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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者与死者 作者:诺曼·梅勒[美]-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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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叫贝蒂·卡尔登吧,你在哪儿上学呀?
我呀,在露西女士的女学堂。
哦。那改不掉的野性子又发作了。难道露西女士领教训过你们女孩子家婚前应当保住身子?
你在说些什么呀?
他现在还会愈来愈频繁地出现一种莫名其妙的心情。脑袋里只觉得空空的,大概大脑组织都已经烂光了吧,剩下的就是阿尔怎么想的,詹森怎么想的,杂志社的同人怎么想的,大学里的文学评论家又是怎么想的,美学沙龙里人们怎么说,坎布里奇僻静小街上的时髦客厅里人们又怎么说,在这纷纷芸芸之中总还会有那么一股尚未得到自己认可的渴望,只想在布拉特尔楼的跳舞会上表示出厌烦不屑之意。要么屏弃这一切,要么就到西班牙去。
一天夜里他为此琢磨再三。对布拉特尔楼的那种玩乐他可以做到无动于衷,一点不假,因为这些不过是上等豪华生活中之小焉者,他自幼生长在花园别墅的绿草茵上,又在跳舞学校受过训练,晚上去“乔立夫奥意尔”后边的公路开车兜风是家常便饭,所以也可算见过点世面了。那种想发些份外之财的想头,那种想在上流社会谋个立身之地的想头,就让人家,就让那帮沙龙艺术家,去想、去苦恼吧。至于去西班牙的事,他知道自己就决无当真之理。那边的战事已进入最后一个春天,他自问并没有什么非去不可的理由,他对那边的事谈不上有什么全面的了解,也没有什么太大不了的同情,不去也没有什么于心不安的。毕业日期到了,庆祝活动开始了,他对爸爸妈妈采取的是友好而冷漠的态度,不过心里还是见了他们厌烦。你作何打算呀,鲍勃,要不要我帮忙啊?——他爸爸问他。
不用了,我打算上纽约去,艾礼逊的父亲答应在那里给我一个工作。
这里满不错呢,鲍勃——他爸爸说。
是啊,这四年过得有趣。心里却在顶牛儿。给我走开,都给我走开。别来跟我啰苏。不过现在他学得乖了,这种话都放在肚里,再也不说出口了。
他的毕业论文得了个“优等”,题目是:《试论赫尔曼·麦尔维尔作品中宇宙论之作用》。
这以后他做了两年很轻松的工作,常常不好意思的,却又是自得其乐的,称之为“少年书生游纽约”。他在艾礼逊出版社(用他的说法就是哈佛大学驻纽约办事处)先是做一名校对,后来当上了初级编辑,在东六十号街上住个单间,附带有个小厨房。哎,我是个文坛上混饭吃的罢了一他就老爱跟人这么说。
我这部稿子写得真叫苦不堪言——那位写历史小说的女作家对他说。小说里的朱丽亚既然是个压根儿不可捉摸的女人,她的动机可就煞费铺排了,不过我自己觉得现在写出来的这个人物还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我放心不下的,倒是朗达尔·克兰特庞这个人物。
是啊,海尔岱小姐,喂,跑堂的,再来两客。他点上了一支烟,在那“香蕉座”的皮靠垫上慢慢转过身来。海尔岱小姐,你刚才是说——?
你觉得朗达尔这个人物写得还能感动人吗?
朗达尔·克兰特庞嘛,嗯……(哦,这是哪一个角色?)啊,对了,我看这个形象基本上还是成功的,不过人物个性恐怕还得再鲜明一些。这个问题咱们还是回到社里再讨论吧。(他喝了酒总要头疼。)说心里话,海尔岱小姐,我倒觉得你笔下的人物其实并没有什么可担心的,感动人那是一定的。
是这样吗,侯恩先生?你的意见对我来说可真是一言值千金哪。
没有错儿,这是一部非常成功的作品。
那么乔治·安德鲁·约翰内森呢,这个人物怎么样?
这个,说实在话,海尔岱小姐,我看我们还是对着稿子再讨论的好。对书中的人物我印象倒是挺深刻的,可就是记不住名字。这是我的一个老毛病了,请你千万原谅。
心里,却老是在那里捣乱;凡是她引为得意的,没有一条不给他骂得一钱不值。又比如对那个写严肃题材的年轻小说家,他得出的结论是:此人不大高明。嗯,是这样的,高弗雷先生,我觉得你这部书写得是真不错,可是遗憾啊,眼下出版事业处境这样困难,这书写得有点不得其时,这样的书在三六年出就好,要是在二十年代出版的话必能成为传世之作,比方说吧,乔治看了这部稿子就喜欢得不得了。
对,这些我都理解,不过我总觉得你们还是大可一试,你们出版那些无聊的东西是因为生计攸关,这我明白,但是出版社要不出版正经的书,请问还要出版社干什么呢?
