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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正直与白痴-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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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郑直将府中好好检查了一遍,发现是个百年老宅,有一栋主楼,两层高。外围有一堵围墙,有个宽大的院子,养着些花草。其实规模不大,够十个人居住,简单而温馨。在大门口有个小房子,供看门的人居住。
  第二天,他穿了一身平民装束去了奴隶市场,买回一个二十岁的奴隶旺财。旺财是个身材矮小的,相貌十分平庸,连说话都有些发抖的小男人。
  郑直在一群奴隶里看到旺财时,他正在被其他奴隶欺负殴打,那些人扯着他的头发把他从地上拖来拖去,用脚专门踢他身体最敏感的部位,嘲笑声不止。旺财蜷缩着抖成一团,衣物破损,全身沾着血和泥的混合物,却不敢吭声反抗,只是咬着自己的拳头不停流泪。
  郑直仿佛看到了当年的那个阿正,便问奴隶贩子这个人的基本情况。
  奴隶贩子鄙夷的说,旺财自小为奴,没有文化不识字,愚笨到什么都不懂。又过于瘦弱,肩不能抗,手不能提;资质太愚钝,做事尽出错,粗活细活都干不好,所以被原主人家嫌弃,被送到这里来。是不准备卖的,怕卖出去买家抱怨太大,惹出事情来。所以让他在这里打打杂,干点没人干的运夜香等肮脏活计,无聊的时候欺负欺负取个乐子。
  郑直闻此反而有点想买,他想要的正是这样一个愚蠢之人,即使做出背叛之事也能很快被发现。小事都做不好,便更不能做眼线之类的大事。他把旺财叫来,温和问道:“你还有亲人活在世上吗?”
  旺财跪在地上,低低垂着头,眼眶一红,哭着说没有。
  郑直心想,没有亲人的人,不会被威胁,反而干净;又问:“你想离开这里吗?”
  旺财含着泪咬着牙,低声道:“想,死都想。”
  就这样,郑直以极低的价格买回了旺财,奴隶贩子多次提醒这个奴隶什么也干不好,要他不要后悔。郑直承诺绝不会折返回来找麻烦。
  旺财被领回去后,才发现这买家的府邸如此阔大,却没有一个下人,心生疑惑。
  郑直解释,自己志愿当谏官,谏官是得罪人的职业,随时有抄家砍头的危险,所以为了少牵连人,才把人都遣走。但府邸里一个下人都没有实在说不过去,就请他回来充充门面。并又问旺财是否愿意承担这个被牵连的风险留下,如果不愿意,也不勉强,可以再把他送到其他地方去。
  旺财真心觉得面前的这个主人面善心慈,对一个奴隶说话也客客气气,刚刚又亲自给他包扎伤口,送他食物和衣物。旺财觉得在其他地方再也找不到这般好的主人,他也不知道什么是谏官,听上去是个高档的职业;至于牵连的事,他觉得对于一个奴隶来说,生死本来由命,能过几天好日子比什么都好;便连连应承下来,说愿意留下为主人卖命一辈子。
  于是郑直兴了几个规矩:第一,旺财住在大门口的看门的房间,不得进入主楼,也不用管理主楼的卫生情况;第二,旺财负责管理打扫后院和马棚,不得进入厨房;再有,门口随时锁好,平时不干活的时候一直守在看门的房间,任何人要进门都必须经得自己同意。第四,不得嘴杂向外人说府内的事情。最后,要求旺财以后称自己为老爷。
  旺财连连应许,心想这新主人就是请自己来看门的,自己是个低贱的奴才,不能进屋不能沾厨房也是很正常的事。不过他能住到一个单独的房间,已是超出他期望的美事了,比他原来的生活不知道好了几倍。
  过了几天,旺财在门口守了几天,才发现自己竟然来到的是新科状元的门第,门口遇到的人个个对他非常尊敬,似乎很羡慕他能为这新科状元做事。一些人甚至来阿谀讨好,旺财这辈子没遇到过这等美事,原本很卑微的一个人,经不起捧杀,隔了几天,说话也变得硬朗起来,自豪之情溢于言表。他对郑直也是十分崇拜,在外人面前把郑直吹得像个神仙似的,说自家老爷对自己有多好多好,让他丰衣足食。伤了病了还能得到休息和药物。当然,他把自己也当成了普通下人,从来不提自己奴隶身份。
