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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说明,能加在结构的产生平衡和交流的概念之上的其他中心概念在问题的目前状态下似乎可以还原为这些概念。例如相当重要的“方向”概念(生物学、发展心理学等等都有这种概念),在充分加以分析的情境中就似乎是结构的产生与结构的逐渐平衡之间的一种组合的结果。
此外,让我们来研究一下这三个概念的意义。首先,把结构这个词在各种自然精确科学和人文科学中的应用作一番比较,人们就会发现下列特点。结构首先是一个变化系统,含有作为系统的自身规律,因此这些规律不同于要素的属性。其次,这些变化带有自动调节,也就是说,任何在变化中产生的新要素都不超出系统的界限(两个数字相加得出的还是数字等等),系统的变化也不求助于外在于系统的要素。第三,系统可以通过总系统的分化(比方说通过对变化的限制,使某一特征不变等等)包含一些亚系统,也可以通过某些变化从一个亚系统达到另一个亚系统。
但是,从不同的学科来看,必须立即区分出两种结构。第一种是已经完成的结构,因为它们的产生方式属于演绎发明或公理决定(逻辑…数学结构),或属于物理因果性(如力学中的“群”结构等等);或者因为这些结构构成前一种精神的(智力结构)或社会的(法律结构等)发展最终的或暂时稳定的平衡形式。相反,第二种是正在构成或重新构成的结构,它们的产生方式属于生命过程(生物结构)或属于自发的或“自然的”(同形式化对立的)人类发生;正在形成的精神或社会结构等等。
适用上述定义的只是这两类中的第一类,因为这一类是完成的、因而是自身封闭的结构。在这种情况下,结构的“产生”与其内在变化溶为一体,无须区分形成和变化,因为一个完成的结构同时既是结构好的又是无限结构着的结构。其次,结构的自动调节构成其“平衡”的原因。平衡的稳定性来自这一结构的规则本身,也就是一整套“规范”。因此在这方面,无须区分结构与功能(生物学意义上而不是数学意义上的),因为结构的运行只限于它内在的变化。第三,没有“交流”,除非又是以内在的形式出现,作为从一种亚结构到另一种亚结构的可能过渡(和相互过渡)。
相反,在形成的或继续重建(如通过生物学中的新陈代谢)或暂时重建中的结构方面,产生、平衡和交流这三个特征则显然以不同的面目出现,尽管上面描述的形式可以被看作是本文即将探讨的形式的极限状态,因为这两种形式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与一种稳定的完成相符,而后者与过程或发展相符。
第一,结构的产生以两种形式出现即形成与变化,其中第二种只是第一种的结果。因此,结构的建造者,即精神主体或社会群体,只成为运转(或结构行为)的中心而不是通过某种预先形成的、包含一切可能结构的完成结构。换言之,在这一形成性过程中,必须把作为结构活动的功能和作为结构的结果的结构区分开来。
其次,就形成中的结构而言,结构的自动调节不再归结为标志着完成结构的那一整套规则或规范。它是由一个调节或自动调节系统所构成,带有事后对错误的改正,还不带有像在最后系统(其自动调节还是达到在形成各阶段中运行的自动调节之界线的过渡)中的预先修正。
最后,就正在构成或继续重新构成的结构(如生物结构)而言,交流不再限于内在的相互交流,如同在一个完成结构的各亚结构之间的交流那样,而是带有相当大一部分与外界的交流,作为结构运转不可缺少的供给。这就是智力发展领域中的正在形成中的结构的情况,因为结构的主体经常需要求助于经验(甚至那些专门是逻辑…数学的、其信息不是来自物体本身,而是来自作用于物体的动作的经验)。这尤其是生物结构的情况,它们只是借助环境对有机体的同化以及有机体对环境的适应机制,通过与环境的恒常交换才得以形成。这些机制构成从有机生命到行为甚至到精神生活的过渡形式。
