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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时代的蕨类战争-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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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把女性当作一种私有财富去争抢。和妇女地位高低,没有啥关系的。假如掠走的是斯巴达国王心爱的老妈(70岁以上),仗一样是要打的。
但是,希腊联军虽然打胜了,夺回了海伦,却也被这场荷马记载的特洛伊战争拖垮了,希腊地区的迈锡尼文明,不久很快就被北部蛮族攻破。等时光迅速到了我们商朝末年的时候,那里已经退化到了几乎原始社会的水平。直到两三百年后,相当于中国的春秋初期,那里才重建起雅典、斯巴达等等城邦国家,再次掀起了璀璨了古希腊文明。
除了上边说的希腊地区在我们的商朝中期时候就已经出现铁器,两河流域以北的赫梯王国,冶铁技术也非常完备和领先,或者准确地说,水平世界第一。赫梯王把铁视为专利,不许外传。埃及法老得到少许铁片,锻打成刀,视为珍宝,以黄金象牙配其刀柄。有了铁斧铁锯铁钉之类,造船业也就发达起来,可以跨海远征或者移民。铁制武器给了赫梯人以力量,使得他们迅速崛起并走向扩张之路,对两河流域和埃及地区构成巨大威胁。
埃及法老动用倾国军马北上与赫梯人展开了一场古代世界的最大规模恶仗,双方各自动用了两千辆战车和各自两万战士(这是个天文数字,我们商汤革命的时候才有战车七十辆,子弟六千人)。由于埃及法老孤军突进,遭到赫梯人围攻,法老拼死抵抗,情急之下甚至放出护身的战狮扑向敌人。幸亏赫梯军人因争抢财物而队形分散,埃及援军亦及时到达,才避免了法老的被俘。
这场发生于我国商朝中期(盘庚时代)的西方大战,又以拉锯战的形式持续了十年,终于把埃及帝国拖垮,从此埃及由盛变衰,四分五裂,不断遭受外族人的侵袭,局面持续了一千年,直到公元前525年(我国的春秋时代),埃及被新兴崛起的波斯帝国吞灭,从而彻底宣告了五千年的埃及文明的终止。
西亚两河流域的五六千年的文明也是同一时间亡于波斯帝国之手。
波斯人是很厉害啊,不过,他们最终还是被最新又崛起了的希腊文明所歼灭,被伟大的亚历山大所轰击得土崩瓦解。

附录 附录二 论商朝是奴隶社会吗?

商朝无论如何;是中国青铜文明的起点。这是了不起的。
但是商朝人也有野蛮的地方,那就是他们不论祭天、祭祖、求雨、过节,每次都要烧杀活人当作祭品,十数人到几百人不等。主人死了,杀若干亲友奴婢帮着他扛行李往黄泉赶路,这当然可以理解;过节杀人表示高兴也可以理解;平常盖个宫殿,装修个房屋,也要杀人为祭,就显得有些浪费了。最多曾一次出土五百多人的人殉——估计是个大庆,有的砍了头,有的活埋,有的和狗埋一起,有的跪埋着。经历了三千五百年,挖出来一看,像定了格的恐怖电影。
有些人根据这些被杀掉的家伙,论定商朝是奴隶社会。其实,事情并不那么简单。这些被杀掉的人,到底是不是奴隶呢?商朝到底有多少奴隶呢?是不是一有奴隶就叫奴隶社会呢? 
