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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明-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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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原:“我现在需要一个勇士出去骂阵。”

“我来!”身后的林小满突然骑着马冲了出去。

“妈的,是他,我也去!”刘满囤怒吼一声。

“回来,没你的事,坚守岗位。”徐以显大怒:“刘满囤,你的职责是保护高将军的安全。胆敢出阵,我先斩了你。”

“你……”刘满囤心不甘情不愿地停了下来,重重地将面具掀开,长长地吐了一口白气。

林小满的面具翻在帽檐上,他手持着一张曹军大旗冲到两军中间的空地,将旗帜狠狠地插在地里,大喝:“对面的人听着,我乃曹帅手下的亲兵队正,这是亲兵队旗,有胆量的来几个,看谁能抢了我的队旗割去我的头颅。”

林小满的嗓音本有些稚嫩,这么扯开嗓子一吼,有一种说不出的冰冷和诡异,听到人耳朵里却充满了轻蔑和不屑。

任光荣被林小满这一阵喝骂,气得面红如血,回头对亲兵嚷道:“妈比,去两个人,斩了他。”

“是,将军,看我们的吧。”两个亲兵猛一夹马冲了出去,旋风一样朝林小满冲去。

“以多打少,好不要脸!”两翼的曹军同时骂了起来。

但正中的陈留军还是纹丝不动地站在那里。

说是迟,那时快,两个骑兵转眼就冲到了林小满身前,手中的长矛端起,如同两条吐信的毒蛇。

林小满不慌不忙地从鞍边抽出火枪,“砰!”一声,一团火光喷出。

“啊!”为首那个闯军惨叫一声从鞍上摔下,一只脚还套在马镫里,身体被狂暴的马匹拖得在地上不住翻滚。

“好!”高原狠狠地以右拳打在左边手掌心。

好一个林小满,这一枪放出后,立即拨转马头沿着两军之间的空隙跑去。

“拿命来!”活着的那个闯军大喝一声抽出马弓,弯弓搭箭“咻!”一声,一支长箭闪电一样射中林小满背心。

“啊!”曹军这边固然大声叹息,闯军那边却一阵欢呼。

但那一箭射中林小满背心之后,却叮一声弹开。

林小满“哈!”一声,将火枪收回鞍边,从腰带上抽出手铳。架在臂弯,虚着左眼一瞄准,又是“砰!”一声。

马背上那个闯军像喝醉了酒一样在上面摇晃了几下,终于软软地摔了下去。

但他却一时未曾死尽,只坐在地上大口地吐着鲜血,胸口剧烈欺负。战马也停了下来,用舌头不住地舔着主人的脸。

林小满收起手铳,策马缓缓走过去,等到了他身边,猛地抽出马刀一刀挥出。

一颗六阳魁首在血花中跃上半空,将这个阴霾的黎明染上一抹凄艳的红色。

林小满一手持刀,一手拔起插在地上的大旗,高举半空:“上帝与我同在,必胜!”

“必胜!”五千曹军都同时欢呼起来,士气大振。

而陈留军还是冷冷地站在那里,不为所动。

看着一脸色冷漠地骑马奔回本阵的林小满,后面的吉圭心中感叹:“陈留军,勇士何其多也!”

“进攻,全军压上,不留预备队,把吉圭手下那群兔子都给我杀了!”任光荣一双眼睛红得都要滴出血来,两个亲兵的死让他暴跳如雷。

一声令下,两万人同时朝前涌去。

“很好,敌人已经全体出动了,还没有预备队,一定是疯了。只要我们打垮他们的前锋,这次战役也就结束了。”高原看了看怀表,“现在是上午六点五十一分,我们还有两个小时,九点前必须结束战斗,进攻吧。”

“咻!”一片哨子声响起,火枪队同时一动。

“出发,没有命令,不许开枪!”

腰鼓声响起来来了,所有火枪兵都按着腰鼓的节拍朝前缓慢而平稳地前进。

骑兵队等火枪手走出去一百米,留出冲刺距离后也动了,他们每人手中都端着一条细长的长矛,因为换上了曹军的服装和旌旗,枪尖的飞虎旗也变成红色的“曹!”。

这三百人同时将长枪端起,只听得“呼!”一声,三百面三角旗在清晨的冷空气中飞舞,如同一片红色的海洋,看得人眼花缭乱。

吉圭见陈留军已经出发,也大喊,“我军将士听着,前进!”

五千曹军跟着高原队,也平稳地向前推进。

两里地转眼就到。

很快,双方相距两百米。

一百五十米。

“停!”

