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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煞 作者:叶兆言-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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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胡地的威严使他没胆子说出一个不字。他跟着胡地的手下,忐忑不安地进了警察局。胖胖的警察局长一本正经地看了看名片,胡地的手下又趴在他耳朵边说了几句话,他二话不说,立刻喊人将无赖抓起来,以勒索罪关进大牢。
当哈莫斯站起来打算告辞的时候,胡地的手下办完了事,已经从警察局长那里回来。〃其实哈先生早就可以来找我了,对付这样的下流坯,根本用不到客气。〃胡地起身送客,眼光落在了那本《玉房秘诀》上面,〃这本书,哈先生还是带回去,一来我胡某人替朋友办事,从来不图回报,二来呢,不瞒你哈先生了,我恐怕也不是读书人。〃
哈莫斯书呆子气地又一次坐了下来,尽管客厅里还有别的人,他兴致勃勃地向胡地大谈这本书的妙处。哈莫斯丝毫没有避讳的介绍,显然引起了胡地的强烈兴趣,他似信非信地看着哈莫斯,脸上带着几丝尴尬的微笑。哈莫斯谈了一阵,怕胡地不相信,随手翻开《玉房秘诀》,指着其中的一段,一边念,一边解释。胡地挥了挥手,让其他人退出去。一直到天黑下来,哈莫斯仍然还留在客厅里和胡地谈那本《玉房秘诀》,最后,被这本奇妙的房中术著作迷上的胡地,依依不舍地说:〃书既是这么有趣,哈先生就把它留在这吧,看完了,胡某人保证完璧归赵。〃
哈莫斯用学者的热情,收集了大量的中国古典性学著作。他曾经打算写一本有关中国房中术研究的专著。由于《忏悔》一书已经使他声名狼藉,他一直没有勇气开始着手这本很有学术价值的书。另一方面,随着他所收集到的淫书越来越多,各种互相冲突的观点打着架,不同的性行为方式和性学思想规范,在哈莫斯的脑海里搅成一团。他曾写了许多信出去咨询,试图以小册子的形式,在西方出一本能赚钱的书。但是没有一家出版商,敢冒风险出这种肯定会遭禁的小册子。胡地对《玉房秘诀》的浓厚兴趣,突然让哈莫斯明白,他完全有机会利用自己的藏书,从财产多得连自己也弄不清楚的胡地那里,狠狠地宰上一刀。
也是从这一天开始,哈莫斯正式和年轻的女仆同居。女仆姓陈,她渐渐获得了一个固定的称号,这就是无论是哈莫斯,还是家中的其他仆人,以及街面上遇到的熟人,都清一色地叫她陈妈。陈妈成了家中的唯一女主人,随着哈莫斯越来越离不开她,她的地位也越来越不可侵犯,哈莫斯的年龄大得足以做陈妈的父亲,为了不让她在性方面感到失望,他开始利用自己的性学著作,来提高自己的实际作战能力。哈莫斯从来就不是一个性欲亢奋的人,他已经习惯于压抑自己对异性的欲念。多少年的独身生活,他已经习惯于运用读书来代替男欢女爱。他决定每一个月过三次性生活,并且把日子定在和七连着的这一天。他告诉陈妈,七是一个古利的数字,在逢七的日子里做爱,有利于阴阳之间的交流。
虽然他决定每个月只过三次性生活,可是就连这一个月三次的性生活,也过得十分糟糕。哈莫斯从来不曾正式拥有过一个女人。因此一旦他得到年轻的陈妈以后,他发现自己确实已经老了。在胡地面前,哈莫斯把自己吹嘘成做爱的老手。他把自己在《忏悔》一书中滥用过的想象力,又一次说给胡地听。哈莫斯成了胡地家最受欢迎的座上客,他们在客厅里没完没了地说着话,所有的话题都和性有关。胡地被哈莫斯拥有的关于中国房中术的知识,以及他传奇的艳遇,震惊得目瞪口呆。山外有山楼外有楼,胡地一向自恃技艺高强,经他之手的女人,没有不俯首称臣的。妓院里那些身经百战的妓女,送给他的绰号就叫〃红粉魔头〃。
〃如果你是男人,来这的嫖客中,便再没什么男人了,〃一个久经沙场的妓女又惊又喜,像发现了新大陆那样宣布,〃如果来的嫖客都是男人的活,那么真见了鬼,你可能就不是男人。〃
