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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通-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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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乐忧甚矣。礼,王之大经也。一动而失二礼,无大经矣,将安用之。案其后

七年,王室终如羊舌所说,此即其效也,而班氏了不言之。此所谓徒发首端,不

副征验也。

《志》云:《左氏》襄公二十九年,晋女齐语智伯曰:齐高子容、宋司徒皆

将不免。子容专,司徒侈,皆亡家之主也。专者速及,侈则将以力毙。九月,高

子出奔北燕,所载至此,更无他说。案《左氏》昭公二十年,宋司徒奔陈。而班

氏探诸本传,直写片言。阅彼全书,唯征半事。遂令学者疑丘明之说,有是有非;

女齐之言,或得或失。此所谓虚编古语,讨事不终也。

《志》云:成帝于鸿嘉、永始之载,好为微行,置私田于民间。谷永谏曰:

诸侯梦得田,占为失国。而况王蓄私田财物,为庶人之事乎。已下弗云成帝意悛

与不悛,谷永言效与不效。谏词虽具,诸事阙如。此所谓直引时谈,竟无它述者

也。

其述庶征之恒寒也,先云釐公十年冬,大雨雹。随载刘向之占,次云《公羊

经》曰“大雨雹”,续书董生之解。案《公羊经》所说,与上奚殊?而再列其辞,

俱云“大雨雹”而已。又此科始言大雪与雹,继言殒霜杀草,起自春秋,讫乎汉

代。其事既尽,乃重叙雹灾。分散相离,断绝无趣。夫同是一类,而限成二条。

首尾纷拏,而章句错糅。此所谓科条不整,寻绎难知者也。

夫人君改元,肇自刘氏。史官所录,须存凡例。案斯《志》之记异也,首列

元封年号,不详汉代何君;次言地节、河平,具述宣、成二帝。武称元鼎,每岁

皆书;哀曰建平,同年必录。此所谓标举年号,详略无准者也。

第三科

释灾多滥者,其流有八:一曰商榷前世,全违故实;二曰影响不接,牵引相

会;三曰敷演多端,准的无主;四曰轻持善政,用配妖祸;五曰但伸解释,不显

符应;六曰考核虽谠,义理非精;七曰妖祥可知,寝默无说;八曰不循经典,自

任胸怀。

《志》云:“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九鼎震。”“是岁,韩、魏、赵篡晋而分

其地,威烈王命以为诸侯。天子不恤同姓,而爵其贼臣,天下不附矣。”案周当

战国之世,微弱尤甚。故君疑窃斧,台名逃债。正比夫泗上诸侯,附庸小国者耳。

至如三晋跋扈,欲为诸侯,虽假王命,实由己出。譬夫近代莽称安汉,匪平帝之

至诚;卓号太师,岂献皇之本愿。而作者苟责威烈以妄施爵赏,坐贻妖孽,岂得

谓“人之情伪尽知之矣”者乎!此所谓商榷前世,全违故实也。

《志》云:昭公十六年九月,大雩。先是,昭母夫人归氏薨,昭不戚而大蒐

于比蒲。又曰定公十二年九月,大雩。先是,公自侵郑归而城中城,二大夫围郓。

案大蒐于比蒲,昭之十一年。城中城、围郓,定之六年也。其二役去雩,皆非一

载。夫以国家恒事,而坐延灾眚,岁月既遥,而方闻响应。斯岂非乌有成说,扣

寂为辞者哉!此所谓影响不接,牵引相会也。

《志》云:严公七年秋,大水。董仲舒、刘向以为严母姜与兄齐侯淫,共杀

桓公。严释父仇,复娶齐女,未人而先与之淫,一年再出会,于道逆乱,臣下贱

之应也。又云:十一年秋,宋大水。董仲舒以为时鲁、宋比年有乘丘、鄑之战,

百姓愁怨,阴气盛,故二国俱水。案此说有三失焉。何者?严公十三年、十一年,

公败宋师于乘丘及鄑。夫以制胜克敌,策勋命赏,可以欢荣降福,而反愁怨贻

灾邪?其一失也。且先是数年,严遭大水,校其时月,殊在战前。而云与宋交兵,

故二国大水,其二失也。况于七年之内,已释水灾,始以齐女为辞,终以宋师为

应。前后靡定,向背何依?其失三也。夫以一灾示青,而三说竞兴,此所谓敷演

多端,准的无主也。

其释“厥咎舒,厥罚恒燠”,以为其政弛慢,失在舒缓,故罚之以燠,冬而

亡冰。寻其解《春秋》之无冰也,皆主内失黎庶,外失诸侯,不事诛赏,不明善

恶,蛮夷猾夏,天子不能讨,大夫擅权,邦君不敢制。若斯而已矣。次至武帝元

狩六年冬,亡冰,而云先是遣卫、霍二将军穷追单于,斩首十余万级归,而大行

庆赏。上又闵悔勤劳,遣使巡行天下,存赐鳏寡,假与乏困,举遗逸独行君子诣

行在所。郡国有以为便宜者,上丞相、御史以闻。于是天下咸喜。案汉帝其武功

文德也如彼,其先猛后宽也如此,岂是有懦弱凌迟之失,而无刑罚戡定之功哉!

