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之外,还有更多可以忽悠的东西。如果在做presentation的时候,谁往台上一站,大家立刻精神一阵,心想 “哎,他是中国人,他一定很厉害,一定有新鲜东西可讲”,而不是“咦,轮到中国学生,我正好干点私活,反正他连话都说不清” 。然后等他说完了,果然很厉害,又进一步加深了所谓“先入为主”的印象——这才是我所向往的国家stereotype与个人表现的完美循环、完美促进。
在异乡,为异客,祖国的概念的确与在国内时有些不同——它仿佛变得更加感性、更加深切了,总有一种牵绊、一种感怀在心头。从前每每读到海外学子的血泪辛酸史,总是不以为然,觉得他们在谈大道理。而现在在巴黎,虽然已经没有必要再去承受很多的血泪辛酸了,但是内心的那一种感觉,却是忽然之间,完完全全地明了了。
丹丹
丹丹
从阁楼里面被气得晕头转向地搬出来,我又在“学联”和“战法”上找了一轮房子,看到一个“好房分租,只限女生”的帖子——3来平米,一厅一卧室,地点价钱都可以接受。可是如果搬进去,就得和这个先租下整套房子,再寻分租的陌生的二房东挤在一间卧室里,我为此有些犹豫。
▲虹桥▲书吧▲BOOK。▲
第46节:二十岁的巴黎(46)
去看房的那天,寻思着要仔细相相面,结果房主人却不在,说是到餐馆打工去了。一位姓陆的男生带我看房,倒是长得一表人才。他捶胸顿足地打保票,说他的女朋友即房主丹丹是个天造地设的好人,还说:“你们俩有缘,你看你们的名字多像!”经询问,得知这个丹丹周一至周六很少在家蹲着;房子确实不错,阳光特别充足,因此我就不是特别在意与她share这间小屋了。
稍后又看了两三处别的房子,好的太贵,便宜的不好,人生多么为难。终于,我给丹丹打电话约碰头,两个人的时间总是凑不到一块儿,最后定下某晚11点45分,在某地铁站碰头交押金拿钥匙。
那天特别冷,我特意找了两个看上去比较健壮的男同学陪着,捂得严严实实的到达接头地点。等了一会儿,过来一辆车,上下车的人流散去后显出三个人来,张望了一下便雄赳赳气昂昂地向我们走过来了,也是两男一女,都穿黑大衣,“骇客帝国”一般地走来。六人会合,在领我看房子的陆同学后面站着的女生,分明就是丹丹了。只见她细眉细眼,穿着大衣还是那么瘦,头发烫得曲里拐弯儿的,染得黄不拉兹的,笑眯眯的。看见她的形容,我放下一半心,觉得即使起了冲突也还是能打得过她的。
当下双方客套完毕,互相要求看了证件,交换了钥匙与押金,又交换了护照和学生证的复印件,万事大吉。中途不断有法国人敬畏的目光扫过来,扫一眼亚洲黑社会女头目带着保镖在地铁里面做交易的情景。
那个周末,我就搬过去了。Tele的五位同学帮我大箱子小箱子、浩浩荡荡地搬到了维克多·雨果街。在楼下看见信箱上已经贴上了我的名字;进门发现屋里添置了很多毛绒玩具,我的床垫上被分配到一尾恐龙、一个皮卡秋,皮卡秋还捏着张纸条,上书“欢迎”二字。五位同学一致说,这应当是个不坏的室友兼二房东,他们可以放心了。
从这一天起,我和丹丹当了整整九个月三个季节的室友。Tele的同学没有说全,在这九个月里,我俩大约都觉得对方虽然不坏,但也绝对称不上多么可爱。两个年龄相仿的女生(丹丹比我小一年一个月)在一个狭小空间中所能够遇到的各种磕磕碰碰,全部没能避免;相互抱怨成为我俩与各自朋友私下谈话时绵长不倦的话题。回想起来,我们大概仅有过那么一两次同仇敌忾的时候:隔壁的法国男生,就是那种上楼梯还穿着冰鞋的男生,突然发现了自己的艺术天赋,三更半夜起来弹吉他敲鼓;我和丹丹同时起来,拿着拖鞋往墙上使劲敲。
