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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经典短篇小说金榜-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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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约四十年后我到了位于澳洲西岸的伯斯,看起来是个好地方,有点像法兹诺市。我见到了伯斯的年轻小姐本人。事实上,我见过她六、七百次,也与她谈过六、七次话。她以漂亮的澳洲口音应答。打油诗用在她身上一无是处。她只是一个好女孩。
  一九三九年,我在纽约的一家戏院的办公室遇见了乔治?柯亨。
  他是个温和、文雅的家伙,眼中带着忧郁的神色。
  〃自由〃杂志转了几次手,然后就不见了鬼影。
  我全忘了五行民谣诗的事,还有,干到底的决心。
  我认为不要坚持到底也是很实际的哲学,尤其是对一个作家来说。


失落的帝国〔美国〕史蒂芬肺纳。贝内

  史蒂芬肺纳。贝内(1890~1943)美国诗人、小说家。作品主题在讨论美国历史和传统。叙事诗JohnBrown'sBody(1928)
  和WesternStar(1943)曾得到普立兹奖。1937年的TheDevilandDanielWebster是贝内最有名的短篇小说。

  人们可以到任何地方去狩猎,除了那个被称为东方的死城。那个神秘的区域,除非是要去找金属,否则谁都不准去那块禁地。这种金属只准祭司、及祭司的弟子触摸,总而言之,金属和摸金属的人,都必须绝对纯净,这条律法是自古就制订了的。普通人不准渡过大河,到河的另一边去窥视住在那边的神,这是要不得的事。虽然我们知道神的名字,但通常都避讳不谈。死城那边住着的是众神及魔鬼,那里的天空弥漫着灰烬,是一场毁天灭地的大燃烧所产生的结果,自古以来,那里就是禁区,不准人们去的。
  我的父亲是一位祭司,我曾经和他一起去探索我们附近的死城,当时,我怕极了,倚在门旁,只觉得一颗心扑通扑通地狂跳,眼看着父亲进入一栋阴森森的宅子搜寻金属。那栋宅子没有一点人气,屋角有一具骷髅,我心想,身为祭司的儿子,岂能胆怯,于是壮起胆子,屏住呼吸,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子,望着在暗处的骷骨。
  不久,父亲从宅子里走出来,手上拿着一块金属,那块金属质地坚硬,是块上好的货。他定定地注视着我,然后慎重其事的把它交到我手上,叫我紧紧地握着它。而我居然能够安然无恙地握着它,没有死去。这时,父亲确信我将是继承他衣钵的儿子,注定要当祭司的。当时我的年纪还非常小,上面有好几位哥哥,他们都是很出色的猎人,而我却与众不同,他们把最好吃的肉、最温暖的火炉边位子让给我,父亲高兴地看着我,但在往后的日子里,每当我无理取闹或是骄傲自大时,我所得到的惩罚,也比任何一位哥哥都来得严厉。
  过了数年,父亲准许我独自一个人到死城去搜寻金属。这时,我对来回的路线,都已经了如指掌,每当看到骷髅时,也不再害怕,而这些枯骨,由于年代久远,只要稍稍碰触,就顿时化为灰土,所以我总是小心翼翼的,惟恐触怒他们,犯下大罪。
  当我在学习巫术时,课程中有赞美神的圣诗,以及祈灵降魔的咒语,可用来止住如泉涌般的鲜血,以及化解其他林林总总灵异的怪事,父亲说:〃祭司总是比一般人见多识广些,他们能化解一般人所不了解的灵异。〃一般猎人认为我们以巫术为生,而巫术和他们是不相干的。我要读古籍,以及学写古代优雅的字体,这项严谨的工作,花了我许多时间。在学习的过程中,我觉得充实而快乐,这些学识,就如同一把火炬,照亮我的心田。课程里,我最喜欢听古代的故事,尤其是关于众神的。我常常反问自己一些问题,虽然答不出来,我还是乐此不疲。有时候在晚上,我静静地躺着,竖起耳朵听呼啸的风声,幻想那是诸神在空中翩然起舞时,所发出的声音。
  我们可不像丛林人那么野蛮,族里的女人会为我们编织毛衣,祭司所穿着的是一袭雪白的长袍,我们不吃树上的小虫,而且也还记得古代艰涩的文字。可是学得愈多,愈觉自己学得不够,于是那股强烈的求知欲,一直督促着我,到外地去增广见闻。
