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另一个例外倒是出在中原地区,即孔夫子的故乡山东曲阜。据说从唐代以来,曲阜县令 概由圣人后裔担任,人选由衍圣公保举。直到清朝乾隆二十年(1756),白钟 山以河道总督兼 山东巡抚,专门上疏,极言曲阜知县由孔氏世袭的不宜,“邑中非其尊长,即系姻娅,牵制 狎玩,在所不免。请改为在外拣选,不必拘用孔氏一家。”乾隆将此建议交给吏部讨论,结 论是采纳。于是给了原任知县一个世袭六品的优待政策,从此曲阜县衙门里也得全面实行回 避制度了。
回避制度,特别是亲属回避、职务回避等内容,也许迄今尚未消失其借鉴意义,不过在古代 时,其中的籍贯回避这一项,却很引起州县衙门中一些带有普遍性的不利于吏治的景观产生 。这儿先顺带说说其中的一样,即语言交流障碍。“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人们不难从贺知章的这两行诗里,得知古人外出仕宦多年,到老来也不脱故乡口音。这等情 况与“南人官北,北人官南”的回避制度一搅合,将会造成什么现象呢?《南亭笔记》上说 梁鼎芬在湖北当学官,给学生讲课时,一口广东官话,大家都听不懂。孰知柳宗元在柳州坐 衙的情况,比其还窘,“郡城南下接通津,异服殊音不可亲。……愁向公庭问重译,欲投章 甫作文身”(《柳州峒氓》)。大堂上办两件公事,他那一口山西话,当地人 听不懂;当地人 说的话,他又听不懂。交流起来,还要用不同的语言几经翻译,谓之“愁向公庭问重译”。 倘若自正堂以下直到未入流辈,数十个官员分别来自天南地北,衙参时陆续发言,彼此寒喧 ,岂不成了说相声的好素材?
五斗米·职分田·养廉银(1)
东晋安帝义熙元年(405)冬天,大诗人陶渊明辞去了他仕途生活中的最后一任 官职——彭泽县县令。有关这次辞职的经过,萧统的《陶渊明传》叙述得最为详细——
岁终,会郡遣督邮至。县吏请曰:“应束带见之。”渊明叹曰:“我岂能为 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儿!”即日解绶去职,赋《归去来》。
这故事的缘起,很像刘备在安喜县尉任上的遭遇,不过刘备比陶令厉害得多,临走前用 棍子把督邮狠揍了一顿;而陶令只会吟诗,不会打人,便来了个君子动口不动手,挂冠前留 下了一句“岂能为五斗米折腰”的千古名言。
也正是这句话,一直成为史学界争论不休的课题。有人认为此言应当作“不能对五斗米 道下腰鞠躬”解,也有人释成“不能为求一饱之故折腰”。不过最占上风的观点,则是将五 斗米解释作东晋县令的俸禄,换句话讲,就是“不能为区区五斗米的俸禄而折腰”。但是也 有提出质疑的,要说陶令的年俸或月俸是五斗米,自然不可能,即便是日俸吧,似乎也对不 上号。一天五斗米,一月就是15斛,一年才180斛,而考之晋朝制度,县令的年俸应是400斛 ,怎么会相差220斛呢?该不会被管财务的主簿贪污了吧?若是从这条思路上著力,问题就更 复杂了,恐怕还得搞一场查账目反贪污运动。
这当然是说笑话NB024。不过,由这个五斗米提起,了解一些古代州县衙门官员的 俸禄情形,也是挺有意思的。
西汉时官吏的俸禄,全发粮食,每年领取多少粮食的重量,就是他们的品秩,于是就有 万石、中二千石、二千石等种种名目。县令的年俸从600石到1000石不等,县长的年俸从300 石到500石不等,县丞、县尉、主簿等佐NB032官员,从比六百石到比百石之间,各级均 有。从 东汉开始,俸禄的形式有了改变,统称为石,实际上是发一部分粮食,发一部分现钱;这办 法颇受官员们欢迎,因为在此之前,官员要用现钱的话,得设法把粮食卖掉或用以交换其他 物品,到底麻烦一些。陶渊明的那个引起争论的五斗米,其实也与钱谷混合的官俸制度有关 。《后汉书·百官志》注引《晋百官表注》说:“四百石,月钱二千五百 ,米十五斛。” 这位陶令按月得2500钱,米15斛,以每月30天计,恰好是一天五斗米。古今量器不同,五斗 米究竟值多少,需与同时代人作个比较。《梁书·何胤传》上记何胤自称,“吾年已五十 七,月食四斗米不尽”。县太爷一天的俸米,可供一个年近六旬的人食用一月。无论怎么讲 ,衙门里的这份法定收入,不能算是太低吧?
