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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眼看金庸-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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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的有情无性,恰好吻合了其时大众读者“半新不旧”的心理。同理,金庸一再写数女恋一男,金庸把男女之情写得浓烈异常而把男女之性写得无限圣洁,却能博得大众读者的喜爱,说明大众读者的思想情感仍处于“半新不旧”的状态。与其说金庸的两性观还陈腐肮脏,毋宁说广大华人的两性观还是陈腐肮脏的,金庸只是看准了这一点并极力地迎合了这种观念而已。严家炎先生认为,“金庸小说积淀着千百年来以男子为中心,女性为依附的文化心理意识”,这样一种小说竟能风靡华人世界,这样一种“爱情”竟能让许多“金学家”也感动不已,那只能说明金庸小说中那非现代的“文化心理意识”,还在华人世界普遍存在。
  被“金学家”们作为金庸小说之“新”的标志而加以论列的东西,有的其实是很陈旧的。而有些,新则新矣,但却已是一种常识性的观念。我发现,“金学家”们在研究金庸小说时,时时被一种“也有意识”所驱使,即强调:“五四”新文学中有的一些东西,金庸小说中“也有”,从而证明金庸小说“也是”新文学之一种。相对于大陆“民国时期”的武侠小说,金庸小说作为新一轮的武侠小说,从手法到观念上,当然会有些新的因素。但这样一些“也有”的东西,并不足以从根本上改变金庸小说作为大众“迷魂汤”的实质。有位论者说:“要说他(金庸)没有什么创新也不公道,至少他生活在一个礼教已经失禁的时代,允许自由恋爱、男女私奔、婚前同居……这样,他就比以往的武侠作家多了一份幸运,可以把这些东西也写进去。我想,如果说金庸的小说是一种新武侠小说,那么,它的‘新’就主要体现在这些地方。”(见马俊华《胡闹里的一片小小花絮》)另一位论者针对严家炎先生的《论金庸小说的现代精神》一文评说道:“严家炎先生专门写了一篇论文探讨金庸小说的现代精神……这些分析都是十分正确的,问题是假如金庸小说思想的深刻性只能达到这个程度,为金庸小说的伟大只能做出这样的辩护,那实在令人感到遗憾。金庸小说……无疑是正确的观念,也正是金庸小说欠深刻的地方。它们作为本世纪启蒙主义者早已解决了的问题,金庸的功绩至多不过是在改造旧武侠小说时将它们普及化了。”(见朱国华《关于金庸研究的一点思考》,载《文艺评论》1997年第3期)我觉得,这几位论者对金庸小说之“新”的基本判断,是很准确的。
  三、孙悟空的跟头与如来佛的手心
  当金庸小说的称颂者极力强调金庸小说“新”的一面时,往往回避了金庸小说仍有“旧”的一面;当金庸小说的称颂者极力列举金庸对武侠小说这种类型的“突破”时,往往对作为一种类型的武侠小说固有的缺陷在金庸小说里的延续视而不见。上面,论证了金庸小说所谓的“新”的表现,所谓的“突破”的方面,要么不值一提,要么压根儿就是“金学家”的误认。下面,则试图说明,金庸小说基本上仍在作为—种类型的武侠小说的窠臼里翻滚。正像孙悟空再怎样腾云驾雾、一个跟头翻出十万八千里,也仍在如来佛的手心里一样,金庸小说再怎样添加了些旧武侠小说所没有的调料、彩头和叙事技巧,也仍然无法撑破武侠小说这种“类型”而成为非武侠小说。武侠小说必然具有的通病,一样地在金庸小说里找到了存身之所。

  针对金庸小说的鼓吹者所谓的金庸等人的小说是“新”武侠小说,因而应与作为一种类型的武侠小说区别对待的观点,何满子写有《破“新武侠小说”之新》(载《中华读书报》1999年12月1日)一文予以反驳。其中说道:
