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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鼎祚周易集解-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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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九:履错然,敬之,无咎。
  荀爽曰:火性炎上,故初欲履错于二。二为三所据。故“敬之”则“无咎”矣。
 
  《象》曰:履错之敬,以辟咎也。
  王弼曰:错然,敬慎之貌也。处离之始,将进其盛,故宜慎所履。以敬为务,辟其咎也。
 
  六二:黄离,元吉。《象》曰:黄离元吉,得中道也。
  侯果曰:此本坤爻,故云“黄离”。来得中道,所以“元吉”也。
 
  九三:日昃之离,
  荀爽曰:初为日出,三为日昃,以喻君道衰也。
 
  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
  《九家易》曰:鼓缶者以目下视。离为大腹,瓦缶之象,谓不取二也。歌者口仰向上,谓兑为口,而向上取五也。日昃者,向下也。今不取二,而上取五,则上九耋之阳称大也。嗟者,谓上被三夺五,忧嗟穷凶也。火性炎上,故三欲取五也。
 
  《象》曰:日昃之离,何可久也。
  《九家易》曰:日昃当降,何可久长。三当据二,以为鼓缶,而今与四同取于五,故曰“不鼓缶而歌”也。
 
  九四: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
  荀爽曰:阳升居五,光炎宣扬,故“突如”也。阴退居四,灰炭降坠,故“其来如”也。阴以不正,居尊乘阳。历尽数终,天命所诛。位丧民畔,下离所害。故“焚如”也。以离入坎,故“死如”也。火息灰损,故“弃如”也。
 
  《象》曰:突如,其来如,无所容也。
  《九家易》曰:在五见夺,在四见弃,故“无所容也”。
 
  六五:出涕沱若,
  荀爽曰:六五阴柔,退居于四,出离为坎,故“出涕沱若”。而下,以顺阴阳也。
 
  戚嗟若,吉。
  虞翻曰:坎为心,震为声,兑为口,故“戚嗟若”。动而得正,尊丽阳,故“吉”也。
 
  《象》曰:六五之吉,离王公也。
  《九家易》曰:戚嗟顺阳,附丽于五,故曰“离王公也”。阳当居五,阴退还四,五当为王。三则三公也。四处其中,附上下矣。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获匪其丑,无咎。
  虞翻曰:王谓乾。乾二五之坤成坎,体师象;震为出,故“王用出征”。首谓坤。二五来折乾,故“有嘉折首”。丑,类也。乾征得坤阴类,乾阳物,故“获非其丑,无咎”矣。
 
  《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虞翻曰:乾五出征坤,故“正邦也”。


卷七 

  《序卦》曰: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
  韩康伯曰:言咸卦之义也。咸柔上而刚下,感应以相与。夫妇之象,莫美乎斯。人伦之道,莫大夫妇。故夫子殷勤深述其义,以崇人伦之始,而不系之离也。先儒以乾至离为上经,天道也;咸至未济为下经,人事也。夫易六画成卦,三材必备,错综天人,以效变化,岂有天道人事偏于上下哉。斯盖守文而不求义,失不远矣。
 
 (艮下兑上)。咸:亨,利贞,取女吉。
  虞翻曰:咸,感也。坤三之上成女,乾上之三成男,乾坤气交以相与。止而说,男下女。故“通利贞,取女吉”。
  郑玄曰:咸,感也。艮为山。兑为泽。山气下,泽气上,二气通而相应,以生万物,故曰“咸”也。其于人也。嘉会礼通,和顺于义,干事能正。三十之男,有此三德,以下二十之女,正而相亲说,取之则吉也。
 
  《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
  蜀才曰:此本否卦。案:六三升上,上九降三,是柔上而刚下,二气交感,以相与也。
 
  止而说,男下女,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
  王肃曰:山泽以气通,男女以礼感。男而下女,初婚之所以为礼也。通义正,取女之所以为吉也。
 
  天地感而万物化生,
  荀爽曰:乾下感坤,故万物化生于山泽。
  陆绩曰:天地因山泽孔窍,以通其气,化生万物也。
 
  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
  虞翻曰:乾为圣人;初四易位成既济;坎为心、为平,故“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此保合太和,品物流形也。
 
  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虞翻曰:谓四之初,以离日见天,坎月见地,悬象著明,万物见离,故“天地万物之情可见”也。
 
