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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2006年第3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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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夜晚,在繁华脏乱的街头,就是这感觉。 
  我印象中第一次有这感觉大概是初中时我一人去济南,在城市里一条河边的桥下,那是1983年左右,空调还未进入家庭,男女老少在河边戏水,那水几乎是黑的,且是沥青般黑得发亮,桥洞垂着丝丝缕缕的苔藓,孩子叫笑哭闹,妇女大背心与大裤衩,这幅图景至今留在我的记忆中。当时小,大概不觉得什么,后来每当想起,便觉人世苦惨。 
   
  四 
   
  刚到镇江的时候,我都在醋厂宾馆的二楼餐厅就餐。餐费是签到房费里的,每次用完餐,都需要我大笔一挥,一开始有些生涩,得问小姐签哪,并且一边签一边核对着菜价,动作显得迟疑,渐渐就流利了,买单时我只需叫声“服务员”,然后对她做一个签字的手势,服务员片刻就将账单和笔递到我眼前,菜价我只需瞄一眼(我已知道我吃了多少钱),然后一挥而就,整个动作流畅自然一气呵成,有时单手悬腕就可完成,嘴里若是再衔根牙签就该满分十分了吧。 
  早餐午餐都好办,吃饱签单走人。 
  晚餐则有些不习惯。多年来,我的晚餐很少是为填饱肚子,要么是跟朋友一起聚喝,要么是一个人在街边小馆或排档要一两个菜把着瓶啤酒边喝边愣神边想事,兼偷听观察邻桌的言谈举止,也就是说我的晚餐不是在吃饭而是在工作,这么说有大言不惭之嫌,有人可能会说有这等好工作他/她也要干,然而这个活儿还真不是什么人都能干的。 
   
  五 
   
  先说第一种情况,与朋友聚喝,也就是赴饭局。 
  这种情况下首先你得能喝酒,这种饭局是不谈正事的(虽然每每以“谈事”为幌子),一是没正事,二是即使有“正事”,那么正事也是最不禁谈的,通常五分钟搞定,然后直奔主题——闹大酒,而不喝酒的人则很难闹得起来,我觉得这种饭局对于他们来说是很枯燥无聊的,这也是为什么有些女孩及有些天生酒量不行的人永远不会成为这种饭局的常客乃至铁杆,无聊乏味的事谁也不会常干。 
  其次你得不怕醉,这种饭局闹起来就是没边的,很多次大家聚在一起吃喝之前便信誓旦旦讲好“今儿就一人五瓶”或“今儿就到十点”,我印象中很少有兑现的,而且每每立了这种誓言的饭局因誓言在自己手中被践踏(超过十瓶或十点之后),反而加速向失控的大酒方向发展,也不知这算是突破了道德底线之后的破罐破摔加速堕落还是突然想开了看破红尘大彻大悟之后的境界提升,总之无论向下还是向上,众人都是以加速度朝醉而去。与此相反,某些说好了要“大干一场”的饭局反而不那么容易大醉,我想这是因为心理准备很充分,同时也调动了生理上的各项机能,从而使自身达到一种接受酒精的最佳状态。当然也不能准备得太充分。总之赴这种饭局跟运动员参加比赛一样,心态要有点兴奋又有点抑制,有点想喝又有点不想喝,这个状态最容易出成绩,最不容易大醉。当然像我这样早已超脱了胜负的人是不会这么刻意调整自己的,我是碰上谁是谁,要么灭人要么遭灭呗。你要有连续作战的能力,喝大一次歇三天是不行的,你要像优秀职业运动员那样在密集的比赛过程中保持稳定的水平,要学会以赛代练,在这一点上,酒场如赛场。 
  当然酒场跟赛场不一样的是,它还没有职业化,还没纳入资本运营,所以实在顶不住你可以跑,像我时不时跑外地退隐一段,然后满面红光回北京继续大干,这应是令职业运动员羡慕的,但有得必有失,你不可能指望喝酒挣钱,能少赔点就不错了。 
   
