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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富豪-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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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妮是苗家的独生女,身上背负著延续苗家香火的任务,还要扛起偌大的农庄,要养的人很多。
  再说,这个时代已经没有什么人愿意被招赘了,如果光宗一辈子没恢复记忆,待在农庄里的话,火妮的终身就有倚靠了,她也可以安心。
  “伯母!”凌仲凯气得跳脚。“你们不要对他那么好,都把他宠坏了。”
  “只是盛碗汤嘛,哪会宠坏他?”梅淑珠为表公正,连忙撇清。“你这孩子怎么这么小心眼,我不也帮你盛汤吗?你的衣服还都是我洗的咧,你怎么不说我把你宠坏了?”
  “那不一样。”他抡著拳头,忿忿不平。“我像您的儿子,但这小子是什么东西?凭空冒出来,什么事也没见他做过,待在这里享福,简直莫名其妙……”
  “闭嘴!”苗大顺一把捂住他的嘴,将他拖离现场。“不许你对光宗说那种话,他待在农庄里是应该的,不许你再对他没礼貌。”
  “阿顺叔!”凌仲凯激动的喊,他实在不懂,干么每个人都对那娘小子那么好,他到底是哪一点好啊?气死他了啦!
  梅淑珠连忙安慰未来女婿。“光宗啊,你别介意仲凯胡说八道,他这孩子就是这样,没读书,说话不经大脑……来,汤盛好了,快吃吧!”
  辜至美被动的接过碗。“谢谢你,苗大婶。”
  梅淑珠霍地睁大了眼睛,手指指著他。“光宗,你——你刚刚对我说什么?”
  他说错了什么吗?辜至美瞬了瞬眼眸。“我说谢谢你,苗大婶。”她为什么这么激动?
  “哦,天啊!你——你对我说谢谢?”梅淑珠感动不已。“火妮,你听见没?光宗对我说谢谢耶!”
  他看著眼前那张乐不可支的笑脸,脑门又仿佛被狠狠打了一记。
  难道自己从来不曾对苗大婶说过谢字吗?来到农庄之后,他的衣服是她洗的,他的床单是她换的,房间是她打扫,每天三餐吃的饭也是她煮的,连日常用品都是她买的,明明被她照顾很多,他却连一次都没开口道谢过?
  他对过去的自己越来越疑惑……
  如果他是一个事事要人服侍、很挑剔,又对小细节吹毛求疵,却连个谢字都不会说的人,连他都要讨厌起这样的自己了。
  第四章
  虽然辜至美想出了搭盖网状温室来防堵蝴蝶产卵,却还是防止不了其他的虫类和蚤类,火妮真是有够沮丧的,还以为他想出了个绝妙好计说。
  “他呀,一看就知道是那种坐办公室的书呆子,你还是不要把希望放在他身上比较好。”眼见菜叶又被虫咬得坑坑洞洞,凌仲凯一直在旁边说风凉话。
  看见他们失败,他是唯一幸灾乐祸的人。
  他当然也希望农庄的收成好,火妮心心念念的有机作物可以种植成功,可是如果成功了,功劳却是在那娘小子身上,那他情愿有机栽种永远不成功,就算这样火妮会伤心,总比火妮崇拜那小子好啊。
  “仲凯,我不喜欢你这样随便的批评别人。”凌仲芳无奈的看著弟弟。
  她知道仲凯喜欢火妮,可是他们根本不可能,别说仲凯比火妮小,对现在的火妮来说,感情不在她眼内,她一颗心都专注在有机农业上。
  “苗火妮,你试过育苗吗?”辜至美不理那个对他一直敌意很深的家伙,思索了一会儿后问火妮。
  在农场也住了将近一个月,他没有实际到菜田里工作,但他天天用心观察,屋里也有满多相关的书籍可以参考,他大概知道流程是怎么一回事。
  “育苗?”火呢瞪大眼睛,本来要夹酱瓜的手停住了。
  餐桌上,所有人的眼睛也都在同一瞬间瞪向辜至美,好像他头上长出两只奇怪的角似的。
  “哈哈哈哈哈~不要笑死人了!”凌仲凯马上很不给面子的捧腹大笑。“没有知识也要有常识,没有常识也要看电视,虽然我们这里没有电视,但青江菜育苗?哇哈哈哈哈哈……真的是太好笑了,我从来没有听过青江菜要育苗的。”
  蓦地,苗大顺给他从后脑勺打过去。“有那么好笑吗?我怎么不觉得。”
  “阿顺叔!你干么又打我?”凌仲凯既哀怨又忿忿不平。
  本来就是嘛,一个正著看、倒著看都很欠扁的小子,为什么所有人都那么偏袒他?就因为他长得俊美吗?不、公、平!
