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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男性象征,他著实吓了一跳。
秦淮天有趣地看著他的反应:“怎麽,怕了?”
“怎麽可能!”闵维哼了声,调整心态重新上阵。
衣袖快卷到肩上了,一副神情凝重的样子。
看著他身体再次靠近,秦淮天忽然对那快卷上肩的T恤袖感到有些碍眼──这种状况怎麽看怎麽像上阵肉搏或是田间捉虫?
“你干嘛把袖子卷那麽高?”秦淮天不悦地皱著眉。
“怕弄脏。”闵维毫不在意的说出事实。
秦淮天只觉得嘴里发苦,想笑都笑不出。
“那你为什麽不干脆把上衣脱掉?”
“哼!不必!”我有那麽笨?那不明摆著是送肉上砧板──任宰。
闵维左手伸进浴巾,握住了那坚挺的部位,开始半生半熟地套弄起来。
秦淮天缓缓闭上眼,感受那细腻的冰凉贴上自己的灼热,或缓或急。他舒服得叹息。
“再用力些。”气息开始有些不均匀。而那只手更是兴风作浪地在他勃起的前方轻刮了一下。秦淮天一震,睁开眼,看向正在卖力逗弄的男孩。整条露在外面的手臂,近看有些细细的茸毛,肤色透明到连细的静脉也看得十分清楚,还是一副正在成熟中的少年身躯。
看著那白皙的手臂在自己身前来回晃动,秦淮天只觉一股欲望之火从体内升起。转睛再看,男孩在努力地用手取悦他,微微紧绷的脸上,有层薄汗从微红的肌肤渗出。看不到狡黠的眼神,此刻垂著的眼帘使他那灵动的脸庞显得静逸安静,有种让人想拥抱住的纯净物质流动。
秦淮天不想再压抑自己痛苦的欲望,这小鬼喜欢钱,多给他一些就好了。
闵维正打算怎样将面前的男人弄得神智迷糊然後挟款而逃之际,秦淮天拉过他的手,扣住他的腰,将他猛拉过来贴著自己的身子压倒在床上。
火热的气息顷刻逼近。
“再加三万,陪我过一夜。”
秦淮天附在他耳边,声音低沈。
3
闵维呆住,刚还打著如意算盘,没料下一刻就被人压到了身下。
还未及反抗,脖子上就被印上火热的吻。他一边心里痛骂,死色狼、老男人!一边奋力地想掀开身上的男人,无奈双方身形位置悬殊,他挣不过。
秦淮天一手扯著他宽松的T恤领口,在滑嫩的肩上印下一连串的吻,一手将他的T恤撩起,抚了上去,头也挪到胸部啃吮。当秦淮天抬高他身体想替他脱下衣服时,猛觉手臂一阵痛,抬头一看,那小子居然在咬他!样子像一只发疯的小狗,秦淮天烧得正旺的欲火不由窒了一窒。他一向不喜在这种事上强迫人的。当然,很大程度上是他根本就不需要强迫。
正打算挪开身体,就觉得自己胯下一阵剧痛传来,不由痛哼了一声软倒在床上,眼睁睁地看著刚刚还像只发狂小狗似的男孩连滚带爬地逃出了房间。
闵维狼狈之极地逃了,不仅那先前到手的三千元没拿,就连自己狠下心刚买的三百多的心爱外套也忘记拿了。该死的臭男人!老男人!老色鬼!变态狂!恋童癖?
