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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03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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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空气?一个女孩的名字——含烟?
  青花瓷里自然属瓶类最经典。梅瓶提气于胸,是体态圆润的少妇。柳叶瓶纤柔沉静,是尚且待字闺中、的少女。玉壶春瓶雍容富态,肚腹微显,似风韵犹存的徐娘。直颈瓶纹饰大多淡雅清扬,秀拙相蕴,恰恰是纯粹的文人气质,自是吃墨看茶听香读画,餐花卧琴吟月担风的墨色;我从不用它们插花插梅,它们自己已是一个完整的宇宙,不需要任何繁琐的帮衬;恢弘大气的盖罐、坛罐是老者的宽厚从容,已然世事洞明,一派尘埃落定、乾坤朗朗,落笔处正是“空山无人,水流花开”的平和之境;尊的器型是中庸的,介于罐和瓶之间,那是人到中年,坚致沉实;花觞一袭青衫修长儒雅,玉树临风的翩翩公子是也;至于精巧玲珑的小盏,还是青葱少年,着色活泼顽皮,憨态可掬;高足碗、高足杯胎骨轻薄、釉汁纯净,颇得世外高人的幽玄之趣,清逸孤高;盘和碗的风格要入世许多,质朴而有亲和力,柴米油盐引车卖浆者;青花瓷中的另类是壶,无论扁壶、执壶都清瘦灵动、轻功了得的样子,不知江湖别号西门吹雪还是独孤求败;粉彩器皿,是薄云小雨天气,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是粉妆优伶幕后台前,水袖掩面的羞涩,对镜画眉的妩媚……
  还有一些什么,我是说不出的,只有古代那双铺釉雕花画梅拂尘的手知道。反正“典雅”、“古朴”“莹润”“脱俗”“静谧”,青花瓷不会使喜欢这些词语的人失望。无论把它们搁在哪里,都是叫人眼睛一亮的喜悦。
  许多个午后,惬意地挨着青花瓷靛青色的衣襟坐下,想像自己也胎纯釉净、肤如细瓷。焚香小坐,静心品瓷,我将它们中的某一个举到眼前,沉得坠手,逆着阳光细细地凝视。看着看着就痴痴地走神。青花瓷与生俱来的抑郁的气质、内敛的眼神。每转动一次,光线就有新的折射,那闪闪烁烁的光一眼不能望尽,这样媚惑又这样推拒。有月亮的夜晚,它们会显得丰腴一些,无月则消瘦而骨感得像个幽灵。月光照在瓷器上,好怕它们笑颜老去,它的体香回泛在空气中有着说不尽的蛊惑,使我迟迟舍不得去睡。怕它们像宫女,趁着夜色溜出宫去,或者白骨精似的化成一股烟逃走。午夜梦回,披衣而起,担心它们和黑夜一起消失了,剩给我一个大白天,遂蹑手蹑脚溜到书房,虚一条门缝,偷窥它们是否和人有着一样的梦呓和鼾声。清晨醒来一想到隔壁的它们,以往遥遥眺望的“古代”,离我这么近,心中就窃喜不已。
  一向怀疑自己生错了朝代,甚至一厢情愿地断定曾经历过唐朝或宋代。《可兰经》里说:呼山不来,我去就山。此刻是我过不去古代,青花瓷却使“古代”过来了。
  青花瓷的确很旧,但许多新的东西在它面前却黯然失色。其实我们自己每天又何尝不是在新的一天中成为旧的人,可惜我们没有青花瓷那样耐旧。据说人最远只能走到自己的尽头,青花瓷却可以几千年扔掉好几辈人,才轮到人抛弃它,但最终人对它还是小心翼翼地挽留,百转千回地疼惜。
  天空一如既往地空着,而筑梦屋已有了瓷气和人气。当雨一次再次地把房间搬得更空,我也空出我自己。有青花瓷在的日子,人是不想出门的。我干脆关世界于门外,揽青花瓷于怀中。天天坐在窗前对它们讲薄脆的瓷话,永远都讲不够。话到辞穷处,不见辞不见穷,却有一片幽蓝,冷冷在目在耳在衣在心。它殷实的底气使我沉溺其间,并以此拒绝一个黏腻喧哗的世界。
  我终于能安排自己活在青花瓷的时间里了。枕雨高卧,坐拥爱瓷,真是受用得紧。
  我至今都不知道还有什么比青花瓷更——瓷实。


记忆的尽头是死亡
■  何大草
  一
  
