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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多勇敢,才能念念不忘(全本)-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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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欢么?”他问。
  “恩?”她在神游。他重复,“喜欢么?香港?”
  “我以为你要说影片。”她笑笑,“不喜欢。太小。影片倒喜欢。手法很细腻。对女人来说,身体的感觉大概比那些坚硬的主义要来得重要。”
  他对她如此直接一时很是惊喜。暗忖,这是不是传说中的暗潮汹涌。接着问,“要你,肯定也会放过那汉奸?”
  她不置可否,将皮草拿在手里玩。颠着翻着,仿似无聊。这个动作放在平常只会让人觉得可爱,可在这时的氛围下在他的贼眼看来偏偏有几分挑逗。
  他心一痒,腾出右手去抓她的手,嘴没有闲,“你觉得王佳芝爱上易先生了吗?”
  “恩——”她拖腔拖调,手任他握在换档处,“王佳芝活在戏里。一开始知道自己在演戏,后来戏我两忘,戏我难分。她是个很好的演员,可从另一角度看,也相当蹩脚。”
  “怎么说?”她的不反抗愈发撩拨了他的兴趣,他轻轻地揉捏着她的小手。那是双纤纤玉手,有修长的骨感。很艺术。
  “布莱希特不是提倡演出中的‘间离’效果吗,好的演员应该把握那一个度。”
  “入戏是挺奇妙的体验。”
  “怎么说呢,拔不出来,就比较悲惨。”
  ……
  车子驶入偏道,蜿蜒爬山。在半山停下来。旁边有密集的梧桐和路灯。仰头朝灯光看过去,会觉出一层昏黄的肥腻的氤氲。静默片刻,她抽出手,说,“别是要下雨了。”就推开车门出去。空气中确实充满了层叠的水气,仿佛随手一抓,就能掐出水来。抬眼俯瞰山下,低处的树木、街道、房屋均罩在天青色的夜光中,模糊如剪影,一窗窗的灯却天南地北地汇集起来,缀成一条水晶链子,一闪一闪地晃荡着。
  他站到她身后,说:安安,是时候了。
  她就笑。因为她记得他3年前说过同样的话。而她三年前和三年后一样,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到了。
  他掏戒指盒。不晓得是不是太过紧张,还是半跪的姿势不利于掏裤兜,一时半会摸不出来。她的笑容便愈发放肆。他飞红了脸,抹抹汗,解嘲说,你看出来了,我是第一次。
  她手里还是抓着那围脖,童心未泯地玩弄着。
  他究竟是掏出来了,给她戴,她手里那圈毛茸茸的东西掉下来,落在地上,他眼明手快,去拣,站起,她碰巧也弯下腰,他的脑袋就撞上去,撞出一池动荡的涟漪,他很明显的感受到了她胸部的柔软与圆润。
  他抓着那毛茸茸的东西有点不知所措。半晌才接近狼狈地说,“好看吗?”其实他应该说“我爱你”、“我会给你幸福” 或者别的更俗套的话,怪只怪,她漂亮到让他口拙词穷。心一颤一颤的,好像着凉了,又好象是烧着了。
  水气渐渐凝聚起来了,路灯下可以看到斜飞着的细碎的雨雾。
  她没有回答他的问题,也没有将那枚戒指摘下来。他的心在刚才的踌躇中算定下来,便拿起皮草替她围,“有风,还是有点冷。”
  围得不大好看,只因他的心已经不在那毛毛的玩意上了。他与她挨得那么近,除了能感受肌肤辐射的热力,还闻到了女子身上特有的香。也许是觑到了她指上他送的那枚戒指,他胆壮了些,说,“安安你适合穿旗袍。”手鬼使神差地一滑,仿佛是无意,便落在她胸前那团丘壑上。
  他的手和心一起慌慌的抖,只待她一声娇叱就全线溃逃,可奇怪的是她没有反应。脸侧过去落在他不知道的地方,路灯的照耀下,脸上没有绯红却泛着苍白的光。
  他见她不排斥便开始像一个成熟男人一样运作起来。透过丝绸光滑的面料,他能真切感知底部肌肤的弹性以及质地与色泽。这让他腹内升起了一团火,烧得越来越旺,简直是酷刑。便不管不顾去解旗袍侧旁的盘花纽扣。解了半天死活解不开。她扑哧笑出声,“这是装饰。”
  这样一笑,他的“色、戒”宣告落幕。
  
