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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葡萄架下都有一只狐狸在等着-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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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学教师说他很喜欢邵洵美的诗,喜欢他的彻底唯美。他说他的,给他个耳朵就是了,反正我对那个姓邵的没兴趣,倒是对他的那个美国太太充满了好奇:她跟邵洵美在上海生活了一段时间,回国后写了一本《我的中国丈夫》,居然挺畅销,以后再嫁了一个英国人,又写了一本《我的英国丈夫》,也挺畅销。我想,如果她要嫁给本·拉登,写一本《我的阿富汗丈夫》,一定会更畅销。
  陪中学教师足足聊了两个钟头,他才买了两本书,似乎有点儿不划算,赔了,但并不妨碍我笑容满面地送他出门,笑容满面地与他道别,这也是职业道德之一种。罗素一脸坏笑地递给我一杯水,“渴了吧,喝水,说了这么多的话。”我指指刚出门的那位说,“该喝水的是他,不是我。”
  “假如你是卖壮阳药的,保管用不着废这么多的话了。”罗素悄声说道。
  我见店里的顾客挺多,想说的一句放肆的话就咽了下去。也许是因为周末,逛书店的人比平时踊跃,时时有人进来,也时时有人出去。
  “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鹦鹉突然嚷嚷了这么一句,大伙都愣了,一个雅贼吓得丢下掖进袖管里的书,拔腿就跑。我看罗素开心的样子,知道是她背着我教给鹦鹉的,罗素说,“小家伙真聪明,我只驯了它一个礼拜,就会了。”罗素真没白费工夫,如今鹦鹉只要看见有人往怀里袖管里或裤兜里夹带书,就会说话。以后我们干脆管鹦鹉叫保安算了。
  那天上午,汉奸打电话给我,说他的老板也就是叫池田的那个要来书店转转。来就来吧,又不是天皇陛下驾临,用不着铺红地毯夹道欢迎。腻味他,就把手机关掉了。我不否认,有时候我挺讨厌汉奸的,觉得他是在复制周佛海们的一段历史,结局必是悲剧。
  池田倒是有涵养得多,很低调地笑着,是挂在嘴角若隐若现的那种。他已经不年轻了。汉奸介绍说,我是他的哥们儿,要什么书尽管说。我注意到汉奸的女朋友“小鸟依人”也跟在后面。池田背着手绕着书店转一遭,频频点头,用纯熟的汉语说,“很好,很有个性。”汉奸就冲我眨眨眼,似乎比我还得意。我却觉得池田身上的古龙水的味道太浓,闻多了,会跟古龙笔下的楚留香一样,鼻子不通气。
  我发现池田对我书店里的小摆设甚至比对我书店里的书更有兴致:包括民国年间的贝雕屏风,民国年间的檀木茶几和民国年间的烤瓷台灯……即使要看看书,也不亲自动手去取,而是让汉奸给他拿,拿来的书他都要用嘴吹吹,唯恐上面粘有Sars病毒,特他妈的病态。
  “听说您对现代中国小说颇有研究?”池田客气地问道。
  “哪里,应该说我对现代中国小说的封面颇有研究。”我比池田更客气地回答。
  我对日本人素无好感。我奶奶活着的时候,经常给我讲抗日的故事。那时候,她是个堡垒户,八路军伤兵总在她那养伤。所以,池田叫汉奸来问我,有没有出让书店的意思,听说他要把这家书店囫囵个地搬到他的书房里,我就愤怒了,愤怒到极点,不是在愤怒中爆发,就是在愤怒中死亡,反正是一回事。我对汉奸说,让他玩蛋去。汉奸说,别这样,买卖不成仁义在。汉奸的女朋友“小鸟依人”也说,正好敲他一笔,他有钱。我失控似的说,我不缺钱。
  汉奸就不敢再说什么了,拍拍我的肩,赔着笑脸跟池田解释去了,解释了半天,池田才大度地摆摆手,很是无所谓的样子。
  池田说他大学读的是文学,现在仍疯狂地看小说,怕就是那时候留下的后遗症。汉奸和他的“小鸟依人”就拼命地点头。我坐在我常坐的那把八仙椅上,默默无语地看着他们,尽管我知道他的话是说给我听的。可是,当我发现他正要去翻巴金的《火》三部曲时,还是忍不住说了一句:“那是抗日的。”
  池田仿佛烫着了似的,手一哆嗦,啪地把书掉在地上。他慌忙弯腰去拣,还一个劲儿地说对不起,还习惯地用嘴吹吹书上可能沾染上的尘土。这时候,我看见他的脸色苍白。