  福克纳和海明威终生设有见上一面,虽然他们是同胞,并且完全生活在同一个时代里:福克纳生于1897年,卒于1962年;海明威生于1899年,卒于1961年。他们的长篇代表作《喧哗与骚动》与《永别了,武器》都发表于1929年,两人后来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时间也非常的接近,分别是1950年和1954年。他们应该有许多机会见面但没有见面,唯一的解释只能是,他们彼此不想见面。据说,乔伊斯和普鲁斯特曾在巴黎的一个晚宴上,有过一面之雅,他们的崇拜者希望两位大师的不期而遇能给文学史留下一段佳话,但留下来的却只是笑话:他们彼此交换了对天气和食物的看法,一个喜欢萝卜,而一个正相反,讨厌萝卜而喜欢茄子。仅此而已,然后礼貌离去。我们不能指望海明威和福克纳能做得更好。
  海明威与福克纳的关系略似中国诗人李白和杜甫,一个狂放,一个内敛。但不同的是,李白和杜甫能够友好相处,取决于杜甫在李白面前的谦卑。也许在李白看来,杜甫还是一个新手,小兄弟,是他无数崇拜者中的一分子。但福克纳和海明威的关系却是紧张的,对抗的,从这种对抗中,我们能看到福克纳内在的骄傲,和海明威本质上的脆弱。据李文俊《福克纳传》记载,1947年4月,福克纳应密西西比大学学生的请求,列出了一个当代最重要的美国作家的名次,排名为:一、托玛斯·沃尔夫,二、威廉·福克纳本人,三、多斯·帕索斯,四、海明威,五、斯坦贝克。福克纳称海明威缺乏探索的勇气。在这里,勇气本指写作而言,但海明威大动肝火,请求自己在“二战”中的朋友兰姆将军给福克纳写信,证明自己在战争中是如何勇敢。海明威的过度反应,近于孩子气,也进一步证实他总是缺乏安全感,有某种程度的受迫害妄想症。李白以狂放闻名天下,杜甫说他其实是“佯狂”;而福克纳在海明威自杀后也对朋友说过,“他所显示的无畏与男子汉气概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伪装。”他们都点到了对方的要害,不同的是,杜甫怀着悲悯,而福克纳带着讥诮。
  福克纳和海明威的不和,用“文人相轻”来解释似乎流于简单,他们深刻的差异,来自不同的地域、家世、禀性、气质、价值观。他们都曾受惠于舍伍德·安德森,海明威从他那儿领悟到了风格,即语言、结构、怎么写,而福克纳接受了他忠告,即写什么:安德森建议福克纳以密西西比州的“一小块地方”作起点来写作。后来,这一小块地方被福克纳命名为约克纳帕塔法县,经营出十余部长篇和近百个短篇,并使之成为文学史上传之不朽的邮票般大小的家乡。有一件逸事很能表现福克纳对家的理解,他在好莱坞打工时,曾向老板抱怨办公室闹哄哄的,老板就让他回家去写作。老板所指的家是福克纳在好莱坞的公寓,但几周之后他发现福克纳已经回到了几千英里外的密西西比老家。对福克纳来说,家只有一个,就是那块他生于斯、长于斯的土地。他是个南方人,而且如他所说,是乡下人,土生子,乡土、人情的观念影响了他的一生。相对来讲,出生于芝加哥橡树园的海明威是个北方佬。我发现,一块版图只要能划分南北,那么北方总是偏于单纯、辽阔、强悍,而南方则阴晦、潮湿、诡谲,如果说《楚辞》和《诗经》代表了中国古代文学的南北之分,那么福克纳与海明威也正好凸现了美国小说的南北差异。海明威的小说如高纬度或高海拔的杉树,俊朗、挺拔,笔直、干净的主干顶端,托着巨大的塔型树冠,危险而又美丽。福克纳的小说更像是南方的丛林,在低洼的平原上绵绵生长,不仅有古木,还有灌木、杂草、苔藓,鲜花盛开、雾瘴弥漫,狼虫虎豹、蚊子苍蝇都活跃其间,能听到大树坍塌的隆隆巨响,也能听到枯叶滑落的轻微脆裂。福克纳的世界正是脆裂的记忆,是记忆中消失的南方,记忆产生挽歌,让这个世界更丰富,也更漫长,所谓此恨绵绵无绝期,他到死都没能把约克纳帕塔法县的故事讲述完。
  海明威的小说干净、简洁,以减法行文,语言千锤百炼,就像是一个中轻量级的拳击运动员,全身没一块多余的赘肉,穿上西服就成了体面的绅士。据说他的词汇运用在全美作家是最少的,为了“把字眼儿弄得准确一些”,《永别了,武器》的结尾,他改写了三十九遍才感到满意。这使他作为作家的内在气质,远离了李白而接近杜甫,李白以古风、乐府见长,斗酒诗百篇,而杜甫痴迷格律,字字句句莫不苦心孤诣,所谓“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比杜甫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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