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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周的脸上已经开始出现一种神光,那是一种愤怒与屈辱的神光。
卓东来明白司马超群必定想到了他接下来要说的话,但他还是说了下去。
他要司马超群愤怒,越愤怒越好。
愤怒往往能让一个人短暂的丧失理智,失去仁义。
“想要人一个人丧失领导的地位,最好的方法就是打击他的威信。”
“凡人无威信尚且无法立足于方圆之地,何况一个领导者?”
“如果你没有了威,没有了信,那么你司马超群也不过是这芸芸众生中武艺的稍微高强的一个武者!”
司马超群的眼眶已经红了。
“所以他们就去杀死一个孩子?”
“孩子?”卓东来冷笑一声:“你该庆幸他们不是直接杀死你的亲生孩子。”
就是这样的眼神。
卓东来的心里情不自禁的涌出一种奇妙的空虚又满足的感觉。
那满足感实在是太过强烈,强烈到他不得不死死地握住拳头,才能不在司马超群的面前露出一丝破绽。
上一世,在那间精雅的卧房里,在‘吴婉’的尸体前,司马超群露出的正是这样的眼神。
那空虚感也实在是很强烈,强烈到他不由自主的去想一个问题。
如果,如果有一天,卓东来死了,司马超群是不是也会露出这样的眼神?
这样的问题实在是太可笑,所以卓东来只允许他在脑海里转了很短很短的时间。
比一瞬还要短的时间。
当他再度开口说话的时候,任谁也看不出他曾经有过那样的念头。
“我们必须反击。”
“公孙宝剑想要让我们失去威势,我们就用他的尸骨让这天下人看一看什么才是真正的威势!”
司马超群狠声道:“好!”
“不过我不是为了那个什么所谓的威势,我只是想要为一个孩子报仇而已。”
卓东来淡淡道:“你是司马超群,你的意愿,就是我的意愿。”
*******
江湖代有才人出。
既是良材美玉,怎甘蒙尘?
既是人中龙凤,又怎甘去做别人笼中雀鸟帐下走狗?
自是不甘。
有不甘就有反抗,有反抗就有争斗。
江湖向来是争斗之地。
不争斗又怎么能称得上是江湖?
十二月十二,天微寒。
公孙宝剑收到有生之年最特别的一张‘请帖’。
这封请帖来自长安,来自司马超群。
总共十个汉子。
无一不是好汉子,筋骨壮实,肌肉峥嵘,血气旺盛,每个人的眼里都带着一往无前的神光!
这十个汉子站在公孙府邸的朱红大门前,见着公孙宝剑,二话不说就开始脱衣服。
公孙宝剑手里的折扇都被惊得落到了雪地里。
这些好汉子脱得干干净净,赤条条热腾腾的就躺在了大门前的雪地里。
仔细看去,他们竟是用身体摆出了一个大大的‘战’字!
“战!战!站!”
杀气惊人的呐喊从十具雄壮的肉体的口中发出,响声震天,气势无两!
战意冲天!
公孙宝剑面色变得像是跟早冬的黄瓜一个颜色。
‘战’者,非生即死。
‘战’贴,无人可不接!
公孙宝剑不可能退,他也无路可退!
他的身后是关东七十二大寨。
是荣誉!
是名声!
是权力与财富!
他怎么能退?
他只有战!
于是他问:“什么时候?”
“三日后。”
“什么地点?”
“灞桥。”
公孙宝剑的瞳孔骤然收缩。
“他倒是看得起我!”
“好!我应了!”
******
春秋时,诸雄争霸,改滋水为灞水。
昔日王翦伐荆,〃始皇自送至灞上〃。
由是灞桥又称之为‘霸桥。’
待到了唐时候,倒是因为送友别亲常在于此,又被称为‘销魂桥。’
十二月十五。
一顶青轿摇摇晃晃的晃到了灞水之上。
灞水桥边已然围了些好事的武林人士。
青轿到了人群之外便是进不去了,四个病汉子也不呵斥,打着哈欠随随便便的就把轿子一放。
跟着瘦得像一只胡柴棒子一样的大红锦衣青年下了轿。
“今个倒是人多。”
这青年凉凉说道,一只白皙骨瘦的爪子拍了拍前头一人的肩。
“让让。”
前头那人也正琢磨着怎么能离司马超群近些,好看看这传说中的偶像长得是怎样一个身高三尺眼若铜铃的英雄摸样。
谁料这后面竟是来了个没带眼睛的货色让他让上一让,心头立马一阵火气,就要回头叫骂。
要说这人自小丑质天生,生得脸若圆盘,眼如豆粒,嘴似樱桃,肌肤更是坑坑洼洼凹凹慥慥,活像是雨打沙滩。往日不知道让多少英雄好汉多少良家妇女直接倾倒于地,饮恨于江湖。
他心里估摸着凭他这番样貌这么忽然一回头怎么的不得让那人直接飞离三千尺,从此母猪赛貂蝉,没准连那样不着斯文的叫骂也不必做出!
