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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一个头,一双手,一双脚,不会是三头六臂。”
“你们在同一层楼办公,进进出出有没有遇见过?”不知为何,我居然有些好奇。
“嗯……有遇见过吧。”
“他看上去应该不错吧。”我觉得能主导设计出如此精美杂志的人,一定是位风度翩翩的男士。
“嗯……还可以吧。”顿了一会儿,唐心道,“不能跟你聊了,我要去复印稿子。”
结束电话后,我利用中午的空闲,仔细阅读《WE》。
那个时候,我并没有多想,为何唐心说话时会吞吞吐吐,亦认为,倪天行只是《WE》杂志的艺术总监,仅此而已。
可是,就算我是先知先觉,就算我心思缜密,又能改变什么?
林文夕代理的官司胜诉,他们律师事务所的同事决定周末在木木餐厅为他庆功。
“你也去吧。”卓可欣邀请我。
“我又不是你们事务所的工作人员,一会儿你代我祝贺他就行了。”我坐在书桌前,在纸上为小说里的男女主角取名字。
“我可不帮你当传话筒,一会儿他过来,你亲自对他说吧。”
“他会过来?”我抬起头。
“嗯。不过,你别误会。”卓可欣可恶地说,“他不是来看你,而是特的来接本小姐。”
“哼。”我冷哼一声,继续埋下头去在纸上写各式各样的名字。
方才,卓可欣的确说中了,我差一点就以为林文夕是为了邀请我而来。为什么会如此以为?大概与卓可欣前段时间总是念叨林文夕有关。
她说他对我有意,使我错以为他真有那么一点点喜欢我。
这样的猜测,让我沾沾自喜。
这应该是女人的虚荣吧!
只要是女人,被她认为风度条件都还过得去的男士爱上,都会有小小的自得。而这样的自得,足以使她忘记那位男士也许并没有那么好,甚至使她原谅曾经的他使她花掉一大笔冤枉钱。
我回过神来,发现纸上本应写有男主角名称的位置,居然被我写上“林文夕”三个字。
这让我心惊,趁一旁站着的卓可欣没有注意,我迅速将那三个字涂抹掉,渐渐的,我看见“林文夕”三个字,消逝在黑色的墨迹中。
也许,这三个字本来就不应该出现。
五点整,门被叩响,没有早一分,没有迟一秒,林文夕准时到达。
他今天身穿一件白色衬衣,这样的装扮,让我感到熟悉。
卓可欣本已打扮妥当,临出门时,却说身上穿的衣服太素,不衬今天的气氛,要去换掉。她走进卧室,将门关上,剩下我与林文夕在客厅里。
“祝贺你。”我说。
“应该是我谢谢你才对。
“为何谢我?”
“谢谢你送我的那座天平,有它,才有公正。”
“可惜,那座天平是画在海滩上的,一转眼,就没了。”这个时候,我想起樱花男人送我的海天一线,那幅画,同样也是画在海滩上的。
而他承诺要送我的永不消逝的画作,我却没有机会再看见了。
“希望有一天,我们能找到天上的天秤座,那会是真正的永恒。”林文夕说。
接下来是短时间的沉默,而后他道,“今天的聚餐,希望你也能去。”
这是诚意的邀请,还是尴尬时刻的客套话,我试图从他的神情里寻找答案,但他一如故往的模样,让我不知如何判别。
“我去不太好吧,这次是你们的同事为你庆功。”
“其实只是借官司打赢的名目聚餐而已,每个同事都可以带家属,你就当自己是家属好了。”话落,他仿佛察觉到话里的不妥,立刻跟了一句,“可欣的家属。”
“对呀,我的家属,一起去吧。”卓可欣换了粉红色的雪纺裙开门出来,边说边把我推进卧室里,“快点去换衣服。”
他们在外面候着我换衣梳妆,盛情之下,若我再说不去,显得有些矫情。
随手从衣柜里取出一条裙子,换上身,才忆起,这条白色长裙,是那日樱花男人载我去海边餐厅用餐时,我穿在身上的。
彼时彼刻,我穿着这条白色长裙,坐在三轮车的后拖车上,看着同样一身白的他。一瞬间,那个骑在三轮车上白衬衣被风股得胀胀的身影,又浮现在我脑海里,那种想拥抱他的感觉,再一次涌上心头。
对着镜子,我打算换下裙子,将要撩起裙摆时,又突然住了手。
不是说好了尽量不去回忆了吗?那么还在意什么呢?
