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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袍-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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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笑。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

故事进行到这里,作者元稹以张生密友的身份,用自己的语言为他的所作所为作了背书:

时人多许张为善补过者。予常与朋会之中,往往及此意者,夫使知者不为,为之者不惑。

在陈超看来,张生后来的选择简直是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影响了故事的浪漫色彩。男主人公武断地给妇女下了一个定义——如果一位女子美貌非凡,那么她就应当被视为“妖孽”,因为她会如怪物般毁掉她身边的男人。

陈超觉得这种推卸责任的方式很不高明,他认为张生这些将莺莺比做“妖孽”的自我辩护只是一种厚颜无耻的虚伪的托词,目的是为自己始乱终弃的行为辩护,使得整个故事变得错综复杂。这部作品因此变得前后矛盾。举例说,故事的前半部分颂扬了浪漫的爱情,而后半部分却对这一美好情感提出了责难。

不过就写论文这件事而言,这个故事与陈超读过的其他类似作品一样,为他的论文提供了一个主题。无论《莺莺传》还是《凤求凰》,在讲述浪漫故事的同时,都表现出了一种与美好爱情主题格格不入的矛盾心态。在《凤求凰》中,作者将男主人公的死归咎于女主人公,认为是卓文君在性爱方面的贪得无厌耗尽了司马相如的精力并最终导致他死亡。而在《莺莺传》中,男主人公张生将责任都推给女主人公莺莺,说她是一个会将身边人全部毁掉的妖孽。这两个故事中的浪漫爱情最终都成了谴责对象。

这时陈超忽然想到了红色旗袍杀人案中凶手的矛盾心态。凶手剥光了受害者的衣服并杀害了她们,却又为尸体穿上了做工精细的名贵旗袍。

这是一种令人费解的行为。还未等陈超想个明白,这些东西便从他脑中一闪而过。他只得重新把精力集中到书上,试图找到元稹更多的背景资料。在文学鉴赏过程中,对作者生平的研究有时候会有助于理解复杂的原文。

可案子怎么办呢?现在连凶手的身份都没搞清楚。生物学分析已经无能为力,而那些相互矛盾的线索的含义似乎也无法解读。

陈超感觉自己的思路又成了一团糨糊,整个人被论文和案情搞得头昏脑涨,让他有点不知所措。

大约十点钟的时候,沈文昌打来一个电话。

“沈老先生,有什么发现吗?”陈超问道。

“说来话长,”电话那头的沈文昌说道,“陈队长,我觉得咱们最好当面谈谈。我得给你看几张照片。”

“太好了。我请您吃午饭吧。五香饭店怎么样?离图书馆不远。”

八

陈超刚走进饭店,一位熟识他的服务员便热情地迎上前来。

“陈警官,您可好久没来了!今儿吃点什么?”

“随便来点儿吧,不过别太多,够俩人吃就行了。”陈超笑着说道。

“双人特别套餐怎么样?”

“成,再来壶茶,沏浓点儿。”

在等菜的这段时间里,陈超又开始试着去思考论文的问题。也许只分析一两部作品远远不够。如果他能证明这种主题思想上的矛盾是古典爱情故事中的常见现象,那或许将成为具有独创性的有价值的研究课题。所以他还得再选几个故事分析一下。陈超把这一新的计划写在了笔记本上。

他刚合上笔记本,就看到沈文昌拄着一根龙头拐杖,颤巍巍地走进饭店。这是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虽然须发皆白,但精神矍铄,身穿一件唐装,脚蹬黑布鞋。陈超连忙站起身来,搀扶老人坐到桌前。

看得出,沈老先生对公安局印象并不好。今天于光明刚好执行紧急任务不在局里,是廖国昌接待的他。那位廖队长一上来就说自己已经咨询过很多老裁缝,他这种不冷不热的态度让沈文昌有些不快。

陈超心想,除了廖国昌的态度问题,这里面估计还有别的原因。是他让沈老先生去局里的,而廖队长显然是误会了。当然,实在没必要给这位老学者解释局里那些鸡飞狗跳的事。

“您不用管廖队长,他就那种驴脾气,有时做事不经大脑。您给我讲讲旗袍的发展史吧,我洗耳恭听。”陈超说着,为沈文昌倒了一杯茶。这时服务员把菜端了上来。

沈文昌吃了一口小葱拌豆腐,满意地点了点头,说道:“为什么现在管这种服装叫旗袍呢?有很多种说法。一种说法是,满洲人不论男女,都穿色彩鲜艳的长袍。而满洲人又被分为八旗,于是他们的衣服就被称为旗袍了。直到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这种曾经的少数民族服装才不知不觉地在全国范围流行开来。‘文化大革命’之前,许多人都喜欢穿旗袍。八十年代中期这种服装重新流行起来,如今更是传遍了全世界,好莱坞电影明星们在奥斯卡颁奖晚会上都穿旗袍呢。人们认为没有什么服装比旗袍更能勾勒出女性的优美曲线……”

