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理念世界”(“可知世界”)。前者是人所能感觉得到的具体的物质的世
界,这里一切事物都处于不断运动变化之中。柏拉图认为,所有变化不居的
感性事物皆非真实存在。后者则是超乎感性世界之上的,只有理智才能把握
的理念世界。这是永恒不变的,唯一的真实存在。
“理念”一词,古希腊语原义指看得见的东西。常用于指事物的“种”
和“属”。柏拉图把它引入哲学中,用以指同类个别事物的“名称”(概念),
是对某类事物的共性而言的。柏拉图说:“当我们给许多个别事物加上一个
共同的名称时,我们就假定有一个理念存在。”(《古希腊罗马哲学》,第
179页。)例如世间有各种各样的桌子,我们把它们统称“桌子”,是因为
它们都具有桌子的共性,正因此才使之区别于床,椅子等所有别的物件。而
“桌子”这个概念所表现的东西,柏拉图称之为“理念”。这里,古希腊语
“理念”原义中的感性意义完全被排除了。由此可见柏拉图的“理念”与苏
格拉底所寻求“普遍定义”的渊源关系。柏拉图对“理念”特征作了如下规
定:
第一,理念是事物的本原。它是超脱具体事物而独立存在的实体。具体
事物是理念的派生物。
第二,“理念是思想的对象,是不能被看见的”(《古希腊罗马哲学》,
第179页)。这就是说,理念只能被理智所认识,人的感官是无法感知的。
第三,理念不生不灭,不动不变,具有绝对的完整性和稳定性。例如,
具体的房屋有大小、好坏、新旧之别,但房屋的理念则是完整的,永恒不动
的,绝不因具体房屋不同而变化,也绝不因具体房屋新建、坍毁而消失。
第四,理念世界是有等级之分的。世界上事物类别繁多,因之各类事物
的理念也必然是多的。但它们并非杂乱无章,而是有等级之分。最低级的是
有关具体事物 (如桌子、房屋、牛、马等等)的理念;依次递升为关系(如
大、小)的理念、性质 (如黑、白、冷、热)的理念、数学的理念、伦理的
理念、政治的理念,最高的是“善”的理念。柏拉图指出,善是“超乎存在
之上,比存在更尊严,更有威力的东西” (同上书,第182页)。每类事物
的理念都只是自身的本质,而善则是一切事物最完美的本质和追求的极终目
的。
柏拉图认定具体事物皆由理念所派生,为此,他提出“分有”、“模仿”
等说来解释理念如何派生具体事物。所谓“分有”意思说个别事物之所以存
生,乃因它分有理念的缘故。柏拉图说:“一个东西之所以是美的,乃是因
为美本身出现于它之上或为它所分有 (同上书,第107页)。例如有美的雕
塑、美的衣服等等,它们之所以美,是因为分有了美的理念。所谓“模仿”
说,意思指具体事物乃是理念的摹本。此说与毕达哥拉斯学派所说万物模仿
“数”的观点略有所同。例如有三种不同的床,一是理念之床,二是具体的
床,三是绘画中的床。画的床是画家模仿具体的床绘成;具体的床则是工匠
模仿理念之床制成。这样,在柏拉图的理念和具体事物之间便有了一个制造
… Page 25…
者。后来他的“创造主”创世论便是缘此而来。
柏拉图的理念,实际上是从具体事物中抽象出来的一般概念,是事物的
本质。在理念论中,他已明确提出有关个别与一般,个性与共性,现象与本
质关系的问题。但他都把理念客观化、绝对化,视为先于具体事物而独立存
在的实体,是万物之所出的本原。这显然是客观唯心主义的思想。柏拉图又
提出“善”的理念为最高理念,是一切事物最完美的本质和目的,这就使其
理念论具有目的论的特征。
柏拉图的理念论本身存在许多矛盾,但在哲学史上最早对此作出反省的
正是柏拉图自己。因此,他的理念论学说有一个发展过程。在前期理念论中,
柏拉图规定了由具体事物的理念到至高的善的理念之等级,但他断然否定某
些自然物,如头发、污泥等有理念存在,而对树、火等是否有理念存在,仍