事实上,如同贝尔塔朗费所指出的,一个活的结构构成一个“开放”系统,也就是说,它在与外界不断的交流中保存了自己。但它并不因此而不含有一个自身封闭的系统,其要素在从外界吸取给养的同时通过相互作用而得到维持。这样一种结构就能作静态描述,因为它尽管永远活动着,仍保存着自身,但原则上它是活动的,因为它构成种种不断变化的相当稳定的形式。
因此,一个“有机”结构就其动态而言,包含着运转,也就是结构的特征——变化——的表现。于是,人们通常把一个亚结构在总结构的运转中所起的作用(即活动区或运转区),推而广之,把总的运转对亚结构运转的作用,都称为“功能”。
任何运转都同时既是产生、交流与平衡。也就是说,不断需要决策或选择、信息和调节。因此,结构和功能这些概念本身导致了功能效用或价值、意义等派生概念,而这在生物学领域里早已如此。
首先,任何功能,任何运转都包含着对内在或外在要求的选择或淘汰。因此,当一个要素进入结构系统成为一个组成部分时,人们就说它是有用的;当它威胁或中断系统的连续时,人们就说它是有害的。但功能效用或“价值”有两种,必须加以区分:
(1)首级效用,也就是一个内在或外在要素(生产或交换)就所考察的结构而言的效用。但这个要素必须在质量上参予作为有机形式的这个结构的产生或保存。例如,含有钙的食物对维持骨质的效用,或一个基因群在可能延续生命的发生重新组合中的效用。
(2)次级效用,与属于第一种意义上的有用要素的代价或收益有关,如参与运转的一种变化、一种交换等等的代价。
因此,这一区分一方面参照结构的相关面或形式面,也就是结构面,另一方面参照运转的能量面。当然这两面是不可分割的,因为没有运转就没有结构,没有结构也就没有运转。但它们又是不同的,因为在任何生产和交换中,都必须区分(1)在要维持或建造的结构方面,应该产生或应该获得或交换的是什么,和(2)在可动用的能量方面,这项生产或交换的代价或收益是什么。
但是,除了这些生物学的,能作为分析各种人文科学所特有的共同机制框架的一般概念之外,还应加上一种区分。这就是与信息作用相关的区分,因为信息无论对产生、还是对交流或调节都是必不可少的:
(1)当一个立即辨别出来的刺激引起一个非迟延的反应,因此在刺激与反应之间无空-时距离时,信息可以是直接的;
(2)相反,如果按照确定的密码编码和随后进行译码时(有非零的空-时距离),信息就是间接的。这就是生殖物质中的编码遗传信息(如同华森和克利克在1953年所发现的,其密码来自序列的脱氧核糖核酸或ADN)。尤其应该提到的是引起本能行为的“有含义的迹象”(洛伦兹、廷伯根、格拉赛等等)。
因此,除了结构和运转的价值之外,还必须加上“含义”这个概念。即一个特定要素可以不能作为要素整合到已经产生的结构中去,或目前不可能如此,也不呈现出直接或间接的功能价值,但却构成以后的结构行为或运转的代表物或信号。这里有两种情况需要区分:(a)代表物不被有机体承认为代表物。换言之,它与行为并不相干,但却属于以后将要使用的一种信息的囤积或储存。人们说遗传信息等等或信息传递就是这个意思。信息传递标志着与主要能量过程相对立的反馈,而反馈则保证能量过程的调节,(b)这一代表物被用在“行为”之中并因此成为“有含义的”刺激,等等。于是我们就走到与人类行为有关的含义系统的入口。
总算起来,我们一共有三个大的概念范畴:结构或组织形式、功能——质的或能的价值的源泉,还有含义。这三者自然都产生一些问题,有的是历时性的,即进化和建构问题,有的是同时性的,即平衡和调节问题,再有的是与环境交流的问题。但人们马上可以看出,历时之维与同时之维的关系在结构、功能效用或含义这三方面不可能都是一模一样的。
因此,要进而分析各不同人文科学所研究的共同机制,最好用人类行为来表达这一总的范围。但在这之前还需要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