  盼着,盼着,终于长大成人了。我走到父亲的面前,乞求说:〃请准我远游他方,增广见闻。〃父亲摸着下巴的胡须,望了望我,过了许久,他才说:〃好!你去吧!〃是夜,在祭司的祠堂里,我斋戒沐浴,虽然饥肠辘辘,痛苦难熬,可是我的心志却像金石一般坚定,临行前,父亲亲自来审问我,他要我注视前面的袅袅升烟,把所看到的景象告诉他,我所看到的,就是几年来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景象---一条又宽又长的大河,河的下游是一座非常大的死城,城内有许多神在街上行走,父亲看着我,脸色凝重的说:〃真是一个不平凡的梦。〃面前的烟雾,熏得我飘飘欲仙,族人在祠堂外所唱的星星之歌,听来像是一群蜜蜂的嗡嗡声。
  父亲问我有关众神的服饰穿着,我根据书本上的记载,一一回答。然后,他将谶卜朝天空丢了三次,观察它们落在地上排列的情形。
  〃真是一个不平凡的梦,当心它把你毁了。〃他说。
  〃我绝不会退怯。〃我肯定地望着父亲,虽然烟呛得我几乎说不出话来。
  父亲在我胸前和额头上,比划了一下,同时送我一张宝弓和三支利箭。
  〃随身带着这把弓箭,记住!不准往东方去,更不可以渡过大河,侵扰神的圣地。〃父亲谆谆地告诫我,要我谨守律条。
  〃不可违犯戒规,〃我言不由衷地复诵父亲的话,父亲再度端详着我说:〃儿啊!年轻的时候,我也和你一样,有个绮丽的梦想,如果你能幸运地实现你的梦想,你将会变成一个伟大的祭司;如果不幸失败了,不要忘记,你仍然是我的好儿子,现在你走吧!〃照规定,我离去时必须斋戒禁食,虽然饥寒难当,内心却无比坚定。第二天清晨,我回头时,已经看不到所住的村落,我静静地等待着指引我行程方向的征兆。一开始出现的指示是一只老鹰,飞向东方。
  有时候,征兆是由恶魔们所支使,我再度斋戒禁食,在一块平坦的石块上等待着。此刻,我心如澄镜,仰望蓝天,俯视大地,感到非常踏实。等待着,等待着,不知不觉中已是黄昏时刻,此时有三只野鹿穿过山谷,直向东方奔去,后面还跟着一只小鹿,它们没发现在石块上的我,这真是再明显不过了,一切征兆说我该向东方去。
  我远远地跟在它们后面,一颗心噗咚噗咚急速地跳着,东方是不准去的,我却明知故犯,由于斋戒禁食,我饿得发昏,所以当一只凶猛的豹子扑向小鹿时,我竟然没有看到。随着我的一声怒吼,野豹抬头望我,我举起弓箭,瞄准它,要一箭毙命,似乎是不可能,可是我竟做到了,射出去的箭正好击中眼睛,准确地穿过脑袋,豹倒在地上哀号翻滚,做垂死的挣扎。这时,我仍鼓励自己,继续往东方走。当夜幕低垂时,我就地升起一盆火,烤着刚刚猎到的豹肉。
  向东方走了八天,经过许多死城,我却不像那些丛林人那么畏惧死城。有一次,我在死城边上扎营,次日早晨,我进入一栋死气沉沉的屋子,发现一把小刀,虽然有点儿生锈,无疑地却是一把好刀,跟后来我所遭遇到的事比起来,它确是嫌小了点,但不管怎么说,它至少可以让我壮壮胆子,每次打猎时,我总是把它摆在箭的前面。曾经有两次,通过丛林人的狩猎区,很幸运没有被发现,我想一定是巫术帮了我的忙。这趟旅行,是有意义的,虽然它违反了古代的禁令。
  在第八天黄昏的时候,来到大河的岸边,从这里开始,我必须走森林的小径,原本平坦宽广的大马路,被倒坍的裂石所阻断。走着走着,我从密密丛丛的森林中,隐约的看到那条蜿蜒的大河。最后我走上一座空旷的山头,眺望山脚下的大河,如万马奔腾,好不壮观。这条大河又宽又长,被称为奥底斯森河,我的族人从未曾见过它的全貌,我不禁双手合十,向着大河祈祷。
  朝南望去,众神的居所就在那儿,真不知如何去形容它的样子---你不会相信的,在一片红光笼罩下,许多大得不可思议的房子屹立着,可惜多半已经颓毁了,我怕等一下会有神发现我,所以赶紧用手遮住眼睛,伏地爬回森林里去。
  我相信在这里露宿山头是安全的,因为丛林人绝不敢靠近。一整个晚上,困扰我的问题是:该不该进入神殿?我想巫术在那里一定会失效的,但一颗跃跃欲试的心,鞭策着我,纵使被神杀死,也不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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