从我这方面说,首先,丹丹同学太爱说话。我们平时见面不多,她12点到家的时候我基本已经睡了。有一次睡晚了被她抓到,她向我陈述过往直到凌晨2点。她说她是长春某个民办大专的学生,专业是商务管理。她的女校长是海龟,办了几十个学校,非常有本领,是她的偶像。上了两年,不知受到什么中介的撺掇,摩拳擦掌,把老爸搅得晕头转向,于是就跑到法国来了,这已经是学语言的第二年,也是打工的第二年。她说她原先成绩极好,后来贪玩儿,爸爸妈妈忙着打架,没人管,就没考上好学校。现在知道后悔了,决心在国外好好念书,理想是念旅游管理,做酒店大亨,创中国Hilton品牌。陆征(现在知道陆同学叫陆征)是在国内学法语时候就认识的,学室内装潢,将来正好可以开夫妻店……我感到自己在听法语广播,越听越郁闷,又没办法关掉。第二天早上眼睛都肿了。
这以后即使我不困,也一定要在12点前一点点爬上床,关卧室门熄卧室灯。然后,如果丹丹回来以后我还没有睡着,我就会听到,她陷在大厅的沙发里,给各色人等滔滔河水一般地打电话,父老乡亲,男朋友,女朋友,中国人,法国人,天知道她怎么认识这么多半夜不睡的人。早上我起床去学校,或者是后来去实习的时候,她大多还没有醒。偶尔她早起办事,我们一起往地铁站走,她就会扯着我的袖子,一路絮叨。就连和门口倒垃圾的、路边修水管的她也要说上两句:“天气不错啊!您老早起啊!”“路面什么时候才能铺好呢?唔,好大的灰……”——难怪她的法语那么溜,和我恰好相反,我是那种没出息的,一句话没有百分之百把握就不敢向陌生人开口的那一种。
◇欢◇迎访◇问◇。◇
第47节:二十岁的巴黎(47)
周日问题就大了,两人对面坐着,藏都没处藏。不论我是看书还是看DVD,丹丹都随时喋喋地插进来,而且全然不受听众反应的干扰。她做法语作业,写几笔,也要停下来发表一番议论;有时候说个笑话,自己在那儿乐得不行。我有朋友过来玩,如果是比较腼腆的,能被她说得毫无招架之力,只好闷头吃果子——丹丹总是很客气,果子摆了一桌子。只过了一个月,我就借口家里没装宽带,总是在周日到Tele避难去。
二来,就是丹丹太勤快。根据干一行厌一行的理论,她整天在餐馆里洗洗擦擦的,回到家应当四体不勤才对。可是不,她与我基本上有着不同的人生观:地板脏了是立刻过来擦,还是积多点到周末算总账,不幸丹丹是前者。勤快按说是优点,可是凡事有度——电炉子不一定要擦得和镜子一般亮吧?
况且,很多事不是我不干,而是个时限问题。比方说晚上我累了,或是为了赶着12点前上床,会把锅碗瓢盆堆在水池里——我发誓我第二天一大早肯定是会洗的!可是丹丹回来一看,伤心得不得了,唉声叹气地在厅里给陆征打电话:“唉,这可真把我气死了,堆了一池子,她以后可怎么办呢?”我在里面使劲装睡。
最郁闷的是有一回我炒了一盘土豆丝搁在那儿,回来一看丹丹帮我重新加料炒过了。她板着脸说:“你炒的那个东西能吃吗?简直是生的!”我虚弱地抗议道:“我们南京人爱吃脆的……”虽然不得不承认返工过的土豆丝确实可口一些,可是这样的勤快已经到达干涉隐私的地步了,严重摧残了我的自尊。
最后还有一小点,就是说,嗯,陆征来玩的时候,他们俩会比较亲热,而且亲热得很大方。年轻人这样恩爱是很令人感动的,可是房间这么小,你亲我一下,我掐你一把,旁边还有个大活人,多么尴尬。每逢这时,我就在心里暗暗叹气:“世风日下啊,好好两个中国人,怎么堕落得跟法国人一样了。”
至于丹丹为什么觉得我不可爱,很简单啰,把以上各点反过来就是。她肯定在想:这个姓邹的,这么懒,这么笨,这么古板,真是不可救药;最气人的是,和她说话就像和墙说话,抛过去五十句才换回一个嗯,皮笑肉不笑,和自己那帮无聊朋友聊起天来,倒是几个小时也不嫌累,分明是看不起我。
丹丹这样想有没有道理呢?大约有吧。也许并不仅仅是因为她谈话的内容,也因为我思维中的那一点惯性,对于不属于我所熟悉的小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