  我偷偷笑了,幸灾乐祸地。只是看到汉奸略显尴尬的表情,多少有那么一点儿过意不去,最后还是给池田推荐了几本有意思的书,比如施蛰存的《上元灯》,总算是给了汉奸一点儿面子。
  池田终于逃也似的走掉了,还算识相,我早就烦他了。当然汉奸和“小鸟依人”也跟屁虫似的跟着他。清静的时候,我问罗素对池田的印象如何,罗素说,“我没想到他会穿唐装,而且很得体,再配一条细细的白金项链和一个生肖坠特适合他。”这个女人好怪,她的着眼点常常是男人意想不到的,她太关注细节了,反而忽视了故事本身。
  我就不再说什么了,去整理顾客翻乱了的书,此时此刻的心境,也许是负气,也许是惆怅,也许……什么都不是。罗素追过来,三分天真七分狡黠地问,“是不是吃醋了,老实交代,是不是?”我说,“怎么会。”“你撒谎,你就是吃醋了!”罗素的眉毛往上挑的时候最妩媚,还有什么比妩媚对男人更具杀伤力的呢?我只好说,“是有一点儿吃醋,不过,只是一点儿而已。”
  “醋瓶子先撂一边,让我来武装你一下,绝对比池田帅,一出门,‘美眉’倾倒一大片。”罗素拉着我到电脑跟前,“上搜狐上去搜,保管你花钱不多,就能买到最酷最特别的东西。”我求她放过我,我现在的造型就挺好。罗素两眼一瞪,“你信不过我。”我说,“我信你,我太信你了,你就是把我卖了,我也愿意给你点票子。”罗素就笑了,“这还差不多。”
  正说着,汉奸又回来了,一脸歉意地说池田不过是心血来潮,劝我不必当真。我调侃地说我是弥勒佛,大肚能容容天下难容之事,笑口常开笑一切可笑之人。汉奸说,这我就放心了。我为汉奸的善良有些少许感动,可见善良无处不在。汉奸说他还要赶紧走,老板等着他一起吃饭。我一直把他送出门去,还祝他好胃口,他就给我一个飞吻,特肉麻。
  是罗素的电话把我从梦境中拉了出来,“鸡都叫了,快起来耪地去。”
  “噢,是周扒皮呀,”我问,“你还好吧,能不能适应新的环境?”
  “没问题,就是天太蓝,云太白,羊奶子太膻了。”听得出,她的心情不错,除了快乐,别的一无所有。
  我伸了个懒腰,然后拉开窗帘——呵呵,又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
  罗素以志愿者的身份去内蒙古大草原了,大概要两个礼拜才回来,所以规定每天早晨都通上一个电话,报个平安什么的。
  我不知有多久没有读桌上的书了,桌上的书就那么摊着,甜妞走了,罗素也走了,该是读书的好时候了吧,我却又读不下去了。大部分时间都在看电视,去关心萨达姆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去关心基地组织和英国足总杯,总之都是些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
  孤独,从来没有过的孤独。
  想想书店里的所有琐事都要自己打理,就挠头,午饭时甚至找不到谁来替换一会儿,以便安稳地吃顿饭、喝口汤,只好打电话叫外卖,外卖难吃死了,吃多了,无异于慢性自杀。所幸的是还有母亲心疼我,星期天给我包饺子吃,那时候,幸福的感觉就由肠胃一直遍及全身。
  这一段很奇怪,总有个把女学生跑来给我讲段子,而且都是特辛酸特白毛女,目的只有一个:借书。经过一番调查研究发现,这些学生都来自戏剧学院,我猜,准是那个“穿哈韩式衣服的女孩儿”捣的鬼,不禁怒从心头起,恶自胆边生,我决定以牙还牙。
  我婉转地告诉“穿哈韩式衣服的女孩儿”的同学,说我又找到有关田汉的更有价值的资料,可惜一直见不着她,所以无法交给她。
  果然“穿哈韩式衣服的女孩儿”很快现身了,说是来还书,仍是原来那副楚楚可怜的样子。我把书接过来,锁进书柜里,然后提醒她,我这里是书店,不是公共图书馆。“穿哈韩式衣服的女孩儿”知道自己中计了,沮丧极了,看她一脸的熊市,我开心死了。望着她远去的背影,我大笑不已,罗素走了之后,我还没这么开心过——咱们老百姓,今个儿真高兴!
  冷静下来,我也觉得自己太无聊,无聊得就差到梧桐树底下观赏蚂蚁打架了。我是靠E…mail来打发时光的,传递些荤段子解闷,让空虚的心有个着落。我不该这样的,我想,是不是该看看心理医生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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