这里先区分两个概念,一个是人殉,一个是人牲。
人殉是在葬礼上被杀掉,去陪伴死人的。人殉一般不以奴隶充当,往往是死者生前的熟人,比如死者的朋友、姬妾、亲戚、武士、臣僚、仆从,他们在地底下依旧各斯其职,有的还在墓里持着戈,作出巡逻保卫的样子。当然人殉中个别也有奴仆。这种人殉和后来历朝历代的殉葬一样(譬如寡妇之殉老公)没有太大区别,奴隶只占死者中的一小部分,也不是商朝独有的现象。老实巴交的秦穆公在死了的时候,还用了177个人殉,其中车家三良就是秦庭的高级官吏,绝不是什么奴隶。明朝和清朝的皇上和贵族们依然有用人殉。多尔衮的妈妈在努尔哈赤死的时候被当作人殉杀掉了,你总不能说她也是奴隶吧。   
人牲,跟人殉不一样,人牲是祭祀上帝以及商人祖先的,人牲则更不是奴隶。
统计发现,商朝总计1。3万的人殉人牲,75%发生在商朝盛世“武丁时代”。这是因为武丁时代战功最煊赫的原因,所以,可以推论战俘是人牲的主体构成。武丁所捉来的战俘绝大多数都杀了作为人牲,极少量养起来转化为奴隶(用于从事养马、打猎之事,用于农业生产的则绝少)。这一点被卜辞的研究所证实,以典型的羌方战俘为例,转化为奴隶去养马的只有一例,其它全是杀了祭祀上帝,每次三人、五十人、三四百人不等,被杀掉的人身上还带着战场上的箭伤,从头骨分析都是什么〃类高加索人种、海洋尼格罗人种、爱斯基摩人种〃,来自遥远的五湖四海,更说明是战俘。他们的脑壳上刻着武丁的战争伟绩,让上帝吃的时候先看看见。
所以说,商朝所谓〃臭名昭著〃的人殉人牲,按被杀者数量比重看,依次的是战俘、葬礼死者的亲友,最后是极少量的奴隶。退一万步,即便这些被杀者都是奴隶,但从被杀者数量上看也并不多。如今挖出来的是1178人,这个数目当然不全,因为还有一些倒霉蛋至今未见天日。幸好商朝杀人祭祀是件神圣的事,必须严格记录在甲骨上,专家们于是统计了所有出土的十五万片甲骨,发现累积人牲总数为13052人。把它平均到250年中去,是每个月四人。对于一个诺大的商王朝来说,每个月杀掉四个人作为人牲,实在不是太多,根本都不血淋淋,还没现在一天出交通事故死的人多呢。其实,人牲、人殉是远古时代人类的共同习惯,出于对神灵祖先的敬仰,世界各地无不如此。仅仅因为每月平均杀掉四个人牲就判定当时是奴隶社会,岂不有点危险。
其实奴隶社会的定义,一定是奴隶多到了成为社会生产者的主体的地步,才能算是。而所谓奴隶的定义,是“会说话的工具”,不算是人,跟设备机械差不多,可以买卖,不占有生产工具,他的主人处理他,就像处理一件物品。
商朝存在少量奴隶,这么说大约没有错。但商朝的奴隶肯定很多吗?这一点我们暂时不回答。但我们能回答的是,奴隶不是商朝的专利,后来的周朝也有一些。更后来的汉朝,奴隶的使用量有增无减,不论官府还是民间,都豢养役使奴隶,“臧获”和“奴婢”是对他们的流行称谓。他们与养马一样被当作一种投资,奴婢可以买卖。从很多史料和文学作品中我们目睹了他们劳动的身影,遍及了汉朝手工业、畜牧业、农业、运输、矿冶、煮盐和商业领域。皇帝甚至发召规范田地上的奴隶数量——可见当时用奴隶之盛。奴隶因过度劳累,折磨屈辱,自杀、早衰、瘦毙,比比皆是。主人们希望奴隶短命一点,因为老了不能干活,还得花钱给他养老。汉朝以后的朝代也都有奴隶。唐朝法律规定:“奴婢贱人,律比畜产。”把奴隶比作私人牛马。事实是,即使到了最后的大清朝,乾隆爷还一直把罪犯及其家属发到功臣家里为奴。
做完这样的纵向比较,我们再作横向比较。商朝的奴隶数量与同时期的埃及、古巴比伦相比,也根本不在一个数量级上。在古巴比伦王国与北方亚述人的频繁战争中,动辄有十数万人甚至二十万活口做了战俘,而三万、七万、九万战俘的记录更是史不绝书。埃及法老也是频频出征、大有斩获,捉到数万甚至十万俘虏。这些被俘的人口显然不可能全是士兵,当时的军队不可能有这么大规模,而一定是良民居其很大比例。这些被俘的人丁,绝大多数转化为国王和政府直接掌管的奴隶,还有一些发往奴隶市场出售给民间。而我们商朝的武丁先生,一次出征在三千五千人左右(只有一次达到一万多人),战俘又多被杀掉祭祀使用,实在没有因此产生多少奴隶。其实,中国的战争,并不是以产生奴隶为目的,而是出于保家卫国。
商朝最主体的人口,也不是奴隶,而是守着几千年世代相传的土地,土地上的宗族农户。孟子说:“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就是说,国家向这些宗族农户发授土地,夏朝每人发五十亩地,商朝七十亩,周朝一百亩,然后国家收取其十分之一的收成。这哪是奴隶呢?分明就是正常的农夫,上交的是实物的地租。
这些农夫,平时聚族而居,合族劳动,把一定比例的收成上交国家,其它在族内进行分配,战时则按族出征,他们是社会生产的主体,他们其实是多年延伸下来的原生态的宗族户,他们有自己的工具、农舍、自由、人格和自行支配的粮食财产,这不是带着锁链、一无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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