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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凯评传-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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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青木宣纯与坂西利八郎》,节译自《土肥原密录》,《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30辑)第166页。
23同上,第162页。
24同上,第163页。
25同上,第167页。

送“高帽”的学问二(5)

26同上,第169页。
27此说不确。中国当时防卫力量尚且不足,哪里还谈的上参战。日俄战争爆发后,两广总督岑春煊曾致电外务部,提出过这类冒险主义的建议,即助日抗俄,乘机收回东三省。显然,由于这个计划的巨大风险,而不被朝廷理睬。袁世凯所建议的“局外中立”,但可以暗中支援日本的处理方式显然是当时风险最小、最可行的选择,而且同样取得了收回东北的效果。
28同上,第178页。
29翟沂:《靳云鹏诗赠坂西利八郎》,《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30辑)第226页。
30山根幸夫:《袁世凯与日本人》,《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37辑)第84页。
31《袁世凯奏议》(中)第759—761页。
32《北洋军阀》(一)第497页。
33同上,第499页。
34如吴虬所著《北洋派之起源及其崩溃》即持此种观点。参见《北洋军阀》(一)第966页。
35《北洋军阀》(一)第568页。

送“高帽”的学问三(1)

“卖国”是一个严重的罪名。袁世凯之所以有了这个罪名是因为“二十一条”。既然如此,我们就有必要搞清楚“二十一条”的本末,以及袁世凯在有关交涉中的所作所为:他是否以国家权益与日本人作了私下交易?他是否为维护国家权益作了最大努力?日本的苛刻条件是在什么境况下被接受的?由此又涉及到,在对抗必败,必给国家带来更大灾难的前提下,对外交涉中的屈辱与让步是否就是“卖国”?本章开头所选引文是1915年5月9日中国被迫接受日本最后通牒一周之后,袁世凯向政府各级官员发布的密谕,他分析了日本的图谋和政府不得不委曲求全的原因,但基点是要求大家不忘此奇耻大辱,以卧薪尝胆的精神,力图振作,以待将来。总之,史家评史论人,应讲“恕道”,否则难有公正可言。但是随着岁月的流逝,日本外交部有关“二十一条”交涉时的保密档案逐渐解密,则历史之真相遂大白于天下,而袁世凯戴了近九十年的“卖国”帽子,是不是也可以摘下来了呢?
关于二十一条的大总统密谕1
(1915年5月14日)
立国今日,非自强无以图存;而强弱之分,悉由人事。日本前在闭关时代,其学术政治与中国无殊;自明治维新以来,上下一心,步武西法,乘时而动,发愤为雄。四十余年所惨淡经营者,无非求达其东亚大帝国之政略。当合并朝鲜之时,现在首相大隈重信已自命为将来中国之统监2。盖其兼营并进之图,远交近攻之策,处心积虑,殆非一朝。究其致强之由,则以国民教育为根本,而明耻教战即寓于教育之中。故人人以当兵为义务,以战死为殊荣。就其近年军事言之,征发陆军,可达百万,海军战舰,已逾六十万吨。席其方张之势,日思拓地殖民。彼为刀俎,我为鱼肉,实逼处此,岌岌可危,厝火积薪,早成险象。前清末造,政失其纲,泄沓成风,人无远虑。加以亲贵用事,贿赂公行,各私其家,何知为国?迨至武昌事起,举朝失措,列强响应,瓦解土崩。日本浪人,利用此机,秘计阴谋,无所不至。我人民之生命财产,间接直接而受损失者,不可胜计。苍赤3何辜,言之流涕。幸而天佑中国,祸乱削平,予得以衰病余生,底定全局,殊出强邻预料之外。回忆当日,万险环生,至今心悸。国事粗定,欧战发生,关系于均势者甚大。日本利欧洲列强之相持,乘中国新邦之初建,不顾公法,破坏我山东之中立。军队所至,四境骚然;官吏见侮之横,居民被祸之惨,笔不能罄,耳不忍闻。我国受兹痛苦,方以退兵为抗议,彼不之省,又提出酷烈要求之条款。其中最为难堪者,曰切实保全中国领土,曰各项要政聘用日人为有力顾问,曰必要地方合办警察,曰军械定数向日本采买,并合办(军)械厂,用其工料。此四者,直以亡韩4视我。如允其一,国即不国,牛马奴隶,万劫不复。予见此四条,曾向在京文武重要各员,誓以予一息尚存,决不承诺;即不幸交涉决裂,予但有一枪一弹,亦断无听从之理。具此决心,饬外交部人员坚持磋商。此外凡损失权利较重者,均须逐字斟酌,竭力挽回。乃(于是)日人利用我国乱党,各处滋扰,而又散布谣言,鼓惑各国,分遣大枝陆军,直趋奉天之沈阳、山东之济南,海军亦时在渤海出没游弋。因之举国恐惶,全球震动,不知其用意之所在。予以保全国家为责任,对外则力持定见,始终不移;对内则抚辑人民,勿令自扰。将及四月,持之益坚。彼遂以最后通牒迫我承认,然卒将最烈四端,或全行消灭,或脱离此案;其他较重之损失,亦因再三讨论得以减免,而统计已经损失权利颇多。疾首痛心,愤惭交集。往者已矣,来日方长。日本既有极大政略,谋定已久,此后但有进行,断无中止。兼弱攻昧,古有明训。我岂可以弱昧自居,甘为亡韩之续?处此竞争世界,公理强权,势相对待。人有强权之可恃,我无公理之可言。长此终古,何以为国?经此次交涉解决之后,凡百职司,痛定思痛,应如何刿5心神,力图振作?!倘仍复悠忽6,事过辄忘,恐大祸转瞬即至,天幸莫可屡邀,神州陆沉,不知死所。予老矣,救国舍身,天哀其志,或者稍缓须臾,不致亲见灭亡。顾此林林7之众,齿少于予者8,决不能免,而子孙更无论矣。予为此奇痛之言者,万不愿予言之竟中,诚以存亡呼吸,断非予一手足之力所可旋转。持危扶颠,端资群策。我国官吏,积习太深,不肖者竟敢假公济私,庸谨者亦多玩物丧志;敌国外患,漠不动心;文恬武嬉,几成风气;因循敷衍,病在不仁。发墨针肓9,期有起色。所望凡百职司,日以亡国灭种四字悬诸心目,激发天良,屏除私见,各尽职守,协力程10功。同官为僚,交相勖勉,苟利于国,死生以之。其有亲民之责者,尤当随时设法劝导人民,使蚩蚩者氓11,咸晓然于各国之大势,国民之义务。但能治人者事事以循名责实为归,受治者人人以视国如家为志,能由此道,则中国可强。我人民及身与子孙可免亡国之痛。此则予所独居深念寝馈不忘者。但坚忍始可图成,虚骄足以害事,京外各官,当规劝僚属,申儆人民,忍辱负重,求其在己。切勿妄逞意气,空言谩骂,非徒无益,反自招损。务各善体此意,努力为之。今之言革命者,动称排满。试思满洲以一二百万人入主中国,国祚尚近三百年,我汉族以四万万人,如不能久主其国,人必视我汉族为天生受(奴)役之性质,无人类自立之资格,讵非奇辱?我汉族皆神明之胄裔,诘以斯言,能甘心忍受否?其亡其亡,系于苞桑12,惟知亡庶可不亡。凡百职司,其密志之。此谕!

