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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罪 秦耕 著-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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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服从;林冲服从的不是钢铁本身,他服从的是钢铁之外的、以钢铁来具体化的更强大的一种力量;铁链不是林冲的困境,他无可奈何的是专制机器系统性的暴力。如果能够它让人产生痛苦,也只是精神上的。
  这就是在肉与铁的接触瞬间,我所能体会到的全部内容。
  刑具在狱中用来惩罚违反监狱规则的囚犯时,被称作“戒具”。这时它不是以国家暴力的身份象征出现,这一次它是暴力本身,它只代表它自己,它就是金属。它的亲自出场就是为了让被惩戒对象产生肉体上的痛苦,刻心铭骨,永生难忘。
  付海滨所在的6号囚室又打架了,程指导领着两名武警战士冲进去,斗殴终于平息。我和田金占等人爬在11号的门缝后边,一边观看此类常规性“监狱新闻”的进展,一边猜测可能给谁调换号子。时间一长,我们对关押在黑牢里的囚犯了如自掌,人事调动一般都在我们的估计范围之内。在一阵呵斥之后,结果一下子从6号囚室出来了4个人,而且都没有随身携带自己的被子等物品,看来不像是调换号子。我正在纳闷儿,田金占说:“砸镣!肯定要砸脚镣啦!”果然,这4个人被带出监狱大门去了。有经验的田金占立即离开门缝,厕身爬在地板,自己的一只耳朵紧紧贴着地面。不久就听见他像记者一样进行“现场直播”报道:“开始啦!一下,两下,三下,好啦。现在正在穿铆钉,好,开始啦,一、二、三、四,这边好象砸了四锤。一只脚砸好啦,还剩下一只脚,不知第一个给谁先砸?……”他这种“现场直播”固然能在时间上把我们的感官同步带到砸脚镣的现场,但缺点也十分明显,就是不能使我们的感官在空间上也亲临其境,第一,分不清先左脚还是先右脚,第二,更糟糕的是居然不知道第一个砸上脚镣的是谁,第三,不知道到底什么是“砸”……在田金占的同步报道中,我们知道四个人现在全部砸上脚镣啦。我当然知道不是用铁锤砸他们的脚,但我仍然不明白脚镣是如何“砸”上脚的。李玉和的双手双脚分别套着四个铁箍,每个铁箍连接着一条铁链,铁链子在胸前被一把大铁锁锁在一起。看革命现代京剧的人很有经验的说:“上脚镣啦”。可见脚镣是“上”上去的,但我所亲耳听到的现场报道却是“砸”。
  在监狱的大铁门打开之前,我首先听到了门外传来一大片金属磨擦发出的哗啦声。果然,在报告之后,四个人排着长队、叉开双腿、迈着方步、威武雄壮、就像李玉和出场一样走进来了,可以说是雄赳赳气昂昂。原来他们每人的双脚之间,多了一条沉重的大铁链。这就是脚镣。他们四个人仍被关押在6号囚室。程指导表达的意思是:狗日的!我让你们打!狗日的有本事我就让你们打个够!反正我不给你们调号子,再打我就给你们上手铐!我所见识过的监狱里的脚镣,分为12斤、15斤、18斤三种规格,是街头铁匠铺子里的产品,不是中环城路赵麻子铁匠铺子就是河南乡刘铁匠打造的,让人油然而生一种亲切感,那是一种久居城市的人突然吃到家乡风味的感觉。它当然与革命现代京剧里的一个负责道具的技工制作的舞台道具不可同日而语啦。监狱的戒具当然不只脚镣一种,我所知道的,还有手铐、腿铐、指铐、臂铐、甚至麻绳。手铐我在第七章已经介绍过了,此处不赘,但手铐的戴法却大有名堂,我戴手铐的方法只是最常见、最简单的一种。比方说,叶振仓和吴民生的斗殴,如果被管教发现了,很可能给他们分别戴上手铐进行惩罚,因为一个巴掌拍不响,但戴法将有所区别,因为打架毕竟有个主动与被动之分。区分的结果,就是按最常见的姿势,给吴戴上手铐,时间是7天,也就是连续168小时;但叶振仓的手铐却相对复杂,先把他的两只手拉到大腿之下,就像他自己双手抱腿,很舒服的在休息一样,这时再把他的两只手腕铐起来,这就是“老汉坐炕”。老汉坐炕的关键词就是一个“坐”字,因为你在72小时里只能保持相同的“坐姿”。当然也可以蹲、走、睡。蹲就是把全身的重量放在脚上,让屁股休息;走就比较滑稽了——你见过一个人从膝盖下双手抱着双腿走路的样子吗?还是蹲着,腰弯在膝盖上,双脚迈着几寸远的步伐向前移动,这就是“走”;
