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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诗词曲赋鉴赏-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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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和脂批所言的语意,仅可仿佛想见而难确定。          
古鼎新烹凤髓香(第八回)    
  古鼎新烹凤髓香,那堪翠斝贮琼浆。 
  莫言绮縠无风韵,试看金娃对玉郎。 
  '说明' 
  此诗见于甲戌本第八回正文的开头,有“题曰” 字样,当是曹雪芹所作的标题诗。 
  '注释' 
  1。鼎——古代烹烧器皿。这里泛说烹茶用器之贵重。凤髓——名贵的茶。 
  2。斝(jiǎ甲)——古代用翠玉制的三足酒器,实即指酒杯。琼浆——指称美酒。 
  3。绮縠 
  ——犹言绮罗,指代女子。这里指宝钗。 
  '评说' 
  作者在此回中对宝玉与宝钗之间的关系作了重点的描述,对通灵宝玉与金锁也作了详尽的交待。故事的前后情节中穿插着不少喝茶和饮酒细节,所以标题诗就环绕着这些事来写。次句表面上说美酒能醉人(薛姨妈溺爱宝玉,“命人去灌了些上等的酒来”让宝玉喝),且宝玉也真的喝醉了,实则也兼喻风韵之能迷人,指的是宝钗。故脂批指此回是宝钗“正传”。但为什么作者又怕大家会以为宝钗“无风韵”呢?这除了书中写宝钗是“罕言寡语,人谓藏愚;安分随时,自云守拙”外,还因宝玉对钗、黛始终是有明显倾向性的,特别是黛玉死后,宝玉虽与宝钗结成夫妻,却心意难平,不能忘怀黛玉,终至弃宝钗而僧。作者说,这一切并非因为宝钗之“风韵”不及黛玉,试看此回“金娃对玉郎”情景何等风韵!言外之意,宝玉不愿“金玉良姻”,而偏念“木石前盟”,乃别有缘故。这样提出问题,蕴籍含蓄,颇发人深思。 
  此诗藻饰五色眩曜,风格金玉旖旎,正与其所写之内容有关。          
嘲顽石幻相(第八回)    
  女娲炼石已荒唐,又向荒唐演大荒。 
  失去本来真面目,幻来新就臭皮囊。 
  好知运败金无彩,堪叹时乖玉不光。 
  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 
  '说明' 
  作者通过薛宝钗赏鉴贾宝玉的通灵玉的情节,点出通灵玉只不过是大荒山青埂峰下顽石的幻相,接着假托“后人有诗”嘲之。 
  '注释' 
  1。女娲炼石——已见前《缘起诗》“补苍天”注。 
  2。“又向”句——又向荒唐的人间敷演出这一石头的荒唐故事。荒唐,指荒唐的人世间。大荒,指代大荒山青埂峰石头的故事。又“大荒”亦即荒唐、无边际的意思。这里兼用二义。 
  3。“失去”二句——石头质本“粗蠢”,幻形入世后就失去了它本来的面目,而变成了一位翩翩公子,以及他出生时衔来的那块鲜明莹洁的通灵玉。称之为“臭皮囊”,正是借佛家语嘲其幻相。佛教厌恶人的肉体,以为它只是贮存涕、痰、粪、溺等污物的躯壳,所以称为臭皮囊。 
  4。好知——须知。运败金无彩——“靖藏本”批:“伏下闻。又夹入宝钗,不是虚图对的工。”可知原稿后半部有贾、钗(金)“运败”时“无彩”的情节,但难知其详。续书写宝钗的冷落是因为宝玉疯癫,后来则因丈夫出家而成为实际上的孀居,与原稿归因于贾府衰亡不同。 
  5。堪叹——可叹。时乖——与“运败”同义。玉不光——第二十五回癞僧曾说,通灵玉的被蒙蔽是“粉渍脂痕污宝光”。可见,“玉不光”不仅指宝玉后来“贫穷难耐凄凉”,很可能是嘲他在不幸的境遇下与宝钗成了亲,即所谓“尘缘末断”。在作者看来,重要的是精神上有默契,肉体只不过是臭皮囊而已,所以为之而发出末联的叹息。续书中写宝玉“疯癫”中不辨结婚对象而听人摆布,并非作者原意。据脂评谓黛玉死后,宝玉有“对境悼颦儿”文字,又指出“后文成其夫妇时”宝玉与宝钗有“谈旧”事,可知原稿中宝玉并不痴呆,写法要现实得多。 
  6。红妆——美女。 
  '鉴赏' 
