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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不眠不休想方设法的打探时,也总是被程谦四两拨千斤的带过,反正是横下一条心了,打死都不透漏一字一词。
第四十四章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过年回来,乘着还有几天的休假,程谦拉着我满街跑,帮他置办他新房子的家具装潢。有钱人就是有钱人,这房子一套又一套,就是没有满足的时候。不过相对于他从前那些大公寓或者楼中楼,这套是我唯一比较喜欢的一套。房子不大,只是两室两厅,但程谦将它设计的很别致,两个房间的推拉门与墙是同一种图案同一个纹路,单是站在过廊上看,绝对找不着门在哪里。一个房间是卧室,整个是红白色调,而另一个房间作书房,墙壁书桌地毯均以蓝白色调为主。而饭厅则是明亮的黄色调。程谦布置房间从来都喜欢分明的颜色,最初我觉着怪异,相处久了,才发现这样的房间,真还让人总有着新鲜的愉悦感。
陪程谦挑家具摆设还真是个力气活儿。他本身就是个品味独特的家伙,也喜欢最好的东西,但又没有一般有“最好”情结的人的那种“只要最贵就可以”的心态,所以总是一天逛下来,我连洗澡的劲儿都几乎没有了。
“程谦,你就稍微凑合一下会死吗?”我曾在他跑了四个商场,还给鬼知道是西班牙还是英国的朋友打了无数个电话之后,终于揉着小腿抱怨出声,“或者,你不带我其实也可以啊,你眼光那么赞……”
“这可是咱俩的新房,户型是你最喜欢的,装潢布置,你更不能缺席。”他“啧”了一声,又给国外的朋友打电话,咨询空运窗帘的事了。
我不得不说,程谦在对付我方面真是个绝顶的高手,尽管最初我是抗拒抗拒再抗拒,他还是像空气一般,无所不在,迅速渗透了我所有的圈子甚至于我所有的细胞,就如当初不动声色的让我爱上他一般,让我傻傻的就走进他的天罗地网。当我意识到我已经认为留在他住的这个小城是件理所应当的事,意识到我们已经见过双方家长并且一起过年,意识到妈妈已经将他当作准女婿一般介绍给了去家里拜年的亲友,甚至终于意识到我开始跟他一起置办家具,一起布置房间时我才发现——尽管我高嚷着现在结婚太早,我还没有工作,未来生活变数过多等等等等一大堆乌七八糟的理由,但事实上,我们分明已经在做婚前的准备工作了。
而且,当意识到这一点时,我再一次发现,我原来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抗拒了。
开学后我就回到了学校。我本以为程谦会紧锣密鼓的开始新一轮结婚轰炸,可房间大体布置完后,他也依旧没有什么行动,依旧不紧不慢的纵容着我的步调,如果说有什么话是有操心着结婚的嫌疑的话,也不过是某一天他很无害的浅笑着,问到我目前的学业状况跟就业意向。这样的纵容,让我莫名的感到感动。其实,我们彼此都明白,只要他再如先前那样渗透一下,再要求急一些,我完全是会点头的。可他没有,他的确是在把我跟结婚拉近,可他点到为止,只让我完全相信我们肯定在不久就会结婚这一事实后,他便不再紧逼。
他记得。是的,他记得。我说我想读完研究生。我说我想找到份工作之后再结婚。他都记在心里。于是他做好一切准备,包括顺便帮我做好了心理准备,然后悄然退回,默默等待着,我心愿达成的那一天。
在学校那种无忧的日子,就像是乘火箭,还没感觉出个什么滋味儿,就已经到了站。研三下半年,在学校主要就是在忙论文的事,还得时时抽出时间读报上网,找找有什么跟专业对口的单位正好有聘人的意向。大四时陪同学去找了一次工作,我就怕了人才市场,索性把目光锁定到报刊杂志以及网络上,能撞上一个是一个,总比在人才市场闻着人肉味儿拼命投名为简历的废纸强。