  “植株在育苗场长到大约十公分时,比较有抵抗力。”辜至美不理凌仲凯的嘲笑,继续说下去,“不但能防虫,也可以顺道解决撒种和发芽率的问题。”
  “光宗说的很有道理,可以试试哦。”身为“资深农民”的苗家爷爷说。
  “对呀对呀!我也觉得我们光宗头脑一级棒,这方法一定可以成功啦!”梅淑珠也连忙声援未来女婿。
  “吼!伯母!”凌仲凯不满的抗议著,“这小子什么时候变成『我们光宗』了?你很奇怪耶!”
  火妮没理会他们的吵吵闹闹,她在想这方法的可行性。
  虽然知道他说的有道理,但育苗……一些如高丽菜的中长期作物才需要育苗,育苗场会答应她这个奇怪的要求吗?
  火妮到育苗场拜托人家一整天,对方好不容易才答应她的要求,她欣喜若狂的回到家想要跟某人分享,他却不在,直到晚餐都没看见他。
  “奇怪了,光宗到哪里去了,有没有人看见他?”苗大顺一在木头餐椅坐定就开始伸长脖子找人。
  “对啊!光宗到哪去了?”阿泰婶也感到奇怪,每天六点是吃晚餐的时间,他应该已经知道了啊。
  “哼,不出来吃最好,少一个人吃饭。”凌仲凯小心嘀咕著,怕说太声,又被劈脑袋。
  “我去看看。”火妮搁下碗筷奔到他房里找人,叩门之后没回应,自行推门进去,他也不在房里。
  她里里外外的找了一遍,还是不见他踪影。
  “光宗不见了!”火妮喘息著跑回餐厅里。
  “不见了?”苗大顺第一个跳起来,他的视线和火妮一交会,两个人都很紧张。
  “那个——会不会是——恢复记忆,走掉啦?”苗奶奶说。
  听她这么一说,火妮跟苗大顺更不安了。
  如果他恢复记忆,那么就会想起来那天晚上他被撞的事,如果他去报警,那他就会知道,他们根本没替他报警,所以才会都没有人来找他。
  真是越想越给他不安,两个人都毫无胃口。
  苗大顺倏地站起来,“你们先吃吧,我去外头找找。”
  “我也去找。”阿泰叔和阿泰婶也跟著起身。
  “我这把老骨头还走得动,老伴,我们也去找找。”连苗爷爷和苗奶奶都站了起来。
  “我也去!”梅淑珠当然说什么也要去找未来女婿。
  “伯母,我们一起走,到果园那里看看。”懂事的凌仲芳马上说。
  父母印刷厂的生意失败后,丢下他们姐弟自杀了,如果不是火妮的爸爸收留他们,他们就得在外面流浪,她早已当苗家农庄是自己家,跟火妮更是无话不谈的好姐妹。
  “好,我们到果园那里找。”梅淑珠忧心仲仲的念念有词,“人生地不熟的,光宗如果走失了,可能就真的回不来了。”
  一时间,餐厅只剩下凌仲凯。
  “吼!”他愤怒的搥著桌子洩愤,把碗盘震得都跳了起来。“大家为什么都对娘小子那么好啦?!”
  天色已暗,火妮骑著脚踏车在田野间找人。
  她不担心他恢复了记忆,然后跑到警局去报警,她比较担心的是他真的迷路,找不到回家的路。
  虽然村庄不大,但他是外地人,平常都在家里跟田间走动,再远一点的地方,他就没去过了。
  她很担心他遇到那几个外地来的流浪汉,就是在他被撞的那—天,把他全身衣物,包括内裤都洗劫一空的那几个流浪汉。
  有人说他们已经离开村庄了,可是她还是不放心啊,毕竟他看起来那么斯文,一点都不像可以跟人家比拳头的样子。
  话说回来,他到底到哪里去了?
  要出门可以,好歹也留张纸条说一下啊,他都不会想想,别人会担心他吗?
  还是,这又是他的本性,一个不会考虑他人感受的人?
  “光宗——”火妮边骑边焦灼的喊著,声音都快喊哑了。
  然而同一条路,她都已经绕五遍了,还是不见他的人影。
  莫非他真的突然恢复了记忆,已经自己联络到他的家人,走了?
  就算是找到他的家,要走,起码跟他们说一声,大家相处了一个多月,难道都没有感情吗?
  等等——
  他会不会——会不会到树林那里去了呢?
  根据她对他的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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