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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要面子活受罪-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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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我明明看到它在你身旁,张着血盆大口,给你提醒,可是你却看不到,我也很想知道为什么?”

  “是不是你的幻觉?”杨沫疑惑地问我。

  “不会的,我很清醒,不会看错的。”我坚定地说。

  “那是怎么一回事?”杨沫不解。

  其实我也不解,为什么我能看到而杨沫却看不到,难道这个面孔只因为我而出现吗?还是真的是我的幻觉?可是我头脑真的很清醒很清醒,我相信我没有犯糊涂,我看到的都是真实的。

  可是现在我真的没有办法让杨沫相信,因为我拿不出证据来,我想我以后也拿不出证据了,因为我决定不管怎样明天我都要辞去这个活。

  我不想再受这个罪了,我自问没有干过什么缺德的事,为什么却让我碰到这个有口难辨的事。转念一想,或许真的是我的幻觉吧,我是一个孤独的人,孤独的人长此以往难免会滋生一些变态的心理,而我所看到的一切,我想是被孤独逼出来的吧。

  看着杨沫在我身旁沉沉的睡去,我渐渐地有了勇气。

  晚上再没有出现那个面孔,不知道它是累了还是玩够了,反正它没再出现过。

  一晚上我跟杨沫相拥而睡,却什么事也没有发生。像杨沫这样的魔鬼身材不动心那真是不正常了,可是之前杨沫给我灌得那些亲情关系,让我终于失去了信心,我想其实我已经在心里把杨沫也看成了亲人。

  当心情不再烦躁时,这个时间就刷地一下过去了。

第二十四章 再见 鬼
第二天早上,太阳出来了,照的大地暖烘烘的,杨沫比我早起,在偷偷地逗我,拿张纸在我脸上划来划去,我装作没睡醒,她却更加变本加厉了。

  趁她不注意的时候我一把把她抱在了身子底下,按着她的手说:“小丫头敢逗我啊,看我不挠你。”

  我伸手在她咯吱窝使劲地挠,杨沫笑的喘不过气来,就向我讨饶,开始我不理会她的讨饶,继续挠她,后来看她笑的没有力气就住了手,说:“这就是逗我的代价。”

  “你这是欺负人。”杨沫说。

  “我没欺负你,是你自己找上门来的。”我说。

  “你欺负你姐姐,姐姐以后不管你了。”

  “是我妹妹,不是姐姐。”

  “昨晚是谁一直叫我姐姐的?是小傻瓜吗?”杨沫抿着嘴说。

  “昨晚的事不算,反正我没有认你做姐姐,就不会叫你姐姐。”

  “男子汉大丈夫,一言九鼎,驷马难追,怎么能不算呢?”

  “我说不算就不算。”我硬硬地说。

  “你耍赖了,好吧,随你了,谁让我大你小呢。”

  “你才小呢。”

  “这个可是改变不了的事实,我总是比你早生一天的,看不出来你撒起娇还一套一套的,跟个女生似的。”杨沫说完就笑了起来。

  “懒得理你。”我知道我说不过她,就干脆不理她。

  “不理拉倒。”杨沫也不理我。

  我感到有点内急,于是起身往厕所走去,刚出宿舍门,一个大狼狗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把我着实吓了一跳。

  大狼狗往过道上一靠,在那里休息了,我却举步维艰,这个狼狗看起来真是吓人,长的很像野狼,一脸凶气。

  我慢慢地走过它的身边,狼狗抬头看着我,然后突然叫了一声“汪”。

  我赶紧站住不动,狼狗看它的权威起了作用,满足地缩到墙角睡觉了。

  我从厕所回到宿舍,对杨沫说:“外面来了一条大狼狗,一会儿出去小心点,这狗挺凶的。”

  “在哪?”杨沫看起来很有兴趣。

  “就在过道墙角。”我说。

  杨沫起身就出了宿舍。

  现在这个世道,女生都开始喜欢狗了,尤其是宠物狗,我们学校好多女生就在宿舍养宠物狗,每天休闲的时候拉出来溜溜,好有面子。

  杨沫也不例外,她也喜欢宠物狗,但当她看到那条大狼狗时,她还是吓得回到了宿舍,毕竟那是一条野狗,而不是宠物狗。

  “李馥兴。”我听到外面有人叫我。

  出去一看是安老师,他来的正好,我正好要跟他说一下我不干的事情。

  安老师走进大楼,那条大狼狗扑的一声窜到安老师的脚边亲热起来,原来他们俩认识。

  我突然想起前几天在球场踢球不小心磕破了膝盖,于是一个想法在我脑海中滋生起来。

  安老师是过来看我在这里做的怎么样的,换句话说就是来视察一下,我借机开口说:“安老师,这条狗怎么跑到这儿了?”