疑而未定。那么,这些东西自何而来?柏拉图未能解释。又具体事物既是“分
有”理念而产生的,如果是分有理念的整体,则有多少具体事物就应有多少
理念,那么理念就不可能具有单一性;如果分有部分理念,那么理念就不可
能具有完整性。柏拉图并没有认识到矛盾产生的根源在于他将理念视为先于
个别事物而独立存在的实体,把一般与个别分割开来。在他看来,前期理念
论的矛盾只是在理念的单一性和完整性的特点上。在《巴门尼德》等篇中,
他对此作了深入的研讨。通过对“一”与“多”、“存在”与“非存在”等
范畴的逻辑论证,柏拉图改变了理念是单一的、静止不变的观点,肯定理念
之间有区别,但又是相互联系和转化的。这是柏拉图后期理念论的主要特点。
虽然柏拉图并未改变其唯心主义的根本立场,但却在辩证法思想方面提出了
精辟的见解。
②知识论。柏拉图的知识论是他的理念论在认识论上的理论表现。柏拉
图的理念论把感觉世界和理念世界相区别并将两者对立起来,因之有其认识
论上的“意见”和“知识”的区分和对立。
柏拉图否定了早期自然哲学家有关知识起源于感觉和智者将个人感觉作
为认识事物之标准的观点。他认为感觉世界中的一切事物流变不居,因此感
觉不可能提供真正的知识。它提供的只是不真实的意见。但是,意见又高于
无知,“是介乎知识与无知之间的东西”(《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
88页)。柏拉图把意见分为两个等级,一是以具体事物为认识对象的“感觉”,
更低一级的是以具体事物的“象”(即对具体事物的模仿,如音乐、绘画、
雕塑等等)为认识对象的“印象”。柏拉图认为,具体事物乃是理念的影子,
而具体事物的“象”更是对影子的模仿,凡此皆非真实存在。所以,由此不
可能获得真正的知识。
柏拉图指出:“知识不在于对事物的感受中,却在于对所感受而引起的
思维里。由思维能达到事物之 ‘存在’与事物之理,感觉则不能。”(《泰
阿泰德智者之师》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81页。)由此可知,
柏拉图所说的“知识”乃是以“存在”即永恒理念世界为认识对象的,而且
只有通过理性才能把握。柏拉图把那些理解不到理念世界存在的人比作关在
洞穴里的囚徒,他们面对着岩壁,只能见到洞外事物投在岩壁上的影子,却
把壁上的影子当成物体本身,因为他们从来没见过真实的物体。
柏拉图把知识也分为两个等级,一是以数学和科学为认识对象的 “理
智”,一是以理念为认识对象的辩证法,即哲学的认识。对数学的认识需要
通过假设才能达到,尚与感性事物有一定的联系;而对理念的认识,完全排
… Page 26…
除感性,是纯概念思维和逻辑推演所达到的。柏拉图认为这是最高的知识。
至于有关理念的知识是如何获得的,柏拉图提出“回忆”说。他认为,
理念世界的知识,是人们心中固有的,“我们在出世前获得了知识,出世时
把它丢了,后来又通过使用感觉官能重新得到了原来具有的知识。” (《西
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81页。)因此,学习的过程乃是对已遗忘的固有
的知识的恢复。这就是所谓“回忆”说。柏拉图注意到在知识回忆过程中“感
觉官能”的作用,也就是通过感觉认识的诱导,将遗忘了的知识回忆起来。
他还指出,对知识的回忆,有时需要经过启发。柏拉图举一个从未学习过几
何的童奴,在苏格拉底的反复启寻之下居然正确地解答出几何题为例来说明
这点。
柏拉图的“回忆”说又与他的灵魂说紧密联系,相互发明。柏拉图的灵
魂说兼取了苏格拉底和毕达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