其实再深究起来,陶令的俸禄还不止钱谷两项。从西晋开始,官场上又有品官占田制, 占田上的收获,全归官员。西晋时连九品官亦可占田十顷。可是到东晋时,半壁江山丢了, 只好大家“减薪”。据萧统《陶渊明传》上讲,陶令占田是三顷,他想全部种上秫( 糯米之 类,可以酿酒),说是“吾常得醉于酒足矣!”可县令太太不答应,“固请种粳 (大米之类) ”,夫妻坐下来,开个生产研究会议,最后决定是“乃使二顷五十亩种秫,五十亩种粳”。 当然,这种田的事是“悉令吏种”,用不着陶令自己去打赤脚下田的。据陶渊明在《归去来 辞序》中自述,在辞官之前,他曾“犹望一稔”,意思是等占田里谷物熟了,全收下来再走 吧。谁知武昌传来了他妹妹病死的消息,这才下决心赶快开路。照作者揣测,“犹望一稔” 倒更像是他太太的意见,眼看稻米长在田里没法带走,岂不可惜?而妹妹的噩耗,则正好替 陶令动员太太立即走路提供了借口。
南北朝官员的俸禄,大多是依循两晋,但是从有关史料来判断,占田上的收入是以年度 为发放单位的。《南史·循吏列传》上说,“时郡田禄以芒种为断,此前去官者则一年秩禄 皆入后人”。襄垣县令阮长之将去任时,后任还没有赶到,“以芒种前一日解印绶”,是一 种品德高尚的表现,被史官记载进《南史》中;他倒没考虑到因此一来,襄垣县衙门里会有 一个权力真空的过渡阶段。大概这种以芒种为断的收入分配法会引起不少交接印绶时间上的 麻烦吧,况且也不太合理,“始以元嘉(南朝宋文帝年号,424~453)末改此 科,计月分禄” 。不过照作者想来,田里的谷物不是每月一熟的,不见得去任官员到秋收时再专程前来割禾 折算。那又该如何“计月分禄”呢?恐怕只能是提前“发薪”了。
隋朝的俸禄完全还原到西汉,就是谷物一项,京官正一品禄900石,最低从八品是50 石;州县衙门里的官员,按管理的户数给禄,比照京官,数目当然不会高。唐代又是另一套 ,最初是土地、实物和钱货三项并行。土地叫职分田,七品官是三顷,八品是二顷五十亩, 九品是二顷。职分田皆取百里内之地,一般按亩收六升的租率出租,不再像陶渊明那样“使 吏耕种”。若按土改划成份的标准来衡量,那会儿的州县官员都是土地出租者,可以戴上官 僚地主分子帽子。但是从一些史料记载来分析,唐代时职分田上的收入似乎又是以年度为发 放单位了。《封氏闻见记》上说,“准例替人,五月五日以前到者,得职田米。高利自濠州 改 楚州,欲以米让前人,乃到处淹泊,候过数日始到。士论称之。”这种行为和南朝时的阮长 之差不多,都是古代州县官谦让俸禄的佳话。
五斗米·职分田·养廉银(2)
唐官的实物收入,仍旧是粮食,一年发一次,可是地方官一粒米也不给。贞观八年( 634 ),中书舍人高季辅上表,说是这样不合理,这才制定外官禄,分春秋两季给付,有 时也用 盐代替。说到州县官员的现钱收入,更复杂一些,前期的办法是用出租“公廨田”的租息按 职务高低分配,先以县太爷定个数目,县丞取太爷的二分之一,主簿县尉又减县丞三分之一 领取,以下更有几分之几的讲究。换句话讲 ,各人收入多少,是同当年“公廨田”的租价高低直接联系的。“安史 之乱”以后,国家给州县官员制定了统一的俸钱标准,县令是四十贯,县丞三十贯,主簿和 县尉 各二十贯,按月支取。但是依照“两税法”,全国都实行地方财政包干,比较富庶的州县, 官 员的实际收入远远超过额定数字;反之,那些贫困地区里,州县官很可能连定额也拿不到。 一句话,收入是丰是薄,全看“本单位”的“经济效益”。
北宋起,俸禄以货币为主了,这和当时商品经济已获得相当发展的社会经济形势是相一致 的。依王NC031著《燕翼诒谋录》披露,宋初时官员俸入极微,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