  我躺在床上,看着一艘艘的邮轮缓慢地行驶在宛若银河泻影的维多利亚湾。红的绿的光线迸进窗户,便在地板上铺出交错的迷乱的暗影。
  姚谦的戒指被我放在床头柜上。是时候了。姚谦说。可是我在演戏。跟王佳芝一样。配合着自己的心情。
  如果不是姚谦太过猴急,也许可以完满一点的。
  我闭上眼睛。脑子闪闪烁烁。
  
  安安,你过来。
  她靠在冰凉的门上,手被他蛮横地架住。吻铺天盖地。月光溜在他起伏若河流一般的身上。有节奏地冲刺。她看到他额上、身上全是亮晶晶的汗。
  她说痛,然后爆发。
  ……
  明明是王佳芝,怎么成了她?
  他们是原始的猎人与猎物的关系,虎与伥的关系,最终极的占有……
  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你过来。”她拨了电话。他正在隔壁辗转反侧,一时如听天籁,急惶惶就过去。事后他一直想,其实他本该可以更从容更镇定也更老练一些的。怪只怪,她太漂亮,漂亮到让他生生觉出了距离。
  他推开门。屋内是扎扎实实的黑暗。廊道的灯都灭了。窗帘如墙壁一样结结实实地堵着。他开灯,她制止了,“别。”
  他以为她害羞,说,“宝贝,我要看看你,”他调暗些,暗到光影在她身上堆出边边角角神秘的影子,却不妨碍他的观瞻。她挡住光,侧在床上,青丝云一样地横过来,遮住大半脸,他看不清她的表情。
  他也不想看清她的表情。急急上了床,撩开被子。
  她穿着黑色的真丝夜衣,衬得裸露的肌肤雪一样晶莹洁白。他想了大半夜的手便控制不住地蹭上去,凹凹凸凸地探索起来……
  后来她微微哼了下。好像说了什么话。他凑进了,才知是在说,不是这样的。重一点。咬。
  他吓一跳,先前以为像她这样的女孩子,似弱柳扶风,该万事从轻。他也打算贡献出一个成熟男人最体己的温柔。轻挑慢捻,温言款语,再魂归温柔乡。却不意得到这样的指令。一时乱了方阵,手脚都僵硬起来。半晌侧过身,将她拥怀,说,“安安,你——”情话还没说全,已被她暴躁地阻止,“不要说话。”
  他心头一凉,饶是美人在怀,也拘谨木讷起来。
  伏到她身上,三下两下,还没进攻,突然泄了。
  他暗骂自己一声,极其狼狈地结束了战役。
  
  清晨,我在餐厅见到姚谦。姚谦眼皮耷拉,瑟瑟的,是吓的?一个男人最忌讳的是被女人瞧低了那方面的能力。然而,我无能骗自己。手势、姿态、以及重量都是不一样的。我对姚谦感到失望。
  我其实很想接受那枚戒指。
  
                  
【旁支二:陈勉】

1、我们都要回归
  回京第一夜,我睡不着,打开电脑,边抽烟边缓慢敲字。
  在这样的静夜向一个固定对象抽丝剥茧般献出自己,于我来说已很平常。在国外多年,我养成了如此这般诉说的习惯。每一次诉说都轻柔无比,心团在一片安然中,像躲在一个温暖的巢穴。怀念真的是一个最安静的动词,只因怀念具有某种乌托邦的色彩,每一次怀念都是一次臆想的旅程。可以轻装上路,可以海阔天空,心是无所不在的。然而这次,总是不同的,因为,我回来了。回到一块现实的土壤。曾经的亲密已如云而去,只剩下冰冷的距离,连梦都做不得。
  
  锦年,我是黄昏时分到的北京。血红的日头在车窗外冉冉下落。川流不息的人与车镀上沉暗的金边。喧杂声逐渐过滤,变得安静,宛如石块。无论怎么克制,我还是恍惚了下。时光在我这里好像打个盹。可我一睁眼,却成了陌生人。
  我竭力想找到一点熟悉的感觉。可是,一无所获。熟悉,是一种心灵的感觉,跟外物的沿革、保留毫无关系。锦年,对于这个世界,其实我一直有着无法磨除的局促,觉得自己好像是被谁恶作剧似地偷偷扔在人间的,我孤独并卑微着,迷糊并无措着。只有在你那里,我才能找到一点塌实的感觉。认识你,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
  还是幸吧。如果一早知道终须别离,我仍会选择去遇见你。只因人这一生过得其实很糊涂,有那么一段眼明心净的日子可以铭记已经足够幸运。总是忘不了我们第一次见面,你把一双干燥的拖鞋放到我面前,让我长那么大,第一次感觉心原来是个熔岩,会轰地生出滚烫的液体。也忘不了,在我生病的长长日子里,你为我捶背的殷勤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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