这段开场白颇显冗长,而陈超却听得津津有味。毫无疑问,旗袍是此案凶手的标志,作为一名警察,必须多了解一些相关知识。

“说到廖队长向我展示的那件旗袍,那应该是早些年制作的了,没准是十多年前的。”沈文昌边说边拿出一些照片,“年头久了,缝衣线的颜色都已经发黄了。旗袍的面料是一种考究的印花锦缎,可能更加古老。那些纽扣也是,只有六十年代或者更早时候的裁缝才用。八十年代早期开始,他们就改用塑料拉链了,那东西比纽扣更舒适也更贴身。旗袍的款式也属于旧式的,看看这整片袖子。现在时髦的人更喜欢单片袖,因为单片袖更适合勾勒曲线,而且做工也简单些……”

这时服务员端来几盘主菜,打断了沈文昌滔滔不绝的介绍。其中有一盘醉虾,被酒泡着的虾依然在蹦着,不过动作越来越小。

沈文昌道:“这菜倒是挺时髦的,不过也是一种老菜式了。”

作为一名耄耋老人,他的胃口着实不错。他夹起一只还在抽搐的虾放进嘴里,陈超也跟着夹起吃了一只。这醉虾吃起来有点甜,陈超并不喜欢它滑腻的口感。

“现在我说说这旗袍的做工,”沈文昌咂咂嘴说道,“百分之百手工货。只有经验丰富的红帮老裁缝花费起码一周的时间才能做得成这样的旗袍。你看如今高档商场里那些所谓的高价旗袍,做工根本就不入流。那些机器做出来的东西,跟廖队长给我展示的这件旗袍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

“就是说,这件旗袍起码是十年前做的,而面料和款式甚至可能是五六十年代的。”陈超一边将这些线索写到记录本上,一边说道,“换句话说,凶手得先弄到很久之前的面料,然后想办法找老裁缝做出来?”

“这我可就无能为力了,”沈文昌说道,“不过就受害人穿旗袍方式我还发现了一些问题。旗袍的美感来自微妙的性暗示。比如说开衩,展示着女性的腿部曲线却又欲说还休。若隐若现的大腿能引发人们无限的遐想。”

“就像中国的古典诗词一般,所谓‘犹抱琵琶半遮面’吧。”陈超说道。

“没错。这种感觉与袒胸露背完全不同。比如说,那些高大丰满的美国女星身上穿的那种露着背的超短裙一样的‘改良旗袍’。在我看来,失去点缀而裸露在外的脊背,已经完全失去了朦胧美感,而那些光溜溜的大长腿更像是一根根象牙。”

“沈老师,您的联想能力还是那么强。”

“换个角度看,旗袍展现的是穿着者的内在美。性感、微妙而又温和。不是随便谁都能穿出味道的。”沈文昌说道。

“的确是这样。这里面还真有不少学问呢。”陈超附和道。

“开衩长度是旗袍的另一个精妙之处。对于富裕人家的女性来说,旗袍开衩通常是适中的,以表现她们的端庄气质。严格说来,穿着旗袍的女性走路时步子都很小,姿态上不会有任何不得体的地方。时髦女孩儿们为了跳舞和走路方便,可能会选择高一些的开衩。而那些风尘女子则会选择尽可能高的开衩,以展现她们性感的大腿甚至臀部。从某种程度上说,旗袍的开衩是一种暗示。在三十年代的风月场上,穿成那样有可能招来生意呢。”

“没错,穿旗袍也是一种礼仪。”陈超说道。他正囫囵个儿吞着一只醉虾。这是一个错误的决定,他卡到了喉咙。这玩意儿的味道实在不怎么好。

“另外,优雅的女士会在穿着旗袍的时候搭配长筒袜和高跟鞋,不过在家中倒不必穿得这么讲究就是了。但你看死者的样子,没穿胸罩,没穿鞋子,连内裤都没穿,而旗袍下摆都被褪到股沟的位置。这不仅是对死者不敬,更是对旗袍的侮辱。”沈文昌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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