哈莫斯为自己的藏书,同样编织了弥天大谎。他夸大了自己所藏图书的价值,并为自己如何得到这些藏书,制造了一个个天方夜谭似的故事。一本在地摊上购买的《肉蒲团》,被哈莫斯描写成是一位清朝王公的的镇房之宝。由于收藏着这样一本淫秽的禁书,王爷的对头偷偷向朝廷告发了,于是王爷不得不匆匆割爱,把它出让给哈莫斯。而那两本《鸳鸯秘谱》和《夜夜欢》,则是一名大胆的窃贼,在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从南京的一个世家中盗来的,胡地很快对哈莫斯的藏书入了迷,他成了一条吞食了鱼饵的大鱼,既身不由己,又心甘情愿。哈莫斯开始给那些已快遗忘的朋友写信,让他们寄一些无关紧要的旧书来,然后神色紧张地跑到胡地那里,以一种绝对不合理的价格,向他说明某人由于什么原因,不得不出卖一本以为已经失传的古典性学著作。
由于胡地的旧学功底几乎等于零,哈莫斯用重金收买了胡地的古文先生。当哈莫斯收藏的性学著作全卖过一遍以后,他便让古文先生参照这些著作,重新伪造一些新的性学著作。哈莫斯的造假天才,和古文先生的纯正逼真的桐城笔法,水乳交融天衣无缝。他们说好了五五分成,从富得流油的胡地那里,痛痛快快捞足了钱。胡地从来没有怀疑过后来的这些文章都是假的,对于他来说,真也好,假也好,有实用价值就是最好的。哈莫斯和古文先生已吃透了房中术的精神实质,人依照葫芦画瓢,伪造起来没有任何难度。不仅没有难度,而且通过伪造,哈莫斯和古文先生明白了书摊上的那些所谓孤本绝版书,很可能也是运用同样的办法炮制出来。
不可一世的胡天的土匪被官军剿灭以后,洋人不可冒犯的地位,重新得到了恢复。陈妈带来的丑闻很快被人淡忘,随着锡克教士兵开始在别墅区巡逻,哈莫斯又一次大出了一回风头。作为洋人的代表,鉴于在以往的和鼠疫的斗争中的突出贡献,他成为一所新创办的平民医院挂名的名誉院长。创办这所医院的经费,就是那笔准备拯救浦鲁修教士,最终却没有派上用场的赎金。用这笔赎金办的医院的名誉院长,自然只有请一名外国人来担当才最为合适。哈莫斯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的晚年会如此宁静祥和,虽然谈不上富裕,但是因为小城的生活水平很低,加上陈妈善于精打细算,哈莫斯发现自己过得非常幸福。他已经完全成为梅城的一位普通公民。他已经完全中国化了,他的黄头发几乎全部变白了,蓝眼睛也失去光彩,他说着中国话,读着中国的古书,穿着对襟的中式棉袄,和梅城的绅士们交往,爱喝很稠的本地产大米熬成的白粥。童年在英国的生活,青年时代周游中国的冒险经历,对于他来说,遥远得仿佛已经是别人的故事。
〃这座城市将是我最后的归宿,〃平民医院开始接待第一位病人的时候,在接受采访时,哈莫斯对本地一家报纸的记者这么说着。他本来想说。这座城市将是自己的坟墓,然而话到嘴边,他意识到公众可能不喜欢这样的比喻,便笑着把话咽了回去。
哈莫斯的最后结局
哈莫斯晚年的最大遗憾,就是自己毕竟不是中国人。他常常忘了自己的来历,成了真正的读书人,成了真正的读中国书的人,和胡地成为好朋友以后,哈莫斯时不时地为自己欺骗了胡地,感到于心不忍和深深内疚,沉溺于房事的胡地变得无可救药,哈莫斯不得不从自己的藏书中,搜罗一些有关禁欲养生的书来,对执迷不悟的胡地进行规劝。然而只要一提到禁欲的主张,胡地便把那些书扔到了一旁。
胡地显然不是中国真正的读书人。读书人永远是有智慧的人,哈莫斯把胡地的无可救药,而且最终在壮年时,就因为过分沉浸于色欲中一命呜呼,看作是一种没有文化的暴发户的必然下场。哈莫斯曾经想到过学习中国的书法,但是他很快就发现自己和这门古老的中国艺术无缘,竹杆与狼毫制成的毛笔他无论如何也控制不好,他已经习惯于用那种又粗又大的自来水笔,并且对竖着书写汉字感到别扭。〃罗袜一弯,金莲三寸,是砌坟时破土的锹锄。〃他用自来水笔在宣纸上写下了那句摘自《原本金瓶梅》的警世格言,然后把这句装在镜框里,挂在自己的书房。让哈莫斯感到不能理解的是,在一本更好的版本万历四十五年的《金瓶梅词话》上,却没有这句充满了哲理的话。
在哈莫斯看来,真正的中国读书人,就是那种既能纵情声色,又能及时悬崖勒马的智者。好色为人之天性,所以中国读书人的祖师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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