  “它一直都在这里,只不过前几天出去了没回来。”

  “它还出差啊?”我笑着说。

  “不是,这条狗在学校建立时就在这里,很多年了。”安老师说。

  “可是我怕狗啊。”

  “没事的,它不咬人。”

  “谁能确定呢,安老师,能不能把它赶走啊?”

  “赶不走的,赶走了它也会回来的。”

  “那怎么办?”我装出为难的样子。

  “不用怕的,它从来不咬人,而且它跟这栋楼已经有感情了,你在这里它不会咬你的。你放心。”安老师安慰我。

  “可是我还是害怕。”

  “怕什么呀?不就是一条狗吗?你一个男子汉还怕狗啊?”安老师有点不高兴了。

  “不是,我以前被狗咬过,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我现在就是怕狗,你看,这就是以前被咬的伤疤,现在还没好呢。”我撩开裤子,让安老师看我踢球时摔伤的腿。

  安老师看了一眼,还是劝我:“没事的,它不会咬你的。”

  “不行啊,安老师,你给我换个工作吧,除了这个让我做什么都行。”我祈求道。

  “要不你找下科长去,看她怎么安排你。”安老师最后说。

  这时候杨沫出来了,安老师一愣,问:“她是谁?”

  “我是她女朋友。”杨沫抢着说,然后直给我挤眼睛。

  安老师看了看杨沫,没说什么,我拉着杨沫走出了鬼楼。

  在出了大门的时候我在心里说以后再也不回这个鬼楼了,再见吧,不,是永远不见。 。 想看书来

第二十五章 没有所谓的灯红酒绿,这个城市就不完美
科长并不想让我离开岗位,态度很强硬地要我再回去,但是我提出了一个条件,让我回去可以,必须把那条大狼狗赶走。我留它走,它留我走。我的这个态度更坚决。

  最后没有办法,因为她也知道这个大狼狗比她在这个学校的资历还长,她知道动物也是有感情的,所以最后还是从了我的意思,把我重新调了部门。

  其实我还想回宿管科,回到原来的宿舍,这样又可以跟顾芯在一起。但是科长好像已经开始不喜欢我了,她把我调到了另外一个部门,是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在地毯校区,这个校区离市区较近,是在城市繁华地带的边缘,每天都有灯红酒绿。每个城市都是这样的,没有所谓的灯红酒绿,这个城市就不完美,尤其是所谓的红灯区。

  现在都已经是什么时代了,二十一世纪呀,但是不管什么时代都离不开这个所谓的红灯区,以前叫做什么醉乡楼呀什么怡红院呀,现在就叫什么区,但性质都是一样的。

  政府也管不了这么多,人的欲望是无限制的,就像特大的洪水,挡也挡不住。再说现在的世道,连那些官员都开始垂青这个地方,并且成为了这里的常客,还有谁会去管这人之本性。

  所谓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短。有这些权力人在后面撑腰,那么就更加肆无忌惮了。

  我遥遥地看着从红灯区里散发出来的光芒,好多迷人,好多绚丽,好多释放。

  这让我想起了小仲马的《茶花女》,那也是一个红灯区的人,只是她提供的服务是高级服务,只面向达官贵人。这又让我想起了莫泊桑的《羊脂球》,文中的她只是一个普通的服务者,但正因为她的普通,让我们见识了人性的善变和矛盾心理。其实这些恰恰都证明了萨特的存在主义,让&;#8226;保尔&;#8226;萨特是西方存在主义哲学的主要代表,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法国思想文化界最引人注目的人物。萨特认为存在先于本质,人首先存在,然后按照自己的意志造就自身。

  而不管在哪个社会哪个年代,尽管多少人多少朝廷百般阻挠红灯区的发展,红灯区却依然存在,红灯区里的人也是按照自己的意志造就了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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