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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5-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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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给他讲那个能够让人笑得肚子疼的笑话。我讲得很慢,很认真,生怕丢掉一个字。他也听得很认真,身子一动不动,脸上的神情很专注,闭着眼。我讲完了,他也听完了,然后,他翻个身便牺牲了。事后我想了很久,终于想明白了这里边的道理:护理员的文艺表演就像是药,唱歌跳舞药性温和,可以给伤员消炎止痛,但笑话不行,笑话的药性太烈,是虎狼药,不适合于重伤员。所以我认为,是我的笑话把营长给杀死的。 
  转过天来,天亮后许久我才决定动身。乖娃的脚髁肿起了一只馒头似的大包,青紫色,于是他让我们先走,他要再休息一会儿,说是等脚上好些他就出发,一个人走路方便,很快就能赶上我们。但是我心里非常清楚,乖娃这是怕拖累我,我一个人毕竟不能同时带走两个伤员。为此我犹豫了许久,最后还是决定带着老高先出发。因为,乖娃是我的战友,而老高却是我的任务,在他们两个人中间没有选择,我必须得完成任务。 
  临分手,乖娃想让我教他放一枪。这是他的梦想,他做梦都想开枪参加战斗,但是我没同意,把枪中的子弹卸了下来。我们只剩下3颗子弹了,如果追不上大军,后边的路上点篝火全得靠它。我把子弹装进自己的衣袋中,从烟荷包里取出最后一粒黑盐,小心地放在乖娃满是馋涎的舌头上,没有给他留下一粒青稞。 
  天还是蓝得虚假,夹雪的暴雨照例准时到来,泥淖中依旧摆放着稀稀落落的军帽,每顶帽子上都放着一双破草鞋,帽子下边是一名牺牲的红军战士。我扛着老高的胳膊向北走,越走越远,每走一步,都会离草地的边缘近一些,离乖娃远几分。今晚宿营的时候很可能只剩下我和老高,没有乖娃帮我,就只能由我一个人来给他表演。于是我便担心他会像营长一样,被那个能笑死人的笑话杀死。 
  从前几天开始我便发现,大军经过的地方,除去摆在泥淖中的军帽与草鞋,沿途没有陷入泥淖却牺牲的战士越来越多。他们散落在草地上,给掉队的战友指示大军前进的方向。我没有到这些战友们身上去翻找粮食,他们必定没有粮食。我只是后悔没有让乖娃放那一枪,让他完成自己最后的心愿,因为这些牺牲的战士身上多半都有子弹。 
  离天黑还很远我便决定宿营了。如果乖娃还能走,天黑之前他一定会追上我们。老高歪倒在地上,紧闭双眼。我仔细地给他洗伤口,洗脚,洗绷带,喝热水,然后我也学着乖娃的聪明,将青稞放入罐头盒里炒,弄出满世界的麦香。 
  麦粒塞到老高嘴里,他的嘴动了几下,我却没能听到焦脆的麦粒被牙齿咬碎的咯咯声。我扒开老高的嘴,闻到一股腐臭的气味,发现他的牙龈已经变黑腐烂。于是,我伸进手指去找到了那几颗麦粒,并顺便替他拔掉了两颗已经脱落的牙。 
  我将麦粒再次放入罐头盒中,加满水慢慢地煮。我盼望着那几粒青稞能坚强些,慢一点被煮烂,最好是等到乖娃追上我们的时候再煮烂。这样一来,就可以由乖娃来表演,我只干活便成了。然而,等到天已经黑透了,我也没能看到乖娃细小的身影,于是,我下定决心自己表演。小王说得对,如果不能激发起伤员心中的斗志,他们很快就会牺牲,哪怕受的伤并不重。我不能让老高牺牲,他是我的任务,所以我必须得表演。 
  金黄色的火光照亮了老高的半张脸,他的眼睑偶尔会动一下,没有睡,一定是在等待着我的表演。我扣紧军装上的每一粒纽扣,用刺刀将已经烂成碎布条的袖子裁得整整齐齐。我再看看脚,脚洗得干干净净;摸摸脸,脸上也很干净。我身上唯一不整齐的地方,是头上缠着的绷带。这是没有办法的事,老高的绷带每天都得洗,但草地里却没有地方晾晒,我只能把头洗干净,再将绷带缠在我的脑袋上,让绷带和我的头发一起晾干。这个办法不是我发明的,但很好使。 
  我最后向来路望了一眼,没有乖娃的影子,也没有其他掉队的伤员赶来帮我。大队红军中,我们两个一定是落在了最后,而且离下一队红军还有两天的距离,至少两天。我开始讲那个笑话,声音很大,吓了自己一跳。我讲得小心翼翼,一字一句不走样,连口音也变成了教我笑话的那名湖南战士的口音。这个笑话的最后一句最可笑,我几乎是喊出来的,如果乖娃这个时候正在赶夜路,走得近了,他一定能够听到他哥哥的声音。 
  笑话讲完了,老高也像营长一样翻了个身。金黄色的火光照在他的脸上,我看到他笑了,露出缺齿的牙。 
   
