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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草-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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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合适不合适,有时候号是不准的。”

  “嗷,”叶书韬如梦初醒般积极脱去脚上的棉鞋,换上新鞋,扯扯裤腿,站起身来,左右踱了跺脚,高兴地告诉弟弟:“合适,一点都不挤,也不松—-在哪儿买的?”

  “云天。”

  “多少钱?”

  “猜猜看。”

  叶书韬仔细想了想,慎重地答道:“八十。”

  “八十卖给你半双。”

  叶书韬瞪大眼睛,惊讶地喊道:“一百六?”

  书略笑了笑说:“这还是打了四折的价呢,原价四百,现在是返季加缺号。”

  叶书韬吓得都不敢走动了,生怕一动,脚下的四百块钱就变成粉末了。

  书略看着她手足无措的样子,调侃道:“怎么啦,吓着啦,第一次穿这么贵的鞋,连路都不敢走了。”

  叶书韬傻呵呵地“嘿嘿”一笑,走到床前坐下,脱下新鞋,换上旧鞋,将两只新鞋放回鞋盒里,意犹未尽地欣赏着,又有点心疼地念叨着:“一百六,让咱妈知道还不得疼疯喽。”

  “嗨,这双鞋还是咱妈看上的呢,那时候还没入冬,我跟着她一块去云天大商场逛,她看见这双鞋,跟我念叨了两句,说你姐姐穿这双鞋肯定特别好看,号也正好,我们俩一块找标价,一看差点吓傻了,四百,吓得我们连碰都没碰就走开了,上个星期,我从哪儿路过看见广告上说春秋季皮鞋大减价,我还惦记着妈给你相中的这双皮鞋,我进去看了看,一看她还没有卖出去,已经降到一百六了,我就赶紧想办法筹钱,谢天谢地,今天到我去买时它还在。”

  叶书韬非常感动,可还是惯性地嘟嚷着:“真贵,妈买一双鞋五块钱。”

  书略一摆手说:“你不要在家里穿,在家里穿糟蹋了,放起来别让咱妈看见,开学的时候悄悄带走,除了我,谁都不知道。”
  作者题外话:也许故事情节没有原型,那份情却是有原型的。兄弟姐妹之情或许没有恋人之情那样缠绵悱恻,轰轰烈烈,却也是至真至纯,玉洁冰清

4。首次相亲
腊月二十五,也就是叶书韬放假后的第五天上,她无可避免地初会了范宜先。那天下午,三点来钟,她在家属院大门内的水池边洗衣服,两大盆衣服,都是大件——棉衣、毛衣、外套。天很暖和,出来之前,她把被子抱到小院子里晒上了。

  就在给一件棉衣冲肥皂水的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从大门外走进来,叶书韬从余光中感觉不认识这个人,便扭过头来看了他一眼,一看果然不认识,猜许是来家属院里找人的,而且她看他的时候,他也正扭着头地看她,她便很有礼貌地对她点头一笑,然后扭过头来继续冲洗衣服。他也是对她微微点头一笑,边看边顺着脚往家属院西区走,脸上写着猜疑。

  “哗”一声,又“啪”地一下,来客走到快要被院墙挡住他看女孩的视线的地方被这刺耳的声音吓得猛然一抖,定下神来,循声追去,发现是洗衣服的女孩把浸透水的棉衣使劲从水里提起来,然后一松手,任凭重极了的衣物摔回水里,这是在挤压棉衣中的肥皂沫。叶书韬无意识地又扭头看他,目光再次相遇,她不好意思地娇憨一笑,低下头温柔地揉搓衣物。来客像是大人对一个可爱但调皮的孩子毫无办法似的,宽容和蔼地一笑,摇摇头,绕过墙角,走上西区的小甬道。

  男人消失不到两分钟,叶书韬隔壁的隔壁……孙大娘风风火火跑过来,没到跟前就冲叶书韬大声喊:“核桃,宜先来了,你还洗什么呀,赶紧回去,衣服扔这儿,等你妈回来再洗,走,上我们家去,他正在我们家呆着呢。”

  叶书韬的脑袋“嗡”地一声就大了,她傻了似地脑袋空空,两脚机械地随着孙大娘的拽拉往前走着,等到明白过来,她就有点惊慌和恐惧,毕竟实战是一回事,纸上谈兵是另一回事。

  她惴惴不安地走进孙大娘家的院门,又听孙大娘对屋里喊:“宜先,坐着啊,核桃这就来了。”屋子里的范宜先走到门前拉开门,看见叶书韬,热情爽朗地笑着说:“我猜就是你了,不过没敢认,孙婶儿,快点进来。”他的大方把叶书韬因毫无准备而造成的惊惶、拘谨反衬得一览无余。叶书韬笑得比僵尸还难看,艰难地点了点头,任孙大娘摆布在西墙下一张椅子上,范宜先笑着,一直等她坐下了,自己才坐在床边的一张比较大的靠背椅上,孙大娘则忙着沏茶涮碗。