还吻我,摸我,恶心死了!脑中能想到的词儿全都用上了,还是不能解心中愤恨之万一。
这个秋天深夜在无人街道上仅穿著一件薄薄T恤走著的、心中满腔怨愤而身上有没有一毛钱了的可怜虫,丝毫没有反省到,他之所以如现在这麽凄惨,却是由於自己临时的见财起意、蓄意欺骗人家造成的。
秦淮天看著大敞的房门,再看看那件主人慌乱中来不及拿走的搭在沙发上的米色外套,渐渐地,脸上凝成了一抹苦笑。
刚刚他居然失态了。且,更为夸张地是,他还栽在了一个几乎可以做他儿子的小鬼手上。
说出去也没人相信,更何况,这是说不得的。
伸直因为疼痛而蜷著的身体,眉头狠狠地皱了一下,手下意识地探向身下。当真人不可貌相,那小鬼单薄单薄的肉没几两,还生得一副乖巧剔透的模样,居然弄了自己一个不小心。
下手真狠!刚开始那一会儿痛得还以为会被那混小子废了呢。想到这里,秦淮天不由又恨得牙痒痒的。在床上重呆了会儿,然後起身下床,穿衣出门,人到门口又折回床边。对著那件外套和旁边的钱看了片刻。
那小鬼连钱也忘拿了,大概也吓得不轻吧。原本以为他是个道行有多深的小精怪,原来还是一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绵羊。秦淮天笑著将钱放进那米色外套的口袋,手抽出时多了样东西。
那东西对他来说并不陌生,只是有些遥远。拿在手中看了看,是城内某所大学的食堂饭卡。
秦淮天提著这件暂时无主的外套,心情不差地出了宾馆大门。
闵维是凌晨三点到宿舍的。本来周末应该回去,但那种时间回去,无疑会被小莫骂死,他可不想在被“色狼”袭击之後还被来个狗血喷头。
秋季的早上,空气清新、晨曦耀眼。
市内某所大学一年级男生寝室的某个房间里,电话铃正兴奋地响著,很不礼貌地侵扰著闵维那可怜的睡眠。有没有搞错!他可是今天三点才睡下的,是谁在催命!
提起电话没好声气的“喂”了一下,耳中立即传来一声厉喝。
“你这臭小子,在寝室为什麽不接电话?”
睡意被吼醒了一半:“……在睡觉。”
“什麽时候了,还在睡觉!十二点半,准时回来吃饭!”
“啪”地一声电话挂了。
搞什麽飞机呀。闵维一脸悻悻地看了看话筒,接著洗脸、穿衣……
来到一幢环境不错的复式楼前,上三楼,拿钥匙开门,进门便叫:“小莫,十二点二十九分,我提前一份锺到达。”
厨房内出来一人,英气逼人的脸此刻却是一脸臭相:“从小到大,不知告诉过你多少回,就算你不想叫叔叔,也至少得尊称我一声大哥,大哥!清楚吗?死小子,不是什麽见鬼的‘小莫’。”明明摆著一副臭相,可说出来的语气却不见得有多不悦。
闵维眼一翻:“凭什麽我要叫你叔叔或是大哥1”
“就凭我二十八岁!”这下可是真有点火了。可有人还是不怕,走过去拍拍他的肩:“消消气,我知道你很想争取点自己做长辈的权利,可我从小就这样叫了,没办法改口了,放心,其实我还是很把你当哥哥看的啦。我饿了。”
“是叔叔。”
“好,叔叔就叔叔,反正差不多啦。小莫,我饿了。”闵维有个好处,便是基本上不会太固执,典型的墙头草一根,风怎麽吹,他便怎麽倒。
虽然那只是个表象,却也为他赢得了一个“乖巧”的美名。
成莫脸色渐缓,眼神却早已带上了习惯的宠溺。
“饭早好了。”
闵维虽然极想睡,不过肚子倒也是当务之急,不可忽视。将菜饭端上,两人坐在饭厅吃起了饭。
“维维,你昨天去哪里,怎麽没回来?”成莫盯著狼吞虎咽的闵维。
“去打周末工了。小莫,你的手艺越来越精湛了,将来一定是个了不起的家庭妇男。”
“那为什麽整夜不回?”显然成莫根本不受他的恭维。
“哦,後来临时加点,时间太晚,打工那家店又离学校比较近,所以我就顺道回宿舍了。”
成莫没有再问。虽然他和闵维即像叔侄又似兄弟,还像朋友,闵维十五岁後便不再多过问他的私事。
闵维洗完碗,在客厅看报的成莫听到声响头也不抬地问道:“维维,最近手头缺不缺钱?”
“唔,不缺。”进大学後,他一周打几份工,还兼了份家教,赚自己生活费确实绰绰有余。不过要攒齐下期的学费还是不够。
成莫抬起头来:“别兼那麽多工,你还小,又是跳级进校的,还是学业重要,缺钱到我这里来拿,知不知道?”
“哦。”闵维明显地敷衍。
成莫听得不耐烦了:“哦什麽哦,你一贯阳奉阴违,嘴里应著说不定心里想著连下期的学费也一起赚了最好。”
闵维有点佩服小莫的洞悉毫微,不过也难怪,一起生活这麽多年,他身上有多少颗痣,小莫大概都一清二楚。
“小莫,你真不愧做人民警察的,英明神武。”
马屁同样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