睡姿初看起来还不错,侧身卧倒在床,双手抱着大腿,似乎睡得很舒服,但有一只手腕始终压在身体下,所以要不停的翻身,在手臂失去知觉前就改变姿势——把左侧卧改为右侧卧,或者相反。因为身体弯曲为三节后,可供你选择的睡姿仅有这两种,你不可能仰卧或伏卧。因此“老汉坐床”的最长时间是3天,连续72小时,如果要加戴7天手铐,后4天可以改为和吴民生一样的戴法。张新良给我讲过监狱有些不怕“老汉坐床”的能人,因为他可以自如活动身体,把戴着手铐的双手从脚下拿回身体前边,或者把双臂从身后举过头顶,移动到身体前方,把戴铐姿势恢复到和吴民生一样。更神奇的是,遇到管教查号、放风、或其他检查时,他可以在眨眼之间把姿势还原回去。
  手铐的另一种戴法广为人知,这就是“苏秦背剑”式,把双手一上一下拉到身后,用手铐锁起来,有“左背式”和“右背式”两种,取决于左手在肩上还是右手在肩上。“苏秦背剑”不能背得太久,一般为4个、6个、或8个小时,太久可能导致手臂残废。
  腿铐是限制腿部活动的,使你的腿保持屈曲姿势,你可以蹲、坐、曲腿侧睡,唯独不能站立,加戴时可以根据你违反监狱规则的程度,选择单腿戴铐还是双腿同时戴铐。臂铐有两种,一种像小号的腿铐,使你的手臂保持弯曲姿势,禁止伸直;另一种也叫背铐,双臂齐肩向左右伸直,被铐在一根笔直的铁棍上,活像稻草人。指铐就是“微型手铐”,能够把双手的大拇指锁在一起。与脚镣相比,这些都是“轻型戒具”了,这个轻重不是根据惩罚轻重而是根据所使用的原材料多少来区分的,它们在惩罚肉体、限制自由上,一点也不比脚镣显得轻。钢针的分量实在太轻了,但一旦它作为刺入手指的刑具,只有《红岩》里的共产党员才受得了。如果用这种刑具对付迷恋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我,反正只要他们拿出来亮一亮,我就马上会招供的。还有一种“编外戒具”,这就是我前边说过的麻绳,之所以“编外”,因为戒具名单上无,另外它是“非金属”的,在所有戒具中可以说是“另类”。但它留在囚犯们记忆中的恐惧,一点也不亚于脚镣手铐,麻绳的厉害不在于粗细而在于柔韧,不在于柔韧而在于频繁使用,不在于频繁使用而在于管教个人想用就用——这才是真正的恐惧。在实际使用中,管教的说法是“捆一绳”,郭铁汉大叫一声:“来!给詹老五捆一绳!”就有武警战士手脚麻利地用麻绳把詹老五反绑了,直到他像一只粽子。所谓捆绳,就和我在“影子法院”一章中介绍的方法相同。捆绳因为简单实用而成为监狱首选的一种惩戒方法。
  加戴戒具的期限,都有具体规定。有意思的是,越是轻型戒具使用的时间越短,短到“编外戒具”麻绳时,甚至要以分来计算了,因为被绑得和粽子一样的上半身,血液超过一个小时不循环,就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相反,越是重型戒具,越可以长时间使用,如脚镣的加戴期限以日来计算,可以是15日、30日、甚至可以是365日。我见过囚犯加戴脚镣,最短的也是15日,动辄1个月、3个月是很正常的。被宣布死刑的囚犯从宣布死刑判决之日起就无限期戴上脚镣、直到被绑赴刑场,不论时间长短的。这次付海滨他们4人同时加戴戒具的期限就是3个月。张新良告诉我,曾经有全号子囚犯同时加戴戒具以至放风时无人提马桶的。我问那马桶怎么办?张没有直接告诉我,但他说监狱里的人,办法多得很,这点事还能把人难住?后来,当11号监室在叶振仓指挥下痛打刚关进来的惯偷田小利、田在放风时突然抱着肚子在地上打滚,使叶振仓最终戴上脚镣时,我才大开眼界。
  脚镣的厉害不在脚镣本身而在铁与肉的关系,一边是铁一边是肉,铁是中环城路赵麻子铁匠铺子炉火上用生铁淬火打出来的铸铁,肉是囚犯们脚脖子上缺乏锻炼缺乏阳光缺乏营养十分苍白的细皮嫩肉,这样的铁与如此的肉,就成为一个好故事必不可少的元素。解决办法是,叶振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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