  《象》曰:山上有泽,咸。
  崔觐曰:山高而降,泽下而升。山泽通气,咸之象也。
 
  君子以虚受人。
  虞翻曰:君子谓否乾。乾为人,坤为虚,谓坤虚三受上,故“以虚受人”。艮山在地下为谦,在泽下为虚。
 
  初六:咸其母。《象》曰:咸其母,志在外也。
  虞翻曰:母,足大指也。艮为指。坤为母,故“咸其母”。失位远应,之四得正,故“志在外”。谓四也。
 
  六二:咸其腓,凶。居吉。《象》曰:虽凶居吉,顺不害也。
  崔觐曰:腓,脚膊。次于母,上二之象也。得位居中,于五有应,若感应相与,失艮止之礼,故“凶”。居而承比于三,顺止而随于当礼,故“吉”也。
 

九三:咸其股,执其随,往咎。
  崔觐曰:股髀而次于腓,上三之象也。刚而得位,虽欲感上,以居艮极,止而不前,二随于已,志在所随,故“执其随”。下比二也,而遂感上,则失其正义,故“往吝”穷也。
 
  《象》曰:咸其股,亦不处也。志在随人,所执下也。
  虞翻曰:巽为股,谓二也。巽为随,艮为手,故称“执”。三应于上,初四已变历险,故“往吝”。巽为处女也,男已下女,以艮阳入兑阴,故“不处也”。凡士与女未用,皆称“处”矣。志在于二,故“所执下也”。
 
  九四:贞吉,悔亡。憧憧往来,朋从尔思。
  虞翻曰:失位悔也。应初动得正,故“贞吉”而“悔亡”矣。憧憧,怀思虑也。之内为来,之外为往。欲感上,隔五;感初,隔三,故“憧憧往来”矣。兑为朋,少女也。艮初变之四,坎心为思,故曰“朋从尔思”也。
 
  《象》曰:贞吉悔亡,未感害也。
  虞翻曰:坤为害也。今未感坤,初体遯弑父,故曰“未感害”也。
 
  憧憧往来,未光大也。
  虞翻曰:未动之离,故未光大也。
 
  九五:咸其脢,无悔。
  虞翻曰:脢,夹脊肉也。谓四已变,坎为脊,故“咸其脢”。得正,故“无悔”。
 
  《象》曰:咸其脢,志末也。
  案:末,犹上也。四感于初,三随其二,五比于上,故“咸其脢”。志末者,谓五志感于上也。
 
  上六:咸其辅颊舌。
  虞翻曰:耳目之间称辅颊。四变之目,坎为耳,兑为口舌。故曰“咸其辅颊舌”。
 
  《象》曰:咸其辅颊舌,媵口说也。
  虞翻曰:媵,送也。不得之三,山泽通气,故“媵口说也”。
 
  《序卦》曰:夫妇之道,不可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
  郑玄曰:言夫妇当有终身之义。夫妇之道,谓咸也。
 
 (巽下震上)。恒:亨,无咎,利贞。
  虞翻曰:恒,久也。与益旁通。乾初之坤四,刚柔皆应,故“通,无咎,利贞”矣。
  郑玄曰:恒,久也。巽为风,震为雷,雷风相须而养物,犹长女承长男,夫妇同心而成家,久长之道也。夫妇以嘉会礼通,故“无咎”。其能和顺干事,所行而善矣。
 
  利有攸往。
  虞翻曰:初利往之四,终变成益,则初四二五皆得其正,终则有始,故“利有攸往”也。
 
  《彖》曰:恒,久也。刚上而柔下,
  王弼曰:刚尊柔卑,得其序也。
 
  雷风相与,巽而动,
  蜀才曰:此本泰卦。
  案:六四降初,初九升四,是刚上而柔下也。分乾与坤,雷也。分坤与乾,风也。是雷风相与,巽而动也。
 
  刚柔皆应,恒。
  《九家易》曰:初四二五虽不正,而刚柔皆应,故“通无咎”矣。
 
  恒亨,无咎,利贞,久于其道也。
  荀爽曰:恒,震世也,巽来乘之,阴阳合会,故“通无咎”。长男在上,长女在下,夫妇道正,故“利贞,久于其道也”。
 
  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
  虞翻曰:泰,乾坤为天地。谓终则复始,有亲则可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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