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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启明-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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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就好。”马千瞩想既然这样就稍微慷慨一些好了,“查对出来的就发还货物好了,无主的就归我们了。”

    “我也觉得这样处理好些。”冉耀点点头。

    “生铁之类需要的东西就直接买下来好了――省的他们运回去了,以后说不定还会愿意贩运过来。”

    马千瞩想干脆好人做到底,又提议:为了表达我们穿越集团的伟光正:经审查确系大船上的水手,并非海盗的,每人再发一两银子作为路费,至于客商的货物查找不到了,确有缺损的,也给予路费盘川让其雇船回家。负责处理此事的冉耀觉得这样面面俱到,大家的利益都不受损,便一一答应了。

    马千瞩也就认为此事就这么了结了,自顾自的分物资去了。没想到下午,就有电话打到他办公室来了。

    没想到这事的处理方案刚刚在OA上公示还没处理,就有人上书执委会,要求重新处理。因为差异太大。冉耀委决不下,只好把这事情汇报到执委会。

    “什么!开庭审理?”马千瞩吃了一惊,话说穿越集团到现在是成立一个司法所作为法律政策研究部门,偶尔也为执委会提供些法律政策参考,但是到现在还没正儿八经的开过什么庭。基本上是治安部门说了算。现在怎么闹起开庭来了。

    提案是现任的海关关长马甲提出的。他的提案核心就是“以此事为契机,建立琼州海峡的海事裁决权”。

    具体的措施就是在博铺设立海事法庭,专门处理琼州海峡上的海盗抢劫;船只倾覆,打捞,货损、船只碰撞、责任和赔偿认定等一切海事事宜。

    海事法在欧洲起源很早,但是中国对此则基本是空白。马甲认为,在穿越集团的控制海域应该推行这一法律体系,这将有助于规范中国沿海的航海贸易和海上运输行为。

    “我承认,依法治国是很重要的,不过现在要这套花架子有什么用处?”马千瞩提出质疑,“法律要有强制手段保证才能确保它的权威性,我们现在政令不出临高,控制的海域只不过是临高沿海,搞这套体系是不是太早了?”

    “穿越集团以海南岛、台湾为起家基地,奉行从沿海向内地扩展的战略。所以在一个相当长时间内航海业将是我们的主要支柱产业,从现在就开始健全海事法,制定起海上航行和贸易规范来,对未来的行业发展会有极大的帮助!现在管不到整个琼州海峡,但是可以先从临高-徐闻海面管起。凡事总有开始。”马甲在会议上慷慨陈词,力陈设立海事法庭的重要性,当然把英国人的海上霸业也和他们最早成立专业海事法庭联系到一块去了。

    执委会听取报告之后休会十分钟,期间执委们进行了私下磋商。这个提案引起了海上力量部的担忧。陈海阳表示,目前海上的执法权统一由海军负责。搞了这个海事法院之后,双方的权力如何划分?工作起来怎么协调?会不会造成多头管理的局面

    “这个担心我觉得是多余的。”马甲侃侃而谈,“海事法院是一个裁决机构,并不负责具体执法。法院也不管逮捕和起诉的事情,具体执法是公安的事情。麻烦的只是协调的问题。”

    海上力量部和海事法院是两个系统,如何确保政令有效的执行,这才是关键问题。

    现在就要分散海上力量部的执法权显然是不可能的。尽量减少机构,统一指挥是执委会现在对机构设置的指导思想。马千瞩提议:既然已经开始建造专用的警备巡逻艇,可以在海上力量部下面设置“海上安保部”,专门担任沿海地区的巡逻、缉私、治安、护渔的任务。受海上力量部和专业部门的双重领导。

    “海上安保部这个太小鬼子味了,干脆就叫海岸警备队吧。”陈海阳说。

    “要我看叫海警队就好了,干脆明白……”

    “不,这个叫法和警察系统容易混淆。”陈海阳断然拒绝了。

    于是海岸警备队这个机构就算是成立了。原来的海警教导员高晓松被任命为海岸警备队队长,这也算是他干回本职工作了。实际这个机构上除了一个抬头一个图章之外不存在任何的实体。也没有什么具体的人员编制,高晓松也不过是挂名而已。整个就是一个名义机构。