是啊,真是太遗憾了。苦着脸把酒呷了两口。不过假如你打算另外再写本什么书,我们还是非常愿意领教的。
夏天的周末:
你千万应该去跟卡耳奈斯谈谈,他那个滑稽啊,真是太有意思了。这并不是他生来古怪,或者脑筋有什么问题,他的神经是完全正常的,那你一眼就看得出来,我只是说一个花匠这样有趣,倒确是天下少有。连当地人都把他当个奇人看待,他说起话来一口兰开夏的怪腔:假喜(使)这天项(上)下的系(是)汤,我就一定拿项(上)把叉子,到汤里去淋着——这是旅馆的老板娘放下了酒杯,在跟他攀谈。游廊那头有人在闲磕牙,一声声直送到他的耳里。这个女人,奥得我简直没法儿跟你说,真是天下奇闻!天下奇闻!这次她出去巡回演出,男主角就是由她一手挑选的,不怕说句粗话,她完全是掂着那话儿来决定取舍的,后来那个男主角又把可怜的小裘蒂勾引上了,这一下培洛玛岂肯罢休,她就来个大请客,把个个人都请到了,就是故意不请小裘蒂和那个祸胎。
下午三四点钟,在办公室里:嗨,侯恩,他今天要在宴会上露面了,准来,咱们都受到邀请了。是文礼逊的意思,要把咱们也一块儿情去。
哎,真要命。
'正文  第74节'
等他喝过了五六杯酒,不妨挨到他身边去听听。他常常有些惊人之语。跟他的太太也可以谈谈,这一位是他新娶的,是个妙人。
在酒吧间里,碰上了哈佛的一个同班同学:
侯恩,你不晓得给《太空》工作是怎么个味道呢。那个老板!可恶透了,简直是个法西斯。他那里搜罗了一批写文章的,都是人才,个个卖足了力气替他干,生怕丢了饭碗,因为那里可以挣到两百块钱一个星期,丢了饭碗的话另行谋生就困难了。他要的文章总脱不出那一套,可是他鬼点子多极了,说实在的,我每次看到他们绞尽脑汁炮制出那种破烂货来,我就直打恶心——掏出了一支烟——你又干吗要吃这碗饭呢?
我是闹着玩儿的。
你该不会写那种混蛋文章来弄个作家当吧?
哪里,我算什么作家,我连文章都不大想写。
唉,想写文章的人也实在太多了。依我看真有点意思的简直连半个也难找。谁说不是?
反正咱们就糊里糊涂喝它个醉,找个女人睡上一觉,到天光大亮再起来。对。
欧洲的战事一开始,他就决心去参加加拿大空军,可是他夜间的视力达不到标准。事实上他的本意也不过是想离开纽约而已,在这个大都会里他实在待不下去了。晚上他有时会只身外出,搭上公共汽车或高架列车,一直乘到终点,来到布鲁克林或布朗克斯信步所之,且走且看地行于在静悄俏的街头。不过他更多的却是去贫民窟,去感受那里特有的凄凉滋味:看,水泥门阶上坐着的是位老婆婆,呆滞的眼神表明她住这样的破屋、这样的陋巷,已经有六、七十年了;再仔细听听,回荡在石硬的柏油路上的分明是一片童声,却是那样没精打采,听不出有一丝欢乐。终于激情又化作了行动:他通过一个朋友的介绍,在内地一个城市里当了一名工会组织员。在组织员训练班训练了一个月,然后就去一家工厂,用了整整一个冬天的时间做动员工人入会的工作。可是冬天一过事情却又崩了。因为等到大部分工人都入了会,工会也得到了承认,工会领导人却又决定不罢工了。
侯恩,你不了解情况,你也根本没有资格指责别人,你做工会工作还没入门哩,你把事情看得很简单,其实才不简单哩。
那我倒想请问,组织了工会不罢工,还要这工会干什么用呢?不会干别的,就会每个月从工资里收会费!
你听我说,跟咱们打交道的这家公司我全了解。咱们要是一罢工,他们准会马上翻脸不承认咱们的工会,把咱们统统开除,拉一帮工贼进来。不要忘了,城里有的是工人。
那咱们就把他们告到全国劳工关系局去。
行啊,起码八个月才判下来,官司是咱们能赢,可这段时间叫大伙儿怎么办呢?那又何必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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