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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
雪亮的指挥刀再次挥下。
硝烟更浓,三百多支火枪组成一条长堤,同时向前面喷吐着白色的浓烟。
眼前已经变得朦胧了。
刺鼻的烟雾中,无数人影惨叫倒下,刚才还密集的队型稀疏了许多。地上满是流血的尸体,冲锋的速度也被拖得慢了下来。
又是一百多人彻底地停止了抵抗力。
射完弹药的火枪手缓缓退下,又是一排敌人端着火铳整齐地走上来,下蹲,瞄准,射击。
一成不变,循环不息。
更多的人倒在地上,即便硝烟浓得让人睁不开眼睛,还是能够看到已经变成黑红色的土地。
“快,冲上去,后退者斩!”两军之间相隔只剩二十米了,转眼就到。先前已经付出了这么大的牺牲,为山九仞,岂能功亏一篑?任光荣的耳朵里全是杂音,脑袋也已经有些发晕。他可从来没打多这样憋屈的仗以往同明军打仗的时候,敌人的火器也很多,可威力却没这么大,而且打过之后就没有任何作用。可今天,敌人的枪声好象从来没有停过,就这么一片接一片,让自己的前锋精锐一排排倒下。
察觉到敌人火枪的厉害,许多人都趴到地上试图躲避雨点一样的枪弹,可人多腿杂,不断有人被混乱的脚步踩中,疼叫声,咒骂声夹杂在枪声中,乱得不能再乱。
终于有人冲上去了。
他挥舞着一把长柄大斧,如同一头受伤的雄狮。实际上,他也受伤不轻,满头满脸都是鲜血,那顶漂亮的头盔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枪弹射掉了。
任光荣认出了那人,他正是自己手下最有名的力士郎千万。
“好汉子,等下非重赏他才行。”任光荣想大笑,可等他刚张开嘴巴,却笑不出声来。
却见,郎千万身边已经没有一个活人了。他是唯一一个真正同敌人接触的人,只见,他大斧一甩,将那个挥舞着指挥刀的帝军军官砍翻在地。
可是,郎千万也被密集的枪弹射成了蜂窝。
“轰!”前锋终于崩溃了,一声喊,成百上千的人调转头朝后狂奔。
“站住,站住!”任光荣大叫,提刀不住乱砍。
“将军,先退回中军吧。否则还真得要败了。”亲兵大喊。
“不!”任光荣红着眼大吼,但就在这个时候,一排枪弹射来。座下的马一声嘶鸣,在空中蹦了几下,将他狠狠地甩到地上。
“保护将军。”十几个亲兵扶起任光荣,仓皇地向中军退去。
任光荣虽然无谋,军队倒也调教得不错,溃退下来的前锋沿着中军大阵与大阵之间的缝隙遛了回去,倒没有造成什么混乱。
第一波攻击结束。
高原军阵亡一人。
任光荣军损失三百。
高原在后面看到这一幕,点点头,“差强人意。”
震撼于陈留军的战果,一直骑马坐在高原身边的吉圭满头冷汗,这样快的杀人速度闻所未闻。他还从来见见过个武将这么使用火器。
也许,一个时辰解决战斗还是有可能的。
高原,“敌人前锋虽然被我击溃,但士气未堕。现在,轮到我们进攻了。命令火枪队,正面推进。”
腰鼓响起来了,尖锐的哨子在战场上空回旋。
听到哨音,那个被大斧劈翻在地的火枪军官突然从地上站了起来。他右手连肩而断,鲜血染红了半边身体。虽然竭力想回到指挥岗位,却因受伤太重怎么也使不上力气,就那么跪在地上,一动不动。
两个僧人飞快地从后面冲上来,又拖又抱,将他运了回去。
这个时候,一个火枪手将长抢反背在背后,从地地上拣起那条断臂,从上面取下指挥刀。随手将那条沾满鲜血的手臂卡在背包上,提气大喊:“火枪队丁队十夫长羊克邪接替百夫长江独异队长指挥权,大家听我指挥。枪上肩,齐步走!”