送“高帽”的学问三(2)

在近代史上,袁世凯一生中最为人所诟病的主要是三件事:一是戊戌政变时,袁告发了康梁等的密谋,出卖了维新同志;一是帝制自为;一是为了换取日本对帝制的支持,出卖国家权益,接受了“二十一条”。前两者是事实,后者则不免令笔者怀疑。按照常理,没有哪一个人会甘愿把属于自己的东西白白地送给他人,也没有一个主权国家的领袖或元首会冒着千古骂名,甘心出卖国家的权益。况且,拆袁氏称帝的台,最厉害的当属日本人。
值得一提的是,日本在辛亥以后一直是鼓吹中国实行君主立宪制度最力的国家,袁如果真的与之作了交易,为何日本在它所希望的事情发生时,反而不合作了呢?而没有日本的支持,袁氏也照样称帝不误,似乎并没有在乎日本人的态度,那么他又有何必要“卖国”呢?凡此种种,不免使笔者想深入研究一下这段历史。
日本为何会提出“二十一条”?它与当时的政治情势和国际背景有何关系?这就要从日俄战争结束后,双方的重新勾结说起了。如前所述,日本作为后起的帝国主义国家,从地缘政治出发,早就把中国东北看作其“利益线”。为此,在沙俄拒绝退出东北时,日本甚至不惜出头同它打了一仗,付出了重大的代价和牺牲,所以它根本不满足于仅仅是接收沙俄在南满的权益。但它需要时间消化战果,恢复元气,也没有力量与主张东北门户开放的美国搞新的对抗,故尔在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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