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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爱之幻觉-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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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重辉不太懂得真正的恋爱应该是什麽样子的,但在他的观念里,相爱绝对是意味著彻底的相互交付。像他现在每天早上出门前都会对黎正容交待自己一天的行程,保险的受益人去偷偷改成了对方的名字,就连妈妈送的那枚无比珍贵的“天外飞石”也一并给了出去……他自认把可以想到一切全部做到了,可恋人仍然是温温吞吞地原地踏步,怎麽都不肯与他携手向前。 
  同居到今天已经有半年多的时间,彼此相处的亲密度和融洽感却始终没有多少改善。 
  这种陌生的一头热的情绪让习惯於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陆重辉日渐失望,他悲哀地发现自己面对黎正容时越来越无力,终日沈浸於放不掉也抓不住的糟糕感觉中莫名的烦躁。 
  悠长的一觉醒来,工作室里早已没有其他人了。陆重辉晒著秋日的暖阳懒洋洋地舒展了半天,才摇摇晃晃地从沙发上站起来,口中哼著不知名的曲调踱到门口。 
  “这公司还真是萧条啊……”他左右望望空荡荡的走廊,故作感叹地唏嘘了一番。 
  脚下的步子刚刚迈出就立刻停住了,他站在原地出神地倾听了一会儿,然後缓缓转身看向走廊尽头那间废弃许久的琴室。迟疑了大概一秒锺,他开始向那个方向快速移动。 
  从虚掩的门缝中飘出来的琴声是如此迷人,让他的心随著不断趋近的脚步愈发兴奋起来,好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单纯被美好的音符牵住心神,像一根纤细而有韧性的丝线将你拖住进而拉近,那是不可抗拒的、灵魂都感应得到的吸引。 
  用脚尖轻轻顶开房门,陆重辉闪了进去,动作是连他自己都没意识到的小心翼翼。的确,他是真心不想惊扰那飘忽神奇的旋律,如果可以,他希望它一直不要停,永远保住此时此刻被深深打动的虔诚心情。 
  在对上三角钢琴前随意演奏的那个背影的瞬间,陆重辉的心重重一抖,他简直以为自己看到了黎正容──一米色的HUGO BOSS裤子,柔软得仿佛快要飘起来的衬衫下摆,短而整齐的发丝,还有即便是坐姿也依然修长挺拔的身形……陆重辉的手心不由自主地握紧,突然有些紧张。 
  正在这时,琴声悄然而止,男人回过头来,五官在夕阳的逆光里显得不甚清晰,只能隐约分辨出一个俊秀的轮廓。 
  “我在猜你到底什麽时候会进来。” 
  声音很好听,但很陌生。陆重辉把身体放松下来,为自己前一刻的恍惚而觉得好笑,唇边下意识地勾出一道不羁的弧度。 
  走过去大大方方地在那人身边坐下,他顺手摸出一根烟点燃,问道:“你怎麽知道我不是调头走开?” 
  “直觉。”对方简简单单吐出两个字,接著就上前从他指间抽走了那根还来不及吸的香烟,“不好意思,我对烟味敏感。” 
  陆重辉的眼神跳了一下,不甚确定地:“你是周、周……” 
  “周天复。我们在公司里擦肩而过了无数次,你上次受伤我还在你的石膏脚上签了名。”那人毫无介意地接上去,向他递出右手。 
  一万年前的事情陆重辉早就不记得了,拒绝了过分正式的握手只是象征性地跟他碰了碰拳头。 
  周天复是近几年国内一线的流行歌手。对於这种全民偶像、大众情人,陆重辉倒并不像其他人猜测的那样态度轻蔑,事实上他只是骄傲但不清高,毕竟每个人的理想不同,总不能要求所有人都来为另类音乐做终身奉献。 
  在有限的环境下,能够做到保持自我风格不完全受市场驱使就已经非常不错了,而据助理菲力曾经提供的八卦来说,周天复在这方面似乎是个相当执著的艺人。 
  “这里很久没有人来过了。”陆重辉四处打量了一圈,房间里除了角落堆放的各种报废器材之外就只有厚厚的灰尘了。 
  “这琴不错,不该受到冷漠的对待。”周天复摸了摸盖子上突出的银色标签,脸上带著淡然而真挚的怜惜,“击弦机部分被虫蛀过,因此有几个音不怎麽精准,但还不至於到达丢弃的程度。” 
  陆重辉瞥了瞥他明显是常年摆弄乐器的修长手指,忽然间有点心血来潮。 
  将双手在黑白琴键上就位,浅浅地吐了一口气,随即弹出了那段尤在耳边的旋律。以他的水准而言,只听一次就记住谱子绝非难事,只是这麽久没碰过钢琴,指法难免生疏,有某些音符的衔接不太流畅,不过这并不妨碍他的好心情。 
  一段终了,陆重辉搓搓略显僵硬的指尖,转头对上正炯炯注视他的周天复,“没什麽大的错误吧?” 