打开卧室门出去的一刹那,我对床底的那个铁盒子轻轻道了一声:再见。
木木餐厅位于郊区,因为相隔较远,又不是主干线,如果坐公车从我们家过去,至少要换乘三次。卓可欣是他们事务所里,唯一一位没有私家车的人,是以,由一向照顾属下的林文夕接送,也就顺理成章。
餐厅如其名,是由巨大的圆木砌成,从外表上看去,没有用其它的材料。
因为地处偏僻,所以木木餐厅占地面积很大,主建筑后面,一间间木头砌成的小房子围成一圈,中间是一块面积巨大的草坪,露天摆放着形如树墩的桌椅。
客人可以选择在小木屋里就餐,或在外面的草地上吃烧烤。
我们刚抵达,林文夕就被一位同事叫走,他道声抱歉之后,穿过草坪向另一边走去。
“真像是童话世界。”卓可欣叹道。
“每个人来到这里,一定会做公主与王子的梦。”
“你看林文夕,像不像童话里的王子?”卓可欣指着对面问我。
在一棵大树下,林文夕正与一位同事讨论什么,渐渐的,那个地方像是有磁力,越来越多的人涌过去,并且多半都是女人。
在人群中,他白衣黑裤,身形高大,一副衬托气质的金边眼镜架在鼻梁之上,显得鹤立鸡群。
“他好像很受欢迎,那些人都是你的同事?”
“才不是呢,一部分是像你这样的家属。”
“这么多像我这样来白吃白喝的?”
“她们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你看见那个穿丝质吊带裙的女人没有?”
我当然看得见,在人群中,只有那个女人与林文夕是一身白,所以特别惹眼。
“怎么了?”我问。
“如果我没记错,那个女人暗恋林文夕已经有一段日子了。”
“你怎么知道?”
“她叫林乐,在电台工作,是小婉的好友,有事没事就上我们事务所,说是找小婉有事,其实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她对林文夕有意。”
小婉是简乐在律师事务所的同事,有几次我去他们事务所找卓可欣,见过她,是个瘦弱文静的女孩子。
“那林文夕呢?”
“他好像对谁都那样,彬彬有礼,礼数周到,对她也没有什么特别。”顿了顿,卓可欣道,“不过,林文夕对你不一样。”
“哦?”
“你大概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个与他享用一顿由他请客,你买单的大餐的女人。”说完这句拗口的话,卓可欣一阵大笑。
死丫头,到现在还不忘糗我。
“你看,林乐又在往林文夕身边挤。”吃饭的时候,卓可欣对我说。
我们选择在草坪上吃烧烤,由于人太多,所以分成三组,各自围着一个烧烤炉。食物与作料放在旁边的树墩上,需要时,可以过去取。
林乐紧挨着林文夕,坐在正对着我们视线的那个方向,一抬头,就能望见。此时此刻,林乐正拿着一个刷好作料的鸡腿递给林文夕,然后他们轻声说笑,不知是相互客气还是别的什么。
“为什么有的女人可以这么主动?”
“当男人不主动的时候,女人只有主动了。”我说。
“哦?”
“你怎么了?老是盯着他们看。”
“我只是想学习女人应该怎么主动,你有心得吗?”卓可欣问,还未等我回答,却自顾着咕哝道,“你哪有什么心得,你只会窝在房里写一封封永远不会寄出去的信。”
我懒得理她,翻过手里正在烤着的鸡翅膀,抬头的那一瞬间,在眼前的烟雾中,我居然看见樱花男人,他一身白衣,正坐在我对面,笑着与人打招呼。
是他么?
我揉了揉眼睛,再向前望去,却发现刚才的樱花男人,只是我的幻觉,在我的前面,只有林文夕,他也是一身白衣。
方才,我将林文夕错看成樱花男人。
若真的樱花男人在此地出现,我会不会主动?会不会像对面林乐那样,费尽心思只为与心爱的男人坐在一起,为他烧烤食物?
应该会吧,我想。
可是,我们如何再相逢?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