  这首诗为研究作者的创作思想提供了线索。它点出:贾宝玉,宝玉是假、是幻相,他那些玩脂弄粉的癖好、沾花惹草的习气,只不过是掩盖他本相的外衣。他的真面目是顽石,也就是所谓“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的一种叛逆者的性格。 
  玉既是石的幻相,失去志同道合的“木石前盟”,换来公子红妆的“金玉良缘”,自然免不了要遭到嘲笑。这首诗恰恰写在贾宝玉与薛宝钗交换鉴赏通灵玉和金锁、明示后来的所谓“金玉良缘”之际,决非偶然。诗中不涉宝玉与黛玉的关系,独嘲“金无彩”、“玉不光”,作者的爱憎褒贬、用心寓意是非常明显的。 
  贾宝玉对待林、薛虽早有亲疏之别,但他的叛逆者的思想性格还是有一个发展过程的。在一段时间内,他对薛既有不满,又被笼络、受蒙蔽,后来似乎确是应了那“金玉良缘”的话。然而,他毕竟是一块不受束缚、不能感化的顽石,作者写他最后的弃家为僧,实在并非为了演绎抽象的“色空”观念,而是让他显示出顽石的真面目,而终于同他所厌恶的现实决裂,使“金玉成空”。脂砚斋等人把这种“世人莫忍为”的行为叫做“情极之毒”,而在我们看来,则是最终完成了他叛逆的形象。当然,作者从红妆白骨的这种观点上去否定“金玉良缘”,这不仅说明他对现实人生的悲观失望,也表现了他认识上的局限。          
通灵宝玉吉谶(第八回)    
  通灵宝玉 
  (正面) 
  莫失莫忘 
  仙寿恒昌 
  (反面) 
  一除邪崇 
  二疗冤疾 三知祸福 
  '说明' 
  通灵宝玉本是补天之余的顽石,因向往人世繁华,经仙僧“大展幻术”,“变成一块鲜明莹洁的美玉”,又镌上了一些字,由下凡的神瑛侍者夹带着它投了胎,成了贾宝玉落草时衔着来、以后一直挂在脖子上的美玉。关于通灵玉,前此曾多次写到,但都未详述,现在因宝钗要“细细的赏鉴”,才对它作了详尽的正面介绍。吉谶,希望将来能应验的吉祥语。 
  '鉴赏' 
  通灵玉即石头,是曹雪芹虚拟的小说的作者,小说也就被虚构成是石头入红尘所经历见闻的故事。石头是随伴着贾宝玉的,所以实质上也等于是贾宝玉所经历的故事。 
  那么,为何不干脆直接虚构成作者是贾宝玉,而要转个弯假托是他身上挂的石头呢?这两者有什么不同吗?有的。至少有一点不同是很明显的:如果明白宣称小说是贾宝玉讲的自己经历见闻的故事,那么凡宝玉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的事就不能写了,如同以第一人称写的小说、日记体小说那样,这限制是很大的,创作上是很不自由的。石头就不同了,它既是神奇的、“通灵”的,当然就什么事都能知道,包括它不在场的、暗中发生的、甚至只在心里想的。这样,就可以很自由地表达,与通常第三人称写的小说毫无区别了。此外,不让贾宝玉充当作者恐怕还有个重要原因,即曹雪芹不愿别人(哪怕是知内情的人)将自己混同于他创造的人物贾宝玉。 
  但石头与宝玉又形同一体,被视作“命根子”,则仙僧所镌之字也必然是切合宝玉的。“莫失莫忘”是告诫语,也就是说若能如此就会吉祥。那么,实际上是悲剧人物即不祥的贾宝玉,是否不慎“失”掉过玉呢?是的。据脂批提示,后半部原稿有“误窃”、“凤姐扫雪拾玉”、“甄宝玉送玉”等情节,看来还真的失掉过,只是详情已不可知了。反正很可能还是现实的合乎情理的写法,与续书所写莫名其妙地神秘失踪,致使宝玉迷失本性成了疯癫不一样。 
  其次是通灵玉背面的三句话。前两句“除邪祟”、“疗冤疾”,我们在第二十五回“魇魔法叔嫂逢五鬼,通灵玉蒙蔽遇双真”中可以读到。宝玉、凤姐被人施邪术临危,经癞僧将通灵玉持诵使之灵验,转危为安。至于“知祸福”,似可从上一首诗“堪叹时乖玉不光”句看出,这不是玉能知祸而不现光泽吗?有一点应指出,此类非现实的情节,不到必要时作者是不写的,所以全书中极少有,纵然偶尔写到,也总带某种象征性。甲戌本回末总评云:“通灵玉除邪,全部只此一见(庚辰本眉批作“全部百回只此一见,何得再言。”),却又不灵,遇癞和尚、跛道人一点方灵应矣!写利欲之害如此!”续书似乎对神秘之事特感兴趣,第一百十五回写宝玉又病危,眼看无望,又有和尚送通灵玉来将他救活,如此不嫌重复地效颦前半部情节,实属无谓,也完全不符合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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