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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歌-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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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帝保佑你,能够一直这样幸运下去。    

  握住他温暖的手,我这样说道。    

  后来我毕业了,随便找了一份工作,留在了这片始终陌生的土地。    

  我搬过几次家,换过几次男朋友,有时候我在爱丁堡的城堡上看日落,有时候我在南安普顿的海边看彼岸的灯。    

  我做的饭菜越来越好吃,那些男人都说为了这些精致的饭菜他们愿意一辈子留在我身边。但最终他们还是一一离去。    

  我选择的路上,很少能找到旅伴。    

  两条狗也一直跟着我,它们生过几窝小狗,然后又被我一一送人。    

  它们渐渐老去,它们的青春和我的青春一起,不知不觉地从指间流去。    

  在我有了一小笔积蓄的时候我回了一趟国,我给父母买了很昂贵的礼物,然后看着他们满脸宽慰地对我笑,问我什么时候带个老公回家。    

  然后我去了北京。蓝靛场的那片平房都被拆光了,建了一些大大小小的楼房。以前打工的那间酒吧也换了老板,满目是陌生的面孔。    

  我在那里的一个招待所租了个房间,每天晚上走路去那间酒吧喝酒,回家的时候我通常会在错综复杂的立交桥下迷路。    

  我去参加了笛子的儿子的满月酒。那天的客人很多,我始终没有机会单独和笛子说话,我就一个人坐在角落中发呆。偶尔会有陌生人端着杯子来和我搭讪,当我点上烟的时候,他们又会礼貌地离去。    

  酒至半酣的时候笛子终于抽个身来看我,他穿着质地很好的西服,安静地笑着。    

  我说笛子你还好吗?    

  他说好吧,不就是这样了。    

  我说你幸福吗?    

  他沉默许久,然后回头,顺着他的目光,我看见明亮的灯火,满堂大笑的客人,人群深处有他美丽的妻,抱着孩子,满脸是幸福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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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五、后来(3)         

  至少这是我追求的生活。笛子笑着说。    

  后来当我从他的妻怀中接过那个襁褓中粉嫩的小孩时,那个孩子却哇的一声哭了。    

  笛子说是因为我身上的烟味太呛人了。    

  临行前那天晚上,在酒吧里,我遇见了小米。    

  那天老板说今天会有个新歌手来,我心里便有了一点点预感。然后看见背着吉他的他冲进来。他的目光接触到我的目光时,他轻轻点了一下头。    

  老板诧异地说原来你们认识的啊,他说是的,我们认识。    

  他的样子和以前比起来没怎么变过,还是留着长而凌乱的头发,满脸须根。    

  我想他的生活,也没有怎么改变过。    

  他的嗓子比以前沙了,当他声嘶力竭地唱着一首又一首并不怎么动听的歌的时候,没有人停下来鼓掌。    

  下班的时候他问我,一起走好吗?    

  我说随便。    

  我的体温冰凉,心跳平静。目光空洞地看着前方,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他搬去了甘家口的一处小楼房,里面阴暗而凌乱,满地是烟灰,空啤酒罐。    

  屋里很安静,没有人说话没有人走动,只有厨房的水龙头漏水的滴答声,还有窗外一去不返的车声。    

  我们在一片黑暗中对着抽烟,喝酒。    

  他试图触碰我。    

  我心如止水,目光中淡然地流露着〃随他的便〃之意。   

  他搂着我的身体哭了,他滚烫的泪滴在我的身体上,随即变得冰凉。    

  他说,我爱你。    

  我不发一言。    

  他说你走后,我觉得天都塌了。我不知道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义,但我想再见你一面,再见你一面,告诉你我多么爱你。    

  我说,其实我知道你爱我。    

  他摇头,他说你不会明白。    

  我说这不重要。    

  你很残忍。他看着我,满眼是无助。    

  我说彼此彼此。    

  我可以为你死。    

  那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我们本来是一对的,你知道吗?老天注定我们俩就应该是一对。    