火枪手和骑兵同时停住。

火枪队军官们站在队伍前列,抽住指挥刀,高高举在头顶,大声命令:

“枪上肩!”

“瞄准!”

“稳住,稳住!”

黑压压的闯军终于冲到面前来了。

“放!”指挥刀狠狠劈下。

“轰!”一排火光喷出,在两军之间组成一条长长的火墙。

这样的距离,这么多人,其实也不需要瞄准。

第三十章 热兵器

任光荣自认为自己不是一个合格的大将军,也不懂什么计谋划。之所以能够做到闯军制将军,统领两万人的大军,靠得就是自己的勇猛。如果连起码的勇猛都没有,自己可就什么也没剩下了。今天一大早,他就冲到最前面,自任先锋官。

可他却没想到敌人会有这么多的火枪手,即便知道,估计也没想到这队火枪手与以前遇到的任何一支军队都不一样。

明朝末年的鸟枪威力都不大,有的鸟枪甚至连重甲也射不穿。古代的枪械都由匠户制造,这些匠人的手艺都是世代相传,没有一定的工业标准。加上工匠的地位低微,好象只比妓女高上那么一点点。因此,明朝国营单位的技术工人们丝毫没有所谓的职业道德,一接到任务,能够糊弄过去自然最好不过。也如此,明朝工部出品就完全等同于“山寨”货。更有甚者,有的鸟枪一发热就炸膛,称之为自杀利器也不为过。

这是其一。

其二,鸟枪的威力实在不怎么样,军队在装备之后在训练上也不怎么上心。一上战场,惊慌的士兵还没等敌人进入射程就早早地将手中的弹药给射光了,等到敌人一冲到身前,就变成了一场一边倒的大屠杀。

所以,任光荣一看到对面的敌人一下子派出了一千火枪手打头阵,心中就有些奇怪。要知道,两军对垒,大多先用精锐突袭敌人中军,以达到搅乱敌人阵脚的目的。这个战术用来对付农民军最好不过,农民军动辄几万规模,但战斗力实在不怎么样。真正能发挥作用的也许就是那几百上千精锐。

任光荣军打头的是他军中的一千主力,为了这次进攻,所有的人都饭饱酒足,士气高涨,只觉得要踏平眼前这区区五千丧家之犬实在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情。

可今天的情形有些古怪,队伍都冲得这么近了,敌人还是没有开枪。而那些火枪手甚至排着整齐得让人头皮发麻的队形,在腰鼓和尖锐的哨音的指挥下一步一步朝他们逼来,好象惟恐双方不能尽快接触。

等到双方都才冲得足够近时,在看到敌人脸上冷漠的表情时,闯军这才有些发憷。

这个时候,敌人的火枪手手突然停了下来,同时举起步枪。

一刹间,眼前出现一片钢铁的森林。黑洞洞的枪口如同摄魂的旋涡,将他们的魂魄都摄进去了。

任光荣看到,自己的前锋一千人也下意识地停了一下。

敌人火枪手中站着一个高举指挥刀的军官,他猛地将手中的刀劈下:“放!”

眼前出现大片硝烟和跳跃的火花。

灼热的子弹瞬间撕开士兵们身上单薄的棉甲,深深吃进血肉当中。

眼前一排百战勇士惨叫着倒下,漫天都是飞舞的血花。

“什么鸟枪?”,惊呼声瞬间被震耳欲聋的枪声掩盖。任光荣被敌人火枪的威力给吓住了,刚一叫,口中便吸入了大量硝烟,让他差点背过气去。

这一排枪就让他丢了将近一百勇士,而敌人则连汗毛也没少一根。

“将军,快后退,快后退!”亲兵队长大声喊,猛地拉住任光荣的马缰。主将骑在马上,在一大群步兵中醒目异常。敌人的火器射程远,威力大,任光荣站在前面无疑是一个活靶子。

“滚开!”暴怒的任光荣一鞭子抽在亲兵的手上,提气下令:“快,冲上去,同敌人缠在一起。”

火枪装填需要花很长时间,不可否认,敌人火枪的威力是大。可只要一冲上去同他们纠缠在一起,没有弹药的火枪就变成了烧火棍。

听到主将这么一声喊,闯军也都知道这个道理,同时发出一声大喊,踩着同伴的尸体向前猛冲。

这个时候,任光荣看到,敌人的第一排火枪手突然往后一退,从他们后面又冲出来一排火枪。依旧是面无表情地端地森林一样的火枪。

“放!”

雪亮的指挥刀再次挥下。

硝烟更浓,三百多支火枪组成一条长堤,同时向前面喷吐着白色的浓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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