    “为什么要成立这么个空头机构?直接让专业部门和海军协调不就是了?”事后马甲不解的问马千瞩。

    “便于协调。抬头太大了,就不好协调了。”马千瞩含蓄的说。

    马甲明白了。这纯粹是为了照顾海军的面子。否则堂堂的海军受海关或者海事法院指挥――哪怕只是暂时的执行任务,这群人的面子恐怕也会觉得落不下来。搞一个次级部门来对口,协调起来就容易多了。

    马千瞩还有另外一层想法没有挑明:目前的穿越集团还属于势单力薄,等他们占领海南、台湾,经略南洋之后,海上力量部的实力会急剧膨胀。为了避免一家独大的局面。势必要对海上力量部进行分割。现在的一个空头机构,到时候就可以直接分割出去――海岸警备队独立建军是国际惯例,海军也无话可说。

    选择高晓松当这个队长不仅是因为他本行干这个,还考虑了他的出身并非PLA海军。一旦海岸警备队被独立分离出来,不容易受到海军的影响。

    当然这些马千瞩是不会向任何人说得。他相信这点思路,执委会的多数人都是看得出来的,不过世界上的很多事情就是心里明白就好了,用不着到处说。

    执委会觉得成立一个专业海事法庭也不错。反正马甲的这个海关关长也是闲着,干脆就让他去搞这个什么法庭好了。于是就同意在博铺设立博铺海事法院,和海关共用一套机构。

    “不过我有几点要求,不管准备贯彻的海事法到底是哪一套版本,希望执委会的各部门能够协调。”马甲随即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啊。说吧。”文徳嗣笑道。

    “第一、在执法动中捕获的船只,必须先由海事法院扣留。在海事法院没有出具判决之前,各部门不能先行处置……”

    “等等,这可有问题了。”陈海阳提问,“现在是海军战斗中捕获的船只移交给计委统一处置的,以后要全部交给海事法院?”

    “当然不是,移交给海事法院的是在执法行动中捕获的船只,比如在清剿海盗,缉私之类的行动中。”

    “这个不好界定。比如缉私,这个好说。剿匪之类的治安行动,郑芝龙、刘香也是海盗,但是对这些人作战就不能说是治安执法行动了吧?象郑芝龙这样的巨无霸,我们得用倾国之力去对付才行。”

    马甲一时语塞。这个界定原本并不困难。但是穿越集团现在本身的地位并不分明。使得定义战争和执法行动变得困难起来了。

    “先不要打岔,让马甲说完。最后再讨论。”文徳嗣说。

    第二条是在海上捕获的人员,包括海盗、非法捕鱼人员、走私分子之类的人物,必须由海事法院审判判决之后再进行处理。过去穿越集团秉承不管谁抓到的俘虏,都归内务委员会统一处置。

    “还有审判问题怕也不好解决。”冉耀慢腾腾的代表内务委员会发言了,“还是刚才扯到的海盗定义问题。”

    多数执委就是觉得现在还不是引入司法体系的时候。一旦建立起了司法制度。很多事情处理就复杂化了。本来抓到一个土匪,捕获一个窃贼,直接由警察总部判决送劳改队就完事了,处理起来防备快捷。一旦搞了司法体系,就牵扯到证据搜集、起诉、判决之类的事情,即使他们不玩什么公诉、辩护之类的花活,仅仅是例行公事的走个形式,过完全套程序还是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未免效率不高。

    邬徳却很赞同:

    “我赞同从海事法院开始,逐步健全我们的司法制度。这是我们民政体系的根本!”

    随着他们控制下的百姓越来越多,司法事务也逐渐增加,刑事案件,民事纠纷一样都不缺。如果说之治安和刑事案件好歹有部草草拟定的《治安法》可用,算有法可依,处理起来相对便捷之外,民事上的纠纷则完全毫无章法可循。邬德现在每天都要处理属下百姓的民事纠纷。耗费了大量时间精力不算,他还不懂法律,更不用复杂晦涩的民法了。现在搞得判决完全以他自己的好恶和对公正的理解来进行判决,虽然力求公正,还是觉得有些不安。

    民事纠纷有它的复杂性,又牵涉到百姓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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