整齐的鼓点响起,火枪队又平稳地向前走去。
回到中军的任光荣喘息未定,敌人的火枪手却已经率先进攻,速度虽然十分缓慢,但整齐得如同一人,直看得人眼睛发花。
他深吸了一口气,跳上一匹战马,大声下令:“中军弓箭手准备,目标,敌鸟枪队。两翼展开包抄过去,干掉敌人步兵。”
他已经看出来了,正面的敌人应该是曹军的精锐。人数虽然不多,但火器精良训练有素,更要命的是,后面还跟着三百骑全副武装的重骑兵。照目前这种态势,想单独吃下他们几乎没有可能,唯一可行的就是先击溃两翼那群士气低落的步兵,将他们驱赶到中间,看能不能搅乱这一千多火枪手和重骑兵。
第三十一章 推进
羊克邪接过火枪手丁队的指挥权之后,手中只握着一把指挥刀,走在队伍的最前列,顿时有一种赤身裸体的感觉。这么广大的战场,一个人是如此的渺小,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但你不能停下。
他本是一个普通的读书人,半年前,莫清的士兵冲进了书斋将先生捆了去,说是让他去做官。而先生却死死地抱着柱头大骂:“逆贼,我乃清白人家,怎么可能做你的伪官!”
当时,羊克邪被那些凶狠的士兵给吓坏了,甚至起过冲上去将先生从贼人魔爪中救出的念头。可一看到自己纤细的手臂,再看看贼人手中明晃晃的道子,他畏惧了。
不止一次,他都为自己当初的懦弱而羞愧。整夜整夜地做梦,梦中,先生浑身是血地被贼人吊在树上,被人用刀子割得只剩一架白骨。
可一个月之后,奇异的一幕出现了。他看见先生坐着轿子,一身官服,神气活现地出现在大家面前,满面都是得意的笑容。
“先生你……没事吧?”
先生摇头:“克邪呀,你我不过是一个普通的读书人而已,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当官是唯一的出路,可你觉得你我能够靠科举出仕吗?高原的官也是官,又不用考试。人生一世,也不过匆匆几十载光阴,能够做一天人上之人,足也!错过了,还有这样的机会吗。我看这大明的天下也要完了,这个机会一定要抓住呀!”
从那天起,羊克邪的世界观被彻底地颠覆了。不过,让他去做贼官,心中却不愿意。
他一天天颓废下去。好在,他也被分了十亩土地,靠着地里的出产,养活老娘和妻儿也不成问题。
这个时候,里长找上门来说,村子里的壮丁都必须登记造册,接受军事训练。违令者,剥夺土地使用权。
就这样,他稀里糊涂地进了预备役,大概是读过书,人聪明的缘故,训练科目上手极快。很快,他被征用了,做起了职业军人。又很快被送进教导队学习,出来后做了火枪队的十夫长。
他本就是一个反映迟钝之人,等到分派到火枪队后,这才愕然发觉自己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贼寇。
也就是在军队,他学会了喝酒骂娘,学会了满口粗话,学会了一语不合就与人动拳头。当然,这一切都必须在军法所容许的范围之内。否则,莫清的棍子和皮鞭不认人。
日子倒也过得自在酣畅。
因为营养跟上去了,又有大运动量的体育锻炼,羊克邪的胳膊粗了一大圈,人也变得成了一个黑壮的武夫。
今天一战,当丁队队正倒下之后,他突然发现队正身边只有自己一个人是军官。按照条例,自己应该接过指挥权。几乎是下意识一般,他拣起了指挥刀。
“我这是不是疯了?”羊克邪突然想,“丁队还有两个百夫长,二十个十夫长,我能指挥得动他们吗,这么做是不是有些过分?”
可看到手中的指挥刀,他的心情又平静下来。
上面刻着:“成功成仁”四个小字。漂亮的仿宋体,听说是高原将军的字迹。
羊克邪没想到,百战百胜的高将军也能写这么一手好字。
这把指挥刀在火枪队中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威,每个队的队长手中都有一把,作为统军的象征。
等到羊克邪举起指挥刀后,所有的士兵包括队中军官都在以他的命令行事。
他大喝一声:“前进,正步走!”
敌人慢慢地近了,人非常多,一万人的中军密密麻麻地矗立在前方,如同一道人肉之墙壁。只不过,这面墙壁还在不停蠕动,给人以一种射击的快感。
“在战场上,如何才能打中敌人?”
训练的时候,他手下一个兵这么问他。
“永远别指望你手中的枪能够准确射中目标。”羊克邪想了想回答说,“在战场上,你只能比敌人快。快速地装填,快速地射击。只要一慢,敌人就会冲上来,用刀砍掉你的脑袋。”这也是在教导队时,高原上课时说过的。
的确,在这样人潮汹涌的战场上,你根本没机会瞄准,特别是刚才敌人冲锋的时候,你只需要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