何得苟以无冰示灾,便谓与昔人同罪。矛盾自已,始末相违,岂其甚邪?此所谓

轻持善政,用配妖祸也。

《志》云:孝昭元凤三年,太山有大石立。眭孟以为当有庶人为天子者。京

房《易传》云:“太山之石颠而下,圣人受命人君虏。”又曰:石立于山,同姓

为天下雄。案此当是孝宣皇帝即位之祥也。宣帝出自闾阎,坐登扆极,所谓庶人

受命者也。以曾孙血属,上纂皇统,所谓同姓雄者。昌邑见废,谪君远方,所谓

人君虏者也。班《书》载此征祥,虽具有剖析,而求诸后应,曾不缕陈。叙事之

宜,岂其若斯?苟文有所阙,则何以载言者哉?此所谓但伸解释,不显符应也。

《志》云:成帝建始三年,小女陈持弓年九岁,走入未央宫。又云:绥和二

年,男子王褒入北司马门,上前殿。班《志》虽有证据,言多疏阔。今聊演而申

之。案女子九岁者,九则阳数之极也。男子王褒者,王则臣君之姓也。入北司马

门上前殿者,三莽始为大司马,至哀帝时就国,帝崩后,仍此官,因以篡位。夫

人入司马门而上殿,亦由从大司马而升极。灾祥示兆,其事甚明。忽而不书,为

略何甚?此所谓解释虽谠,义理非精也。

《志》云:哀帝建平四年,山阳女子田无啬怀妊,未生二月,儿啼腹中。及

生,不举,葬之陌上。三日,人过闻啼声。母掘土收养。寻本《志》虽述此妖灾,

而了无解释。案人从胞到育,含灵受气,始末有成数,前后有定准。至于在孕甫

尔,遽发啼声者,亦由物有基业未彰,而形象已兆,即王氏篡国之征。生而不举,

葬而不死者,亦由物有期运已定,非诛翦所平,即王氏受命之应也。又案班云小

女陈持弓者,陈即莽所出;如女子田无啬者,田故莽之本宗。事既同占,言无一

概。岂非唯知其一,而不知其二者乎?此所谓妖祥可知,寝默无说也。

当春秋之时,诸国贤俊多矣。如沙鹿其坏,梁山云崩,鹢退蜚于宋者,龙交

斗于郑水。或伯宗、子产,具述其非妖;或卜偃、史过,盛言其必应。盖于时有

识君子以为美谈。故左氏书之不刊,贻厥来裔。既而古今路阻,闻见壤隔,至汉

代儒者董仲舒、刘向之徒,始别构异闻,辅申它说。以兹后学,陵彼先贤,皆今

谚所谓“季与厥昆,争知嫂讳”者也。而班《志》尚捨长用短,捐旧习新,苟

出异同,自矜魁博,多见其无识者矣。此所谓不循经典,自任胸怀也。

第四科

古学不精者,其流有三:一曰博引前书,网罗不尽;二曰兼采《左氏》,遗

逸甚多;三曰屡举旧事,不知所出。

《志》云:庶征之恒风,刘向以为《春秋》无其应。刘歆以为釐十六年,

《左氏传》释六鶂退飞是也。案旧史刘向学《谷梁》,刘歆学《左氏》。既祖习

各异,而闻见不同,信矣。而周木斯拔,郑车偾济,风之为害,备于《尚书》、

《左传》。向则略而不信,歆则知而不传。又详言从怪,历叙群妖。述雨氂为灾,

而不寻赵毛生地;书异鸟相育,而不载宋雀生鹯。斯皆见小忘大,举轻略重。盖

学有不同,识无通鉴故也。且当炎汉之代,厥异尤奇。若景帝承平,赤风如血;

于公在职,亢阳为旱。惟纪与传,各具其详,在于《志》中,独无其说也,何哉?

此所谓博引前书,网罗不尽也。

《左传》云:宋人逐猰狗,华臣出奔陈。又云:宋公子地有白马,景公夺而

朱其尾鬛。地弟辰以肖叛。班《志》书此二事,以为犬马之祸。案《左氏》所载,

斯流实繁。如季氏之逆也,由斗鸡而傅介;卫侯之败也,因养鹤以乘轩。曹亡首

于获雁,郑弑萌于解鼋。郄至夺而家灭,华元杀羊而卒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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