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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各国的交通枢纽。台湾海峡呈东北—西南走向,北通东海,南接南海,也是中国海上交通要道。是东、南海之间往返的船只的必经之地,来自欧洲、非洲、南亚和大洋洲到中国东部沿海的船只也必须通过这里,从大西洋、地中海、波斯湾和印度洋到日本海的船只—般也要由此经过,素有海上咽喉、中国“七省藩篱”之称。台湾岛内湖泊、河流纵横交错,瀑布风采各异,景色秀丽,成为台湾宝贵的自然风光之一。台湾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量充沛,因而森林资源丰富,植被茂盛,种类繁多,自然条件易于稻米生长,是天然粮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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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启航郑氏收复台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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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鉴于此,郑成功力排众议,正式提出收复台湾。当时的台湾为荷兰人所占。事实上自十六世纪中叶以后,西班牙、葡萄牙等列强相继侵扰台湾,或掠夺资源,或进行宗教文化侵略,或直接出兵占领。因此,收复台湾就是要直接对西方侵略者开战。台湾本岛地形东高西低,人口会聚西部,以“澎湖为门户,鹿角为咽喉”。郑成功根据敌情地形,确定了作战方案:首先收复澎湖,以此作为前进基地,然后乘涨潮之机,通过鹿耳门港,实施登陆,切断台湾城、赤嵌楼两地荷军的联系,分别予以围歼,最后收复台湾全岛。
顺治十八年(1661年)三月初一,郑成功率领众将士在金门“祭江”,举行了隆重的誓师仪式。三月二十三日,郑成功率大军二万五千人人,分乘两百多艘战船,浩浩荡荡离开金门料罗湾,向澎湖出发。经过近一年的激战,郑军给了霸占台湾的荷兰人以致命的打击。康熙元年(1662年)二月一日,荷兰总督揆一在台湾城外正式向郑成功呈上投降书,荷兰侵略者对台湾三十八年的殖民统治终告结束,台湾终于回归祖国。
郑成功收复台湾后,对投降缴械的侵略者采取宽大政策,照顾他们的生活,并允许他们带走个人财产。揆一领着不足千人的残兵败将狼狈离开了台湾。此后,郑成功废除了荷兰人的殖民制度,改赤嵌楼为承天府,置二县,设安抚司于澎湖,派重兵驻守,总称台湾为东都;为纪念故乡,又改热兰遮城堡为安平镇。同时,郑成功实行屯田政策,令数万军眷随军赴各地大量垦荒,大陆民众也陆续迁往台湾,在台湾南部和西部的彰化、云林、新竹等地形成一大批村镇。他还推广铁犁牛耕等生产技术,使台湾经济迅速发展。郑成功登岛后,对汉民和原住民一视同仁,平等对待,颇受当地各族百姓拥戴。
收复台湾成为郑成功短暂的生命历程中最辉煌的事迹,夺取台湾后不久,永历皇帝朱由榔被杀,永历政权就此灰飞烟灭。郑成功也因内外交困,心力交瘁,于清康熙元年五月初八(1662年6月23日)病卒,时年三十九岁。郑成功一生短暂,但数百年来作为民族英雄受到海内外华人的无比尊敬。美国人詹姆斯·戴维逊在其著作《台湾之过去与现在》中评价郑成功是“东方现代史上最杰出的人物”,有“坚强的意志、如火的热诚”,以极强的能力统帅着手下的各方杂烩。这位光绪年间美国驻台总领事甚至认为,“他不残忍,至少与同时代在战争中功勋卓著的欧洲人比较”是这样。
郑成功去世后,其子郑经由厦门的洪旭、黄廷等人拥立继位,康熙三年(1664年)八月改称台湾为东宁。郑成功子郑经、孙郑克塽前后治理台湾二十一年。郑氏祖孙三代理台,奖励制糖、制盐,兴办工商业,发展贸易,开办学堂,改进原住民的农业生产方式,这些措施极大地推动了台湾经济、文化的发展。经过郑氏政权的经营,台湾摆脱了落后状况,社会进步,经济与大陆富庶地区齐肩,遂成为中国一个美丽富饶的岛屿。此系台湾史上一重要的开发和发展期,史称“明郑时代”。
收复台湾是郑成功戎马生涯中最光辉的业绩,其重大意义在于驱逐了殖民侵略者,维护了中华民族的利益,确保了中国版图的完整性。台湾同胞为纪念郑成功,将郑经原在台湾创建的郑氏家庙称为“开台圣王庙”。光绪元年(1875年)清政府采纳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桢的建议,将“开台圣王庙”扩建为“延平郡王祠”,列入国家祭典。