那段时间还真是忙到恐怖,连家里的电话都没时间接了,常常东边面试完就奔西边,后来是连宿舍也不住了,忙完就奔程谦家,不顾形象的瘫在地上让他伺候。程谦也不是没有劝过我,实在不行了就去他那里工作,虽然他做的是电子产品方面的生意,但新闻科班出身的我做做策划做做宣传也是可以的。只是莫名的骄傲涌了上来,让我不能让自己这么没种,好歹也算是个重点大学出来的硕士研究生,怎么能不拿实力拼一下就吃现成的?学校的学位证一领,我心一横,索性也奔向了我之前最怕的人才市场。
人肉味儿就人肉味儿吧,被当废纸就被当废纸吧,只要有一个人愿意在我的简历上多瞄两眼,我就有希望。“哗哗哗”的跟扔垃圾一样的把简历一路投下去,又赶死赶活的面试了几场,剩下一段长长的“等通知期”,我便赖在程谦家里当米虫。
对于迟迟没消息的工作,程谦表现出了极大的耐心跟善心。他几乎比从前任何时候都纵容我,尽管厨艺非常烂,还是尝试着下了几次厨,就因为我愁眉苦脸的说不想吃外面的东西。他是个很忙的人,却几乎每天都在上班期间给我打一个电话,说一些可爱的小笑话逗我开心。他不再提结婚的事,甚至有关这样的话题也都尽量避开,我知道,他是怕我有被逼迫催促的压力。
徐志摩曾叹——“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我在这一刻才真正的感同身受,能够得到程谦这样一个男人的如此爱恋,对我来说,根本就是生平最大的幸事。
既然是幸,就要好好珍惜。我在心里暗暗决定,最晚这个月底,月底若还找不到工作,我也不再拖,就跟程谦结婚吧,就冲他对我六年如一日的真心,我就可以放下一切可笑的自尊与介怀。
心态放平了,生活也突然美好起来。当我开始试图用平和的心面对现实时,我才发现,原来在我那段自怨自艾与沮丧不堪的日子里,笼罩在程谦家里的,至始至终也就是这样一种压抑的气氛。也真是委屈他了。转移注意力,果然是驱散坏心情的最好办法,当我把心思开始慢慢转移到这个时刻关心着我的男人身上时,工作的事突然显得没那么重要了。要行就行,要不行就拉倒,工作这回事儿,本身也不是我愁眉苦脸就能够决定的。不过有时候,机会真的是这么蹊跷,当你神经紧张的去追寻时,它总是吊着你胃口不让你捉住;可当你不再去在意它时,它偏偏就自动送上门。就是这么一天,离月底还有三天,我边哼着歌边做饭,想着程谦吃的狼吞虎咽的样子时,电话就来了。
挂了电话后。我先是不可置信的在沙发上坐了半晌,然后拿起电话就拨程谦的电话。可如从前一样,这是他的办公时间,如果不是他主动打给我,我很难拨通他的电话。挂了电话,我又呆呆的坐了半晌,然后起身关了电磁炉,换了衣服背起背包就飞奔出门。没错,我接到的是报社通知我下星期上班的电话。而我现在要做的,是奔向程谦的办公室,告诉他这个喜讯,还要告诉他,我爱他。
在我心潮澎湃的坐在出租车上的时候,接到了程谦打来的一个电话,电话那段的他的声音依旧是几年如一日的懒洋洋,只是这份慵懒倾注的越来越多的是关心的气息。听着他的声音,我突然不想告诉他我正在路上。这么多年来,他为了我,倾注心血的弄了无数个惊喜,那么这一次,惊喜由我来定。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第四十五章 我比她们酷,可我没她们幸福。(上)
昏暗的灯光,一屋的酒气,横呈的衣不蔽体的男男女女,低俗的大笑声,娇媚的女声……
浑身是汗的惊醒,发现原来又是做梦。我叹一口气,看着天花板静静的躺了一会儿,才起身走进浴室。每天早上洗冷水澡,已经是这两年来我雷打不动的习惯了,冰冷的水从头上浇下来,让头脑冷静,也让心清醒。
穿上浴袍静静的打量镜中的自己,脸色分明是不好。又忍不住叹一口气。噩梦。又是噩梦。都说时间能够化解一切,可已经都这么久了,那些该死的画面,究竟还要纠缠我多长时间?
很多时候我会觉得造化弄人。那么多事那么多人,仿佛每个人的人生都有一个自己的故事套路,我们以为自己是主人,我们以为自己可以主导自己的人生,可到了最后却永远是,我支配了那过程,却猜不到这结局。
无论怎么样,日子总要过下去。这是我活了二十多年,被生活折腾的死去活来之后得出的唯一真理。再大的伤口也终会愈合,只要不去触碰那伤疤,伤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