  “没,很准确,看得出你是高手。” 
  陆重辉挑挑眉毛,不置可否。 
  周天复接著说道:“Ash的每张专辑我都有买,我很喜欢你们的音乐。” 
  “哦?”陆重辉神情戏谑地看了看他,“你下句话该不会是向我要签名吧?” 
  “本来是这麽打算的,被你一说出来就不好再要了。”周天复也开起玩笑。 
  “最喜欢哪一首?” 
  “《涅磐》。” 
  “……”陆重辉有些惊讶,《涅磐》是Ash向Grunge Rock的代表乐队Nirvana致敬的作品,因为不想被传媒以此作为卖点胡乱报道,所以他们从来没有在公开场合说起过这件事,但在陆重辉心中,这首歌的地位一直是十分微妙的。 
  “陆重辉,”周天复犹疑著开口,“嗯,我可不可以叫你阿辉?” 
  陆重辉稍稍怔了一下,“当然,大家都这麽叫我。” 
  “……其实我一直想跟合作。” 
  “合作?”陆重辉夸张地瞪大了眼睛,“你是打算来唱摇滚,还是让我跟你一起去唱软绵绵的情歌?” 
  “难道你不知道现在混搭的风格很流行吗?”笑著说完,周天复便把视线投向窗外,似乎在为这样莽撞的提议而感到难为情。 
  有将近半分锺的时间,陆重辉都是呆滞的。面前这个人低垂著头的温和侧面,带著歉意的表情,矜持的唇角……实在像极了一个人。 
  “好。”如同被什麽东西蛊惑著,他轻声答应下来。 
   
  ~~~~~~~~~~ 
   请让我死去,在欲望浓缩成一枚伤人的子弹之前。 
  请让我死去,在我还能看著你的眼睛呼吸的今天。 
  请让我死去,在我被寂寞和幻觉全部掩埋的瞬间。 
   
  Ash的EP正式发售,取名《幻觉》。 
  CD的封面照上没有任何乐队成员出现,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泛起微波的蓝绿色湖水,以上三行文字支离破碎地摇摆在涟漪之间。 
  销售部报上来的每日刷新数字让所有人惊喜,长久低迷的唱片业难得等来一味良药,立刻以惊人的速度重现了繁荣。Ash以非主流的姿态登上主流市场,於亿万歌迷中掀起一片声势浩大的摇滚狂潮,特别是那首相对轻缓的《爱之幻觉》,明明与当下的流行风格存在很一大段距离,却仍然在短时间内成为街头巷尾的热门歌曲,KTV的点唱率持续居高不下。 
  陆重辉他们对於一夜走红这种事根本无动於衷,身边突然多起来的谄媚笑脸也全然视而不见,在这几个单纯热爱音乐的年轻人眼中,专辑畅销具有的唯一意义就是──他们即将有无穷无尽的Live可以唱了!没有什麽比这更重要。 
  经纪人陈章文不负众望,从公司高层那里取得口实,上头承诺会尽快为Ash安排大型演唱会,并且相应的排场与设备都绝对是天王级别待遇。 
  “妈的,我们终於出头了。”阿Paul兴奋地作摩拳擦掌状。 
  “我新买了一把吉他,正好拿来试试。”Bryan也很高兴。 
  陆重辉正要上前发表自己的想法,手机响了起来。 
  接通之後,话筒里传出一道沈著的男声:“恭喜你。” 
  “消息传得这麽快?”陆重辉走到外边去听,“不在公司吗?” 
  “在家里做点准备工作,”对面那人轻轻地笑了一下,“你该不会是忘记晚上约定的事了吧?” 
  “谁说的!我在公司等你。” 
  “好,那先这样了。” 
  陆重辉一回头就对上Bryan怀疑的眼神,“你搞什麽?” 
  “……没事。” 
  “周天复”三个字在嘴巴里转了一圈,终究还是没有说出。 
  几乎所有人都不知道,在十四岁之前,陆重辉一直是学习钢琴的。老师是与他父母同在研究所里工作的同事的妻子,是位非常出色的钢琴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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