息缘起,即得还灭。佛言: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识灭则名色灭。名色灭则六入灭。六入灭则触灭。触灭则受灭。受灭则爱灭。爱灭则取灭。取灭则有灭。有灭则生灭。生灭则老死忧悲苦恼皆灭。
佛与世人有共同的情感,而有不同的智慧,情同者在同恶死,智异者在求不生。世人皆爱生而恶死,因之有长生久视之希求。然生之必死者乃必然之定理。长生不死者,乃人情愿望,不合理之奢求。奢求而违背真理者,真理亦从而违背之,故贪长生者必皆得其反。佛知其不合理,因从根本解决,不求长生而求不生,盖有生,故有死,不生即无死了。生复有因,有故缘生,不有即不生了。有复有因,取故缘有,不取即无有了。取复有因,爱故缘取,不爱即无取了。爱复有因,受故缘爱,不受即无爱了。如是行为,缘故有识,无行即无识。无明缘故有行,无无明即无行。此为逆观缘起之因由。原因既得,修行有方,最初即当断无明。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识灭则名色灭,乃至有灭则生灭,生灭则老死忧悲苦恼一切皆灭。此为顺趋还灭之行果。盖惑尽则业尽,业尽则苦尽,杂染皆尽,而清净出离了。
虽说如此,但解脱之道并不能单靠消极的厌离,还要修积极的圣道。此其要在三学,一者戒学,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所以纳身语意业于正轨。二者定学,耑心正念于应缘境,远离诸相,不正寻思,诸随烦恼,调练心行,伏诸现缠。三者慧学,由闻思修,正见正智,观法实相,断诸随眠。其修行次第,则为三十七菩提分法。最初四念住,观身不净,观受是苦,观心无常,观法无我,住念循观不杂邪智。由四正勤修习断行,由四神足心入定境,次起五根,次修五力,既得根力,修七觉支,见谛现观,初入圣位。次入修道,修八正道。正道修满,入无学位。杂染始尽,清净圆成,不更流转于生死,而永得还灭了。
如此还灭,非断灭耶?不是断灭。还灭,又称涅?。涅?是圆寂,圆谓功德圆满,寂谓烦恼寂静,在因位则修行圣道,在果位成五分法身。所谓五分法身,即戒、定、慧、解脱、解脱智见。必圣道满,法身成,乃得还灭。所灭者仅是烦恼业生之三杂染,并不是清净功德法身,如何能说断灭。《阿含经》中得果罗汉常说:“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知如真”。我生已尽,不受后有,指其杂染已断。梵行已立,所作已办,知如真,指其功德已成。故知涅?解脱,乃有情向清净,向真实方面的成就,而绝不是断灭。
虽然成就,但就声闻乘、独觉乘说,它是小的成就,还不是大的成就。仅成就一己,不能成就一切有情。他住著涅?,怖畏生死,悲小智小,功德力量小,小成而已,尚非究竟成就。别有菩萨乘,智大、悲大,愿力功德大,他不住生死,不住涅?,摄受无边众生,以为一体,为要拔除一切杂染,共成正等正觉,故长劫修行,悲愿度生,此其关键,在由证得自性涅?,而后能得无住涅?。
何谓自性涅??言一切法本无生灭,本来寂静也。此不与前所说根本教义绝对相违吗?谓如前说;一切法皆从缘生,性皆无常,生灭相续,业果感应,名三杂染。长流不息,名为流转。厌离流转,修行圣道,停息缘起,始证涅?。今何说言诸法无生,本来寂静,自性涅??如是岂不自语相违,自成矛盾?答:实有矛盾,而又全不矛盾。若谓无矛盾,则无大小乘之分,也无大小乘之争。如谓真的有矛盾,则是佛法本身思想体系不能统一了。它的矛盾处常人共知,此即不说,今且言其不相矛盾的道理。
因为诸法无生,本来寂静,是依诸法空性说的。而诸法性空是依缘生说的。设若证知缘生性空,问题便全解决了。
缘生的道理,是佛法贯彻始终,各宗的通义。这是没法反对的。即由缘生而证明诸法无我,此诸法无我有两种意义。第一是人无我,即只是十二缘起的无明行等,此外没有常一主宰的实我,亦称数取趣无我,这是声闻乘所共许的。第二是法无我。即说无明行等十二有支,乃至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一切法,均是从缘生的。既从缘生,缘异果异,性不决定,即无定性。生已即灭,性不常住,即无常性。无定性、无常性的东西如象什么呢?恰好如同幻事,如同影像。幻事,影像显现是有,但实体则无,即无自性了。这种但有幻相而无实体、无自性的诸法,即其自身是非常一主宰的,即是非我的。此之谓法空无我,亦称法空无自性。这样无定性、无常性,如幻影,无自性(常一主宰之自性)的法空无我,在《阿含经》中也是经常说的。如说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