郑成功东渡驱逐荷兰人,占领台湾的根本动因是为了给反清复明寻找一个根据地。郑成功进攻南京遭到失败,多年来苦心经营的沿海一带的根据地丧失殆尽,几万大军龟缩于金、厦两个小岛上,清政府又实施海禁政策。可以说,郑成功收复台湾实为形势所迫。在此之前,郑成功与台湾岛上的荷兰人相互间进行过大量的贸易,郑家的私人船队也曾经一度控制东亚和南海的国际贸易,只是因为时事逼人,为建立一个长久稳固的抗清根据地,至少是找个让自己稳定的落脚之地,郑成功必须驱走荷兰入侵者,收复台湾,以完成匡复明朝汉室的大业。如果我们要求郑成功收复台湾的动机必须是为祖国一统,驱逐外虏,要求对于处在绝地求生状态的郑成功具有我们今天意义下的祖国感念,否则就认为他行为的思想意义不高,显然是错误的。必须记住的一个历史事实是,郑成功从外国侵略者手中夺回了台湾,此举对以后的中国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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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启航郑氏收复台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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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军厦门大败后不久,顺治十八年(1661年)正月初七,顺治皇帝病逝,顺治第三子、年仅八岁的爱新觉罗·玄烨继位,年号康熙,朝政大权落入以鳌拜为首的四辅政大臣的手中。清廷陷入朝政更迭的纷繁事务,无暇顾及对郑成功采取军事行动,正值此时传来郑成功取台的消息。想到郑成功由此可能会以台湾为根据地,与金、厦两地郑军相呼应,今后征剿郑军势必更加困难,清政府之气恼可想而知。急切间却对郑成功无可奈何,只好拿囚禁于北京的郑芝龙出气,顺治十八年(1661年)十月初三,郑芝龙被杀弃市,在京家眷无一幸免。
厦门惨败使清廷认识到郑成功海上实力的强大,深感短时期内消灭郑军绝非可能,为限制郑成功的发展,也为最后消灭郑军创造条件,清政府发布了《迁界令》,即将沿海地区的居民全部迁入内地,增兵防守海疆。由此可知,当时清政府尚无很强的领土主权的观念,海权的概念就更无从谈起了。
《台湾外纪》记载,早在顺治十三年(1656年),投降清廷的郑军将领黄梧就向清政府献“迁界之策”,其主要内容是:郑成功据守金门、厦门两个弹丸小岛,虽屡经清朝大军征讨,却剿之不绝,至今尚有强大之实力,究其原因是沿海民众给予了郑军大量的粮、油、铁、桅船等各种物资的援助。如若将山东、江、浙、闽、粤沿海居民全迁徙入内地,设立边界,布置防守,则郑军得不到物资补给,将不攻自灭。此外,黄梧还提出了“禁海”的建议,即将所有沿海船只全部烧毁,寸板不准下水。所有江河之上都竖起桩栅,不准货物越界,派兵时刻了望,违者立即处死。如此只需半年时间,海贼的船只无法修葺,自然朽烂,而且郑军人数虽然众多,只要粮草不济,自然瓦解,不需交战即可困死郑军。同时,浙闽总督李率泰也上奏道:沿海各省应立下严令,不准许一只船下海,违者立即处以重刑。
顺治皇帝采纳了这些建议,于顺治十三年(1656年)六月颁布了《禁海令》。严格禁止商民船只私自入海,不允许用大陆的产品、货物进行海上贸易,有违禁者,不论官民,俱行正法,货物充公,违令者之财产奖给告发之人;负责执行该禁令的文武各官失查或不追缉,从重治罪;保甲不告发的,即行处死;沿海可停泊舟船的地方,处处严防;不许片帆入海;如有从海上登岸者,失职的防守官员以军法从事,督抚议罪。
禁令虽严,但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仍不断有人与郑军暗通线索,更有贪图厚利者,继续与郑氏贸易往来,而当地的一些官吏也为利益所驱,常有监管不力之事发生。
而迁界之事在《清世祖实录》中有详细记载,顺治十七年(1660年)六月,清军厦门战役失利之后不久,浙江监察御史季振宜旧事重提,又上书分析征伐郑军的形势,建议在禁海的基础上实行迁界。他认为,东南之地本是天下最为富庶之地,全国的赋税大半出于东南,但近年来由于郑军成为闽、浙、江南三省之重患,朝廷屡次用兵,以至各地饱受战火蹂躏,民生凋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