  六 
   
  再说第二种情况,即一个人单喝。 
  刚来镇江那两天,晚上出去逛街时,就曾逛到过“春江菜馆”,有回都夜里十二点了生意仍很火爆,基本都是男女青年及中年混混,这是那种南方特有的临街那面没有墙全部敞开的小馆,有半露天性质,当时就想这个地方可以来,后来一个人在宾馆餐厅闷吃闷喝实在不习惯,晚饭就改在这里了。 
  我每次都挑临街的那张小方桌坐下,这更接近露天。我一般背靠墙,这样可以看到整个饭馆内的情景,街上的一举一动也都逃不过我的眼睛。我是便衣吗?其实很多时候我在那儿发呆愣神,有时我甚至能被我自己的发呆愣神惊醒,也就是说我有时会忽然感觉自己呆呆地盯着什么半天了,眼球甚至有点酸胀,于是赶快回过神来,有时会自问“傻逼干吗呢”。在我发呆的那个过程中一切尽收眼底但却什么都没有看见,一百个犯罪嫌疑人可以随便大摇大摆地从眼前过。说实话这样的发呆是挺舒服的,但会不会影响到别人呢?整个饭馆都在热火朝天地吃啊喝啊聊啊,惟独角落里有那么一位不吃不喝二目痴呆呆死盯着一个地方(还常是半空中)不动,这让有心人看见了,肯定会觉得怪异吧?你为什么要怪异呢?因为你写作?写作怎么会把人搞成这个样子呢?当然也不是次次这样,一般是在写的比较顺畅之后,身在滚滚红尘心还没从刚才写作中全缓过来,写的不顺利则不会这样,这时先连闷几口酒再说。 
  我每到一地,必找这样的小饭馆泡,不知这算不算体验生活,接近民生,不管算不算,这么一想,便有了居高临下的意味了。这是文学必然带来的一种意识或心态吗(因为所谓的文学即人学是研究人琢磨人之类的)?糟糕的是还不仅仅是喝酒吃饭,有时候谈恋爱也会带了这样的意味,以及生活的方方面面,文学到底是怎么一个位置,对人应有怎样的影响?总说生活第一,生活第一,其实当我们说(还不必是强调)“生活第一”时,这里面就有问题了吧,这还用说吗?难道有“生活第二”一说吗? 
   
  七 
   
  与早餐和午餐时分喧闹及略带繁忙的场景不同,醋厂宾馆二层的餐厅在晚餐时分总是寂寥空旷的,加之因为写作超时,我每每用餐时间偏晚,经常七八点钟步入餐厅,偌大的厅堂一般只有三两桌客人,服务员站在一边调笑聊天。 
  我的写作总是超时,这不是说我多么用功多么勤奋,而是我在写作过程中总是要磨磨蹭蹭地浪费大量的时间。比如说我打算下午写作,那么通常要睡个午觉,至少要眯一会儿,要不我老觉得我脑力不够,午睡醒来打哈欠愣神伸懒腰自己挠痒痒兼把电视频道过两到三遍,这个过程至少半小时,倘若碰上电视里有喜剧或围棋之类我喜爱的节目,则可能就看上了,同时内心一遍遍痛骂自己没出息,在痛骂大约十遍之后,作毅然决然状将该死的电视按灭,翻身下床,去卫生间小便(有时是大便),然后是洗脸(有时是洗澡),然后用宾馆电热壶烧水,水烧开后在茶杯中倒三分之一杯,凉十分钟,然后将茶叶放入晃晃,再凉五分钟,将茶杯的水注入到三分之二。这套沏茶方法是我跟一个叫老柳的家伙学的,他的讲法是绿茶宜用七八十度开水沏,这个我早知道,关键他说先要泡一泡,然后再将适宜温度的水“徐徐”注入,他强调“徐徐”,意在温柔,他说茶是有生命有灵性的,你要以茶喜欢的方式对待它,它才肯把自己的各种营养物及香气充分释放出来回报你,我说沏绿茶用七八十度的水有道理,水太烫则破坏茶叶中的什么有机物,但你这先泡再“徐徐”加水且只加至杯中三分之二的这一套把戏我看完全是故弄玄虚,老柳说,你要喜欢一下加满我也不拦着,反正人真正喝茶的都是这么泡,我说那我以前一直在假装喝茶喽?老柳说不跟你丫贫。 
  老柳是我这两年新认识的酒友之一,他是个忙人也是个闲人,说他忙,是因为每次找他喝酒他必在火车站或飞机场(以火车站居多)接人或送人,后来得知他干的活与旅游沾边,所以现在每次找他喝酒,只需问“人送走了吗”?或“人接到了吗”?说他闲是因为他除了迎来送往就没听说过他还有别的事。老柳家祖上有些背景,据说他对中国传统的那些玩意比如茶啊酒啊饮食啊古董啊什么的挺在行,但没听他摆活过,偶尔露点也无卖弄的意思,你若想往深了问他通常都是含糊其词,不是“听说”就是“据说”,或干脆“我也不知道”,有点孔子讲的“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的意思,他真的知吗?我还真不知,跟他喝了两年酒,搞不清他是真人不露相还是纯粹外行,我看八成他是后者,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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