  叶书韬低着头不说话,她刚才进门时非常仔细地瞟了范宜先一眼,当下大吃一惊,心说此人好面熟,但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坐定了仔细回想在何时何地见过类似的面孔,这一想可不要紧,差点大喊出来“你不就是那个731吗?”她当然没喊出来,可是这一下子分了她的神儿,她沉浸在初中生活的回忆里,暂时忘记了孙大妈和范宜先的存在。

  原来这范宜先是她上初中的时候就见过的,那时候范宜先的父亲是初三的级部主任,人称范主任,这个范主任当上校长是叶书韬们初中毕业后的事情,叶书韬十二岁上初一的时候,范宜先就已经上大学了,他那时候好像是两个周回家一次,大学是双休,初中是单休,所以叶书韬和她的同学们见到他都是在星期六。他那时候特别酷,看那些十几岁的小屁孩儿时总是一幅不屑一顾又十分冷酷的样子,侧着身子,眯缝着眼,下巴还微微地仰着。她们都知道他就是范主任的独生儿子,也知道他就在云城的上属地级市平仪上大学,学的是医科,受当时一部反映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残酷*中国人民的影片《万恶七三一》的启发,便给他起了个外号叫七三一,谁让他平是看起来也那么冷酷,不敢叫人靠近呢。叶书韬也曾被他那样看过,她当时既讨厌他,又害怕他,她总觉得如果有一天她独自碰见他,他十有*会把她像拎麻袋一样拎起来,带回去放桌子上开膛豁肚,一边解剖一边照着书找哪个器官在哪里。这个“七三一”是她童年记忆中很不美好的一个片断。

  谁又能够想到,六七年后,“七三一”像一个不散的冤魂一样又回来了,而是还是以私人身份来拜访当年曾经被他吓着过的人。想到这,叶书韬觉得他的的确确是一个鬼魅,这个鬼魅当年长的可是一表人才,接近一米八的大个子,挺拔匀称,五官精致,精致得有点呈女相,相貌里带着一种天生的刻薄和阴森,现在的他和六七年前相比,难免有所改变,首先是身子骨不似二十岁出头时那样单薄了,不是说他胖,而是看着就变厚重了,结实了,强壮了,脸亦不似年轻时那样白嫩青涩了,皮肤有些发暗,变粗,汗毛孔也大了,还有他的表情,也不像七年前那样酷了,他居然也会笑,叶书韬对此深表诧异,上初中的时候,她根本无法想象这个人笑起来会是个什么样子。虽然现在的他满脸堆笑,叶书韬感受不到半点惬意,这个比她大十岁的异性给她带来的是沉重的压力和过大的差距感,她不知道以自己十*岁的阅历能否蒙混得了这个比她多吃了十年饭的人。

  范宜先根本不知道面前这个别人介绍给他的女孩当年也曾受过他的冷眼和恐吓,他看她低头不语,以为她怕生呢,和蔼地笑着问:“你们放假几天了?”

  “啊!”叶书韬冷不丁被他一问,大梦初醒般抬起头来哆哆嗦嗦地回答:“五天了。”

  孙大妈沏好茶,先递给范宜先一碗,范宜先赶紧站起来,毕恭毕敬地接了过去,然后又递给叶书韬,叶书韬至今尚未进入角色,木讷地接过茶碗顺手放在了桌子上,后来看见范宜先没有地方放茶碗,只能端着,茶水太烫,他倒了左手换右手,叶书韬看着很逗,这才放松了心情,进入状态,她幸灾乐祸地想:烫死你。

  遗憾的是一杯水的热量还不足以把范宜先烫死,他还能继续说话呢,他刚一张嘴,孙大妈插话了:“是啊,放假五天了,哎吆,这闺女一天也没闲着,连出去玩也舍不得,天天帮她妈干活,天天洗衣服,我们这些人看着就眼馋,我们怎么就没生个这么招人喜欢的闺女呢。”

  叶书韬让她夸得都不知道脸该往哪儿放了,头一次让人夸奖得跟个三好媳妇儿似的。

  范宜先对这种烂俗土气的媒词显然不屑一顾,他淡然一笑。

  那边儿那个脸儿不知道往哪儿放的更是觉得老媒人的讲话水平很不上档次,掉她的身价,把她夸成一个三八妇女劳动模范了。

  孙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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