  但实际上,旺财知道,自己的老爷表面上客气,实际上却是个孤独到冷漠的角色。
  郑直早出晚归,一清早便骑着马走了,和旺财几乎没有任何交流。每次出门前,将主屋和厨房的门锁死,旺财也不能进屋中,于是两人几乎只有早晚匆匆一面而已。
  这老爷绝对是个奇人,什么事情都自己做,屋子是自己打扫,饭是自己弄,也不愿意多请一个下人。饭菜也弄得极其简单,几个馍馍加点咸菜,然后给旺财留一份,让他自己来领。但也从来不让他靠近厨房一步。
  旺财确实愚笨,连打扫后院的工作也做得不好,有时候郑直看到了,旺财连连认错,却也没有受到惩罚。郑直只是耐心告诉他整理后院的正确方法,慢慢教他,似乎这老爷比下人对此更有经验。这老爷是个全才,什么都会,又对下人宽容耐心。这让旺财心中对老爷更加崇拜,觉得自己幸运,来到好人家。
  这朝廷给官员的俸禄里面,本来有一笔是用来养下人的。这笔钱,郑直全存了下来,一分没用。他吃穿十分简约,从来不吃高档食物,除了一身官服,一身常服,也没给自己添置什么衣物,节衣缩食到了极致。
  旺财想,这老爷对自己如此苛刻,也不知钱用到哪里去了;但似乎很缺钱的样子,甚至还把家中值钱的家具和装饰物拿去变卖,换得一些钱财。
  旺财当然不知道,这省下来的钱,自然都换成银票装到写着“正”字的信封里,寄到了白真真的手中。
  过两天,一个写着“真”字的信封寄回:“钱我帮你存着,前日远远见你印堂发黑,近几日恐有血光之灾,请慎行之。”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女四号东方公主和亚瑟皇太后出场

☆、枫红血漫共祭天

  过了几天,正值秋色烂漫之时,金色澜澜天际阔,皇帝赵寰便带着家眷去香山祭天,顺便观赏秋景。
  亚瑟皇太后特地嘱咐,要皇帝将这新科状元爷一起带去。因为她听闻这新任状元爷相貌堂堂,一表人才,温儒谦逊;而且调查过背景,郑直没有子嗣,虽曾有妻室,却逃走了。论年龄,论性格,和及笄年华的东方公主刚好相配。
  这东方公主生的眉目清秀,丹凤眼,如柳蛾眉,玉脂般的脸颊上生了两个梨涡,一眼看去,就有着黄鹂般的灵动秀丽。说话声音,有如碎玉般清脆悦耳,十分讨人喜欢。
  她是皇帝赵寰的亲妹妹,虽是锦衣玉食,娇惯而生;却丝毫没有公主的娇蛮之气,反而端庄重礼,为人谦和认真;虽是规矩循礼之人,却不古板,她灵动外向,和蔼可亲,在下人里颇有口碑。最难得的是,身为公主,却能常常自省其过失,若她有犯错,必然会立刻道歉并改正。这等仁心懂礼,端儒惠德的公主,十分得亚瑟皇太后宠爱。亚瑟皇太后暗下决定,要给东方公主物色最才德兼备的男子,让她终生幸福。
  东方公主也是个有自己想法的人,她要找的如意郎君,并不一定是要有显赫的出身,但一定要是大德之士,要英俊潇洒,文武双修,才华横溢,有高尚的品德,还要谦逊知礼节,为人谨慎睿智,重德善道,有骨气和正直之心。
  有人笑她,这完全是在找神仙,不是在找驸马。她却不以为然,认为只有这样的人才配得上自己,值得她终生敬仰为夫。
  东方公主还记得,那天,枫叶漫山,秋色如璜,云际飘着瀼瀼落霞。马车外骑着白马的状元爷身着朱红官府,目光若湅,面若春花,浑然与这秋枫融在一起。
  只是一瞬间,这漫天的枫叶,染上了刺眼的血红色。一时间,杀气漫天,血光四起。
  “有刺客!保护皇上公主!”一个太监刚刚喊完话,一把飞刀刺来,他马上身首异处,血肉撕裂。
  百来个身手矫健的黑衣刺客临空而降,他们炸断了上山的路,将皇帝公主的马车团团围住。几十个侍卫奋力厮杀,对方却个个好身手,渐渐不敌。侍卫们驾着马车先往前跑。
  众多侍卫先以皇帝为重,重重守护着皇帝。而公主的马车只有零星几个人守卫,又被刺客冲散,往另外一个方向跑去。忽而间,几羽利箭刺透了马夫的胸膛,马夫翻然滚下。烈马长嘶一声,受惊往前猛冲,马车在疯狂的拉扯中左右激荡摇摆。东方公主死死抓着车桓,却稳不住重心,害怕地大叫起来。
  忽而,东方公主觉得马车骤然停住,烈马嘶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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