谁料他这一回头,非但没把人吓着,自己反而‘嗷’的一嗓子蹦出了人群。
那速度,活像是脐下三寸之地被点了炮仗。
那大红锦衣的年轻人委实太瘦了,骨头堆成一样,再配上一张春风桃花狐狸面,一只白皙骨爪手,那么冷不丁的一看,活生生坟堆里的艳鬼。
那人平生最怕鬼。
如此哪有不跑的道理?
杀猪嗓子见鬼嚎叫的立马将所有人的目光引了过来。
这一望,不打紧,人群立马像是摩西分红海,分出一条道来。
那丑人不识得,其他人却是识得。
桃李漂亮面容,骨瘦如柴身形,满长安城里也只有‘石恶鬼’独一份!
宋石倒是神态自若的很,慢慢悠悠的走过人群,步到卓东来的身边。
“卓先生来的好早。”
卓东来优雅笑道:“宋大人也是。”
****
司马超群立于灞水之上。
他在等公孙宝剑。
他默默战立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本该带着风,带着海,带着无以伦比的坦荡与温柔,但是此时此刻,却是,什么也没有。
只是白的雪白,黑的漆黑。
当无与伦比的耀眼光芒映照在一个人的身上,当一个人眼里只剩下光明,反而没有人能够看得清楚他在想什么。
最光明,也最黑暗。
不过在场的也没有几个人关心司马朝群在想什么。
他们甚至不关心司马超群为什么要杀公孙宝剑。
他们只关心一点。
这一战,司马超群是成王还是销魂!
到了午时,公孙宝剑终于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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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这两天学院选课网特别慢,根本就传不上来,所以我都在今天传了,这是两次的份哦,应该是最粗长的了。
PS:这文到现在差不多开始要定CP了,白,一,卓,你们选一个吧,这是第一次机会哟~
PPS:谢谢一诺君的炸弹,紫枫君的补分~
57章
公孙宝剑从轿上踏下来;手里执一把镶金折骨扇;头戴珠冠;腰束玉带;带上悬长剑,剑上缀宝玉,慢慢悠悠的步过人群;踏到灞桥之上。
“司马大侠。”
公孙宝剑唇边逸出半分笑;道。
司马超群却连看也不看他,负手道:“既然应了,其他话也不必说。”
“说了也无益。”
第一句话说完,他的手握上了剑柄。
第二句话说完;他的剑已然脱鞘!
司马超群用的剑是一柄大剑。
剑长四尺三寸;重三十九斤,铸剑时集九府十三州的铁中精英,千锤百炼而成。
剑身厚重,剑锋无茫。
这样的一把大剑,少有人想用,也少有人能用!
普天之下,唯有司马超群!
剑刺出的时候,破空阵阵。
围观的些许武林汉子见了这一剑,不禁睁大了眼睛,惊叫出声。
他们为什么而惊叫?
是司马超群的剑法太绝?
还是司马超群的剑太快?
都不是。
这一剑既不快,也不绝。
那么他们为了什么而惊叫?
因为这一剑太普通。
司马超群是英雄。
这样普通的一剑怎么会是司马超群的剑?
这样普通的一剑怎么能是天下无敌的司马超群的剑法?
坦荡洒脱,温柔多情,刚正明朗。
那才该是司马超群的剑!
公孙宝剑的后背却在瞬间湿透。
在他的眼里,这哪里是普通的一剑!
长空大海,千山皓日,风雷闪电,十里花海,分明都在这一剑里。
天地间只剩下这一剑,浩荡而出,势无可挡!
只能退!
足底一纵,公孙宝剑掠起如白鹤,右手一挥,腰间玉带上的宝剑瞬间握于掌中,横削而出。
公孙宝剑爱富贵。
他饮的茶必须是十二个青春少女用她们的青葱玉手一片一片亲自摘下来的。
他穿的衣必定是天下间最巧手的裁缝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