  鼓吹者的核心论调是,金庸等人的武侠小说是“新”武侠小说,因此不能与古代甚至民国年间的武侠小说等同视之。在现代社会活着,当然要沾染点现代社会的“新”,卖弄点时代之“新”,这不假。可是,武侠小说这一文体,它的叙述范围和路数,它所传承的艺术经验,规定了这种小说的性能和腾挪天地。看没看过都一样,无非是写几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侠士,有超凡的武功和神奇的特异功能(令人想起吹嘘得荒唐透顶的气功大师和李洪志之类),炼成人无法想象(他爱怎么胡编就怎么胡编,反正牛皮拣大的吹)的绝技和高精尖武器;侠男侠女们又都是些多情种子,三角四角要死要活;天生有深仇大恨要报,追到天涯海角也要寻衅打斗;这宗派那山头的侠士们也因国恨家仇乃至互不服气都要比试比试;各逞祖传的或新修炼成的绝技和奇器克敌制胜;如此等等。变来化去,情节不论如何翻新,都遁不出这些祖传招数。又因为这些奇谈怪论是现实社会生活中无法想象的,因此只得找点某朝某代的历史故事来依附,缘饰些历史掌故,生发些人生议论以示其渊博和高明。其实对历史也无异于“戏说”,清代武侠小说中就有攀附雍正夺嫡的“血滴子”故事之类的传说,更不说再古老的公案武侠小说之依附历史人物包拯、谋叛的宁王朱宸濠等类的稗史了。即使在情节的敷述中有点人生讽喻甚至是哲理性的点染,就算是很高明的,在奇闻怪事、刀光血影、浓情蜜意的整个武侠故事的框架中,也不过撒上点调料、胡椒面之类,怎么也新不起来。这不决定于作家才能如何。
  一句话,武侠小说的文体及其创作机制决定了它变不出新质,犹之吉卜赛算命、西方新占星学,和老式的《麻衣》、《柳庄》、“五星子平”,花样虽不同,都是宣扬定命论的谬说一样。如果比喻得再通俗易晓一些,也略为刻薄些,则就是,三陪女、发廊女、洗脚女,诚然是新花样,但和旧式的北京八大胡同的“姑娘”,上海会乐里的“先生”一样,其提供特种服务的实质则同。
  何满子先生在这里并没有对金庸的武侠小说进行具体的文本分析,只是就作为一种类型的武侠小说发表看法,但何满子先生认为,这种看法也必然适合于金庸小说这个个案。即使根本不读金庸小说,也同样可以对作为武侠小说的金庸小说做出这种评价——“看没看过都一样”。在这篇文章的开头,何满子先生还说到,杂文家鄢烈山在表示拒绝金庸、梁羽生、古龙等人的武侠小说时,因声明自己“从来不看这类玩艺”而遭到“畅销书拜物教徒的教授”的“申斥”:“既然没有看过,怎么有资格妄加评论?”何满子认为,这种“申斥”是没有道理的:“没有读过,怎么能凭空批评?这道理似乎很过硬。但也未必置之四海而皆准。”对文学作品,必须阅读过,研究过,然后才能发表看法——这是一种准则,也是一种常识。但何满子认为,在对待金庸小说的场合,这种准则,这种常识,未必合理。对金庸小说,即使不看,也能基本知道是什么货色,也能表示拒绝,做出批判。在对金庸、梁羽生、古龙一类人的“新武侠小说”表示非议时,其实不止何满子一人显示出这种不看而“骂”的态度。而推崇金庸的人,往往也抓住何满子们的这种“破绽”不放,以不看就乱批评为证据,证明何满子们对金庸小说的非议态度本身就是很恶劣的。有位论者甚至宣称《破“新武侠小说”之新》等文章中表达的对金庸小说“不读也能批评”的观点,连同文章的标题和行文方式,都是“‘文革’式招式”。(见徐建融《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豆腐渣工程》,载《粤海风》2000年第5—6期)严家炎先生也把何满子的这种说法与“20年代末期”创造社的“‘左’得可笑又可怕”的诸人对鲁迅的谩骂相提并论。(见严家炎《以平常心看新武侠》)不读金庸武侠小说是否能对之发表看法,换言之,是否只有把金庸小说至少通读一遍才能说一声“不喜欢”,在关于金庸小说的争论中其实是一个并不算小的问题,也值得辩一辩。我认为,在这个问题上,何满子、鄢烈山们的说法并没有什么不妥,而以“不读就不能批评”的一般原则来指责何满子、鄢烈山的人,恰恰是自己在“一般”与“特殊”的关系上,实行着“双重标准”。
  对必须先读过然后才能发表看法这样一种一般性的准则和常识,何满子们并没有表示否定,而只是说,这种准则和常识,“未必置之四海而皆准”,也就是说,在某些特定的场合,即使对具体作品不看或不细看、全看,也可以表示非议和拒绝,例如对某部具体的武侠小说,就可以采取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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