  最高奖赏 
   
  从上午开始我就趴在这条石缝中,头前是老马,脚后是小刘和另外两名战友。不算桥边与隘口中牺牲的一百多名红军战士,五次攻击过后,就只上来我们五个人。 
  这腊子口是个浑蛋透顶的地方,周围几百里只有这一条路。隘口的右边是光秃秃的石山,得有一百丈高,只飞鸟才能上去,人不行;隘口的左边倒是长满了密不透风的杂树,但这山壁是倒悬的,能爬上去的只有松鼠;隘口中间是一条溪水,很深,水流也急,站不住人。这个隘口的最窄处只有一丈多宽,却有十几丈长,右边石壁的半腰上,敌军布置了一百多人,专往这里丢手榴弹。此时地上已经积起了成堆未爆炸的手榴弹,而爆炸了的得有上千颗。 
   

  要攻上山顶,我们就得在过了隘口之后,再跨过小溪。小溪上边是两根树干并排搭成的小桥,过桥之后再向上爬三十几丈狭窄的小路,就能到达山顶。山顶上敌军建了四座碉堡和许多机枪掩体,交叉射击的子弹如同顶头风中的暴雨一样密集。 
  我现在待的地方,就在过了小桥之后的小路底下。上边的敌军每隔一阵子就朝我们丢一批手榴弹,但砸在牺牲者的身上不会弹起来,便没有滚过来伤到我们,只是会把血和碎肉溅到我们身上。他们的机枪子弹也只能打到我身边三四寸的地方,虽然已经打出了一条深沟,但我们很安全。然而,要想让大队红军隐蔽在这里却不可能,因为这条石缝只能够勉强塞得下我们五个人。 
  透过老马草鞋底上的窟窿,我捅了捅他的脚,大声问:手榴弹的“榴”字,木字旁的另一边是什么?老马说是留下的“留”。我问他怎么写,他却怎么也说不明白,我便只好在口中蘸湿铅笔头,写了个流水的“流”。等攻上腊子口再让他写给我看吧,我想。 
  在一年前离开家乡的时候,我还是个文盲,但到了今天我已经能读写432个字,可以读懂墙上的标语了。老马小时候读过两年私塾,比我强得多,能够读写一千个字,于是便成了我们的文化教员。大队红军从江西出发后,不知道是谁想出来的那个好主意,把生字写在一小块白布上,让每一个战士都要学会自己这块布上的10个字,然后再把布缝在后背上,把这10个字教给后边的战士,而他自己则要向前边的战士学习另外10个字,等到大家都学会了前边的字,再顺序交换白布学新字。 
  因为这一路上很忙,仗打得太多,我们只能利用行军的时候学习,但敌人的飞机又总是来轰炸我们行军的队伍,所以,一块白布上的字我们要学上十来天才能学会。最让人气恼的是我的运气不好,到今天为止,我的小本本上已经积攒下一百多个生字不认得,这都是因为背着这些字的战友们已经牺牲了。 
  我拼命学写字倒不是为了成为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容易犯“左倾”或“右倾”的错误,没什么可羡慕的。我学写字是因为我一直有个想法,就是把这一路上的经历写下来,然后托人带给我老婆。大队红军出发时,我老婆挺着大肚子来送我,叮嘱我一定要托人带信给她。队伍越走越远,我见到了几辈子人都不曾见过的新鲜事,也经历了无数的凶险,这让我很兴奋,也很满足,于是便想将这一切都讲给儿子听。虽然我不能看到儿子出生,但我一定要让儿子知道在他出生时我做了些什么,这样一来,等到我们的“主义”胜利了,或是我牺牲在路上不能亲自讲给他听时,他便可以看我写下来的东西,知道他老爹是个什么样的人,都干了些什么,让他因为有这样一个老爹而自豪,同时也能够像他老爹今天这样有见识。现在,我已经把经历的所有一切都记在了脑子里,只等学够了字,便把它们完完整整,细细致致地写下来,而且是用钢笔写在白纸的日记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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