  我已经残缺了,我们永远无法再凑在一起了。    

  我笑着这样告诉他。    

  你不爱我了。    

  是的,我不爱了。    

  可你还在恨我。    

  是的,我将永远恨你,这种恨,与爱情无关。    

  我感觉到他一直在吻我的脸,他的泪水在我的脸上混淆。    

  他一直在低低地哭,他的声音如受伤的兽类垂死之前的号叫。    

  我甩开他,对着墙,以婴儿的姿势自己抱着自己,沉沉睡去。    

  他渐渐安静。我们就这样一直隔得远远的,一夜无梦。    

  然后我被车声吵醒,睁开眼,满室都是阳光。灰尘如快乐的精灵,在阳光中纷纷起舞。    

  我觉得我的手上是湿漉漉的一片,我把手移到眼前,阳光穿过指缝刺进我的眼,许久许久,我才能看见我的手上沾满了的,是一片殷红。    

  我转过头,看见他在我身边死去了。他的面容痛苦地扭曲着,丑陋而陌生。    

  我打开窗,清晨的风一下子涌进这间凌乱肮脏的小房间。阳光含冰,装饰我的面容。路上还积着昨夜的残雪,离春天还那么远。    

  没有人可以成为天造的一对,没有人。    

  所以笛子平静地活着,所以我绝望地活着,所以小米绝望地死去。    

  城市在一点一点醒来,所有悲伤,所有美梦都留在了过去了的黑夜。    

  而我细细穿上我的衣,平静离开。         

。§虹§桥书§吧§  

第11节:故事(1)         

  故事   

  我想写个故事,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故事。    

  同时把这个故事送给所有我爱的人。    

  我的故事,从沉默中开始。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每天都抽很多烟。在高中的课堂上,伴随着老师的讲课声的,往往还有我的咳嗽声。    

  有时候我的声音就突然消失了,那时候我只能用笔和同学说话。用铅笔在光滑的桌面上写下一个一个字,然后用橡皮把它们轻轻抹去。    

  我开始迷恋上这种与外界沟通的方式。那是一个无声的世界,所有的语言转化为我笔下的文字。我可以在文字中哭,在文字中笑,在文字中尽情地表达自己。    

  我迷恋这种交谈就如我迷恋王菲的歌。    

  如果嘴唇不张开来,是不是就不会有伤害。    

  高中毕业后,我去了北京,一个离家很远的城市。2350公里,24个小时的火车,3个小时的飞机。    

  然后我开始自己养活自己。白天我去站化妆品柜台,傍晚给一家外卖店送盒饭,晚上我到一家酒吧唱歌。    

  我的烟抽得更多。每次唱完几首歌,休息的时候我总会点上一支烟,靠在吧台上喝双倍伏特加。    

  那样会毁掉你好听的声音的。有一天我的搭档这样对我说。    

  他是一个很好看的男人,留着长发。我不知道他从哪里来,也不知道他白天的生活都是怎样。我曾经在一家发廊外面大大的模特照片上发现他的脸。    

  除此之外,我对他一无所知。    

  他弹得一手好吉他。原来在这个酒吧自弹自唱。也许后来是他不想唱了,也许酒吧老板认为唱歌的应该是个女孩子。总之,当我来到这个酒吧时,他已经不唱歌了,只给我伴奏。    

  每天我们只是见了面,淡淡地打个招呼,便开始每晚的工作。我不爱说话,他也从不勉强我。演出完了便各自回各自的住处。    

  我和他的生活没有交集。    

  酒吧里真正听歌的人其实不多。那些客人,英俊的男人,美丽的女人,在昏暗的灯光下,轻声地说,大声地笑。也许他们需要的只是一些音乐去掩盖他们的笑声,至于那些音乐是什么,他们不在乎。    

  包括我的搭档,更多时候他似乎是在玩他的琴,而不是用心地弹。他的目光游移在酒吧中那些美丽的女人之间;他的手,随意在琴弦上翻飞。    

  而我在一片喧嚣中,细细地唱:    

  The stranger sang a theme,   

  From someone else〃s dream   

  The lea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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